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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元七毛钱

那年暑假,我才十岁,跟着堂姐们去几里外的茶场采茶。茶场范围很广,一行一行齐腰高的茶树,整整齐齐地排列在一座又一座的山丘上,人在茶树行间行走,像在绿色的海洋中漂游。

每天我们起早贪黑,穿行在一行行的茶树间。烈日下,茶叶晒得发软,并迅速地老去,采不了多少茶叶。时间久了,手上起了血泡。老去的茶叶背面,还藏着一种鳞翅类的幼虫,不幸碰到它,刺得手疼痛难忍。但年少的我们,并没感觉什么叫做苦,不知疲倦地从一座山丘米到另一座山丘。一个暑假过去了,人晒成了黑炭,我换得了十一元七毛钱。母亲为了奖励我,把零头一元七毛钱给我做零用钱。

镇上赶集的日子到了,我平生第一次攒着这么多零用钱,兴奋地雀跃在墟场的各类摊前。各式各样的发夹和橡皮筋吸引着女孩子们;水果糖包裹在五颜六色的薄纸膜中,令人馋涎欲滴;背着白色冰棍箱的卖者,穿行在人群中,一声“卖——冰棍——”,诱惑着像我一样口渴的人们。面对这些,我没舍得花哪怕是一分钱。

走到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六一书店前,我忍不住进去了。严格来说,这不能算是书店。店里大部分的柜面摆放着文具和辅导书,只有东边的角落里,放了数十本文学作品。就是这个角落,吸引着每天放学后的我们,在书柜前流连忘返。书不能随便翻阅,又没钱购买,我们只能隔着玻璃望望诱人的封面解解眼馋。

现在,我攒着一元七毛钱,毫不犹豫地走近柜台,一元七毛钱不能买我心仪的书,只能买一本价格适宜的书一《呼伦河畔的枪声》,但这已让我欢欣不已了。回到家,我一个字一个字地精心读完,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书中的一个情节:年少的主人公在楼上彳假装睡着了,楼下密谋的汉奸去楼上查看,小主人公呼吸均匀,睫毛一动也不动,竟然骗过了汉奸。这个情节令我佩服之至。

现在我一直在回想,当时,为什么我没有买女孩子们喜欢的发夹、橡皮筋之类的东西呢?可一直想不出原因。当时完全凭的直觉,就像孩子满月时的抓阄。这只能说是一种宿命,注定了我今生一定与文字和书本有缘。现在,我的确成了一个与书本和文字打交道的人。

而对于书店,也就有了某种不解之缘。高中时代,我在犀城见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书店——新华书店。书店规模不大,各种书籍分门别类地摆放在书架上,每一本书的书脊和封面设计都独具匠心,每一本书的内容就是一个个丰富的世界,是作者的灵魂。这些,都让我爱不释手。

那时,无钱购书,书店又没有桌椅,休息日,我跟同学们就蹲着或站在书店里读书。书店的各个角落里,散发着奇异的书香,像一种镇静剂,使得周围静谧祥和,我们沉醉在文字的世界里,忘记了腰酸背疼,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如今,依然喜欢逛书店,每次走进书店,仿佛走进深山老林里,心立即宁静愉悦起来了。虽然不用蹲着或站着读书了,但是,在一本一本书翻阅过去之时,不断出现的奇迹与欣喜,永远令人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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