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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爱如烟花 欢情易散:李益与霍小玉的爱恨情仇(1)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爱情是美好的,美好到了古往今来,用尽了一切美好词汇来颂扬。那些爱的故事,惊天地泣鬼神;那些爱的经历,诗情画意,风花雪月。

爱情,炽烈、美丽,点燃生命,碰撞出耀眼的火花,但也会越燃越烈,直到失去控制,将一切付之一炬,最终留下一段传奇,被记录在书本里,后代传颂。

可是也有一种爱情,似是而非,当有一天,抛却繁华世事,主人公会愕然发现,这一世,好生平淡,不曾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恋痴狂,那些被誉为爱情的,其实称不上爱情,充其量只是一段难忘的感情。那些伴随着快乐、痛楚的碎片不过是偶然在路边嗅到的花香,摔倒了划破膝盖的小石子,了无意趣。

可人生所得终究是一场场在相对论支配下的战役,总会有那么些点滴相对的乐和相对的痛。它们平日里并不明显,只在要失去的时候才痛彻心扉,猛然发现,没了它们的点缀,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席子编织的纹路如水波般荡开,载着相思一波连着一波泛到很远的地方。原本约定,相隔千里,也定有一日要相聚共佳期,可一切都在那一日化为泡影。

心已灰,意已冷,那些美好的夜晚再不会被流连、驻足。明月再美,又有何用?就任它自升自落吧,从此这世上所有的美好,都与他无关了……一首《写情》似乎写出了李益对所爱之人无穷的哀思,佳人逝去,带走了他的魂,拆散了他的魄。呜呼哀哉,此生已无可恋。

巨痛之下,对爱的追忆如此耀眼,炫目的光芒掩盖了本可捕捉的情思。

一遍遍地翻动书卷,不由得想,李益的情爱究竟是前者,那可以写入书卷史册的痴爱传奇?抑或是后者,得到时视作寻常,失时才意识到那其实是一块无价瑰宝?

且仔细从《霍小玉传》中寻找些许痕迹,唐代蒋舫对这段恩怨情仇的叙述还是很公允的,他与李益同是科考入仕,又同样失意于官场,不存在嫉恨对方的理由。他们是同一时代的才子,属于同样的阶层,打马、看花、琴棋书画诗酒茶,对夫妻、对世间情爱的认知、生活的态度都有共同的基础……蒋舫并非以“愤青”之姿态指责坐拥美娇娘的当权者,相反的,他与李益有理由同病相怜,这一点在《霍小玉传》里可见一斑。蒋舫对李、霍二人那段柔情蜜意的时光是颇为推崇的,直到二人话别,字里行间都忍不住要透出羡慕、推崇之意。此一别离,相隔千里,蒋舫笔锋一转,站在了霍小玉一边,下笔皆为这位痴情女儿泣血。

李益,陇西人士,考中进士的那一年,他刚刚二十岁。绝对能称得上青年才俊,且少年得志。《唐宋传奇集·“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霍小玉传》里说:时谓无双。”

他出身高门,才思纵横,擅吟诗作赋,且“丽”词“嘉”句,必是善解风情之作。他与那些只会掉书袋、埋首于案牍公文的同辈必然不同。他的诗每每是墨迹未干,长安的教坊乐工就千方百计地求来,谱上曲子让歌姬吟唱,长安无数豪门贵族请画工将他所写的《征人歌》、《早行将》等诗,绘在屏帏上,视为珍品。大历年间的长安城无人不知李益李十郎的诗名。

李益及第后暂留京城,等待委派官职。其得意自傲不消言表,更要做足了风流才子。风流才子自然与普通学子不同,他高中金榜后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上下联络谋个好差事,也不是回到家乡大摆筵席风风光光,再上香祝祷以感谢祖先庇佑,而是到长安“思得佳偶”。

