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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含情出户脚无力

男人总觉得自己很聪明,女人总以为男人很笨。

有时候这都是要命的偏见。

真正智慧的男人从不在女人面前卖弄,只在需要开口时开口,需要做事时做事,而真正机敏的女人也从不小瞧任何男人,甚至偶尔还会装傻来成全男人的自以为是。

郑俨还是紧紧抓住了手中的紫砂茶壶,若是茶壶落地,他的项上人头恐怕也得跟着滚到地上。他的临场应变不算太差,但这种情势下他也只能缄口。

沉默总是击败言语的利器,倘若你想打断一个在你面前滔滔不绝的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不说话。当他发现他的长篇大论没有引起你任何注意的时候,他内心的挫败和颓丧已足够让他闭上嘴。

可这一招仅仅只能对付普通人,问他话的是当朝皇太后,所以他也不得不转动脑筋想着办法,否则紫砂茶壶倒是没碎,他的人头还是保不住。

“你不用惊慌,”帷幕后的人又说话了,在一炷香之前,她的声音还是甜丝丝的,甜到郑俨有些发腻,此刻的话语却满载着国母的威压,郑俨的身子又颤了一阵,“你是真郑俨也好,假郑俨也罢,我都不在乎。”

不在乎?

那她在乎的是什么?

郑俨的胆子大了些,试探着问道:“陛下的意思是?”不久前,胡太后刚刚下令,将所有人对她的称呼从“殿下”改为“陛下”,一个国家有两个陛下,也是一件非常罕见的事情。

“看吧,还叫我陛下,我明明让你呼我小名,你还不快说真话。”

“我不是郑俨。”到了这个地步,假郑俨承认得倒是真爽快。

若是女人已知道你在骗她,你最好赶紧坦白。假郑俨明白这个道理。

“来宫里做什么?”帷幕后的人似乎并没有过激的反应,问话的语气还是很柔和。

“爱慕陛下,所以进了宫。”假郑俨已跪下,将脑袋埋在虎皮制成的地毯上。

“胡说。”帷幕后的人忽然轻笑道。

“陛下面前,不敢胡说。”

“只有这一个目的?”

假郑俨盯着戳到自己睫毛上的老虎毛发,幽着声音说道:“也希望能得到陛下的赏赐,封个一官半职,光耀门楣。”

他听到笑声,那种带着得意和掌控一切的自信的笑声,地毯上的老虎毛因他的汗珠变得湿黏,他只想让自己的脑袋早点儿离开地面。头颅总是装在脖子上,正放在离地七八尺的地方比较叫人安心。

“郑俨呢?”

“死了。”

“死了?”

“是的,他死了,他不死我又如何能进来?”说“进来”二字时,假郑俨特意换了阴阳怪气的语调,像在提醒胡太后自己巧妙运用的双关手法。

“可你若是不进来,我也不能发现你的秘密。”胡太后的答案更妙,假郑俨这时才明白自己的破绽所在,无论易容如何精妙,嗓音学得如何像,身体的各部位却不能全盘模仿照抄。

可他也没有失掉理智,而是继续着这个微妙的话题:“那陛下以为,是我的秘密值得保守,还是郑俨的秘密更讨您喜欢呢?”

帷幕后的人噗嗤一笑,假郑俨长舒一口气,他知道自己的命保住了。

“我不在乎郑俨是死还是活,我只要一个长得俊俏、体格健壮的男人陪我。换句话说,你是不是郑俨都不重要,只要你听我的话,让我开心,你想得到的自然会得到。”

虽然这副皮相已经陪胡太后度过了数不清的夜阑人静,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仍是第一回碰见。假郑俨在那一晚变成了真郑俨,不过是真郑俨还是假郑俨早已对他不甚重要,他本来就是一个戴惯了面具的人,真实的他早在暗恋的姑娘出嫁那一天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具依靠别人的面容和声音挣扎着向上爬的躯壳。

真正爱你的人不会急着先将身体交付给你或是让你先把身体交给他,只因真正的爱永远始自精神和思想,绝非肉体。

世界上倒是也有不少从肉体发端的情感,人们一般称之为“欲”。

初新又没睡好觉,他起床时就发现自己的四肢还很酸软,昨晚发生的一切就好像噩梦一般:哀鸣的奔马,漆黑的暗箭,屋中的惨呼,还有那个躲在树后的胆小鬼。

也许该去哪里放松放松,远离这座危险的城市,初新看着安静地摆放在桌上的“七月”,这么想着。

三叔的财物还有小半箱摆在他房中,看见这小半箱阿堵物他就来气,可气又气不到任何人头上,三叔并没有逼他花钱,是他自己半是冲动半是见钱眼开地接了这单活。

初新举起“七月”,顺便伸了个懒腰,突然想去城郊转转,可一下楼就察觉到了异样。邻近三桌,有两桌人的眼睛一直安在自己身上,剩下一桌也有两个人有意无意往自己身上瞟。

走了几步换了位置之后,盯着自己看的人更多了,他索性一屁股坐下,吩咐伙计上酒,最近的他在一家酒馆有如此待遇倒是相当难得,既然别人要看,他就让别人看个够。

在这一点上他向来不会脸红害臊。

“初新公子今天要什么酒?”

