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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思想杂草(2)

“鄙夫”在这里的解释我觉得颇有意思,李零教授解释成乡巴佬,可是在《论语》里面,我们常常看到这个“鄙”,它原来的意思是“乡下人”、“鄙乡下”,可是它还有另一个意思,就是“粗鄙”。“宪问篇”里面说孔子打磬,磬是一种石板乐器,孔子喜欢玩乐器,他自己敲那个磬玩。有个老隐者经过,说:“鄙哉,硁硁乎。”意思是说这个人敲磬的声音“鄙”。他说,从孔子敲的声音,听的出来这个人心底是有所求的,是在嘲笑孔子,觉得孔子仍然有所求。然后孔子说:“哎呀,是吗?那么看来要想无所求,真的是很难的事。”

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其实是个挺大度的人,他并不一定是酸,他只是要求自己别做一个患得患失的人,别总是计较别人怎么看自己。可是他有时候难免还会摆脱不了这种心情,到了最后他说要放弃这一切,宁愿天知道自己那就行了。这一点我们对他不能要求过多,可问题是李零强调我们读《论语》要读出它原本的意思。但是,我们能够真的完全还原原本,而不添加自己的解读吗?

《论语》里面最有名的那一段,孔子叫几个弟子谈谈各自的志向是什么,一个弟子说自己要治大国,或治小国、搞祭祀,最后曾皙就说我洗个澡,跟几个小孩唱唱歌那就行了。孔子说:“我的志向跟你一样。”

李零对此提出一种解释,使得四个志向互相补充。为什么曾皙的志向反而被孔子认为是最好的志向呢?因为如果天下太平,国治好了,百姓幸福了,我们想达到的最高理想就是这种舒适自在、洗洗澡、唱唱歌的生活,那才是最高的理想。而为了达到这个理想,我们才要讲庙堂之事,才要讲治国,才要讲富国安邦。事实上李零这个解释是从原文的文句上读不出来的一层意思。由此我们看到,即便是追求原解,如李零,也很难避免把一套另外的义理加上去吧。

《伊利亚随笔集》

一剂心灵创伤的“止血良药”

很多文学史上响当当的人物到了后来都只剩一个名字。文学史会描述说他非常非常重要,但事实上已经没有多少读者会看他的作品了。查尔斯·兰姆(CharlesLamb)就是这样一个名字。他在19世纪被认为是英国最有代表性的散文家,到了20世纪,很多中国学者,尤其是“五四”文人,喜欢并翻译他的作品。兰姆的很多作品都曾被引荐到中国,但过去一直没有被完整翻译。很多散文名家和文学界的重要人物都曾大力推荐查尔斯·兰姆,并希望中国读者多向他学习。但到了今天,年轻一代读者对查尔斯·兰姆知道得并不多,甚至在西方英语世界里他也被认为是一个过气的老古董。

我们通常把文学分成小说、诗歌、剧本以及散文四大文类。中国是一个散文大国,自古以来就有不少散文名篇,很多文学大家除了写诗,最脍炙人口的作品就是散文。到了现代,白话文运动兴起之后,中国的散文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自然也受到很多西方散文家的影响,尤其是英国。而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无疑是散文家查尔斯·兰姆。

虽然作者已死,我们不能从一个作品推断作者的为人如何,更不能假设作者的为人与作品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但是散文不同于小说,历来有一种说法,小说家可以用小说撒谎,散文家不能用散文撒谎。当散文家在文章里提到“我”的时候,必然在吐露真挚的情感。

如果你想学英文,看查尔斯·兰姆的文章一定不是最好的入门,里面有太多生僻的古字和典故。他文风陡峭,惯常使用巴罗克式文体,但他的长处在于,即便用这么古怪的方法依然能够写出真挚的情感。他常常令你觉得可爱温润,即便他笔下没什么太特别的事,但你依旧乐于反复阅读,并觉得非常感动。他的作品里最有名的要数《伊利亚随笔集》(EssaysofElia),有人说这是他唯一一本散文选,近年上海译文出版社重新出了精装插图本,由刘炳善先生翻译,译得相当不错。

既然散文关乎作者性格,那么查尔斯·兰姆是个怎样的人呢?他一生的遭遇相当不幸,出身贫穷,父亲是一个律师的亲信佣人。他天资聪颖,用功读书,7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认识了后来的大诗人柯勒律治,跟他成为终身的好友。他的拉丁文学得很好,是高材生,可惜口吃,不能升入大学。他14岁即辍学自谋生活,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36年职员,直到50岁退休。所以,他曾经开玩笑说自己的真正著作“全集”就是每天在公司里登录的那些大账本。

兰姆小时候常去外祖母家的庄园住,认识了一个叫做安妮·西蒙斯的漂亮女孩,俩人青梅竹马。到了20岁,他想向这个姑娘求婚,但姑娘没看上他,却跟一个当铺的老板结了婚。在失恋的打击下,查尔斯·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住了六周才得以复原。次年,他家里发生一件大祸:大他10岁的姐姐玛利因日夜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过度劳累,发了疯病,竟拿小刀刺死了自己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辈子的生活道路。为了赡养老父亲、照顾疯姐姐,他把沉重的家庭负担完全挑在自己身上。