若你以为他的得佳偶是欲寻佳人结夫妻之缘,那可就大错特错了。纵有千般要求,他所求的不过是一个伴儿,不至于让他在长安的这几年太过无聊罢了。连纳妾、养外室都算不得,只是时间长一些的露水姻缘,所谓“博求名妓”矣。

之所以孜孜以求,不惜寻遍长安,却久寻不获,不过是他对“伴儿”的要求比较高罢了。李益与多数男人的眼光不同,他们渴望貌美如花、才情出众而又家世清白的女子,非但如此,他们要求女子绝对的忠贞之外,知情解意、风情万种。

他们往往忽略了他们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美貌与才情背后隐藏着财力和精力的付出,忘记了兼具风情与贞洁的女子,要么是情爱催化下的幻象,要么便是这世间难得的极品。

既是世间极品,便是极难得的,又有几人有这份幸运呢?回首那些缠绵的日子,危机早已暗暗埋下,细究起来,那时的李益还没有能力享有这份幸福,他解不开围困着霍小玉的重重难题,他就开始粉饰太平。

他开始编织浪漫的梦境,在梦里没有世俗和等级的约束,只有绵绵情意。好听的说这是浪漫,难听了就是欺骗。先是他连着自己和初时还算清醒的霍小玉一起骗,待到把霍小玉弄迷糊了,他倒是先一步清醒了。

◆扑火的飞蛾

可他没有叫醒陷得越来越深的霍小玉,自己跑回做梦前的原点去了。这是我最要为霍小玉叹息的地方,一个清醒、聪慧的女人一旦迷糊了,甚至比一个原本就迷糊、迟钝的女人还要蠢钝。这也许是因为她们在犯糊涂的时候,还自诩如当初般清醒,以至于到了梦醒时,无法回头,成了那扑火的飞蛾。

霍小玉生于唐大历年间,承母亲的旧技,做歌舞伎待客,属于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其父是唐玄宗时代的武将霍王爷,母亲郑净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侍姬。

霍小玉虽是庶出之女,然看其才华,纵使不得势,当年的吃穿用度、诗书教养也没缺过,幼年时的景况比普通人家的姑娘、小姐好得多。

命途多舛,红颜薄命,霍小玉的母亲即使没有香消玉殒,处境也大不如前了。在霍王去世后,也如众多妾室、美婢一样,分了些许财物,扫地出门,连带着霍小玉也一并如此。可怜她连被家族当作棋子聘高门的资格都没有,离了王府,连姓氏都改了。“易姓为郑氏,人亦不知其王女”。

所谓霍小玉,“霍”字不过是尊重这位有情有义的女子才给的称呼,其实她早已改姓郑。她与往日的荣华富贵彻彻底底地断绝了关系,那段过往日后反而成了折磨她的荆棘,还在最关键的时候给她灌了迷魂药。

当那花季般的年纪到来,霍小玉出落得亭亭玉立、才华横溢,尽管沦落风尘,也一直洁身自好,颇受人青睐。可沦落了就是沦落了,心气儿再高也进不了良家。再或许真有那愿意娶她的良家,只是没有功名,财力也不济,郑氏与她又怎甘心一颗明珠沦落到油铺子里去呢?于是一个“明珠”计划开始了。

郑氏离开王府之后,应是曾经想过要开始一段与往日不同的生活的。净持这个名字不属于王府美婢,哪个王府会给近身丫鬟取这般素净的名字?净持,应是郑氏离开王府后的名字,纵使不见得皈依了佛门,也能表明她只求身心得宁静的愿望。

可不知是从未死心,还是度过了前些年的伤痛之后,那颗红尘的心又重新怦怦乱跳了。她望着美丽的女儿,心中暗暗决定,一定要寻一位才气纵横又身家优渥的俊朗男儿来婚配。

她是这样打算的,这般条件的好男儿,若与之论嫁娶,那真真是比登天还难!若纳与其为妾,倒不是不可能,可看看那些法例,能纳妾的多数已并非年轻的儿郎。

于是,郑氏动了心思,寻一位青年才俊,纵使没有名分,只要霍小玉得人疼爱,日子过得好也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她想这些的时候想必只记得当年得宠时的风光,忘记了一个得宠的婢尚且下场凄凉,一个即使被宠上了天的妓又能如何?再退一步说,哪位青年才俊如何能有霍王的资本和魄力?

