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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比都市人更都市(2)

晓雄心里又厌又腻,身子又困又乏。方才他睡得正香,却被身边这个女人闹醒了。看得出女人在做梦,嚷嚷叫叫地说着梦话,手脚也不闲着,搔搔抓抓踢踢打打。晓雄看看表,刚刚凌晨四点钟,正是睡黎明觉的好时候。于是他就伸出手,不轻不重地拍打女人的脸。原本不过是要让女人从梦里松脱一下不再弄出动静,好接着再睡大头觉。却不料女人睁开了眼,醒出这许多麻烦来。

女人一只手将他搂定,另一只手颤颤地抚着他。不一会儿晓雄就明白了,女人是想要他加班工作。

晓雄没有露出丝毫不情愿的样子,昨晚洗澡的时候,女人给他送了那套“都彭”内衣。他听说过“都彭”这个法国牌子,他懂得女人这样做是因为喜欢他。其实喜欢不喜欢让他看来都是无所谓的事,喜欢他的女人很多。他注重的是职业道德,他是一个敬业的人,满足客户的要求是他的工作准则。

他打起精神,尽心尽力地服务。女人无疑是在渴望着需求着,然而行动起来却推推拒拒,闪闪躲躲,在床上不停地磨转,让他额外地消耗了许多气力。他渐渐躁起来,猛然著力,女人就象雪橇一样滑向床边,脑袋垂落而下,散披的头发在地毯上扫拂不已。

“掐我,掐我!——”女人迫不及待地呼喊。

晓雄的双手就恶狠狠地掐卡下去。

身下的女人痉孪般地挣扎,忽地翻出眼白。

晓雄下意识地松了手。

女人急促地喘着气,象只捯气的鸡。

晓雄这才觉得心里怯了,他怔怔地盯着女人的脖子。那一带白晰的皮肤上赫然地留着卡掐的红痕,看上去着实有些惊心动魄。

他担心女人会生气,女人却在他的耳边喃喃地说,“真好,真好……”

钟文欣真的是以此方式达致了满足。洪开源是她的入门师傅,她是在挣扎中在受虐中初享快感的,以后便相沿成习了。

躺在晓雄的臂弯里,钟文欣让自己由亢奋状态慢慢地转为平静。是这个男人让她如此快乐的,她的心里溢着惬意,也溢着对身边这个男人的依恋。她的手不停地抚摸着晓雄的脊背,那情形就象出足了风头的舞女,在爱抚自己的红舞鞋。

晨光早已升起,密闭的窗外隐约地传来汽车的声响。虽然还恋着床,但是钟文欣不能不起身了。九点钟还要会见几位大客户,那是已经约好的事情。

钟文欣一边穿衣一边对晓雄说,“对不起,我真想留在这儿。可是今天上午,还有一单生意要谈。”

“真的,我也想留在这儿,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有课。”晓雄说。

洗漱完了收拾好了,两人一起离开客房。钟文欣心里忽然有些依依不舍,于是说道,“走,我找个地方,咱们一起喝牛奶吃皮萨好不好?”

晓雄点点头,女人买单请吃早点,这等好事晓雄就却之不恭了。

汀州市有一家“佛罗伦萨”西饼屋,那里的西点颇有名。钟文欣带着晓雄,开车去了那里。看得出这家店的生意不错,店前的泊车位几乎是满的,钟文欣好不容易才找了个空位置,插进去把车泊住了。晓雄从车里出来,正要跟着女人往店门那边走,忽然有什么东西一晃,让他即刻收住了脚。

是那辆宝石蓝色的“威姿”车。“嫩嫩”在店里!陪着这么个老女人在“嫩嫩“面前用餐,那可真是有病了。

“喂,晓雄,快进去呀。”钟文欣在店门前回身催促他。

“对不起,我这才想起来,讲义没有拿,等会儿上课就麻烦了。”

“吃了东西再去。”

“来不及,来不及了。”

