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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有始有终,是爱情最美的样子

男友是闺蜜的宿敌

他弄痛了我。若不是你站出来,他会严重伤害我。而他会没事的——大家都看见我们跳舞,他们会说成是我自找的,我的一生会比现在来得不堪,起码我现在很开心。我对于那浑小子死了绝不难过,我只是抱歉是你动手而不是我。

——《末路狂花》

“闺蜜”这个词,细品起来是极有味道的。

本应是“闺中密友”之意,却将“密”化作“蜜”,少了一分的神秘感,却多了几分的甜腻。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只有未婚女子的住处才能称得上是闺房。小姑娘在闺房之中点绛唇、品诗书、修女工、学礼仪,直到成长为一个美貌与才情并重的佳女子,方才踏出闺房,寻觅良伴,从此相夫教子,安稳一生。因此,闺房岁月是一个姑娘一生中最为美好、最为单纯的时光,正所谓待字闺中,颇有柔情、静美之姿态。

在现代社会,闺房大抵失却了以往的神秘与幽静。姑娘们从小便开始和男孩子们一起上学玩耍,哪还有心思乖乖待在自己的闺房中等待破茧成蝶。但是,我们还是习惯性地将最好的女性朋友称作“闺蜜”,大抵是因为在那漫长的所谓待字闺中的年岁里,陪伴我们前行的,不是那些有着温暖笑容的白衣少年,而是这些笑起来毫无形象的傻姑娘们。

只有姑娘,最爱姑娘。

在我们漫长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很容易因为一些细节而喜欢上一些人。这些人或有温暖的笑容,笑起来像冬日里温暖和煦的阳光普照大地;或有修长的手指,落在黑白分明的琴键上如跳跃的精灵敲打着心窗;或有清澈的双眸,让人一眼沉溺只愿醉生梦死于那一汪温柔永世不得超生;或有沙哑低沉的嗓音,在寂静的夜中响起每一个字便是一首唱不完的歌永远在岁月中飘荡。

但是,这些人永远只属于岁月,也永远只会湮没于岁月。

最终,留在我们身边的,只剩下那些姑娘。

犹记得当年我高中开学的第一天,老师让大家自己找位置坐下,我茫然地环顾着周围说说笑笑的同学和挤得满满的位子,有一瞬间的失神。那时候的自己不爱说话,连走路都低着头,站在人群中恨不得所有人都别注意到自己。就在我最茫然无措的时候,旁边座位上两个刚刚还聊得正欢的姑娘一人一只手扯过我,将我按到了后排的凳子上,笑眯眯地对我说:“你就坐这里吧。”

我时常回忆起那个明媚的午后,只愿时光停留在那一瞬间,永远不老。

学校的楼前有一拱形的葡萄架子,几米长短,每到夏天的时候,便爬满了翠绿的叶子。叶子很密,遮挡住了大半的阳光。只有那水泥地面上,隐约闪着几块耀眼的光斑。彼时的我们喜欢在体育课的时候,买三个冰激凌,坐在葡萄架下的水泥台上,侃着自己所知道的八卦。还记得L和茄子曾经戏谑地说我吃冰激凌的样子格外地认真,好像是对待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却不屑地想,冰激凌难道还算不得最美好的东西吗?我看着冰激凌在阳光下慢慢融化,白色的奶汁顺着手心缓缓淌落,一滴,两滴,三滴……最终,在水泥地上勾画出我回不去的旧时光。

关于那时候的记忆渐渐淡去,却总是在某一瞬间惊醒,比如关于那个少年。

少年名叫星期二,关于他,我们只知道他比我们大一届,喜欢穿闷骚的粉色T恤。至于他为什么叫星期二,对不起,因为他和我们一起上星期二的体育课。关于他的模样,我已经忘记了大半,只隐约记得他貌似有一张白嫩的小脸和一头栗色的短发。茄子在某一瞬间,忽然觉得他长得帅,便拉着我和L在每个星期二的体育课上偷偷地去看他打篮球。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姑娘在青春期的时候都会喜欢上一个会打球的男生,但我想,会打球的男生确实是多出了几分的耀眼与夺目吧。总之,关于高中所有的体育课,我只记得那个星期二。

但是茄子的喜欢也仅仅只是喜欢。她喜欢看他打篮球,喜欢看他对着天空仰头一口喝进去大半瓶水,喉结微动,任阳光轻抚过他美好的侧脸。在那个不大的学校里,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弄清楚星期二到底是谁。但是,我们不约而同地保持缄默。明明最开始只是茄子一人喜欢的男生,最后却成了我们三个姑娘一起在关注。如今想来,我们喜欢的,与其说是那个男生,不如说是高中岁月中一份美好的情感寄托。即使没有星期二,还会有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直到如今,我们各奔东西,那些遗落在记忆里的小小片段,仍会在某一瞬间提醒我,我们曾经共同拥有的青春。有人说,与你共享过秘密的人,你会格外亲近。我不知道闺蜜究竟是因为与我们共享过秘密才变得如此特别,还是因为她们就是如此特别所以我们才甘心与她们共享秘密。

有时候会想,我的青春还是自己的吗?

或者说,是不是正是因为我们共享过青春,所以闺蜜才会如此的无法替代?

