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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22)

当然我更愿意相信排队的人都是有钱的人,他们只是偶尔失眠睡不着觉而发生的一次意外。那样我的心会好受一些……

2007年11月22日星期四

客厅的两幅画

客厅里挂着两幅画:一幅画是暗红色的基调,画面上涂抹着几道黑色,犹如夕阳坠落后满天的余晖,飘散着几朵淡淡的乌云;第二幅画仍是以暗红色为基调,但涌动着的黑色占据了大半个画面,像翻滚的乌云,给人一种沉闷和压抑、又给人一种奔腾和喧嚣,仿佛翻滚的乌云酝酿着一场暴风骤雨。这是我当时买画时给我的一种直观的感受,但一次和朋友酒后的调侃再次引起了我对这幅画的兴趣。

“这两幅画什么意思?”朋友问我笑说:“不知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想你也不知道,你也是装潢门面。”朋友一脸坏笑。

“知道什么叫抽象艺术吗?不知道吧,抽象艺术就是弃绝客观世界的具体形象和生活内容,在画面上作几何形体组合或作抽象的色彩和线条的挥洒,主张无意识非理性这就叫抽象艺术,懂吗?”趁着酒劲儿我开始卖弄。

朋友喝多了,不再和我抬杠。朋友走后,我仔细审视这两幅画。我之所以当时没有说,其实也是心虚,当时买这画只是感觉色彩特别就买了下来,并没有仔细地“欣赏”过这两幅画。

整个的画面是暗红色,作者在画面上随意涂了几笔黑色的线条。第二幅画仍是以红色为基调,但浓墨般的黑色占据画面的三分之二,多半个画面被黑色笼罩着,红色像暗淡的晚霞,藏在黑色的背后,虽然整幅画红色的比例非常之小,但我仍感到红色是主色调。这幅画使我想到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二者在艺术表达上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在表达一种情绪,或者说用色彩的夸张来表达自己对生活的某种感受。总之我被作者的色彩带入一种蒙眬的意境中,暗红色的环境,仿佛是人生的梦境。远古的生物就是这混沌中繁衍而来,用红与黑来表现人生,给人以沉重和厚实。生命的珍贵和人的尊严及生活中的美好与丑恶皆可用红与黑来表现。

红色代表着热血,红色是生命的重色,红色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它高悬于宇宙之间,流淌于我们躯体之中,远古的图腾画像用的是红色,红色又是正义的象征,它可能使你激情澎湃,但绝不使你张狂,在沉闷中饱含着激情,酝酿着希望。黑色是凝重的,它不仅仅象征着死亡,黑色有时是一种高贵的色彩。我理解的黑色是红色的沉淀,是红色的积聚,是红色的升华与重叠。

红与黑的交织与涌动,在宇宙中翻滚、奔腾、最终虚化……是太阳的离去使它们黯然失色,还是太阳的躲避使它们在宇宙的时空中演变、渗透,经过夜的发酵而变为明天灿烂的朝霞。

红色与黑色是自然的颜色,这两种颜色贯穿于宇宙之间,涂抹着斑斓的色彩,给人带来的有痛苦有幸福,它不光与自然融为一体,与人的生命也融为一体。

其实,这两幅画作者到底是在表现什么,我无从知道,也许作画者当时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当时的一种感觉,随便“涂鸦”也不是没有可能,因为新奇和怪诞也是抽象艺术者所追求的目的。我的感觉只是一厢情愿,是越凫楚乙,不过这样也符合艺术欣赏的规律,正中一句老话“有多少观众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

2006年9月21日

道德对人性的考量

回友立新《印象》一文

你好:

当我拿到你的《印象》一文时,儿子说一个叔叔给的,我开始不知是谁?当我看到第二页时,才明白是你所写。看完后,坦率地讲,我感到惊讶,惊讶的是你的文学的功底之深,是我始料未及。因为当今的社会愈来愈浮躁,读书的人愈来愈少,何况高平这个弹丸之地?请原谅我的孤陋和短视抑或潜意识里的自傲。随后是欣喜,近在咫尺竟有了这样的“同谋”。当我第二次看完的时候,我的胸腔里升起一股暖流,为你对我习作有着细心、精准的解读。我感动了,我的眼眶有些湿润。虽不敢以俞伯牙自居,但却有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感觉。应了那句老话: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在这闭塞的小城,实在是难得的幸事。

首先感谢你的溢美之词。受之有愧。再一个你过谦了,你干着一份行政工作,仍能以几近专业的视角来审视和品评我的习作,可见你的文学底蕴是非同寻常的,也说明你的人是不入流俗的。

