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慕晓的QQ留言板上存在这样一段话:“十四五岁的时候,他在操场上打球,我就在教室门口假装吹风,反正那么远,他也不知道我在看他。二十四岁,小心翼翼地靠近他,鼓起勇气让他过来找我,他答应了,我却不知所措。兜兜转转,清晰明了,有生之年,我只能对他说出“我爱你”三个字,我也只想爱他。”
回到宿舍的女孩在床上翻来覆去,不敢相信陈景刚刚碰了自己的头发,有点欣喜。隔天,回到教室,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依旧是上课,看书,写作业。
下午放学,男生飞奔着往操场跑,陈景手里转动着球,慢悠悠地走向老地方,韦启睿和罗俊已经站占好球场了。老规矩,三打三,输了的下场。
站在三楼的陆慕晓和杨语在走廊吹风聊天,眼神停留在球场穿白色衣服的人身上。“晓晓,你喜欢打篮球吗?”杨语注意到好友的注意力。陆慕晓看着陈景中投,心不在焉回了句:“嗯,还行。”杨语看了看,什么都不懂,就站着陪陆慕晓吹风。
原茗和林斯斯从教室走出来,林斯斯喊走廊的两只转移阵地:“晓晓,阿语,走啦,去吃饭洗澡。”杨语欢快地回应:“好的呀,今天我想吃红烧肉”“红烧自己的肉啊······”谁的玩笑话让队伍发出猪叫般的笑声,四位青春的女孩东倒西歪闹着向食堂出发。
吃完饭的四人分开行动,林斯斯拉着杨语去洗澡,美曰其名是学唱歌,外人听着是边洗澡边高歌的林斯斯在残害花骨朵杨语。
吃饱了躺在床上的陆慕晓看着原茗,欲言又止。原茗是四个人里面最沉着冷静的一个,认真勤奋,成绩也在前十左右,平时看着就是一个学霸级人物,没人知道为什么原茗和陆慕晓能成为好朋友。
“原茗,我有一个喜欢的人。”正在整理衣服的学霸停下手看了眼陆慕晓。不紧不慢开口:Let me guess. Does he like playing basketball? And is he tall?
陆慕晓很惊讶:“你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