闺蜜啊,就是这样一种特殊的存在。

所以我说,男朋友是闺蜜的宿敌,这是一种难以捉摸却又客观存在的微妙关系。男朋友作为姑娘即将携手一生的人,势必会融入姑娘的交际圈子。而这个圈子中占有最重要位置的莫过于姑娘的闺蜜。男朋友的表现,直接影响着闺蜜对其的印象与判断,而闺蜜对其的评价也势必反作用于姑娘对男朋友的态度。所以说,正确处理与女友闺蜜的关系,在男女交往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

当然,姑娘我也曾经是天涯大军中的一员,时常在被窝里刷着天涯的狗血故事,笑到肚子疼。在那些千奇百怪的故事中,男友劈腿、闺蜜背叛,大抵是最为寻常的了。我时常思考这些故事的真实性到底能有几分,却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对我来说,闺蜜的男友简直就是我的人生宿敌,不仅抢了我的姑娘,还占用了我的待遇,不拍飞他已经很够意思了。

最后,我也只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撬男友的闺蜜不是真闺蜜,被撬走的男友不是好男友。

且说某一日,忽然接到朋友的电话,告诉我她遇见了真爱。那一刻钟的我,真真是想哭的心都有。那些我爱的姑娘们啊,就这么被那些男人一个一个地拐走了。有些开心,有些失落,更多的是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

永远不要试图惹恼你爱的姑娘的身边的姑娘。

永远不要低估姑娘们之间那缠绵悱恻的友谊。

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男人们会喊着什么“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不知道,在姑娘们的心中,说不定也是想着“闺蜜如手足,男人如衣服”。当然,无论怎样来说,朋友和爱人虽然在一定方面上对立,却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们既无需将女人当做衣服,也无需将男人当做衣服。无论是爱情亦或是友情,都是我们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因为这些爱与温暖,我们才有勇气继续前行。

多少年后,我们是否也会像《阳光姐妹淘》中的Sunny那样,穿上可笑的高中制服,去重温那一起走过的青葱岁月?我们在课堂上传过小纸条,我们钻栅栏逃课去吃麻辣烫,我们凑硬币去买冰棍,我们坐在葡萄架下畅谈理想……正因为有那些姑娘和我一同分享过记忆,我的记忆才会如此的饱满,每片碎片都有你们的身影。

那注定会出现并抢走我的姑娘的男人啊,可否容我多言?

她喜欢咖啡,你和她一起喝好不好?她喜欢旅行,你当她的摄影师好不好?她喜欢杯子,你替她多留意好不好?她不爱打电话,你记得打给她好不好?她记性不好,你多提醒她好不好?她有水瓶座的神经质,你多包容她好不好?

最后,她没有谈过恋爱……

你一辈子只爱她,好不好?

你说……

好不好?

我的世界总有你

亲人只有一次的缘分,无论这辈子我和你会相处多久,也请好好珍惜共聚的时光,下辈子,无论爱与不爱,都不会再见。

——梁继璋《送给儿子的备忘录》

我的世界总有你,我时常如此抱怨。

从小到大,我大概算得上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好姑娘了。学习还算不错,不需要父母多操心;长相勉强及格,不至于对不起观众;性格也倒还好,不会和别人有太大的摩擦。平平淡淡地过了二十余年,有时候也会怀疑自己的人生意义何在。

“父亲大人,我想一个人穷游去西藏。”

“消停地眯着,你知不知道现在一个姑娘在外面有多危险?”

“可是她们都是自己出门的。”

“她们是她们,你是你,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的人还和人家比。”

“我手机里有指南针。”

“有屁用。”

……

这样的对话,在我和父亲之间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行一次,然而每次都是以我的失败而告终。作为一个典型的东北爷们,他身上似乎凝结了所有大男子主义的特质。出门前的3W问题我也早就习以为常。

什么是3W问题?

就是When,Where,Who。通俗点理解,就是和谁一起出去,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即使是在我上大学离开家以后,他也格外地喜欢给我打电话,并且不厌其烦地叮嘱我要注意安全。貌似在他的心中,和全天下所有的姑娘相比,我大抵是最不靠谱的吧。

偏偏我是一个很懒很怕麻烦的姑娘,这种怕麻烦体现在虽然我知道自己的生活被这样掌控是不好的,但是时间久了,我便也懒得去抗争。究其原因,我心里清楚,对于喜欢掌控一切的父亲大人来说,我的意见是可以直接被忽视的。这种感觉就像我曾经养过的一只野生小刺猬,刚刚带回家的时候不吃不喝,每天只趴在笼子里动也不动,就在我生出恻隐之心想放它走的第二天,它已经开始欢脱地抱着火腿肠乱啃了。你看,人就和动物一样,再多的不满和无奈,最终也就是习惯罢了。有些残忍,但这就是人生。

于是我便习惯了在天黑之前回家,习惯了按时给家里打个电话,习惯了在出行之前考虑好自己的安全问题,习惯了安享这样平淡又安稳的生活。有时候看到朋友一个人背着行囊天大地大任她走,也会觉得很羡慕。但看到父亲那日渐苍老的面庞,又觉得人生就是这样,哪里有那么多的十全十美。如这般读读书,写写字,可以让他放心,那又有什么委屈呢?

今年年初的时候参加好朋友的婚礼,在婚礼进行到父亲牵着新娘的手将她交给新郎的时候,我心中所有的感动几乎喷薄而出,整个婚礼现场都洋溢了浓浓的幸福以及淡淡的伤感。我看着新娘父亲那颤抖的双手,泪水已经在眼眶中打转。

前些日子,在网上看到国外第一个婚礼视频,新娘的父亲在婚礼上对新郎说了这样一番既充满了温情又满含趣味的一段话:

Philip,我想和你讲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老父亲,猜得没错,就是我。我有一位非常可爱的儿子,我很幸福。有一天,我发现我太太又怀孕了,于是我就祷告,主,如果是你的旨意,就生个女儿吧,上帝应允了我的祷告……我是第一个把她抱在怀里的人,我看着她,说,主啊,让她长得像她妈妈吧。上帝答应了。她是如此可爱大方,善良温柔……但是我忽然发觉我把自己落下了,我又说,主啊,让她像点我吧。上帝也答应了。她会开卡车,开拖拉机,会装草料,也会嚼雪茄,你知道你将要跟什么样的人过日子了吗?不仅如此,她还主意多,性子急,聪明冷静,于是我说,主啊,够了,让她像你吧。上帝答应了。上帝赐给她乐意侍奉人的心愿,她很有爱心,她完全委身成为一名护士,看护垂死的人病愈,她握着将死之人的手,给他们送终,主给了她一颗宣教的心,她的足迹将踏遍世界各地,在洪水中推着独木舟,趴在地上躲过枪林弹雨,这样做是要跟人分享耶稣的福音,但好像仍然少了点什么。我对主说,让她幸福快乐吧。于是,她就遇见了你。你看到她脸上快乐的样子了吗?我从没看见过,直到她遇见了你,我对此心存感恩。今天,我要把我最好的给你,不过在这之前我想要你记住,我和上帝花了多少工夫才把她预备好。所以,Philip,既然我都把她交给你了,所以你也不会介意我再唠叨一句吧。我和上帝费了这么大的工夫,你别搞砸了……这也许是我见过的最温情的叮嘱了。无论是多么的不舍,所有的姑娘都会面临这样的一天吧。那个爱你、呵护你、养育你的男人,终究不能陪你走到生命的最后。所以,身为父亲,他一方面有万般的不舍,不舍得将自己的掌上明珠送交他人;但另一方面,他又是期待着可以有一个好男人出现,可以代替自己继续守候他最爱的姑娘。这般矛盾着的心理,是天底下所有父亲的通病吧。