让我肃然起敬的是你读书时的认真和细致,诚如你所言,步明“他错误地把祝步升当作敌人,其实真正的敌人是世俗和功利,和一个文人对自我的‘灯下黑’式的认识。”你说的这一点也是正确的。实际上真正的敌人是源于邢步名的内心。他还是一个未能脱俗、进入佳境的凡夫俗子。胸无块垒,则神清气爽;心无智慧,会一叶障目。在小说的文本中,步明是迷惘的,他陷于现实的沼泽地无法自拔。他入世深,却不知怎样出世,这是他最终至结尾都没有参透的一点,这是他的个人“悲哀”。当然,如果他一切都明白了,作品的后半部就没有了情节的跌宕和人物的冲突了。你的独具“慧”眼看准了这一点,这篇作品确实存在着硬伤。对步明的“逃离”确实缺少有力的铺垫。(况且有的伏笔直到最后都没有解开。)步名的“逃遁”可以看作他自己精神的突围。这一点是他文人性格的使然,但是步名没有料到他精神的突围后,他依旧脱离不了现实生活的樊篱,甚至更多的压力使他无法喘气。你在文章结尾时这样写道:“你拒绝烦扰的都市,本能地躲闪俗市的侵扰,可为何走向那深浅莫测的泥塘呢?”这句话问得好!点到了步明的死穴,也是我写作这篇文章的初衷。

这一点也是形成步明初出茅庐而导致他滑铁卢的重要原因。有句俗语说得好,熟读圣贤书,卖于帝王家。中国文人自觉能修成正果的最终结局,无非是学而优则仕。这种渗透于血液中的传统,代代相传,仿佛是不可改变的基因,可文人的悲哀也正是如此。步明仍不能免俗。尘世的五颜六色令步明浅尝辄止,但他最终要回归于梦乡的。这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怪圈,也是步明的宿命,只是时间的长与短罢了。作家是一个特殊的行当,说崇高些它是使命感也好,说低俗一些是作家的责任也罢。但有意思的是这种责任和使命是他们自己强加给自己的,没有人强迫,由此我想到屈原、海明威、川端康成以及三毛的自杀。这些人应该说是纯粹的文人,其自杀的理由除了感觉到完成了自己的生命意义以外,在无法突破自己的时候,他是否感到了生命的无聊?这种大的孤独可能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否则找不出再合适的理由。我记得当代先锋派作家、清华的教授格非先生在文学院讲课的时候说:“一个作家和现实的关系必须形成一种对视(大意)。”是的,中国的作家太过于掺和“现实”,离“现实”太近。

这是致命伤。游离于现实,生存于生活的边缘地带,是作家一种不错的选择。传说前几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合计要把文学奖颁给中国人的时候,首选是诗人北岛,但觉北岛年轻似乎资历太浅。也考虑过给着名作家前辈王蒙,但后来给了旅法作家高行健。高行健的创作成果和王蒙比相差甚远,除了意识形态的东西以外,暗藏的玄机是否就在这里?

邢步明恪守着自己的道德底线(或者说文人的迂腐)。用温情主义和理想主义跟“磨刀霍霍”的郑柯、祝步生们这些冷酷的“职场老手”相比,实在是太业余、太稚嫩了、太理想化了。实际上不能相提并论,仿佛一介书生和泼皮论理。其实,我并无意苛求这些可怜的“小政治动物”

们,和“政治大腕们”相比它们的破坏性力量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因为职业的锻造使他们已近似于冷酷的机器人,这是职业的使然。比如,杀人,这绝对是法律不允许的!但且慢,果真如此吗?自卫,还有在战场上,杀的人越多,成为战斗英雄的可能越大。所不同的是,只不过正当防卫的正确与否是法官说了算,战争是政治家说了算。当然战争也有正义非正义之分,但不管是与非,战争即意味着珍贵生命的消亡,所以欺骗大众是政治家的职业特点之一。说政治肮脏的意义可见一斑。大众、民主、法律和道德、道义以及民间的力量在于阻止和警惕暴君式的政治人物不再重蹈历史的覆辙。对于我来说能勾勒出我们的世像、百态,令我们自身清醒也就足够了。在郑柯们的心里道德的标准已经移位,甚至已经丧失殆尽。这是最要命的。中国近二十多年的改革,经济高速发展,最可怕的是道德的沦丧和颠覆。一个社会光依靠冰冷的法律不一定是件好事。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也是一道最后防线,所以社会道德以及伦理道德等诸多道德是维系社会平衡、和谐的重要砝码,所以道德的力量不可小觑。

然而我们的公仆们能经得起自己扪心自问式的道德考量吗?不敢说所有的人是病态,但大部分人是人格分裂的;是个人的病态,还是社会的病态?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像只鸵鸟一样羞愧的将脸埋在沙子里,但裸露着的屁股往哪里放?

