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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水浒歪传之:鲁智深(5)

长年寂寞却仍能守身如玉的女人,必然是一个拒绝吃西红柿的女人。

戚夫人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自从14岁那年因为一个西红柿而失身给第一个男人后,她再也没有正眼看过第二个男人,更不用说西红柿了。

14岁前的戚夫人,是个爱说爱笑的俏丫头。14岁那年夏天,那场著名的六月雪彻底改变了她的性情和命运。

如果问戚夫人最恨的人是谁,那个让她失身的男人王二狗只能排第二,排在第一位的,说出来你都不会信--是那个名垂千古的冤女窦娥。

如果没有那场该死的大雪,王二狗就不会冻病在她的家门前;再退一步说,如果那场该死的雪早下5分钟、或晚下5分钟,王二狗就可以跌倒在上一家或下一家的门口,那么戚夫人的守宫砂将会比窦娥的眼泪更夺目万分。

不幸的是,戚夫人生在万恶的旧社会,她的悲剧命运只能按照旧时代的爱情悲剧法则来执行:一个怀才不遇、穷困潦倒的书生--只能--昏倒在美丽善良小姐的家门前,美丽善良的小姐--只能--热心搭救,并--只能--出资捐助他进京赶考,结果…

咔!STOP!

戚夫人毕竟是戚夫人,虽然故事的开篇没办法更改,结局至少应该多多少少有一点个人风格,所以接下来的故事是这样的--

14岁的戚夫人站在麦田旁,满含热泪目送王二狗远去的背影,可是该死的王二狗走得太慢,半个多小时了,那背影足足还有180公分。

望得腰酸腿疼眼发胀,戚夫人就顺手捋了一把麦粒塞进嘴里嚼起来,等麦粒中的淀粉完全咽尽、只剩下面筋的时候,她发现竟然能吹出美丽的泡泡!(咦!能不能把这个发明推广起来?)

可惜的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否则泡泡糖就不必从外国引进了,发明时间也至少能推前1000年!

从鸡叫开始,一直到太阳落山,这段送别的戏才算排完。

14岁的戚夫人转身没走两步,却听到耳边传来热切的呼唤“戚戚!戚戚!”

回头一看,是王二狗!他真的像疯狗一样名副其实地直扑过来!

“哇!”14岁的戚夫人坐在地上大哭起来:“我不玩了!我要回家!”

“亲爱的戚戚,你看我带什么回来了?”

“我不看!我要回家!哇--呜--”

就在这时,王二狗从怀里掏出了一件物事,确切说应该是一滩物事:“亲爱的戚戚,路上有个小妹妹正要吃,我一把抢了过来,可是--可是--没舍得吃,所以就赶回来,让你尝一尝。”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即便是一堆屎,如果用爱情的眼睛来看,它也有着无法形容的光泽和芬芳。

更何况王二狗掏出来的并不是一堆屎,而是一只西红柿,不,确切说是一滩西红柿。

14岁的戚夫人又哭了,这次是为伟大的爱情感极而泣。

接下来,当然就是少儿不宜的镜头。(此处省略0。0000001个字节)

之后,王二狗继续起程、赴京赶考。

结果当然是--没考上。

这样,他当然无颜回去见14岁的戚夫人,只能流落京城。

后来,他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遭了火,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后来,又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又遭了匪祸,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后来,又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被大水淹了,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

后来,还是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遭了瘟疫,全家--没--死光,全都瘫痪在床,只剩他一个人发奋图强,没两年,全家--还是--死光。

16.

就在王二狗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人生的悬崖边时,戚夫人出现了。

这时的戚夫人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尚书阁的戚夫人了,王二狗当然认不出她。如果没有那对虽然肮脏但依然很性感的大耳朵,戚夫人其实也认不出王二狗。他们相遇的情形是这样的:两年前,大名府翠云楼下。

已经饿了三天的王二狗瞄准了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弯眉弯眼,笑眯眯地,抱着一大捧黄菊花,她本身其实就像是一枝在阳光里轻快行走的野菊花。

世界是如此灰暗,所以这个小姑娘显得格外亮眼。

多年的乞讨经验告诉王二狗:今天的午饭至少是一碗羊杂面,五钱以内的赌本也应该在意料之中。

没等他想好去哪家面店,那朵菊花竟然主动走过来说:“老爷爷,你一定很饿了吧。等我把这菊花卖完,就请你好好吃一顿馒头。整个大名府就数张二娘家的馒头做得最好了,又松软又香甜,我每天都要买两个--哎呀,我不能再和你聊了,张妈妈让我赶早就把菊花送过去,现在太阳都这么高了,张妈妈肯定要说我,张妈妈人可好了,就是喜欢说人,她家的那些姐姐被她说得一个比一瘦,所以大家都把她家叫芦柴院--”

“羊杂面,我,39岁。”自尊要求王二狗耗尽三天前半碗馊饭仅余的一点热量,陈述了自己的保留意见。

“哎呀,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一位很老的爷爷,39岁的爷爷,你喜欢吃羊杂面?其实我也很喜欢,说起羊杂面,桥西头--”

“要饭的,滚远点!”一个婆子刀锋一样的声音割断了他们关于饮食文化的对话。

戚夫人永生难忘翠云楼前的那一幕。

她本来决不会留意任何一个乞丐,但手下人连踢了王二狗几脚,王二狗却坚守岗位纹丝不动。死了?死尸的吸引力让戚夫人不由自主向王二狗望去。

天啊!那只耳朵!