所以,我时常害怕那样的一天。父亲曾经很认真地和我说,我未来的婚礼即使再简单也一定要有那样的一个环节,他要穿上从自己结婚发胖后再也不曾好好穿过一回的西装,牵着我的手走在红毯的一头,直到新郎走过来,然后他再将我亲手交到新郎的手里。我笑着说他好像比我还期待这一幕,他却格外认真地说,其实他是如此地害怕那一幕。我看着他无比认真的眼神,我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比有人抢走了你的小公主更可怕的了。女儿的男朋友大抵就是父亲在世界上最爱也最恨的人了吧。

人过中年的父亲,大抵都是有些神经质的。有时候,他像话唠一样不停地教育着我要赶快找到一个好男人嫁了,不要整天扎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那份急迫就如同我现在变成了超市里滞销的面包,再不卖出去就要过期了。有时候,他又像全世界最厉害的侦探一样看守着我,看到我和哪个男性朋友一起吃饭一起出去玩,就会旁敲侧击地试图把人家所有的信息都套出来,生怕自己的女儿被哪个混蛋小子给骗走。我时常对他这种矛盾行为哭笑不得,却也没什么办法,只得由着他去了。若我真的哪一天告诉他我找了个男朋友,他大抵会有想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去监视考察那个男人的冲动吧。那画面实在太美,我简直不敢看。

有时候觉得作为男人也挺不容易的。

恋爱之后,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未来岳父大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偏偏为了自己未来的幸福,还要使出浑身解数来讨岳父大人的喜欢。连磁铁都是同极相斥,别说两只雄性动物了。虽然一个是为了寻求配偶,另一个是为了保护后代,但毕竟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谋求姑娘的欢心。于是,很多抱得美人归的男同胞们一致表示乐意传授经验,岳父不好对付,我们可以从岳母下手。手脚勤快,踏实上进,体贴善良,这些简简单单的品质便是岳母大人所欣赏的。

好不容易将美人娶回了家,终于可以安稳几年。可是若你以为这便结束,那可是大错特错了。若是美人给你生了个儿子还好,你无需担心别的,只努力赚钱就好;若是美人给你生了个女儿,恭喜你,从此迈入了忧虑的大门。你看着女儿一点一点长大,圆乎乎的小脸变得标致起来,肉滚滚的身子变得修长起来,她一天比一天美丽,你就一天比一天担心。直到你在她的抽屉里,发现班里同学写给她的情书,你的小宇宙开始爆发了!这是哪家的混小子这么早就来惦记我家的姑娘?你一脸愤恨,却不曾注意到姑娘那越发温柔美丽的眉眼。就这样,你变成了曾经你在心中暗暗诋毁过的新娘的父亲,甚至你比他还要神经质。

人生就是一场有趣的轮回,妄想摆脱,却最终不得不接受自己的命运。我们曾经多么渴望得到某样东西,未来就有多么害怕失去某样东西。世界是守恒的,物质守恒,精神亦是守恒。你从别人那里得到的,别人也可以从你这里得到。没有什么不公平,因为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人类之所以生生不息的关于爱的真理。母爱的伟大,伟大在轰轰烈烈,让你时刻可以感受到那份温暖;父爱的伟大,伟大在润物细无声,就像一场春雨,你感受到的也许只是凉爽,但是你感受不到的是对大地的滋润。

我时常记得小时候和父亲在一起的情景。那时候还生活在北方的小镇,文化的匮乏不言而喻,甚至整个小镇里也找不出一个像样的书店。父亲的一个朋友在街头以摆书摊为生,他便时常领着几岁的我去书摊那儿玩。时间久了,来来往往的路人便都注意到了这样的场景,两个男人躲在一边的大树底下下象棋,书摊只留下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抱着一本比自己脸还大的书在那吭吭哧哧费劲地读。

如今回想起来,当时书摊上卖的书应该都是盗版书吧。三四块钱一本,时常出现错字和乱码。但是,在那些我对书本如饥似渴的岁月里,那些盗版书抚慰了我的烦躁和寂寞。小时候的自己性格内向到几乎很少说话,唯有面对书籍,能让我感受到万般喧嚣与寂静。大抵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后来书摊黄了,因为小镇真的不需要那么多的书。没有了书看的我,又恢复到了以往萎靡低落的状态。父亲便又领着我走街串巷地寻找隐秘的书店,最终找到一家专门租书的地方。那些躲在书架最上层无人问津的名著,简直给我的世界带来了新的光彩。

其实说起来,父亲从来不是什么有文化的人。甚至,在我一路读到研究生并开始写一些文字以后,时常有人调笑着问父亲,你这么个流氓怎么教出了这么乖巧的女儿?父亲笑而不语,我也笑而不语。因为只有我们两个才知道,在父亲那看似精明市侩的外表下,藏着的是怎样一颗温柔的心。他爱书,也将这份爱传递给了我,并且在那样一个荒芜的年代里,让我有机会去接触到书中那无比宽广的世界。和这些相比,那些他特有的大男子主义情怀,又有什么是我忍受不了的呢?