“老规矩,在春天我只喝宜春酒。”嘴上虽这么说,可他也从没有少占其他酒的便宜。

宜春酒以县得名,是晋代宜春县呈献给皇室的贡品,酒味醇美,酒价却昂贵。

“那拿什么下酒?”

“女酒。”说完初新又嘿嘿一笑,弄得伙计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只知道有些酒鬼刻意找醉时会拿酒来下酒。

不吃饭菜,光喝酒,酒中掺酒,这是醉得最快的方法。

两坛酒放在初新面前,他拍开封泥,闻闻左边这坛,又闻闻右边这坛,居然开始用酒碗一碗碗交替着盛坛中酒,盛起一碗就灌进嘴里。周围的酒客都惊讶地停住了动作,帮初新数起了碗数。

宜春酒酒劲大,南方特产女酒更是每一坛都窖藏十年以上,味寡淡而后劲凶猛,没到二十碗,初新就一头栽倒在案几上。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一旁的看客感到有些滑稽,但是大家却都没有被逗笑。

有个知名杀手曾讲过,要杀人的人最好不要笑。

一家酒馆仿佛一瞬间小了一圈,所有人好像都往同一个地方凑近了一点儿。

没有人先动手。

没有人敢。

有个川蜀来的小个子环视四周,朗声问道:“我们来这儿是为咯啥子?”

“诛杀残狼的头子,除暴安良。”不知是谁应和了一句。

“辣你为啥子不动搜嘛?”小个子留着两撇翘胡子,他一激动就会圆瞪眼睛,把胡子吹得发抖。他虽然不清楚声音的来源,但是他明白,围聚在一家酒馆的这些人和他有着共同的目的。

“他可是残狼的头子……”那声音有些为难了,显然认为第一个动手的人会倒霉。

“瓜怂。”小个子啐了一口,骂道。

“辣你为啥子不动搜嘛?”那声音学起了小个子的口音,把小个子的话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

小个子辩解道自己学的是后发制人的武功,不宜先动手,在座的许多人也附和起来,后发先制的上乘武学一下子多了许多自发的传承者。

小个子的鼻子忽然挨了一拳。

“辣个敢打老子?”看众人纷纷哄笑,小个子拔出了剑,他的剑也有些细小,长不过三尺。等到他鼻子不酸,眼泪不流时,他才看清打他的人正是刚才还趴在桌上的初新。

“听说你习的是后发制人的武功,我倒想讨教讨教。”初新负手而立,他的掌心处渗着一颗颗水珠,头上也冒着白色的雾。他正将喝下去的酒用内力从身体中逼出。小个子没有回答初新的问话,而是悄悄躲到了别人身后。

众酒客又恢复了喝酒吃菜的模样,就好像刚才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只不过偶尔他们还会打量初新,用贪婪的眼光搜索初新的破绽,找寻再次动手的时机。

初新慢慢走到敏跟前,问道:“今天你的客人怎么都这么奇怪?”

敏不耐烦地回答道:“我开酒店,来便是客,都是吃菜喝酒,倒是你,拿酒下酒。人家没说你奇怪,你倒是先责备起人家来了。”

初新“哦”了一声,继续问道:“他们说什么残狼头子,又是怎么回事?”

敏白了初新一眼:“什么残狼啊全狼的,我可不知道。”

初新点了点头,闪身掠出了一家酒馆,他怀里揣了不少钱财,跑几步就扔一点儿,他不用回头也猜得到,刚刚还全挤在一家酒馆喝酒的人,现在已统统火急火燎地跑到了街上。

他不敢回头,怀里的金银也仿佛越来越沉,干脆全都丢到了大路中央,他希望捡钱的民众能帮他阻拦一下身后追赶的人,可他每跑过一个路口,就有几个人会加入追逐的队伍。

“果然不能一下子这么有钱,”他暗忖道,“发财才不过七天就摊上这么倒霉的事情。”

敏在同他说话时,已在他的手掌上比划了几个字:洛阳遍传,汝是残狼首领。

此时此刻,不知有多少“仁人志士”想要杀他,扬名立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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