那只肥大舒展、性感绝伦的耳朵!

世界上决不会有第三只这样的耳朵!

戚夫人被彻底摧毁了。

16岁以后,她以为自己就已经把王二狗完全忘记了。她努力、她奋斗、她拒绝一切男人,虽然难免寂寞,但寂寞是她的选择。

于是,她成功了,这成功是理所当然,因为她舍弃了女人最不能舍弃的东西。

但是,她真的成功了吗?她真的舍弃了吗?

眼前这只嫁接在濒死乞丐身上的性感大耳,如一只巨掌,将她20多年的坚持,在瞬间拍成一滩烂西红柿。

往事以光速重演,她,一个等待情郎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只身闯京城?为什么要不厌其烦地打探近几年的考生情况?为什么怀疑每一个中榜的考生的真实姓名?为什么要一心往上流社会攀登?为什么要建立详细的官员档案?为什么那么留意每一个官宦及其子女的耳朵?为什么?为什么?

只因为:她把陈世美的故事当成了命运的法则。

而眼前的这只耳朵轻描淡写地冷笑道:你以为你是谁?秦香莲?哈,哈,哈--秦香莲的悲惨至少是驸马级的,而你呢,这么多年,等来的竟是一个乞丐,连乞丐都能把你像痰一样吐掉,哈,哈,哈--

“我要哭!我要哭!”戚夫人慌乱地在身边寻找一个可以投怀送抱的肩膀。

在每一个悬崖边,一般都会有一根稻草。

阿潮正是那根稻草。

阿潮14岁,戚夫人吃西红柿的时候也是14岁,那时的她比现在的阿潮更美丽更活泼更灵巧更可爱。

“夫人,你好好看好好看,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夫人。”阿潮一脸惊羡。

“是--吗--”戚夫人不能再多说一个字了,她一把搂住阿潮,眼泪像解冻的河流,拦都拦不住。

阿潮也忽然很想哭,很想大声叫一声“妈妈”。

戚夫人浑身柔暖的香气让她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但那声“妈妈”还是留给了梦。

左右的下人们也都跟着哭了起来,其中两个婆子最喜欢看“母女相认”之类的悲情戏,其他人则是为自己到北方牧猪的悲惨命运而泣。

第二天,戚夫人带着阿潮和王二狗回到了京师。

第三天,除了那两个贴身婆子,其他下人出发到北方去牧猪。阿潮则被送到悟色居。

至于王二狗,嗨!一言难尽…

17.

有些问题可能永远都得不出正确答案。

比如说:一群羊能不能斗得过一头狼?

一方洁白的手帕令人赏心悦目,但如果上面站着一陀娇媚的鼻屎,谁能忍受?

释界就是那方手帕,春风佛当然就是那陀鼻屎,只不过不是娇媚型,而是丰满型。

出家人四大皆空,所以一旦有什么问题出现,他们最慷慨激昂。

为了清除这陀鼻屎,他们召开了3次全国性秘密会议。

但是谁的手不是洗得干干净净、等着佛祖召见时的亲密握手?如果双手沾了鼻屎,被佛祖知道,那还了得?

所以三次会议都在不知不觉间变成批判大会,好在每次会议都还能达成共识:第一届--这家伙肌肉轮廓太不明显了,五官更没有棱角,出了写真集绝对没人买,哈哈哈(大会规定:众僧齐声,并做仰脸拍腹状)

第二届--这东西脸上白净得连一根胡子都没有,肯定是个太监,要不然皇帝怎么会那么照他?没错,肯定是!(众僧皱鼻,鼻子扁平者可选择撇嘴)

第三届(这次有了长足进步,不但达成共识,还推出了统一举措)--这畜生走路慢悠悠的,肯定有脚气,以后各寺院大门均要张贴启示:脚气患者与北极熊禁止入内。(附:患有脚气的僧人限期90天治好)

也许到第四届会议,将会探讨出真正具有杀伤力的举措,但可惜的是,可能永远也不会有第四次了。

因为各大寺院的主持再也不敢轻易出寺了。

就像狼永远不必去学羊的语言,春风佛对这类会议也毫不在意。

怀揣圣旨,他有天下寺院住持的任免权。

所以,每召开一届会议,就有几个大寺的住持下岗。

而且,每个下岗的住持永远没有再上岗的希望,除非因为业绩卓著博得佛祖赏识。

因为,人们再也见不到他们的踪影。

因为,除了圣旨,春风佛身边还有一个魔少年。

天下就这样太平了。

这太平告诉我一个真理:每一个羊群都需要一头狼。

所有人都私下猜测:天底下最得意的人,一个是当今天子,另一个是春风佛。

所有人都公开嫉妒:天子有三宫六院,春风佛有悟色居。

人们猜错了,同样,他们也嫉妒错了。

春风佛的确住进了悟色居,悟色居也的确停止了营业,但这又能说明什么?