所以,纵然天底下的父亲都是这般矛盾而充满神经质,我亲爱的少年,你依然要体谅他们的孩子气的无奈。因为你抢走的不仅仅是一个姑娘,更是他用生命去呵护的珍宝。再平凡普通的姑娘在父亲的眼里也是世间最美丽可爱的小公主,值得世间一切的宠爱。生命实在太过短暂,他能守候他心中的小公主的时间实在太短太短。尊重那个男人吧,因为他替你爱护了那个姑娘二十余年,只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亲自将她交到你的手中;尊重那个男人吧,因为未来的某一天,你也会变成另一个他。爱从来不是结束,爱是亘古长存的绵延。

我的世界总有你,我曾经如此抱怨。

我的世界总有你,我现在如此庆幸。

我的世界总有你,我未来如此希望。

谢谢你,那个世界上最爱我的男人……

致那些年用来表白的蜡烛

你谈恋爱太少,所以只好将其戏剧化、泛道德化,在我们这种老手看来,一股妇联味。

——王朔

世界上最大的未解之谜是什么?

在我看来,不是百慕大三角的失踪案,不是UFO的惊现案,不是埃及金字塔究竟如何建成。世界上最大的未解之谜,应该是让人捉摸不透的屌丝之心。人家说女人心海底针,姑娘的心思再难琢磨,至少是符合常理的,至少是可以推测的。但是一部分男人的屌丝之心,真真是让我替他们的人生感到着急。

从主观方面来讲,我不同意随随便便地给人贴上屌丝的标签。但是,我又想不出来用什么词语可以给那样的一部分人定位,所以只得暂时借用一下。生活中我们常常将屌丝和穷矮挫联系到一起,以为屌丝便是没钱没房没车没姑娘的代名词。可是实际上,我觉得所谓的穷矮搓不是屌丝的本质,屌丝的本质是一种很奇妙的屌丝心理,这种屌丝心理使得一些人即使穿上再名贵的衣服、开着再豪华的跑车,也不由自主地从内而外地表现出屌丝的气质。这种屌丝气质才是造就新时代屌丝的本质。

什么是屌丝气质?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办公室里有一个姑娘A今天过生日,你殷勤地给姑娘A买了一堆零食。结果在你买完零食后,你听姑娘A说办公室里还有一个姑娘B也过生日。你想了想觉得姑娘B似乎和你的关系似乎也不错,于是陷入了纠结。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来说,要么你就干脆装作不知道,要么就出去给姑娘B再买一份别的零食。但是,在屌丝心理的作用下,你觉得再买一份又花钱又费劲,于是你将给姑娘A买的零食分了一半给姑娘B。你对姑娘A说:大家都是好同事,一起过生日分享零食吧。你对姑娘B说:我从姑娘A那里知道你过生日,便给你拿来一半的零食。于是,从此以后两个姑娘都不理你了。你还纳闷,这到底是为什么?

这到底是为什么?就为你那18K闪闪发光的纯屌丝之心。

这是真的吗?真的有这样的人吗?大家也许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也许会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但是我可以对灯发誓,这就是我人生中经历过的最难忘的事情之一,也就是这件事刷新了我对屌丝这个词认识的下限。我以为我活了这么久也算是看过什么庭前的花开花落了,但是,每每想到这件事的时候,我都想写一篇论文,就叫《论物种的多样性》。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因为读的是偏文科的综合性大学,所以整个校园都呈现出一种阴盛阳衰的局面。且不说到了夏季清一色的超短裤大白腿,就是在深秋的时候也常常有姑娘甩着长裙款款走过。我住的宿舍位置极好,窗户朝阳,夏天打开窗子便可以闻见楼下小广场青草的芬芳。小广场不算大,但胜在视野开阔,因此在春末夏初之际,时常发生一些告白事件。每当听到楼下有一群男生喊某个姑娘名字的时候,我们一群喜欢八卦的少女便欠欠地趴到窗台上,去看看又是哪家的少年在春心荡漾。

你道为何所有的告白都发生在晚上?

你道为何所有的告白都可以引起大伙注意?

答案是很明显的,因为所有的告白都是在摆蜡烛!

摆蜡烛不在晚上怎么行?白天你怎么看得见我那颗荡漾的春心;摆蜡烛不在晚上怎么行?白天保安哥哥怎么会放过那些没事勾搭妹子还引起火灾的少年;摆蜡烛不在晚上怎么行?黑灯瞎火的看不清长相才能保证成功率上涨呀。所以,粗略估算了下,本科四年间,我大概目睹了至少二十场以上的蜡烛真人秀,告白成功率大约在百分之五十左右。最幸运的就是告白结束后牵着姑娘的手去后面小花园散步;最不幸的就是被姑娘一盆凉水泼下去,不仅蜡烛被浇灭了,心中爱的小火苗也被浇灭了。更有魄力的姑娘直接拨打校园110,帅气的保安小哥就开着那辆改装成巡逻车的奇瑞QQ来抓人了。于是,第二天写检查,被通报,不但赔了夫人又折了兵,颜面俱损。

我从心底里一直对这种摆蜡烛的行为很是鄙视,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我是吃不着葡萄便觉得葡萄酸的狐狸。我曾经一直在想,若是有一天有人在我的窗下摆蜡烛,我一定一盆子硫酸泼出去。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一场意淫,事实证明,我确实想多了,因为直到毕业也没人在楼下喊过我的名字,想想还有点小忧伤呢。

鄙视摆蜡烛的行为源自于某一日我出去晨跑,恰逢前一夜楼下有人告白。那个男生倒是还算幸运,姑娘虽然没有明确拒绝却也一副小媳妇般的羞涩相,想来也算是人家碗里的鱼肉了。君子成人之美,看见成了这么一对不免也觉得很有意思。但是在我到了楼下以后才发现,地面上昨天摆蜡烛的地方一片狼藉。蜡烛滴落的蜡油沾得满地都是,地面上隐约还有烧焦了地方,一些还未燃烧尽的蜡烛残骸东一个西一个,气球碎片和花瓣洒的满地都是。作为一名大学生,最起码的善后观念难道被狗吃了吗?纵然点蜡烛俗得痛彻心扉,但是你有俗的自由。然后,俗完了以后,能不能不让别人替你去完成你应该完成的事?这样一大片蜡油,如果不用工具来一点一点铲掉,哪里是那么容易清理的呢?

