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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名片

最近卖花时,那位长相风流的男子只要从夜巴黎出来,都会买一株花,我希望他像上次一样,把一篮子的花都给买了,那样的几率颇少,不过,有常客何乐而不为?

他称呼我时,是唤小弟弟,这莫名让我联想起了白曼薇。

自从白曼薇和杜三爷分开后,她先是沉寂了一阵,电影界的其余女星稳压了她一头,没过多久,白曼薇拍了一个电影,大放光彩艳压群芳。

她复出的消息来看,证明她背后有人。

白日里卖报的小男孩大声地吆喝有关于白曼薇的新闻,我当即买了一份日报看,报纸上叙述白曼薇和杜若笙决裂,她投靠了许家大公子许清河。

原来杜三爷的名字叫杜若笙,许清河我兴许知道一点,上海的省城里有四个大家族,沈家、杜家、许家、唐家。

杜家不仅有歌舞厅,还有很多黑暗的生意,其余家族亦如是,唯一干净点的便是沈家了,沈家是军阀家族,在上海还有一家先进的西医院,里面有几个洋人医生,也有资深的老大夫坐镇。

有人说许家是土匪出身,有人说许家是南京某个将军的旁支,总之人云亦云。

唐家好像是专做古董生意的,旁人说,唐家丧尽天良,是盗墓贼挖宝藏从而发家致富。

我看了报纸半晌,第一张照片是杜若笙和白曼薇感情要好时的模样,他们手把手牵,彼此依偎在黄浦江边,照片上的他们宁静美好,是光阴曾经留下过的痕迹。

白曼薇看他的眼神像是会发光似的,她的眼里充满了柔情蜜意,十分炽热。杜若笙只是将目光锁在白曼薇身上,他温柔到极致地注视她。

第二张照片是出版报纸的人所做,两个人的照片是单人照,男俊女美,照片虽然挨在一起,但两张照片之间有类似锯齿的黑色图案,代表他们分裂了。

花钱买了一张日报,没瞧见许清河长什么模样,有些遗憾。

我想看看什么样的许清河能同杜若笙相提并论。

我将报纸折叠,整齐地放在花篮里面。每日没敢剪下太多的花,因为怕卖不完,卖完的话就赶回去拿。

想买个推车将盆栽一起放上去,但是怕遇到巡警来赶人,如果想摆摊的话,要日日孝敬他们,如果不给他们抽油水,就得“例行检查”了。

摊贩都贬称他们为臭脚巡。

所以因为臭脚巡的存在,我综合考虑了许久,还是决定拿篮子卖花为好,篮子轻便又便宜,不用交多余的钱。

为了生计,所有的小钱都得计较。

我正在问过路的先生小姐卖不卖花时,一辆黑大车进入了我的视线。杜三爷近日来夜巴黎的次数有些频繁,过去他很久才会来一次,可能又来借酒浇愁了。

我转身继续卖花,身后冷不防出现低哑而耐人寻味的声音,“当小骗子在夜巴黎门前蹭人流量,不会羞愧么?”

“啊?”我转身看见杜若笙离得很近,近得足以瞧见他脸上的好肌肤。

我不禁退后了几步。

杜若笙今天穿了简单的银灰西装,衬衫上的条纹领带整洁大气,虽然没有穿马甲,但这身西装合身的一丝不差,显出了他身板的挺拔,整体利落干练,一看就知他是个翩翩贵公子。他低眼瞧了一下我的花篮,淡淡道:“这是黄月季,不是黄玫瑰。”

我微微张嘴,摸着头讲道:“可我阿麼说,这是黄玫瑰,那你怎么知道它不是黄玫瑰?”