回到作品,当时我确实有着急于表达的欲望,所以造成过于拘泥于现实,未免过于直白。直抒胸臆这是小说的大忌。准确地说,《敌人》是一篇小长篇,也是我练笔为《后河纪事》做准备的。当时我是在红袖网站上写作的,回看了一下从去年二月初到结束,时间上有些仓促。几乎是每两天贴一篇,缺少了缜密的思考,只想着一气呵成。实际上好的小说是要经过咀嚼、发酵、过滤才能成为好小说的。在网上开头写的简介是这样的:一对亲兄弟为了各自的目的、追求,烈火般的欲望使他们的亲情荡然无存,只剩下赤裸裸的欲望。他们用被扭曲的心灵、贪欲和被异化的灵魂变为行动上演了一出闹剧。我是基于这样一种思路来铺陈作品的。限于自己的笔力不逮,可能会使人物变形。

你在文章中说,邢步明的“离职出逃”,是一种本能的召唤,传统文人的价值取向此刻得到了升华。出逃——莫如说是他自发的、小心翼翼地完成了一个人格的修理和维护。难得你能这样的理解。上升到文学的标准以及理论的范畴,用人格和人性的尊严这样的视角来解读邢步明,是合理的,也是唯一的窄门,遗憾的是在朋友中能这样解读作品的人是少之又少的。这也是他们无法解构《敌人》的重要原因。作品其积极的意义在此也就被无形地消解掉了。我想,一个喜欢做梦的人是否只有在田园里,在桑麻中或者在书斋里,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属感?这是不是一个古老而又新鲜、而且不断被人重复的命题?

中国传统的文人受学而优则仕的影响,是喜欢被御用的。当今也不乏其人,因为一经御用便犬马声色,吃香喝辣,花天酒地,风光无限。

但也有清醒之士认识到,文学脱离了主流,文学的边缘化也正好给文人边缘化的生活方式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去处。我窃以为,这是文学的幸事,文人不再浮躁的时候,说不定哪条“文学的大鱼”在某个黑暗处正悄悄地起航,一路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向我们驶来。

和你交流是精神的会餐。携手同行,高山不再抑止。即使我们不会有顶峰相会的那一刻,即便我们是身负背囊孤独的行走者,有朋友的一路相伴,我便不再孤独,徜徉于自由的精神世界,便是愉快的,因为在你的前方自认为是通往天堂的路,你便是幸福的。

爽哉!快哉!愿交流多多。

愚人韩慧

2006年7月19日

长平之战谁之过

近期看了李俊杰和申小锋先生在《太行晚报》发表的文章,很是高兴。毕竟在自己的身边也有和自己一样喜欢这段历史的人。我喜欢这段历史的缘由是因为自己是一个高平人,每每和外面的文友交流时,羞愧于对家乡的历史了解甚少,后转变观念,只要是有关于“古长平”的历史资料会尽收囊中。日渐久长,对长平的历史略知一二,但要真正读懂这段历史又谈何容易,正所谓“一篇读罢头飞雪”。没有持之以恒的勇气,没有宏大的气魄,没有沧桑的经历,没有丰富的知识,总是觉得“纸上得来终觉浅”,所以两位作者的文章给了我向他们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此地由来是战场,平沙漠漠野苍苍。恒多风雨幽魂泣,如在英灵古庙荒。赵将空余千载恨,秦兵何意再传亡?居然祠宇劳瞻拜,不信骷髅亦有王。”这是明代诗人于达真对古长平的写照。长平是块历史悠久的地方,着名的长平之战就发生在这块贫瘠而富庶的土地上。血腥、惨烈的长平之战的硝烟已经随着千古岁月的流逝烟消云散了,然而每个人的人生的战争却不会停止,作为一个高平人,不,对于每个中国人来说,永远不能忘记这段历史。回顾这段历史,永远都不会失去它的现实意义。

长平之战之所以着名,不是它军事力量的悬殊或战争本身的技巧或者说是赵括的无才而导致战争的失败等等……而是它的惨烈程度。它能作为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军事史上的奇迹,不在于它是赵国灭亡的前奏曲抑或是赵国的历史转折,而是在于白起灭绝人性坑杀的几十万将士(确凿的数字仍有待于历史的验证)。我之所以用坑杀这个词,是因为关于长平之战后秦在处置赵国的降卒上没有统一的说法。包括史记上的记载都说法不一。《秦本纪》记载是“尽杀之”,《赵世家》和《赵奢传》的记载是《尽坑之》,而《白起传》前作“尽坑杀之”,后又作“尽坑之”(有详尽资料可查)。还有人数的详略是目前的史料难于考证的。因为有关长平之战的历史记载较少,后人只能在极少的历史资料上寻觅它的蛛丝马迹,因为长平之战留给我们的想象的空间是无比丰富的。喜欢那段历史的人,只有在不断发现(包括出土文物)的过程中,来推断、来寻觅、甚至来猜测、推理那段历史。所谓的考证:就是在研究文献和历史问题时,根据资料来考核、证实和说明。因为资料的缺乏,再加上自己的孤陋寡闻,我对那段历史知之甚少,又想对两位的文章说几句外行话,所以如有冒昧和谬误之处,请不吝赐教。

一、在秦国统一大业的战略棋盘上,赵国已经成为一颗必须吃掉的棋子。灭赵是秦国的首选目标

要想了解长平之战,首先要了解它发生的背景。春秋战国是我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一个重要时代,战国作为一个时代的专名是汉代刘向编写《战国策》以后的称谓,当时的战国就是指交战的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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