这也是我觉得摆蜡烛的人屌丝气质最明显的一点体现。当然,我不敢说所有摆蜡烛的人都这样不进行善后处理,但至少我观赏过的二十多场表演大抵如此。我也不知道那些姑娘是怎么想的,若是喜欢我的男人做出了这样的举动,我想单凭这一点便可以Pass掉了。而且,我一直怀着深深的好奇,到底是谁发明的摆蜡烛这项运动呢?难道他不觉得摆蜡烛其实不够完美吗?其实应该再配上一篇祭文的。嗯,具体可以参看我们贾宝玉同学给晴雯姑娘写的祭文,那真是一个文采风流,情真意切。相信我,你摆上一圈蜡烛,再念上一篇祭文,从此你一定可以抱得美人归,从此踏上人生巅峰的。

当然,我其实应该感谢摆蜡烛的发明者,若是没有你,我妹妹大抵也是无法自主创业、发家致富的。

且说某一日我忽然发现妹妹在朋友圈传各种蜡烛图片,细问之下才知道她竟然和朋友开了一家小店,主营业务就是替人家摆蜡烛告白,适用于表白、求婚、纪念日、情人节等各种时刻。我本着八卦好奇的心理问她,真的有人花钱雇人干这个?她一脸不屑地瞟了我一眼,将手机的一条短信在我面前晃了晃,哎哟喂,真的有人给她汇钱,而且数额不小。原来摆蜡烛不仅是在大学里风靡,它已经和广场舞一样横扫了祖国的大江南北。

在屌丝气质男的心中,摆蜡烛经济又实惠,简单易操作,自己动手的情况下不到一百块钱就可以搞定,简直是泡妞必备。待追到了姑娘,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计划了。下一步计划是什么?当然是送礼物制造惊喜。

夏天是个追姑娘的好季节,你问为什么?身为屌丝怎么可以连这种问题都不懂呢。自然是因为夏天姑娘们穿得少啊。大部分小清新姑娘夏天的标准装备是上身白色瘦身小T恤,下身牛仔小短裤,脚上再踩一双匡威帆布鞋。夏天的时候将姑娘追到手,趁机拉拉小手,搂搂小腰,亲亲小嘴,那可是比冬天福利好多了。冬天的时候,抱一下,怀里大半都是羽绒服,那种感觉和抱一个大抱枕有什么区别?夏天则不同了,抱一下,软软的,香香的,你深情款款地和姑娘说:这一刻我觉得我们的心贴得格外地近。其实谁不知道你心里是这么想的:卧槽,姑娘得有CCUP了吧!一时间你精虫上脑,鼻血横流,还可以装作一副中暑的样子告诉姑娘,我柔弱啊我柔弱!于是姑娘一副贤妻良母样,任你的两只熊掌吃着豆腐。

除此之外,夏天还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天气好,省钱!你问为什么?你想啊,若是冬天开始恋爱,你能和姑娘去哪儿约会呢?去咖啡店,随随便便地坐上一坐,你口袋里的一张毛爷爷就没有了;去商场,姑娘若是看中哪个衣服哪个包包,你作为新上任的男朋友,能眼睁睁地看着姑娘自己花钱吗?去电影院,不过是短短的两个小时,一张毛爷爷和你再见后,你还是面临着无处可去的困境。所以,夏天好呀,随随便便找一个小公园就可以来一场别有趣味的小野餐,姑娘若是不喜欢,你还可以告诉她外面空气好,晒晒太阳有益于身体健康。若是再有个相机,能给姑娘拍上几张室外的美照供她传到朋友圈和大家分享,那就再好不过了。你也许疑惑,可是夏天过去了,到了冬天还是没地方去啊?那可是不一样的。从夏天开始恋爱,到冬天的时候已经大半年了,这大半年的时间完全可以将姑娘从女朋友变成媳妇。有什么区别?区别就是女朋友是替你花钱,媳妇是替你省钱。领女朋友吃饭,你挑的一定要是干净正式的地方;领媳妇吃饭,你就可以大排档小餐馆随意来了。因为你们已经熟悉到不需要互相客套的程度了,这样随随便便,哪怕一个图书馆的角落戴上耳机分享一个电影也是极好的。

所以,夏天是一个有利于屌丝恋爱的好季节。但是这里面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一旦你夏天找到了一个女朋友后,接下来有一大波节日等着你。重中之重就是七夕、圣诞节、元旦、除夕、情人节。送什么东西给女朋友也是一件考验人智商和情商的事情。

举个最好的例子,例子当然要用万年不变的经典开头,嗯,我有一个朋友……是的,我有一个朋友,性别女,爱好男,热恋中。一日我还未起床,迷糊中便接到她大早晨打来的一个电话,刚刚按下接听键,便听见她那激动的声音从电话里面传来。细问过后才知道,原来是男朋友给她买了一个小礼物。猜猜是什么礼物让她这么开心?衣服?鞋子?香水?包?都不对,事实上,礼物是一只机械键盘。对于一个热爱数码产品的姑娘来说,再也没有什么礼物能比数码产品更好了。曾经有人送过她一瓶香水,却被她在睡觉前当做六神驱蚊子用了,并且还不停地抱怨香水没有六神好闻。自从男朋友送完这只键盘后,姑娘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很长的一段时间都保持着贤良淑德的模样。如此算来,其实这只键盘还送得蛮划算的,至少给男友换来了一大段时间的安宁。

举这个例子就是说,给姑娘送东西不在乎东西的贵贱,但求东西要得人心。若是我的话,你送我几本英文原版烫金字的精装书,我大概真的会恨不得以身相许的。所以没必要再恶俗地用搬砖的血汗钱去硬撑着买什么Dior的香水,实际上没有多少姑娘喜欢那浓烈的味道。她不一定喜欢,你却送得心疼,那双方是何必呢?不如开动一下脑筋,送一些精巧的有创意的小礼物。