于是,郑氏找来了媒婆鲍十一娘,这鲍十一娘曾经是薛驸马家的婢女,后来赎身嫁人,干起了媒人的营生。要说这位媒婆精于世道,又与郑氏同样的出身,难道就不曾婉转地劝上几句?

毕竟鲍十一娘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和从业经历,世情看得也多了,如何能不明白对于她们这样的女人什么样的婚事最合适?可鲍十一娘是个媒婆,是吃这碗饭的,要是说了实话,郑氏的心思落空,这桩生意也就没了。

结果就只能是她给挑了一个条件合适又没什么风险的人选,这就算是她的好心了。

这个人选就是李益,他的条件不必说了,还有一点非常可贵。他不是本地人,不光没有妻房随行,父母长辈相隔千里,家里若要管束他,那可要费劲了!郑氏一听大喜,当即让鲍十一娘去说和。

李益一听霍小玉之才貌,当即大喜,再一听霍小玉乃霍王的骨血,更加满意。以霍小玉原本的出身,若非明珠蒙尘,他还未必攀附得上。得此女,非但才貌兼得,还甚是光风霁雨,相比此次恩科得中的其他才俊,他李益又占了头一份儿!

李益当天就火急火燎地去了,一见霍小玉,立刻跟没了魂儿似的,当晚即成其好事。他自这一晚做起了美梦,不是没有旁人试图叫醒他,而是他睡得太沉,别人的话在他听来全是梦话,而他梦里所见才是真实的。

霍小玉在最初是清醒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听听她在新婚之夜、良辰美景之下发出的感慨,就明白了。“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

霍小玉说了,她出身倡优,知道无法匹配李益。现在是因着貌美,才得到李益这般贤德之人的宠爱。将来总有一天会人老色衰,恩情不再,无所依托,就好像秋天的时候,扇子会被丢弃一样。在最快乐的时刻,一想到这些,就觉得悲伤至极。

这番话道出了霍小玉的认知,她一开始就不认为李益的爱是会天长地久的,色衰而爱弛是她预料到的结果。不止于这些,“色衰”只是她所想到一些理由中的一个,背后还隐藏着世俗的阻力。比如家庭的反对,来自门第差距的压力,再比如世人的眼光……只是那个时代的人风雅,不愿将带着铜臭气的字眼挂在嘴边罢了。

李益听了这番话,颇为感慨,态度坚定地说了一番这类故事中的男子几乎都会说的话。“平生志愿,今日获从,粉骨碎身,誓不相舍。夫人何发此言?请以素缣,着之盟约。”

我这一生最大的心愿,如今已经实现了,就是粉身碎骨,也绝不会放弃。夫人你为何要说这样的话?取白绢来,把我们的誓言写在上面,永远铭记。

这番话何其耳熟,曾经在不知多少个温柔乡里出现过,姑且称它为缠绵的情话。情话和治病的良药有许多异曲同工的地方,生病的时候吃了药能治病,健康的时候要是把那一剂药吃下去,非但没有好处,还有害处。

情话这东西在感觉浓烈的时候,就是良药,吃了能缓解不确定的未来所带来的不安。等退了烧,再回味几遍,满口的药渣子味儿。不信咱们这些旁观者也可以想想,什么叫作平生所愿?