杜若笙伸出修长的手指,从我花篮里夹起一朵花,他拿起来端详了片刻,直接了当道:“我奶奶生前喜欢养花,养过月季也养过玫瑰,月季的花瓣比玫瑰要大一些,玫瑰的刺密集,花瓣较单薄,而月季的叶面平整光滑,茎比较粗壮,刺也比较少,月季的香味淡,玫瑰较浓郁。”

他说得似乎很专业,我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解释道:“我不是骗子,只是自己也没分清楚,我以后卖花一定改正过来说实话,阿麼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会改的。”

杜若笙将黄色的花朵稍微举了一点起来。从我这个方向看过去,他的耳朵上像是别了一朵大黄花,他依旧那么好看,半点不娘气。

杜若笙似乎在逗我,他慵懒地道:“假小子,今天送花么?送的话以后不拆你的台。”

我的头发长了一些,不像乱糟糟的鸡窝头,我的黑发较少,细细碎碎搭在额前,确实像个小少年。暗红的布巾一直遮着脸,没人知道我的真面目。此刻我连忙点头道:“送,给一枝花总比给臭脚巡搜刮油水的好。”

杜若笙的眼睛微微一弯,嘴边有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他问:“臭脚巡?你们倒是会给巡警取外号,要让他们听见了,黑棍就得往你们身上呼了。”

我眯起眼睛,嘿嘿傻笑道:“不是我给起的外号,其余摊贩说,巡警每天走来走去的收钱,脚都走臭了,所以叫臭脚巡。”

“嗯。”杜若笙轻轻转了转手里的黄月季,他单手.插.裤,脚步缓慢离去了。

此后只要杜若笙来夜巴黎,我都要上去送一朵花。他好笑地问我,送上瘾了?

我那时回答他,不是你叫我送的么?

他恍然地颔首,笑了笑不说话,一如既往地消失在对我来说比较神秘的大门里。我后头才反应过来,他上次只叫我在那天送一枝,没说往后要送。

到了下次后,我没送花给他,他反倒来问我要花了,心里有一些些的懊悔,早知道不该那么蠢的把花送上,就怕他不要我在夜巴黎门口做生意。

不过有一回,他一次性打赏了我十块大洋,我笑得合不拢嘴,再也没出现过懊悔的心态。

我在夜巴黎门口偷学的歌曲唱熟了几首,火热的夜来香已经学会了,另一曲玫瑰玫瑰我爱你,才刚唱熟,这首歌的歌词十分好记,我近来在唱,“玫瑰玫瑰最艳丽,长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玫瑰玫瑰情意重,玫瑰玫瑰情意,浓长夏开在荆棘里.....。”

不经意地瞥见杜若笙站在台阶上听我唱歌,也不知他是什么时候从夜巴黎出来的,我的歌声戛然而止,轻咳一声后,我把脸侧的碎发别到耳后去,然后面朝其余方向胡乱地看街景。

杜若笙从台阶上走下来,“踏踏踏”的脚步声很轻微,脚步声忽然停止了。我微微转头一看,他像幽灵一样站在一旁,不禁吓得我一颤,有两朵花都从篮子里抖掉了,我连忙弯下身去捡。

杜若笙约莫是觉得我的反应好笑,他握拳将手放在嘴边,似笑非笑道:“歌唱的不错,卖花可惜了。”

“真的么?”我目光期盼地看着杜若笙。他微微颔首,从西装口袋里搜出一张名片递给我,他指了一下夜巴黎的霓虹灯,沉吟道:“想去的话,试试。”

我用双手接过这张名片,诚挚道:“谢谢你。”

杜若笙脸色温润,他走向自己的车子,徐徐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我又憨憨补充道:“谢伯乐。”