春风佛要了悟色居中的一个小园子。

除了送饭扫地的一个婆子,谁都不允许进园,包括那个魔少年在内。

于是,这婆子的嘴成了当时第二有价值的媒体。

可惜的是这个婆子又聋又哑。

也许外人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只有戚夫人知道那是真的:春风佛每餐饭食都是固定的:一小碗米粥、两个花卷、一小碟酱菜春风佛每天的起居是固定的:起床、用早餐、打坐、漫步、用午餐、打坐、漫步、用晚餐、漫步、打坐、上床。

仅有的不同是,春风佛那春风般的笑容变成了沉思,一种近乎落寞的沉思。

这落寞让戚夫人柔肠百转,而这沉思又让她只能绝望地旁观。

当然,世界上没有永远如镜的湖面。

当戚夫人的柔情接近纯度100% 的无聊时,窥视孔里发生了一件连观音菩萨都有可能尖叫的事情:那是盛夏炎热的正午,聋哑婆一如既往将饭菜摆放到长几上后,一如既往地转身要走,却不小心打了一个哈欠,一个怪声怪气的哈欠,这哈欠惊动了正在打坐的春风佛。

春风佛睁开眼,望了婆子一眼,重新闭上了眼,不到3秒钟,又睁开眼,又望了婆子一眼,又闭上了眼,不到1秒钟,他第三次睁开眼,第三次望了婆子一眼。

这一瞬间,婆子也正好回头看了春风佛一眼。

四目相对,婆子忽然不自在起来,忽然脸红起来,忽然扭捏起来。

春风佛站起身,缓步走近婆子,婆子脸越来越红,脚却一点都移不开。

忽然!

春风佛一把抓住婆子,撕开婆子的衣裳,把婆子按倒在地…

18.

阿潮终于有了两个好朋友,两个又聋又哑、肢体残缺的好朋友。

这两个朋友被关在悟色居柴房后面的地窖里。

一个是男的,长着一对肥大舒展的耳朵,阿潮记得好象在哪儿见过这样的耳朵;另一个是女的,阿潮见过她,以前是扫地的婆子。

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被关在这里,他们也说不出来。他们的身上布满了各种伤痕,而且,每隔几天,就会增加几道新伤口。看他们相依为命的样子,不像是互相撕打的。

阿潮经常给他们送吃的送药,他们都很喜欢阿潮,虽然他们一句都听不到,但他们一直很津津有味地听阿潮讲个不停。

自从离开了阿风,阿潮再也没有遇见过这么好的听众。

园子里的苹果熟了,阿潮去给她的两个朋友摘苹果。

墙头枝上有个苹果特别大特别红,阿潮攀上去摘,一扭头,却看见墙内有个胖和尚,正是那个关在冰柜里都能让鲜花盛开的和尚!

春风佛正在凝视栏边一朵小野菊,那神情柔和得能让那朵小花睡着做个飞翔的梦。

阿潮最喜欢的花就是野菊花,她忽然间发现春风佛并没有那么可怕,便欣喜地叫道:“喂!大师!”

春风佛抬起眼,看到和苹果一样动人的阿潮,微微一笑。

“你还记得阿潮吗?”

春风佛笑着点了点头,并不回答。

“阿潮知道,你记得的是上一次在园门的那个阿潮,以前的阿潮上一次你就没认出来。”

春风佛微微一怔。

“告诉你吧,我是以前和阿达在一起的那个小女孩,你记得吗?我、阿达、阿风,还有婆婆,你很坏,把婆婆杀了,后来你就把阿达带走了。阿达呢?他在哪儿?”

春风佛又一怔,但转眼间就明白了,他笑着摇摇头。

“你是没记起来呢?还是说阿达不在这儿?”

“我记得你,阿达不在这里。”

“那他在哪儿?他不是一直都和你在一起吗?上一次,我还看见你们在一起呀。”阿潮焦急起来。

“他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对了,他是不是回去找我们了?可是阿潮在这儿呀!夫人连院门都不让阿潮出,而且,回去的路我也不认识,阿达和阿风现在肯定在一起吃枣,他们好坏--”眼泪在阿潮的眼中打转。

“他会回来的。”春风佛安慰道。

“真的?他真的会回来?你没有骗我?”

春风佛笑着点点头。

“我就知道阿达会回去找我们,他回去见不到阿潮,肯定要到处去找。哎呀,他不知道阿潮在这儿,这可怎么办呢?”阿潮急得直在树枝上跺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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