并不是否认世上有不为旁的东西诱惑的痴情人存在,可对于李益这样的人,定是也会将科考成功、光宗耀祖作为平生所愿的。不过,对于刚刚陷入爱河的人,都会比较愿意把自己想象成那个唯一,霍小玉也不例外。

霍小玉一听这番话,就像高烧的人吃了良药,而且是灵丹妙药,立刻就好了。

春风得意的李益诗名动京城,饮宴间时常会唱到他的诗词。将《江南曲》唱得婉转幽怨的只有霍小玉,但见她慢转明眸,神色幽怨,轻舒玉腕,按弦调歌:”

“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一唱三叹,似大珠小珠落玉盘,听者凄然。善诗之人求的是知音,才子佳人一相逢,上苍早已安排下一段难解姻缘。倘若李益没有遇到霍小玉,他的人格也会很阳光,但他欠的这一笔情债把一切都改写了。

◆只要八年的相爱时光

快乐时光一晃就过了两年多,到了第三年春天,本以为可以继续这样下去,至少还能有几年快活时光。可李益终于被派了正职,当上了郑县主簿。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主簿,可对于一个寒窗苦读十余载而背景尚不够硬的书生来说,这样的机会已经很难得了。更何况在相对开放的唐代,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官熬到金殿之上的,也还是有一些人的。这样的机会如何能不抓住?要是放弃了,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更何况人才辈出,以后这样的机会哪里会轮到他?因此这个机会是一定要抓住的。

李益对霍小玉的感情虽然带着露水姻缘的意味,但不能说他不爱她,虽然爱得不够深,但霍小玉毕竟是他这一阶段最爱的女人。

何况面对即将起行的李益,迷糊了两年的霍小玉也渐渐有了不好的预感。她是个聪明的女子,如何不设法挽留?她的方法就是她的柔情。

“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

霍小玉明白李益得了差事,也就“立业”了,这下一步就是成家。李益再优秀也还年轻,面对严厉的父母和家族长辈,面对出身高贵的娇妻,他如何还能顾及她这沦落风尘的女子?她告诉李益,她所求不是一世,只是一时。

她希望李益把而立之年之前的八年留给她,他们可以继续如此这般地生活下去。待到李益三十岁时,他愿意娶哪位高门贵女只管去娶,她霍小玉得到的已经够多了,那时自当离开俗世红尘,不再打扰他的生活。

我曾经设想,如果这个八年之约成行,在李益三十岁那年,霍小玉是否真会离别尘世出家?

只要李益的妻子、长辈容得下她,她未必对红尘如此绝情。

她对李益的爱,执着而热烈,李益也切实地明白了这份爱,这一点我们透过《杂曲》可窥知一二。

妾本蚕家女,不识贵门仪。藁砧持玉斧,交结五陵儿。十日或一见,九日在路岐。人生此夫婿,富贵欲何为。杨柳徒可折,南山不可移。妇人贵结发,宁有再嫁资。嫁女莫望高,女心愿所宜。宁从贱相守,不愿贵相离。

诗中所写虽与霍小玉的经历有些出入,可其情相似。霍小玉的出身比之良家的蚕家女其实是更加不如的,与其说“不识”高门的礼仪,不如说无法达到高门的要求。平日聚少离多,这样的夫婿再好,又有什么用呢?宁愿如贫贱时一样相守过活,日日耳鬓厮磨,也不愿对方富贵了之后就分隔两地。

李益听了这番令人泣血的告别之辞,当即信誓旦旦地指天发誓:“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固请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相见非远。”

李益再次许下了与卿白头偕老的誓言,如此这般快乐度日,这一辈子犹自不够,再有两三世或许才能断了相思苦。他当即表示,等到八月,必定托人来接她,离再相见的日子并不远。

鉴于李益日后的负心,我这里忍不住要说几句公道话,李益此时并非敷衍,也并非欺骗。只是一来他还没有意识到,还有一些更重要的更美好的东西在吸引着他,相比较,情爱并非不可割舍。二来,这个刚刚走进官场的年轻人,不知世间百态,甚至连自己的父母也并不十分了解。在他眼里,父母严厉中不乏慈爱,他哪里知道父母的雷霆手段如何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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