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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文艺进行时(5)

最近我的想法有所改变,我甚至觉得也许应该认真读一读村上春树过去20年来的小说。因为我最近看了他的一本书,叫做《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台湾赖明珠译本名为《关于跑步,我说的其实是……》)。

其实我本来应该欣赏村上春树的,因为我们的志趣很接近。比如我没戒酒的时候喜欢喝的一些威士忌的牌子跟他喜欢的几乎一模一样;我们喜欢的音乐也很类似,他最喜欢的音乐家,像查特·贝克(ChetBaker),也是我很喜欢的。更重要的是,他是个美国文学迷,自己还翻译了很多美国小说家的作品,比如像雷蒙德·卡佛或者我曾经介绍过的魔幻小说家厄休拉·勒奎恩,又或者是他现在正在第二次翻译的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小说,我个人也很喜欢。但是他有一样我没法分享的嗜好,让我对他特别佩服,那就是跑步。

关于跑步,村上春树已经坚持了20多年。每天早上5点前就起床,伏案工作、写书写四五个小时,然后就出门跑步。每天起码跑10公里,而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全程马拉松比赛。

他第一次参加全程马拉松比赛是在20世纪80年代,那时候有个日本杂志社请他去雅典做一个访问报导,还派了记者编辑跟着去。

那是他第一次跑马拉松,跑的是最经典的路线,从马拉松到雅典。这条路线也是世界上第一条马拉松路线,这项运动的名字也是由此得来。只不过他当时跑的是相反方向,从雅典跑回马拉松。关于这次比赛,他在书里面提到,当他跑过35公里的时候,他就开始觉得前途对他来讲是“未踏之地”,有生以来一次也没有跑超过35公里的距离,他开始觉得身边的环境渐渐改变了。

看他写这个过程的时候,我感觉非常美好。一个如此有纪律的人,这么喜欢跑步,而且在跑步的过程中突然超越了自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这种状态真是很奇妙。他后来甚至还跑过10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据说最近几年他又开始玩起了铁人三项:跑步、骑脚踏车和游泳。想想看这是一个身体多么好的作家!

为什么作家需要过这样有纪律的生活呢?事实上,我对于这样的作家向来特别有好感。有一种作家,把写作当成上班,每天固定一个时间坐下来写东西,就算写不出半行也停在那儿不动。等到下班的时候笔自然就放下来不管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了,像村上春树,就是去跑步。

我们常常把创作想得太浪漫,认为这是个人灵感的迸发,是一个爆发的过程,从而忽略了真正的创作不能只靠灵气和才气,还要靠别的。村上春树就说得很好:“才华于质于量,都是主人难以驾驭的天分。”

对于所谓的小说家及其创作而言,他认为最重要的就是:“集中力,这是将自己拥有的有限的才能汇集,尔后倾注于最为需要之处的能力。没有它,则不足以办成任何大事。我每天在早晨集中工作三四小时。坐在书案前,将意识仅仅倾泻于正在写的东西里,其他什么都不考虑。继集中力之后,必需的是耐力。即便能够一天三四小时集中意识执笔写作,坚持了一个星期,却说‘我累坏了’,这样依然写不出长篇作品来。每天集中精力写作,坚持半载、一载乃至两载,小说家--至少是有志于写长篇小说的作家--必须具有这种耐力。我认为写作长篇小说是一种体力劳动。写文章属于脑力劳动,然而写出一本大部头来,更近于体力劳动。诚然,写书并不需要举起沉重的物体,也不需要飞速地奔来跑去。世间的很多人似乎只看到表面,将作家的工作视为宁静而理性的书斋劳动。试它一试,立即就会明白,写小说并非那么安逸的工作。坐在书桌前,将神经如同激光束一般集于一点,动用想象力,从‘无’的地平线上催生出故事来,挑选出一个个正确的词语,让所有的流程准确无误--这样一种工作,与一般人想象的相比,更为长久地需要远为巨大的能量。这固然不必运动身体,劳筋动骨的劳动却在体内热火朝天地展开。”这就是为什么他要练跑步的原因,是为了让身体好,有体力,以便能有写一本书的能量。

我身边也有一些小说家是这样,他们需要把写作看成是一种工作,用体力、精力、脑力,这样他才会觉得自己从事的是个“正当的职业”。

你千万不要以为作家就是那种晚上喝酒,睡到下午,私人生活都很放荡的,那可不一定。有很多作家需要的就是“我也在工作,我也在上班,我跟一般人一样”的感觉,这样他才不会脱离世间。

对此,村上春树也说得很妙:很多人认为写小说、创作文学是不健康的,里面是有毒素的。的确如此,因此你更需要让身体健康,来对抗这种毒素,才能够看见人性的黑暗,在面对那个很深刻的、很深沉的黑暗之后,不会被它打倒。