晓雄忙不迭地摆摆手,转身就走,仿佛担心动作慢了,会被人拖进去一样。

钟文欣也就招手道了再见,然后独自进了店门。

“佛罗伦萨”西饼屋的店堂挺大,店里的味道十分诱人。那是由蛋糕和面包的鲜奶油味儿,皮萨饼的洋葱烤肠味儿和现磨现煮的咖啡什么的混合而成的气息。靠墙那边的货架上陈列着蛋糕和各式西点,烤皮萨的电炉就摆在收款台旁边,在那里做着现烤现卖的表演。临街的那排玻璃窗下摆着桌子和厢式座椅,供用餐的客人落座。

晓雄既然没来,钟文欣也就不想去买什么皮萨,她打算来杯热奶和一小块蛋糕,就这样把早饭打发了。

钟文欣排到收款台前,忽然看到女儿钟蕾站在柜台里边,正和一个领班模样的人谈着什么。钟文欣叫了声,“蕾蕾——”,钟蕾转过身看到母亲,神色竟有些慌乱。她匆匆地离开那人,然后向母亲这边走来。

钟文欣说,“蕾蕾,你在跟人谈什么呀?”

钟蕾说,“没,没谈什么。”

女儿大了,很多事都不会给妈妈说的。钟文欣叹口气,随便地问一句,“是来这儿吃早点呀?”

“对,对,吃早点。”

钟文欣觉得奇怪,“梅姨在家没有给你做早饭?”

“不,做了。是我自己出来,想,换换口味儿。”

钟文欣又叹口气,女儿这是执意要瞒着她了。钟文欣不再追问,只是说,“你想吃什么?”

“和妈妈一样吧。”

于是,钟文欣就买了两杯鲜奶,两块巧克力蛋糕。

昨晚折腾了一夜,钟文欣是饿了。不一会儿,面前的巧克力蛋糕就进了肚,牛奶也喝下了多半杯。钟蕾的那块蛋糕却还在碟子里,碰也没有碰。其实从家里出来之前,钟蕾已经用过了早点,自然没胃口。

钟文欣说,“蕾蕾,你怎么不吃呀?”

钟蕾搪塞道,“不想吃,减肥。”

“肥不肥没关系,重要的是健康,”钟文欣把女儿面前的蛋糕又吃下一半去,然后自嘲地抚抚肚腩说,“你瞧妈妈,身体多好。”

两人都要上班去,也就不再耽搁。出了门,钟文欣发动了“凌志”车,钟蕾开上她的小“威姿”,母女俩就此分道扬镳了。

拿个狗屁讲义,上个狗屁的课。

晓雄离开“佛罗伦萨”饼屋,立刻打“的士”回了出租屋。身子一挨床,就觉得累了,眼皮坠坠的,要睡觉。晓雄的生物钟已经适应了他的活动规律:白天睡觉,黄昏之后出去“工作”。

被子刚蒙住脑袋,房东太太就在外面敲门。“喂,‘石大川’是不是你呀?这儿有‘石大川’的信。”

他赶忙从床上跳下来,打开了门。他上个月刚刚换了出租屋,这位房东太太还没有代他收过信。

白色的信封捏在房东太太手里,那女人狐疑地盯着他问,“你不是叫晓雄吗?怎么又叫个‘石大川’呢?”

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晓雄是我的笔名。”

“笔名?”

“对,是我写文章时用的名字。”

“噢——”房东太太似乎恍然大悟,她从头到脚将晓雄重新打量了一番,“你是个自由撰稿人吧?什么时候把你发表的文章拿来让我看看。”

“行,行。”晓雄含糊地回答。

将房东太太打发走,晓雄急忙看信。信封上的字狗爬猫跳的,一看就知道不是父亲的笔迹,而是小妹一凤的字。

信里是这么写的。

“哥:咱爸住院的钱不够了,他想出院。听说还得五千块,彩彩姐不让给你说,她说你刚寄过钱。彩彩姐说,她想办法。彩彩姐卖血了。

哥,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我想要一个随身听,人家说在那边大商场买便宜得多。俺班贺宝珠有,不让我听……”