姐姐状况好的时候,俩人可以一起读书写字。兰姆还把莎士比亚的剧本改成散文版的故事,让大伙儿都能够看懂,这正是我们熟知的那本《莎士比亚故事集》(TalesfromShakespeare)。姐姐病情不好的时候,她自己常常有预感,知道快要发疯了,这时候她会一边拖着弟弟的手一边哭,姐弟俩一起走向疯人院,等到病情好转时再回来。

兰姆曾爱恋过另一个邻居的姑娘,但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女孩就去世了,他只能写个文章表示怀念。再后来,他又向一个熟识的女演员求婚,信刚刚发出去,他考虑到自己如此贫穷,又有个姐姐要照顾,于是又打消了念头,写了封信“你当我上一封信没说过吧”。为了不让姐姐流落到疯人院,他一生未婚,与姐姐相依为命,过着清寒寂寞的生活。

晚年姐弟俩移居乡下,收养了一个祖籍意大利的孤儿爱玛·依索拉为养女,两人才算有了依靠。但养女大了自然要嫁人,姐弟俩又回到了孤苦的状态。到最后,俩人已经穷到不能负担自己的生活了,于是就到别人家寄住,可是姐姐玛利到哪都招人嫌。他曾经跟姐姐约定,希望姐姐先他而死,免得受苦。不幸的是,1847年,查尔斯自己跌倒重伤先走一步了。

即便如此坎坷,查尔斯仍然很乐天。他很喜欢在自己伦敦的寒舍里招待文学界的朋友,大家喝啤酒,谈天,说笑话。就是这样一种境遇,这样一个人,他笔下的散文反而透着英国式幽默。不是爆笑型的幽默,是对人生痛苦经过通达的关照后那一层醒悟,并将这种醒悟以一种可笑而自嘲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就是查尔斯·兰姆的散文风格。

这位遥远的英国作家笔下的散文其实是一种心灵鸡汤。他一生坎坷,但在他的文章里你完全看不出生活磨人的痕迹,反而总让你觉得他很幽默。“五四”时期的大散文家梁遇春先生曾说,兰姆的幽默不是那种自嘲到极点把肉麻当有趣的幽默,他的幽默是一种达观的幽默:既然你能用同情心去同情别人,当然也能同情一下自己。这不是自我怜悯,更不是在为自己人生的遭遇和种种不幸感到悲哀,而是能适度地看看这些不幸为自己带来了什么。兰姆不只是在坏处里面看好处,而是去承受这些坏处,你承受它的时候,便已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了。

兰姆一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年幼失学。他成绩那么好,偏偏因为口疾上不了牛津大学。当年在伦敦当小职员的时候他常常跑到牛津去“度假”。“在校园里,我可以充一充上流人,当一当大学生,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早年被剥夺掉在高等学府里娱情怡性的精神养料的人,能在这一所或那一所大学里消磨一两周闲暇的时光,是再愉快不过的事情。”然后他开始想象自己是一个学生,看起来好像有点可悲,但他却得意洋洋:“我一本正经地给自己授予了硕士学位,说实在话,跟那种体面人物相比,我也差不多可以乱真。”

他的姐姐玛利可以说是“害苦”了他,但姐弟俩相亲相爱。他在文章里把姐姐化名为“勃莉吉特”,称她“为我做管家,年头可不算少了”。他从不忌讳提到姐姐脾气不好,他很温和地说“我不能刺激她,免得她发我脾气”。从字里行间看得出姐弟之间的温情,姐姐再怎么样,兰姆仍然很爱她,对她好得不得了。

事实上兰姆本身也是有病的人,当年青梅竹马的初恋情人居然嫁给了一个小老板,穷苦的兰姆身为佣人之家的后代,难过之极,很受刺激,于是发了疯,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后来他也常常出现一些精神忧郁的症状。那时候精神病院讲究卧病在床,看兰姆如何描述这段卧床的经验:“病人独卧床榻,亚赛王侯,看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君临一切,不受约束,只由着性子为所欲为,多么像一个国王!”即便养病,他也能从中找到乐趣似的。

关于过去种种不幸,他说:“过去的不顺心之事,我不断地纷纷然重新经历一番。往日的挫折,我不再受它们伤害,像是穿上了盔甲。往日的仇敌我在自己的想象里要么加以宽恕,要么加以制服。在我一生中所发生过的各种各样的倒霉事,如今我一件也不想取消。”兰姆对自己过往的遭遇总是很看得开,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对别人也充满了同情心。他有很多好朋友是激进的社会改革分子,在当时保守的英国社会里常常被抓去坐牢,兰姆总是不顾自己的安危也要想办法为他们请命。他自己已经够穷了,有朋友比他还穷的时候,他也愿意拿自己的财产出来赈济朋友。

他并不是激进的社会改革派,他只是宽容地看待身边的所有人。在他眼中,没有人是不美好的。兰姆不是那种因为特别怜悯乞丐,所以要带他们去搞社会革命的人,但是他总是能够欣赏他们美好的一面。

