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崖途中,弃抓住一颗树,借力反跳进入一个山洞,为了暂时保住他们的性命,他先给大家治疗。
“他很清楚,没有热量,所有人都会冻死。”
他们在死亡边缘徘徊,金刚第一个醒来,他晃了晃自己有点发昏的脑袋:“队长,这是哪?”
“恭喜你,问到重点了,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现在必须有东西吃,有东西穿,有东西取暖。”
弃吐露清楚的信息,想让金刚替他拿拿主意。
“我这里有干粮,但是只够我们吃一个星期,还有干肉凑合凑合也能顶一星期,各种各样的杂粮野菜顶多吃三天。我们怎么办,金刚。”
“队长,我可不好吃。”
“滚粗,没人爱吃你,我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一堆伤员,条件艰苦,他看了看下面的丛林,心里顿时有了逼数,一入山岭便是王,这不就是说的他吗。
“金刚,等一下你先下去,准备垫一层干草,越厚越好,这个山洞不能久居,动作快点。”
弃拿出他珍藏已久的捆金绳,将金刚牢牢绑紧,丢了下去。
“我靠,队长你为什么自己不下。”金刚发觉速度快的惊人。
“因为你皮厚实的很,摔下去也没事,当然我会拉住你的,放一百个心给你自己的横练功夫。”
弃用力扯住捆金绳,让金刚平稳下落。
按照先后顺序,弃一个个排好,一个个送下去,捆金绳自动飞出将金刚捆了个严严实实。
他扶住众人,保持着法阵,他双手结印,从自己身上抽出大量生机为他们疗伤,。
头上的黑发变成了白发,原本还算小帅的脸布满了皱纹,没有生机以后,他在迅速老去。
“这件事,不要告诉他们任何人,包括杨曦,听见没有金刚。”
“你先放了我,行不行队长?”
弃走了出去:“半个时辰,自会松绑,捆金绳就当给你的生日礼物,不要客气。”
干枯的草地,萎靡的树,即将落入大山里的夕阳。
弃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仰望逐渐阴沉下去的天气,不知为何,他感到心安。
狼嚎声,猎物的哀鸣,弃站起来,灵力化枪。
狼群愉快的进餐,被一个人打断,弃擒贼先擒王直奔狼王,一枪斩断对方头颅,手心黑洞吞噬掉狼王的生命力。
又挑起一条向他扑来的成年公狼,一枪划开狼的腹部,让它血流不止,到最后死去。
狼群化整为零,四处逃窜,弃没有去追,也不想去追,他发现了一个村庄。
眼前的万家灯火,非常温馨,弃站在外面不敢靠近,生怕自己会着了魔一般杀戮。
“妈,今年吃什么。”
“女儿,妈在家给你做了好吃的,吃完以后赶紧上床睡觉。”
母亲慈祥的笑容,对弃来说多么遥不可及,他多么渴望有一天他也能够得到父母的关爱。
等到孩子上床睡觉了,那个母亲流着泪吃下早已准备好的毒药,驾鹤西去,一去不复还。
弃一脸苦笑,的确这种悲剧几乎天天都在上演,权势人家欢天喜地,穷苦人家家破人亡。
大清早,孩子看见妈妈的尸体,哇哇大哭。
妈妈的死亡,使她整个人陷入黑暗当中,再也见不到光明。
村民们一起来到孩子面前:“你爸欠了一屁股债,你妈昨天死了,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不还钱,就把屋子抵给我们。”
责骂,暴力,债主们对一个尚未成熟的孩子施展一切他们可以想到的手段。
弃忍不住了,他冲了出去,护住孩子:“多少钱,我帮他还。”
“一共十七万钱,换算成黄金是一百七十斤。”
丢下黄金,弃看着女孩:“你叫什么名字?”
“白芷。”小女孩怯生生地说
“我以后就是你的哥哥了,你以后跟着我,有我一口饭,就绝对不会让你饿着。跟哥哥一起把娘亲埋了,挖个小坟。”
弃挑选了一处风水宝地,买了一套紫楠木棺材。
两人忙活一天,没有请人敲敲打打,就这样静静地埋葬她的母亲,两个人手牵手一起离开村庄。
回来之后,金刚目光打量着白芷:“弃,你带她回来干嘛?难道你有恋童癖不成?”
“金刚,你想找死直说,我会成全你的。亲自动手,绝不含糊。”
弃威胁了金刚后,带着白芷取了些狼肉回来,煮起了肉汤。
肉香飘进候子鼻子里,候子:“老大,煮什么好吃的,怎么这么香。”
“狗鼻子挺灵的,快来尝尝狼肉汤的滋味。”
虽然弃在骂他,但是候子不在意这些,他相信如果他骂弃,弃也不会计较那么多。
候子指着白芷:“这位是?”
“她是我刚认得妹妹,你们要是欺负了她,我第一个不饶。”
“老大,护妹心切啊。”金刚一边说,一边不怀好意地看着两人。
“好了好了,有吃的还堵不住你们的嘴。”
狼肉在肉类里面不算好吃,味道不怎么样,弃丢入一种路边常见的野菜,六片小叶子,捏碎以后会发出清香,正好搭配狼肉。
青华,紫月,血狐,书生,雷迹,安梦夕等人他们一一醒来吃狼肉,大家坐一起说说话聊聊天。
弃起来:“我看看她醒来没有,你们接着聊。”
看到杨曦依旧沉睡,弃产生了不好的预感,他小心翼翼的扎破她手指,黑血从她伤口流出,带着非常难闻的腥味。
“下一次遇见那个老鬼头,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弃身体中,混沌出没,据说混沌可以同化万物,不知道有没有用。
混沌之力清洗着她的血脉,可恶的是这种毒深入骨髓,洗血的方式只能控制一时,无法控制一世。
当毒渗透了她的每一个细胞,就是她的死期。
“哈哈哈,小子。没想到吧,我也没死,你女朋友的毒唯有天山雪莲能够解,我这里恰好有一片,当我的奴隶,我就给你。”
黑袍人笑容阴森森的。
弃:“不过区区一点残魂而已。”
手心多出一团火焰,黑漆漆的火焰吐出一点点火星,就将黑袍人残魂彻底烧死。
弃看了看黑袍人的储物戒,好东西很多,适合他没有多少。
他开始慢慢分析起来。
第一,黑袍人他的实力不俗,追杀我们到底有什么好处,重利还是美色,还是其他的,比如吞噬血脉变强的功法?
第二,曦儿首先遭到针对,当时有更好抓的天灵,曦儿是追杀的主要目标。
第三,他清楚我们每一个人的隐藏身份。
第四,他是一个鬼修,他为何如此嚣张的出现?
第五,根据他的神识碎片,他的背后有人,似乎势力很大的样子,但是找不到标志。
第六,黑袍人储物戒资源丰富,他过来冒险的意义是什么?
这一连串的信息串联起来,真相已经浮出水面。
他得到一个简单大胆粗暴的想法,令弃万分愤怒。
“那个黑袍人是天族供奉,特意放天灵离开,斩杀我们这一批潜力股,少了许多未来之大敌,基本上天灵在王者战就是无敌的,能保证他稳过第一轮。”
“运气好一点的话,还可以过第二轮,第三轮。”
“天族,这是你们自找麻烦,别怪我不客气。”
我必灭天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