曾经在网上看到一个技术男送给女友的礼物是一只木镯子。木镯子并不稀罕,稀罕的是他将市政一卡通的芯片取出来装进了镯子里。并且在木镯子上刻了两个人的名字和好看的花纹。这样姑娘出门就再也不怕忘带一卡通了,上车的时候刷一下手镯便可以了。精致又洋气,时常引得路人问她是怎么回事。整个手镯制作下来,成本其实不算高,不过是一卡通里多充上几百块钱,再买一个款款的素色木镯子便可以了。但是,心意终究是无价的。当然,这就是别人家的男朋友,我们便不作过多评论了,反正别人家的男朋友总是好的。

说到这里,其实我想表达的不过只有一点:屌丝气质男究竟如何才能逆袭。总结起来,便是不要盲目地学人家,人家摆蜡烛你也摆蜡烛,人家送香水你也送香水,要知道即使高富帅们送上一坨便便,想来女神也会觉得极好的,所以不要妄想通过模仿超越人家了,因为这事得看脸。既然不靠模仿,那便开创自主研发的新路。就像中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样,你要找到属于自己的特色。说到这里,不免想起来曾经收到过的一个有趣的小礼物,是朋友上大学的时候,精工实习课上做出来的一个小齿轮。虽然一分钱也不值吧,但是在一个文科妹子的眼里,这着实是一个很神奇的小东西。所以说,既然有屌丝气质,那就别试图掩盖,因为你掩盖不了。既然掩盖不了,不如坦诚接受。

做一个真诚的人,远好过做一个虚伪的人。

屌丝也有屌丝的精彩。

遇见你的好时机

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是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呼呼往灵魂里灌着寒风,我们急切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你填不了。

——毛姆《面纱》

雨,大雨,倾盆大雨。

我撑着雨伞,拎着装满零食的袋子,一步一步地在雨中跋涉。天色灰蒙蒙的,就像奶奶箱子底下那件灰色的毛衣,沾染了淡淡的发霉了的味道。雨伞虽然不算小,却也禁不住这大雨的洗礼,很快我的浅蓝色牛仔裤的裤脚便变成了深蓝色,湿湿地贴在腿上。手中的购物袋已经被雨水打透,我忽然开始担心那纸罐中的薯片会不会受潮。作为吃货,能有什么比食物更重要呢?我将雨伞向袋子倾斜了一点,任右边的肩头接受雨滴的亲吻。

呵,真是个坏天气啊。

要到单元门口的时候,却从雨伞下面的空隙处看到两双被雨水浸透了的帆布鞋。我将雨伞稍微抬高一点,原来是楼下住着的那个漂亮姑娘。那个小伙子呢?她的男朋友吗?嗯,还蛮有夫妻相的。我在心中瞎想着,却也不知道这一切到底和自己有什么关系。慢慢地走得近了,却听见两个人在赌气地说着什么。

“你拿这把雨伞回家。”

“你先答应明天和我一起出去,我才走。”

“晚上电话再说,你先回家。”

“你先答应了,我再走。”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我就是这样,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了。”

“那好吧……喂,雨伞!”

“不用,这天挺好的。”

待我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却见小伙子穿着白色的T恤就那样冒失地冲进了雨中,满脸是掩饰不住的得意之情。姑娘有些气闷地收起伞,忽然抬头看见了我,大概有些不好意思,对我笑了笑便转身进了楼门。

“不用,这天挺好的。”

这大概是我最近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想到自己刚刚抱怨完这坏天气,却没想到在有些人的眼中,却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或者可以这么说,风景还是那样的风景,只是心中比我多了一分爱吧。有姑娘美丽的笑容,有姑娘答应的约会,一场大雨和这比起来还算得上是什么呢?别说下雨,就算下刀子,小伙子也会觉得这天挺好的吧。

恋爱就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两个人在一起不但不会拉高彼此的智商,很多时候两个人都会降到平均线以下。我亲眼见证过一个沉熟稳重的男人在恋人的面前吃醋的样子像个孩子,也亲眼见证过一个端庄大方的姑娘在恋人面前是如何的撒泼无赖。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记得在网上看到过一张图片,觉得极为生动。单身的时候,男人每天就是坐在沙发上玩着游戏,姑娘就是每天躺在床上读着小说。日子不过是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每一天都没有什么不同。当两个人相爱在一起后,男人依然是每天玩着他的游戏,姑娘依然是每天读着她的小说,只是两个人都没有了原来的孤独和寂寞。想来,游戏定然会变得更好玩,小说也定然会变得更好看。一切都在改变,却也什么都没变。如果说真的有什么不一样了的话,那就是被爱情浸润的两份心情。

人生在世,有太多人喜欢用自己的心意去强奸别人的心意。

上学的时候学校的马路对面有一个百货商场,说是商场其实就是一个四层的百货商店,走低端路线,东西大多很便宜,有点像帝都的动物园批发市场。一进商店大门,迎面就是一家卖情侣装的小店铺,五颜六色的印着各种图案的情侣装就像一面面小国旗一样被老板高高地挂起,远远望去别提有多炫目了。那些情侣装的价格都在五十元以下,因此质量如何自然可想而知。每每从这里路过,我都会暗自叹息,这东西真的有人买吗。

但是事实证明,我想多了。不仅有人买,而且买的人还不少。因此我走在校园中的时候,时常会看到前方迎面走来一对手牵着手穿着那家招牌情侣装的小情侣。从审美的角度来讲,那衣服确实不大好看,而且会让人的整体气质下降好几个百分点。我也一度对这种赤裸裸地印着相似图案的情侣装深恶痛绝,觉得穿这样衣服的情侣简直让人无法理解,朋友也在一旁点头赞同,并发表了一系列精彩的演说。

然而,一年以后,朋友也找了个男朋友。两个人依然手拉手地去那家店里买了两件情侣装欢欢喜喜地穿到了身上。当然,后来因为觉得不好看,所以也只穿了那么一次。于是,这件廉价的T恤就这样和她那一堆贵得离谱的衣服放到了一起。我问她既然就穿一次,为何还要买回来?她说,你不觉得这其实就是一个仪式吗?

