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把最后一口粥吸食干净后,他终究还是问出了口,但这个问题的走向着实使我出乎意料:“昨天晚上在酒吧和你一起的男生是你的前男友吗?”
幸好在他问出这个问题之前我已经把粥给咽了下去,不然我指不定要喷白煜一脸,看样子他也是算好了时机的:“不是啊,他只是我的研究生同学而已,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我皱眉的样子应该能让他产生一时间的疑惑,从而来证明我的清白,但如果这件事是由我的口告诉他的话,那事情的走向将会完全不同,会变成我是在掩饰。
而事实证明挖坑的人往往就是我自己……
白煜的表情没有一丝波动,轻描淡写地把事实叙述了出来:“你昨天晚上打电话说的,说你在和你的绯闻前男友喝酒,他喝不过你,要我去给你助场。”
要是时间能暂停的话,我会想要选择在这一秒结束我的生命。
虽说以前和林真一起出去喝酒,第二天他也会告诉我关于我喝醉了以后是如何如何耍酒疯的,但这比一个你特别在意的人说出这件事情还要令人尴尬,最重要的是你耍酒疯还不是属于特别文静的那种类型,所以在这一刻会使你十分的怀疑自己,甚至让你知道真相后当场去世。
很明显我属于后者,但我还不能“死”,因为我还没谈个一次恋爱呢。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林真是我的绯闻前男友”这句话给说出来的,但在我们读研的那段时间里,的确出过这么一个麻烦事。
我和林真都是在英国读的研,作为同一个系而且同为老乡的我们关系相较于其他留学生是比较密切的。林真家里是个实实在在的富豪家庭,他来这个学校读研纯属爸妈逼的,本可以在家里翘着二郎腿做着自己富二代公子哥的他,因为肩负着继承家产的重任,所以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来读了个研究生。
关于我和他关系突飞猛进的发展还得从刚开学不久,他被英国校园混混给敲诈说起走。
林真一开学在新生群里就是集体讨论的对象,这全都得力于他每天上学开的那辆装B利器兰博基尼Veneno。
别说中国留学生看它的惊讶程度了,就是遇到外国妞路过卷起一阵风还把人家的裙子给吹带起来了,她们都不会去注意自己的裙子飞的有多高,而是想看清楚开这么拉风的车的人到底是谁。
而那时的我恰巧并不处于那个漩涡的中心,应该说我根本就不知道有林真这么一号风云人物,每天就泡图书馆写报告,于我来说我连睡觉的时间都安排的紧凑的慌,还哪有什么闲工夫去关心什么学校的风云人物。
但命运这种东西很是说不准,该经历的总是会经历,该遇到的人也是总会遇到。
那天我就是那么凑巧的很想吃学校外面的火腿三明治,又是那么凑巧的买完出门就遇上了他被强制收保护费,而我用的招数还是和当年救白煜的同一招,命运也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我走出门时林真就已经被英国小混混们修理的鼻青脸肿了,在欧洲那边有钱的中国人被盯上是再司空见惯的事了,一般来说就算有人看到了也不会上前去帮忙的,都是装作行色匆匆眼瞎的样子。
我之所以在那个时候站了出来,完全是因为我和林真上过同一堂课脸熟罢了,要是我对这个“熟人”见死不救的话,难保以后再一起上课时他把我给认出来招人记恨。
于是我假装气喘吁吁吧警察给领过来的样子对着他们大喊:“On the police side,there's blackmail.”(警察这边,这边,这里有人勒索)
果然无论在哪一个国家,混混都是怕警察的,没一会儿他们就屁滚尿流的全跑了。
就这样我上演了一场“美女救狗熊”的场景剧,随后我也默默地在学校论坛里火了一把,但后面林真为了感谢我请我吃饭的这件事,却成了他被我英勇救人的完美形象所俘获成为了我的男朋友所替代。不得不惊叹人的想象力发挥到极致会是个什么样的情形。
后来因为这件事而嫉妒我的女生开始增多,我的麻烦事也随之便多了起来,因为林真这个香饽饽是全校拜金女孩的理想追求,在确定我的真实身份之前她们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所以我才会和林真扮了一场“真男女朋友”的戏。没想到那么多年后我竟然会喝多了讲给白煜听到,让他心生误会。
经过这次教训,我自己在心底暗暗的发了誓,此生再也不碰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