对很多艺术家而言,创作是需要节奏的,一种工作的节奏。即使豪迈奔放如海明威,他在写小说的时候也是有节奏感的。他必须保持住生活中每天都有这么一段时间,这个时间的量可能是固定的,这个时间的点也可能是固定的,他会在这中间集中精神去工作,这就是一种纪律。

一个人如果每天都很有纪律地去干一些事情的话是让人尊重的。比如每天早上去跑步或者练瑜伽、打太极拳或是修行,我对这种人特别有好感,总觉得他们这种有纪律的生活方式会带给他们额外的哲理上的领悟,甚至会达到一种修行的境界。

村上春树这本《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里面有很多是村上春树对自己作为一个跑者,对自己20多年跑步生涯的经验总结。以前我认识的村上春树或者我小时候读的村上春树,给我的感觉更多像是唬唬年轻人的东西,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他真的是很认真地看待自己作为一个长篇小说家的身份。而且我赫然发现,原来他跑步跑了那么多年,现在不知不觉已经60岁了。大家常常觉得年轻人非常喜欢村上春树,村上春树也属于年轻人,其实他已经不年轻了,甚至是迈入老年的人了。而到了这个阶段,对人生就会有很多领悟,这其中自然也有很多是从跑步中得来的。

他住在美国波士顿的剑桥园,也就是哈佛跟MIT所坐落的那个镇。他说他每天早上练跑的时候常常会看到一些漂亮的哈佛大学的女学生也在晨跑,但是每个都跑得比他快,每个都超过他。“与之相比,我对败绩早已习以为常。”他觉得这些年轻人跑得那么快,充满自信,看来他们都很想赢,而落在后面的村上好像输了似的。

他说:“人世间令我徒叹奈何的事情多如牛毛,使尽吃奶的力气也无法战胜的对手亦不计其数。”

书里面还提到他当年去跑10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那个境界我这个门外汉恐怕更难领悟了,但可以想到那对身体、对精神、对意志是怎样一种极端的磨炼。

他说:“在42公里处有一个标志:至此处,距离相当于全程马拉松。水泥路上鲜明地画着一条白线。跨过那条线时,说得夸张点,我感觉浑身微微一颤。跑过长于42公里的距离,我是有生以来的首次。此处对我来说便是直布罗陀海峡,越过此处,就要冲进未知的海了。”

然后他一边想一边继续跑下去,跑到60、70、80公里,全身从下面开始一步步疼上来,疼到全身都不再受人指挥,整个身体像一架快要散落的机器。“目下我的世界,从此处起向前3米便告完结,更前面的事情无须去考虑。天空也罢,风儿也罢,在吃草的牛群也罢,看客也罢,声援也罢,湖也罢,小说也罢,真实也罢,过去也罢,记忆也罢,对我已然毫无意义。将双腿从此处起,挪向前方3米外--惟有这,才是我这个人,不不,我这架机器存在的小小意义。”

他觉得自己的意识都开始变化了,跑到最后不只是肉体的痛苦,连自己是谁,现在正在做什么,大体上这些事都从念头中消失了。“所谓结束,不过是暂时告一段落,并无太大的意义。就同活着一样。并非因为有了结束,过程才具有意义。”

领悟到这一点后他开始感觉到非常安静的幸福感。“跑法近似进入冥想状态。吸气,再吐气,听不出呼吸中有丝毫紊乱。”看到这里,我突然感觉到原来跑步跑到这个地步就像坐禅一样,修行的时候也要很安稳地观察自己的呼吸。这或许有点像“谛关”吧。

因为我看不懂日文,所以村上春树的作品要看的话只能看中文。平常他的作品都是中文版先出,英文版隔两年再出。但最近几年情况有变化,英文版会出得比中文版还快。比如这一本《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就是英文版先出,而名字就叫What I Talk About……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这样一个书名其实是另有寓意的,因为它正好取自村上春树最喜欢的美国小说家雷蒙德·卡佛,他有本书叫做《关于爱情,其实我想说的是……》。

在我看来,整本书讲的就是一个人怎么样通过跑步去悟道的感觉,不只是悟出一个小说家的真实,锻炼出一个小说家的身体、精神还有意志,还锻炼出了一个人之所以为人其根本存在的境界。

作者小传

村上春树,日本小说家、美国文学翻译家。29岁开始写作,第一部作品《听风的歌》(又译《且听风吟》)即获得日本“群像新人赏”,1987年第五部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在日本畅销400万册,引起广泛的“村上现象”。村上春树的写作风格深受欧美作家影响,基调轻盈,少有日本战后阴郁沉重的文字气息,被称作第一个纯正的“二战后时期作家”,并被誉为日本1980年代的文学旗手。

《丈量世界》

知识的态度是谦逊

追求知识的人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人就如朱熹所说的“格物致知”,这个世界上任何范畴的知识都应该想办法去追求,加起来就能够得到最终的道理了。另外一种则像王阳明那样“格物致知”,他跑去格竹子,搞了一大堆把自己弄病了,方才领悟到,原来道理不在外面的世界寻找,而在自己的心里面追寻。