这句话忽然将我拽回了读中学的时候,那时候和小伙伴一起逛街,看到夜市上卖的各种图案的情侣T恤,总是有一点点的羡慕与渴望。那时候姑娘们都说,以后若是有了男朋友,一定要和男朋友穿上情侣装手牵手大大方方地走在马路上,再也不怕被老师和家长看见了。时间久了,看到的世界大了,曾经喜欢的人分离了,我们早已忘记了曾经那个既廉价又单纯的愿望了。曾经我们是那么渴望被大人认可,却如今我们早已不再需要别人的认可。只剩下那件廉价的情侣衫,藏在岁月的角落里,不时地涌现在脑海里,让我们记得,曾经是有这样一个小小的心愿的。

如今,AJ的同款鞋子成为了情侣间的最爱,不仅漂亮而且大气。和它一比,那几十块钱的白色T恤自然穿不出去了。于是,很多人开始在网上用犀利的言语讽刺那些穿着廉价情侣衫的人们,以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去传播自己的价值观,却不知道,曾几何时你心中是否也藏着那样一个廉价的愿望?人生在世,每个人有每个人要走的路,要看的风景,何必用自己的价值观去强奸别人的价值观呢?你有你表达爱意的方式,别人亦有别人表达爱意的方式,方式与方式相比没有高贵与廉价之分。你可以吃你的红酒牛排,我可以吃我的拉面拌饭,你吃饱了,我也吃饱了,这就足够了。

人家说爱情就是两个人一起犯贱,当一个人不犯了,另一个人就完蛋了。话虽说得粗浅,却未尝没有几分道理。有时候其实我也很不理解这个世界,不理解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人,不过想想自己又不是什么圣人,又何必庸人自扰。

我认识的一对最为奇葩的情侣,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如何想的。

他们究竟奇葩在哪里?我只能说,我再也不会见过比那两个人更暴力的了,或者我们可以称这样的爱情为暴力爱情。姑娘和小伙子是大学同班同学,两个人刚上大学便在一起了。姑娘长得还算漂亮,小伙子长得也很干净,这么看来倒是极为匹配的一对。但是,两个人谈上恋爱的第二周便给班里同学上演了一场旷世奇剧。

且说那日刚刚下课,班里同学纷纷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可是未等离开便听见教室后排传来阵阵对骂声,原来是姑娘和小伙子吵了起来。吵架不新鲜,可是吵到最后两个人竟然打了起来。姑娘扇了小伙子一个耳光,小伙子便回敬姑娘一个耳光,就这样一个接一个,把整个班级的同学都看傻了。有个男生想上前劝一下,却被那对小情侣异口同声地吼道:关你屁事。于是,大家都沉默了。大约扇了一会儿扇累了,两个人都停了下来。然后,惊人的一幕发生了,这对小情侣望着望着竟然相视一笑,手牵手走了,只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同学在那各自消化这惊人的一幕。

这样充满戏剧性的事件我竟然没有亲自目睹,想起来便觉得人生有些遗憾。但是朋友的描述已经足够生动形象,够我脑补整个事情的经过了。不得不说,恋爱这个东西,真真是奇妙到不行。以至于后来我时常向朋友打探这对小情侣的消息,却被告知,这样的事情几乎每隔几天便会发生一次,后来班级的同学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人家无论怎样争吵,怎样打架,就是没有分手。貌似毕业了以后,也是班级里最先领了结婚证的吧。

你看人和人就是不一样的。若是我的话,纵然打死也不会骂不会打自己的恋人的,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对人格的不尊重。但是,在人家小情侣的眼中,打是亲骂是爱,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所以,后来我学会了永远不要以自己的思维去揣测别人的思维,因为人和人是不一样的,爱情和爱情也是不一样的。

爱情是什么?

毛姆说: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是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呼呼往灵魂里灌着寒风,我们急切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你填不了。

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不同形状的个体,需要匹配不同缺口的心。个体差异性决定了我们有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爱情。所以,不要去生搬硬套那些恋爱达人的法典,他们的爱情未必适合于你;也不要在乎别人异样的目光,因为他们没资格评论你自己的爱情。想拥抱姑娘的时候就尽情拥抱吧,在阳光下,在风雨中,在清晨里,在日暮时。哪怕是一刻钟的错过,也许便是一辈子的遗憾。

即使是倾盆大雨又如何?也许那就是一个追姑娘的好天气。

行走于世,一切都重要,却也不重要。

又是韶光过了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高晓松《同桌的你》

这是回忆的季节。

2011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上映。柯景腾是一个成绩不好而且调皮捣蛋的男生,沈佳仪则是班级里学习最好的学生。老师将柯景腾交给沈佳仪负责。只要他不认真学习,沈佳仪就会用钢笔戳他的衣服。在沈佳仪的督促下,柯景腾的成绩不断提高。两个人也在日复一日的熟悉中渐渐地喜欢上了对方。

2013年,《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上映。十八岁的郑微满怀期冀地步入大学校园,以为可以和青梅竹马的邻家哥哥林静开始甜蜜的恋情。谁知林静出国留学,杳无音信,郑微倍受打击。后来她与家境贫寒却成绩优异的陈孝正结为死敌,在一次次的反击中,却发现自己爱上了他,于是疯狂的反击演变为死缠烂打的追求,而陈孝正也终于在强攻之下缴械投降。

2014年,《同桌的你》上映。1993年的夏天,戴着一副眼镜却很文静秀气的转校生周小栀在来到班级的第一天便坐在最后一排喜欢捣蛋的林一的旁边,从此他们一同经历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美好时光。两个人纯洁的爱情也慢慢绽放,林一对周小栀说:“总有一天,我会带你去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

几乎每一年都会有一部关于青春的电影,像一丝诱惑的毒药一般,慢慢勾起我们心底关于青春最初的记忆。电影是否好看我们暂且不提,光是那一身深蓝色的校服便让人心绪难平。我们不需要电影有多么好看,因为我们都不关心别人的青春。与其说大家去电影院是为了看电影支持票房,不如说这样一场电影就是大家集体对青春的哀悼。在那短短的两个小时里,那些人,那些事,如翻江倒海般涌上了心头。

你不能幸免。我也不能。

你必须承认,有些回忆无关乎爱情。那时候还太小,根本不懂得爱。你唯一知道的只是你喜欢看她笑,喜欢和她玩,除了你自己谁都不能欺负她。然后,我仔细地搜索了下回忆,我想到了一个小小的少年。

