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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食难忘(3)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进嘴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的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取得这样方便,当然能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瓶装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咬菜根

文 / 朱湘

“咬得菜根,百事可作”,这句成语,便是我们祖先留传下来,教我们不要怕吃苦的意思。

还记得少年的时候,立志要作一个轰轰烈烈的英雄,当时不知在哪本书内发见了这句格言,于是拿起案头的笔,将它恭楷抄出,粘在书桌右方的墙上,并且在胸中下了十二分的决心,在中饭时候,一定要牺牲别样的菜不吃,而专咬菜根。上桌之后,果然战退了肉丝焦炒香干的诱惑,致全力于青菜汤的碗里搜求菜根。找到之后,一面着力地咬,一面又在心中决定,将来作了英雄的时候,一定要叫老唐妈特别为我一人炒一大盘肉丝香干摆上得胜之筵。

萝卜当然也是一种菜根。有一个新鲜的早晨,在卖菜的吆喝声中,起身披衣出房,看见桌上放着一碗雪白的热气腾腾的粥,粥碗前是一盘腌菜,有长条的青黄色的豇豆,有灯笼形的通红的辣椒,还有萝卜,米白色而圆滑,有如一些煮熟了的鸡蛋。这与范文正的淡黄齑差得多远!我相信那个说咬得菜根百事可作的老祖宗,要是看见了这样的一顿早饭,决定会摇他那白发之头的。

还有一种菜根,白薯。但是白薯并不难咬,我看我们的那班能吃苦的祖先,如果由奈河桥或是望乡台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回家,我们决不可供些什么煮得木头般硬的鸡或是浑身有刺的鱼。因为他们老人家的牙齿都掉完了,一定领略不了我们这班后人的孝心;我们不如供上一盘最容易咬的食品:煮白薯。

如果咬菜根能算得艰苦卓绝,那我简直可以算得艰苦卓绝中最艰苦卓绝的人了。因为我不单能咬白薯,并且能咬这白薯的皮。给我一个刚出灶的烤白薯,我是百事可做的;甚至教我将那金子一般黄的肉通统让给你,我都做得到。惟独有一件事,我却不肯做,那就是把烤白薯的皮也让给你;它是全个烤白薯的精华,又香又脆,正如那张红皮,是全个红烧肘子的精华一样。

山药、慈菇,也是菜根。但是你如果拿它们来给我咬,我并不拒绝。

我并非一个主张素食的人,但是却不反对咬菜根。据西方的植物学者的调查,中国人吃的菜蔬有六百种,比他们多六倍。我宁可这六百种的菜根,种种都咬到,都不肯咬一咬那名扬四海的猪尾或是那摇来乞怜的狗尾,或是那长了疮脓血也不多的耗子尾巴。

爆炒米花

文 / 丰子恺

楼窗外面“砰”的一响,好像放炮,又好像轮胎爆裂。推窗一望,原来是“爆炒米花”。

这东西我小时候似乎不曾见过,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这个名称我也不敢确定,因为那人的叫声中音乐的成分太多,字眼听不清楚。问问别人,都说“爆炒米花吧”。然而爆而又炒,语法欠佳,恐非正确。但这姑且不论,总之,这是用高热度把米粒放大的一种工作。这工作的工具是一个有柄的铁球,一只炭炉,一只风箱,一只麻袋和一张小凳。爆炒米花者把人家托他爆的米放进铁球里,密封起来,把铁球架在炭炉上;然后坐在小凳上了,右手扯风箱,左手握住铁球的柄,把它摇动,使铁球在炭炉上不绝地旋转。旋到相当的时候,他把铁球从炭炉上卸下,放进麻袋里,然后启封,——这时候发出“砰”的一响,同时米粒从铁球中迸出,落在麻袋里,颗颗同黄豆一般大了!爆炒米花者就拿起麻袋来,把这些米花倒在请托者拿来的篮子里,然后向他收取若干报酬。请托者大都笑嘻嘻地看看篮子里黄豆一般大的米花,带着孩子,拿着篮子回去了。这原是孩子们的闲食,是一种又滋养、又卫生、又经济的闲食。

我家的劳动大姐主张不用米粒,而用年糕来托他爆。把水磨年糕切成小拇指大的片子放在太阳里晒干,然后拿去托他爆。爆出来的真好看:小拇指大的年糕片,都变得同十支香烟簏子一般大了!爆的时候加入些糖,吃起来略带甜味,不但孩子们爱吃,大人们也都喜欢,因为它质地很松,容易消化,多吃些也不会伤胃。“空隆空隆”地嚼了好久,而实际上吃下去的不过小拇指大的一片年糕。

我吃的时候曾经作如是想:倘使不爆,要人吃小拇指大的几片硬年糕,恐怕不见得大家都要吃。因为硬年糕虽然营养丰富,但是质地太致密,不容易嚼碎,不容易消化。只有胃健的人,消化力强大的人,例如每餐“斗米十肉”的古代人,才能吃硬年糕;普通人大都是没有这胃口的吧。而同是这硬年糕,一经爆过,一经放松,普通人就也能吃,并且受吃,即使是胃弱的人也消化得了。这一爆的作用就在于此。

想到这里,恍然若有所感。似乎觉得这东西象征着另一种东西。我回想起了三十年前,我初作《缘缘堂随笔》时的一件事。

《缘缘堂随笔》结集成册,在开明书店出版了。那时候我已经辞去教师和编辑之职,从上海迁回故乡石门湾,住在老屋后面的平屋里。我故乡有一位前辈先生,姓杨名梦江,是我父亲的好友,我两三岁的时候,父亲教我认他为义父,我们就变成了亲戚。我迁回故乡的时候,我父亲早已故世,但我常常同这位义父往来。他是前清秀才,诗书满腹。有一次,我把新出版的《缘缘堂随笔》送他一册,请他指教。过了几天他来看我,谈到了这册随笔,我敬求批评。他对那时正在提倡的白话文向来抱反对态度,我料他的批评一定是否定的。

果然,他起初就局部略微称赞几句,后来的结论说:“不过,这种文章,教我们做起来,每篇只要廿八个字——一首七绝;或者二十个字——一首五绝。”

我初听到这话,未能信受。继而一想,觉得大有道理!古人作文,的确言简意繁,辞约义丰,不像我们的白话文那么噜里噜苏。回想古人的七绝和五绝,的确每首都可以作为一篇随笔的题材。例如最周知的唐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两个题材,倘使教我来表达,我得写每篇两三千字的两篇抒情随笔。“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长安买花者,一枝值万钱;道旁有饥人,一钱不肯捐。”这两个题材,倘教我来表达,我也许要写成——倘使我会写的话——两篇讽喻短篇小说呢!于是我佩服这位老前辈的话,表示衷心地接受批评。

三十年前这位老前辈对我说的话,我一直保存在心中,不料今天同窗外的“爆炒米花”相结合了,我想:原来我的随笔都好比是爆过、放松过的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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