同理,科学也有两种,一种是相信经验世界,从里面搜罗特别的材料,总结出一些东西来;另外一种就是我们通常讲的推论,只是去归纳一些现象。这两种态度到底哪一种能够把我们带到更远的地方?哪一种能够让我们真正掌握世间的一切知识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这本《丈量世界》里。

《丈量世界》的作者是德国的一个年轻作家,才三十一二岁,叫丹尼尔·凯曼(DanielKehlmann),现在已经是全球畅销书作家了。而他的畅销作品就是这本《丈量世界》,到现在为止已经出了三十多种译本。

严格来讲《丈量世界》并不是一本讲数学的书。这本书好玩的地方在于它虽然是一本小说,但却写出了一个令人激动的时代。那是欧陆思想的黄金时代,德国出现了康德和席勒,法国拿破仑刚刚起兵推动革命。这本书描述的正是这个大时代背景下两位普鲁士天才生命的交错和他们之间的火花。这两个天才一个是号称数学王子的高斯,另一个是亚历山大·洪堡。

凡是学数学的朋友一定都知道高斯。话说高斯小时候很神,他父母很穷,都是文盲,不识字,但是他小时候就很疑惑,为什么有些人总是拿着一些纸,上面印着一些古怪的符号跟图画。其实那就是文字,只是那时候他看不懂。传说他在某一个下午拿起一本书,上面全是他不认得的字。他慢慢看,慢慢推敲都是什么意思,居然学懂了拼音。他花很长时间去拼,都拼了出来。本来是文盲的状态,结果一天之内变成了一个读者,而且还读完了那本书。人真能够这么聪明?真的有这样的天才吗?

这本小说里有一个关于高斯的故事很有名。高斯上学的时候老师常常折磨他们,有一回老师又出了一道难题给全班同学,或许这个题目大家以前听过。老师让大家从1一直加到100,算出总和来给他看,于是大伙儿都回家算去了。以前大家都觉得这道题需要一个一个数字加起来,要算几小时。然而高斯却只用了三分钟便交出了答案。老师觉得难以置信,认为不可能,于是问他这个答案是怎么算出来的,怎么会这么快。结果当时还在念小学的高斯就说,1加到100,100加1是101,99加2也是101。换句话说,从1到100里面任何一对头跟尾的数字相加起来都是101。既然如此,加50次,就乘50,这么算出来不就是5050吗?于是,老师就赫然发现班上有这么一个天才,高斯。

书里的另外一个角色是亚历山大·洪堡,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亚历山大·洪堡号称“哥伦布第二”,当时在德国非常震动。他家兄弟两个,但搞的东西不一样。哥哥喜欢语言学,我们看的马来亚的语言学文法就是他哥写的,光是这本巨著里的导论就够厚了;而这个弟弟则是大探险家、大科学家,什么都喜欢测量。

他曾经在海上远征新大陆时遇到了难得一见的海啸,人人都怕得要死。他则叫人把他绑在船上面,非常兴奋地呆了一整天,好几次差点给大海吞没,就是为了测量海啸的高度。此外还碰到罕见的火山即将爆发,他叫人用吊篮把他吊到火山口里面,他要仔细观察火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像疯子一般。

高斯在这本小说里面永远都是流着鼻涕但又喜欢找妓女;而洪堡一辈子没碰过女人,但是他也不是同性恋。这两个人是怎么相遇的呢?小说虚构了一段故事,你从中能看到两种人,而且都是很典型地继承了“笛卡尔之梦”的那种人,想要尝尽世间一切的知识。高斯觉得世间的知识不需真的去测量,我们坐在房里面推算就好了。他也的确很聪明,是个天才。

他小时候发现身边的人都怪怪的,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德国人有种习惯,一个人说话或者做一件事总是要停顿一下。起初他以为这是礼貌,后来长大了慢慢发现这不叫礼貌,这是迟钝。正常人说话,你问我一个问题,我顿一顿再答你,这是迟钝。在他看来,我们普通人的正常表现都近乎愚笨。因为他太聪明了,他一生最伟大的数学巨著《算学研究》在20岁那年就已经完成出版了。之后他便觉得世间已经无事可干,于是开始做测量学、天文学,也做理论物理学,没事干了才改行干点别的事,也是一干就疯。

洪堡则恰恰相反,到了任何地方都要测量。他到西班牙找国王赞助他去美洲冒险,哪怕是从法国到西班牙的途中,他都不放过路上任何一座山,都要去测量它的高度。而且他还为自己发明了各种仪器,最早的氧气桶就是他发明的。可为什么每座山都要测量呢?他的道理是如果我们经过一座山却不知道它的高度,是对理性最大的侮辱。别人若接着问,那为什么要知道这些事呢?他说,因为我想知道,我就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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