看了信,晓雄睡意全无。

父亲凝固的脸象旧年画一样贴在他的眼前,脸上最醒目的部分是那副白边近视眼镜,因其大因其圆而使父亲的脸显得更小更窄了。

眼镜是父亲残留的全部斯文,除此之外,他就是个完完全全的山民。

“读出来”,“读出来”,“读出来”……,父亲沙哑的嗓门在他的耳边周而复始地响着。那情形就象送葬的和尚在敲着木鱼,念着超生的经文。

从小父亲就是这样在他的耳边念叨,希冀他能够脱离苦海,去往另一个全然不同的天地。

父亲当年没有“读出来”。

“川儿,你瞧这个人,这个人考到北京了。他在北京,他老婆孩子都在北京呀……”

父亲老是拿着那张毕业合影照给他看,父亲指的那个人看上去鼻子和眉眼儿都很平常。那个人就站在父亲的身旁,肩膀头一点儿也不比父亲高。

父亲当年在县里读完高中,高考时因为差几分落了榜,结果就留在乡下做了代课教师。虽然只是几分之差,他的生活与那个“读出来”的人就天差地别了。

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的所有旧课本,父亲都小心翼翼地攒着,那情形就象一个集邮迷集攒着旧邮票,等待着有一天它们会升值。

是父亲用那些旧课本教他学完了小学的功课,他一天也没有进过小学的课堂。那几年是他们家最困难的时期,家里为了给母亲治病欠了许多债,不但无力为他拿学费,有时还得指望用他小小年纪挣来的那点儿钱救救急。读初中是父亲咬着牙做出的决断,再难再苦也不能断了儿子读书的路。

“读出来!”父亲给他鼓着劲儿。

他拼了!——

他不信就读不出来,他不信!

只是在很多很多年之后,只是在他一步一步地走到了现在,他才回过头看清楚了当年。其实从一开始,他就已经失败了。

那是命,命定的失败。

那些成功的登顶者是从山半腰坐着缆车出发的,可是他却必须从山脚的谷底开始往上爬。没有可以指望的外援,他靠的是双腿和双脚,然而别人却有充分的外力助他们向上提升。那些人起步时就是最好的小学,然后是最好的初中,然后是最好的高中,因此他们拥有最好的学习环境,最好的教师,最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最高质量的课外辅导班……

正因为有了这些“最好”做着铺垫做着烘托,他们才有可能考上最好的大学,拥有了最好的前景并进而得以在最理想的社会位置上立足。

可是他呢?他没有上过小学,小学的功课是由父亲教他的。他在魏庙上的初中,他没能考上县一高,他以魏庙初中第一名考上了镇高中。三年后,他以镇高中的第一名考上了省城的汀州师范学校,他尽了全力。

然而那仅仅是个不足为道的大专学历罢了。

他终于毕业了,可是汀州这个几百万人口的都市却没有他的位置,他只能重回家乡箕山,做一个乡镇学校的教师。不能,不能回乡重复父亲的人生!他已经知道什么是都市了,他发誓要成为这个都市的一部份。

是都市繁闹的商业大街告诉他什么是阔气有钱,是都市灯光变幻的歌舞厅告诉他什么是轻松快乐,是都市觥筹交错的酒楼饭店告诉他什么是奢华享受,是都市豪华的别墅群告诉他,什么是另一种生活……

留在都市里有钱,有钱才能留在都市里,几乎是从迈进校门的当月,他就开始找机会四处打工,以求养活自己了。他做过家教,干过商品推销员,替矿泉水公司送过水,甚至偷偷去货运站做过按件计酬的装卸工……,那一切都是为了钱,钱。他要抹去自己身上那些箕山人的痕迹,他要脱胎换骨地成为都市人。都市人拥有的气味他也要拥有,都市人会玩儿的一切他也要会玩儿。