杜若笙即将上车时,回头温柔一笑,真真儿惊艳了我的眼睛。他懒洋洋地坐上车,将双手枕在脑后,惬意地闭眼假寐。

我低头看向手上的白色名片,上面干干净净,简介很少,只有名字和夜巴黎老板的显示。

我将名片揣在裤包里,憧憬地看着如此辉煌的夜巴黎,心中犹豫不定。我蹲到街边,将篮子放下,拿了一枝黄月季扯花瓣做选择,尽管这个举动很幼稚。

“去,不去,去,不去...。”这两个词无限循环着,直到最后一根花瓣扯掉,是不去。

胸口不由发闷,这可是好不容易的机会呀。

我还是去吧。

我提起篮子走回家,揣了些零钱上街,这是我来上海这么多天,第一次逛街。

明天要去那高档的场合,该好好打扮一下。

走到买衣服的一条街,过了转角处,我不经意瞥见橱窗前有一件大红色的洋裙子。裙子是单肩,单肩处有一朵不大不小的玫瑰花装饰,明亮鲜艳的颜色十分夺目,设计简单大气,腰部修身。

我想,我对它一见钟情了,可等我进店看了一下价格,眼睛仿佛被什么东西给弹了一下,导致我的头迅速偏向别处,老板娘瞥见我的举动像是看见了不干净的东西,她便嗤之以鼻道:“买不起就别看,瞧你这穷酸样,侬只乡下宁吧?看起来真...寒酸。”

乡下宁是本地人骂外地人的常话,即是乡下人。

我今日出门前特意换了一身素净的旗袍,就怕被人骂乡下宁,所以没穿那身灰扑扑的小子衣服。身上的旗袍是剪花娘子的,有点大了。

我学方言学得很快,因此用地方上的吴侬语回敬了老板娘,我不间断地反问道:“狠三狠四的样子,谁敢买你家衣服,你讲我是乡下宁,那你呢?你家祖籍是哪里的?世世代代都是本地人吗?你家祖上就没出过乡下宁?乡下宁怎么了?抢你家店,还是杀你家人了?什么腔调呀。”

老板娘被我噎得一句话说不出,她气得脸色铁青,妇女家家的,竟说了粗话,“册那,贼头狗脑的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出去!卖给谁都不卖给乡下宁。”

我哼声,朝她做了一个贼丑的鬼脸,便大摇大摆地出门了。

我去其余的店里凑合着买了几件便宜好看的洋裙子,又在理发店做了一个卷发,本以为头发短做出来的效果不会好看,可看起来比预想中的顺眼。

理发店的小姑娘说,很洋气,很摩登。

我大抵是不信她的话,以前在理发店做工的时候,阿麼说不管男的女的,丑的美的,一定要将客人夸上天。

小姑娘还用刮胡子的长刀帮我修了一个柳叶眉,我的眉毛稍微有些粗,五官浓眉大眼。修了一下眉,使整体看起来秀气了许多。

付钱后,我打赏了些零钱给小姑娘。她倒没嫌弃我给得少,微笑礼貌说了声谢谢,听她的口音应是本地人了。

我不禁感慨,才那老板娘与她相比,真是天差地别,同一个地方的人良莠不齐,我倒不会因老板娘来仇视整个上海。

最后我去买了些胭脂,便悠闲地逛着走回家。

一辆汽车从面前驶过,我看见了素颜朝天的白曼薇,她坐在副驾驶,那只如碧藕般的手臂搭在窗户边,她的两根手指间夹着细长的烟。

白曼薇没有化妆的脸憔悴苍白,她神色寂寥,缓缓抬起手深吸一口烟,熟练从口中吐出烟气,白雾缭绕,她美丽的脸庞略微朦胧。

经风一吹,烟雾散去,她精致的脸庞清晰了起来。

我想同她打招呼,思及此刻已改头换面,她大概认不出我,我便目送着她随车移动的身影。开车的人好像是一个穿着华贵的年轻男人,方才一闪而过没大看清长相,只看见了青年的后脑勺,那人也许是许清河。

我不知道白曼薇和杜若笙之间发生了什么,但在我看来,她爱惨了他,否则她不会连妆都不化就出了门,她愁思郁结的眉眼与所有失恋的女孩子一模一样。

我只能站在暗处,做一个旁观者,惋惜着他们曾经如童话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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