《伊利亚随笔集》中有一篇文章很有名。当时英国家家都用烟囱,难免积攒烟灰,所以要找一些身体瘦小,能够钻进烟囱里去的小孩清扫烟灰。这是穷苦人家的小孩干的苦力活,小孩也因此常常生病。有一天,兰姆在街上走,冬天的街道地面很滑,急急行走时不小心摔倒了。他说:我这人啊,很是要脸,这时候赶快起来看看有没有人发现。结果刚好有个扫烟囱的小孩看到了他,耻笑他。他发现这个小孩:“笑得他眼泪都从那红红的眼角里流出来了,他那眼睛是因为平时常哭,再加上烟熏火燎,才变得那样红红的;然而在万般凄苦之中,他那眼睛里还是闪耀出一点得之不易的快活光芒……只要一个上流君子的体面能够容忍得了,我情愿站在那里,做他的嘲笑对象,一直站到深夜。”这就是查尔斯·兰姆式的心灵鸡汤,而且别忘了,他是个散文大家,这样的心灵鸡汤是不是比如今那些划算多了呢?

《沉思录》Ⅰ

哲学是一种生活的方式

我发现无论谁来介绍书都不如一个人有效,这个人只要随便说一句“我最近在看什么书”,这本书立刻就变成了畅销书。这个人就是温家宝总理,他所说的书就是《沉思录》。有一回温家宝告诉大家,他把这本书放在床头,常常翻看,据说看了不下百遍,于是大家就很好奇,纷纷找来看。除此之外,温总理还介绍过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我也在多年前就写过文章谈《沉思录》和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这两本书我都很喜欢,特别是《沉思录》。

然而,倘若你真的买了回来看,很快就会遭遇到一些难题。这到底是本什么书呢?是本哲学书吗?为什么充满了人生格言?难道人生格言的组合就是哲学吗?如果是人生格言,那妙处又在哪里?先讲讲这本书的作者,他就是古罗马的皇帝马可·奥勒留。

古今中外,身为皇帝却写书的人真是不少,比如雍正,可能是别人帮他代笔,但那本《大义觉迷录》现在还有人看吗?没人看了。为什么马可·奥勒留皇帝写的这本书却历久不衰,在中世纪被淹没了一段日子之后又被重新发现,引得那么多人想去看呢?或许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马可·奥勒留这位皇帝的生平,其实热爱电影的观众可能已经在电影《角斗士》里面见过这位皇帝了,就是在最后的镜头里“深深叹息,仰天长叹”的那个人。

马可·奥勒留生于公元121年,这位皇帝年少的时候就很聪明,学习成绩非常好。当时的罗马贵族或者有钱人家的孩子都要学习各种体育运动,他也学过,据说表现很不错。但他家不是什么贵族,父母都是做造砖生意的,这在当时是一个大买卖。那时候的人一有钱就会想办法混点政治权力,结果他们家也混上了,进而就在罗马的上流社会里面颇有小名。

当时罗马有位非常有名的皇帝哈德良,他很看中少年的马可·奥勒留,觉得这个年轻人品德端正,为人又很诚恳,非常欣赏他。于是哈德良皇帝就做了一个决定,任命马可·奥勒留的叔叔当自己的继位者,但条件是其叔叔收养马可·奥勒留当养子。这样哈德良皇帝驾崩以后,就由奥勒留的叔叔登基,等到这个叔叔驾崩之后,就让奥勒留跟他的小兄弟两个人同时去当皇帝。这也是当时罗马人的一个习惯,并不是任命自己的儿子去继承皇位,而是由皇帝选一个人来继承皇位。这个时期的罗马皇帝后来被历史学家认为特别优秀,因为这种继位的方式有点近似于“禅让”而不是依靠血缘世袭,让人感觉这样选出的继承人都是出类拔萃的,而马可·奥勒留也是最后一位用这种方法继承皇位的人。

历史上,有人称马可·奥勒留是“五位罗马好皇帝之一”,这个说法是《君主论》作者马基雅维利提出的。后来有本名著叫《罗马帝国衰亡史》,也被翻译成了中文在大陆发行,很受欢迎。它的作者爱德华·吉本也曾说马可·奥勒留是个相当好的皇帝。其实回头看他主政时期也是相当地求风呼雨。比如我们曾在电影中看到的那个战场,就在今天维也纳附近。现在的维也纳是个大都会,在当时却是蛮荒之地,多瑙河畔全是蛮族。

奥勒留皇帝戎马一生,辛苦劳碌,一方面要对付波斯人,另一方面要对付北方蛮族的入侵,同时还要提防自己内部有人叛乱造反。加之罗马的台伯河又洪水泛滥,还闹过几次地震,更严重的是还遭遇了大型瘟疫,使得整个帝国的人口锐减。所以也有人说马可·奥勒留在位时期正是整个罗马帝国由盛转衰的时期。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去统治国家,很勉强地维持整个局面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奥勒留要用一种方法来平静自己的心灵,让自己在接连不断的天灾人祸之中能够平稳地做人,能够更好地处理自己的政事,这便是他写《沉思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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