当他第一次在美发厅做了发型,换上西装打上领带,他发现他比许多都市人更都市。宽肩蜂腰,一米八二的身个,笔挺地往落地镜前一站,真是帅呆了也酷毙了。他学会了打保龄,学会了打沙狐,他学会了唱卡拉OK,学会了跳舞。

偶然的一天晚上,他在一家舞厅的门前站着。那家舞厅的门票贵了一点儿,五十块钱一张,让他有些犹豫。忽然,他听到身后有人低声说,“喂,你愿意陪我进去吗?我可以给你买票。”

那嗓音清亮而尖细,听上去象个女孩。他回过头,看到了一个混浊而粗重的胖太太。裙子只有二十岁上下,皮肤的年岁却加了倍,还有加了倍的香水味儿。他只是稍稍迟疑了一下,便点了点头。

胖太太点了桌台,要了果盘和红酒。舞厅里灯光幽暗,偏于一隅的那个桌台也就暗得几乎只能看到轮廓。那幽暗让他庆幸,女人带给他的不良的视觉减弱了,剩下的只是一些感觉。伸出胳膊勾住女人的腰,手感是丰腴的,颤颤晃晃,仿佛那是一块硕大的果冻。踩着舞曲的拍点,他带着她走,感觉里是一种滞重和沉笨,就象小拖轮拽着一艘歪歪斜斜的大货船。

他恪尽着“陪”的本份,一曲又一曲地随那胖女人走下舞池。有那么一瞬间,他心里闪过了悔意,一张五十块钱的门票就买断了他在舞厅里的自由——,那种如鸟儿一般四下翩飞,如风儿一般随意游走的自由啊!

可是,很快他就释然了。五十块钱,那对于他不是个小数目,那是十个盒饭,那是一百个包子!

一次五十,就算是打工吧,他自嘲地想,就算是在扛麻袋。

他坦然地扛着,他那份坦然让麻袋觉得很满意。果盘里的水果吃完了,桌上的红酒喝完了,终场的灯光亮起来之前,麻袋说,“你愿意去吃夜宵吗?”

当然,当然,累了一晚上,他的肚子也饿了。

麻袋带他去“粤海酒家”吃晚茶。那里的灯光是明亮的,两人相对而坐,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麻袋的脸上布满了那瓶红酒的颜色。麻袋面前的筷子动也没动,麻袋就那么看着他吃。看着看着,麻袋忽然开口说,“你愿不愿意陪我开个房?付你这个数行吗?”

那句话象个耳光一样打在他的脸上,他心里先是愤慨地想,哼,把我看成了什么人。片刻之后,他又释然了,走到这一步,往下再走走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就算是多了个打工项目吧,就算是加了个夜班。

于是,麻袋就在“粤海酒家”的客房部开了房间。那是他的处男作,在完成的过程中他始终处于被动,拙于应对,甚至有那么一点被强暴的感觉。

当然,其中也不无肉体的快意。

还有一下子就到手的三百块钱。

他不是没有想过,这种做法有些不堪。他也下过决心,下次绝不,绝不……。可是,即使他找到了诸如小家电产品送货员,广告公司业务员这类打工的杂活儿,到了晚上他也会情不自禁地走向歌舞厅、咖啡馆、茶社,去寻找那些脸上写着孤寂的太太们。

从那所高等师范学校毕业,揣着含金量不高的大专文凭,在这座都市里辗转找了几份招聘的工作,那点儿钱那份忙那种累,让他懒洋洋地打不起精神提不起兴趣来。他已经习惯了从太太们那儿轻松快乐地挣钱,稍一懈神,他索性让自己滑入了泥泞的习惯里。

他的手机几乎是为女人们服务的专用品,此时手机铃声响了,他知道那是又来了生意。

“喂,晓雄,是我呀,阮珊。”

他听出来了,那个软软耷耷浮浮泡泡的声音。

“给我打电话,什么事儿?”

“跟我一起去新马泰玩一趟,机票我已经给你订好了。”

“是嘛。你就没有想过,万一我不去呢?”

“你一定会去的。吃住游玩的费用除外,我再给你另开五千块钱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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