请原谅我称呼他为少年,因为时间已经久到我记不清他的名字了。记得少年是班级里唯一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所以性子难免有些孤僻有些早熟。他的面孔已经在我的记忆中模糊了,只隐约记得他貌似是一个皮肤白嫩、眼睛很大的男孩子。那时候离婚的现象还不是很普遍,所以大家难免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即使是老师,看他的时候也不免带有几分怜悯。可是,他不是一个成绩好的孩子,所以老师的怜悯也仅仅只是怜悯,不是喜爱。

那时候他就坐在我的旁边,和我隔着一条窄窄的过道。就像所有的青春故事一样恶俗,那时候的我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可是我不是沈佳仪。沈佳仪除了学习好长得也很漂亮,而我除了学习好也只剩下了学习好。那时候我们每一个小组都会有一个小组长,我恰好负责我所在的那一组。所以少年时常开玩笑地叫我组长大人,然后我时常会收到他给我的几块糖果或者一袋瓜子。

小时候的自己似乎呆得厉害,即使听过很多同学说他父母离婚了,我也不太清楚离婚到底是怎么回事。直到有一天上课之前,我看到他的母亲牵着他的手,站在学校旁边的一棵大树下,细细地给他剪着指甲。母亲很漂亮,却也带着道不清的忧伤。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的父亲根本就不允许他母亲去看他,所以他的母亲才偷偷地来到学校,试图看看他。上课的时候,我悄悄地给他传纸条说你妈妈真漂亮,他笑了,第一次笑得那么开心。

班里的同学很多不喜欢他,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他太过孤僻吧。可是若是你愿意和一个班级里大部分人不喜欢的人一起玩的时候,你也很容易成为大家孤立的对象。我虽然没有被众人孤立,却也因为他被班级里捣蛋的男生编了很多瞎话。其实如今想来,那算什么瞎话呢,不过是小孩子不懂事而已。只是,这世间再也没有什么比孩子的无知之心更可怕了。因为那份无知也许给别人带来的是永远不忘的哀伤。

也许是因为我是班级里为数不多的不嘲笑他的人,也许是因为那天下午我写了张小纸条夸了他的妈妈,总之,他对我貌似比别人都好。那时候流行的漂亮的可以自动削铅笔的卷笔刀妈妈嫌贵一直没给我买,他就把他的借我用了很久很久,自己却拿着小刀一点一点地把自己的铅笔削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过年的时候同学们喜欢互相送新年贺卡,他送给我的永远都是最漂亮最好看的;我曾经叠过的几只小船后来都被他要了去,却被我偷偷瞥见他将那几只小船悄悄地藏在了书包里……有太多太多的细节,直到多年之后我才明白。他貌似曾经对我暗示过好多次,但是我却根本就不懂。那时候的自己才多大呢,每天除了学习便是玩耍,哪还有时间想别的呢。况且,自己一直生活在一个美满和顺的家庭里,又怎么懂得一个敏感少年的一点点心意呢?也是很多很多年后,意外地在柜子里翻出了当年的新年贺卡,本是想重温童年的记忆,却意外地发现了他写下的那些话。当时不懂,现在却不得不懂了。可惜,我总是无法告诉他一声,谢谢你,曾经那么用心地喜欢过我。

算得上喜欢吗?那么小的孩子真的懂什么是喜欢吗?也许只是因为缺乏母爱,没有安全感吧。于是想紧紧地抓住一切对他好的人,想紧紧地抓住一切温暖。或许当时的我不理解他的敏感,但是今天的我却懂得他的脆弱。

白驹过隙,一转已经是十余年的时光。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但我想他应该是结婚了吧,或许已经做了爸爸。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喜欢过班级里那个学习很好却很普通的小女孩儿,但至少,我还记得。当年他母亲站在树下带着一脸温柔给他剪指甲的一幕,总是不时地在我脑海中飘荡。那画面太过美好,也太过忧伤。但愿他终成长为一个坚强乐观上进的男人,不辜负时光。

有些记忆无关乎爱情,即使多年后在我看到贺卡的那一刻,我也从来没有把他和爱情联系到一起。嗯,这不是爱情,只是回忆。我明白,他也终究会明白。时光无声无息流逝,只让我觉得那些人似乎已经离开我很久很久了。

上了大学后,再也没有了固定的座位,甚至连固定的教室也没有了。班里的同学一天也见不到几面,甚至有的同学一个月似乎也见不到几面。再也不会有那些或欢乐或忧伤的故事了,因为我们已经衰老到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感受那份美好了。所以电影院成了我们悼念青春的地方,我们悼念那些故事,悼念故事里的那些人,悼念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姑娘,悼念那些年我们一起花痴过的男生。

只是,那些姑娘已为人妻。

只是,那些男生已成大叔。

时光终是在我们的脸上心上留下了痕迹,一刀一刀,有些疼,有些痒。所以格外羡慕人家可以一直早恋到结婚的情侣,不负时光不负卿。高中有个关系很好的姑娘,和男朋友从高中就开始谈恋爱,一直谈过高中,谈过大学,谈过工作,想来不久的将来必然是要结婚的吧。这样的两个人不结婚岂不是天理不容。看着姑娘一点一点吃胖再一点一点减肥,脑海中立马便浮现出那句话:爱她就是和她一起吃成胖子。青春真美好,那么纯粹而清透。

只是韶光易逝,我们终究是难以挽留昨天。回忆便只当做是回忆好了,不需要多留恋,也不需要多懊悔。昨天你所失去的,明天都会给你更好的。人终究是要向前看,因为前方有等待你的风景。与其哀悼昨天,莫不如珍惜今天,免得在明天你又开始哀悼今天。人总是有些贪婪的,渴望过去,渴望现在,也渴望未来,可惜鱼和熊掌终究难以两全。叹一声珍重,且行且珍惜。于是网上便有了这样一句长发及腰体的诗句可以给大家意淫。

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可惜,我没有长发,没有腰,也没有少年。

这真是个忧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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