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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幸福的子弹(7)

曲终人散

婚宴大厅里人头攒动,觥筹交错,小马开始了他的第一首歌——《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原本的歌单里是《月亮代表我的心》,有邓丽君的甜腻版,也有齐秦的深情版。可是今天,小马把它换了。

小马是个跑场的歌手,哪里有活儿往哪里跑,歌厅、酒吧、夜总会,还有就是现在这种婚宴。小马唱歌,是为了给宾客助兴,增添一些热闹喜庆的气氛。为此,小马常对小梅说自己就是古代的戏子。小马每次说这话时,小梅总是摇头,摇得很慢,很坚定。可惜,小梅现在不摇头了。今天,小梅走了,跟有钱的张大炮走了。

“到底多爱你,到底多想你,窗外的人行道下过雨……”小马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学杨坤点着脚尖,嘶哑的嗓音里,盛开着郁郁寡欢。在这个近千人的大厅里,没几个人会去认真欣赏他的歌声。大家都忙着相互敬酒寒暄,热烈地拥抱握手,相互夸张地说些桌面儿上的话。

小马唱完,站在后台的窗前抽烟。黄昏的雨,淅淅沥沥地飘了起来。

司仪刘哥递给小马一支烟,说:你刚才那歌不合适在这里唱。

小马怔了一下,听着大厅里响起了蔡依林的《明天你要嫁给我》,脸上便挤出一丝歉意:嗯,下一首我会注意。

刘哥笑笑,拍了拍小马的肩膀:兄弟,辛苦了。

又轮到小马上场了。小马深呼吸了一下,这次唱的是阿牛的《桃花朵朵开》,风趣诙谐:“暖暖地春风迎面吹,桃花朵朵开,枝头鸟儿成双对……”台下人声鼎沸,新郎新娘开始挨桌敬酒,每到一处,便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新娘真漂亮,一袭鲜艳的中式旗袍,身材窈窕,笑起来时,脸上挂两个浅浅的梨花酒窝,非常像小梅。小马最喜欢看小梅无声地笑,两个酒窝梨花般地在脸上一隐一现。一隐一现间,把小马看呆了。

想起小梅的小马,停止了自己的活蹦乱跳,站在原地,嘴巴随着音乐的节奏机械地一翕一张。新郎矮壮臃肿,头上有些谢顶,腆着个啤酒肚,挽着娇媚动人的新娘,和每一个宾客兴奋地握手拥抱,幸福地推杯换盏。小马心里不由火冒三丈,妈的,和张大炮一个德性,都是钱堆起来的,八十桌,四千元一桌……

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外,天色阴沉,滔滔的江水,独自漫流向天际。

一曲完毕,按理小马该下了,他今天的任务只有两首歌。小马对即将走上台的刘哥摆了摆手,开始对着麦克风说话了。他们一般不说话的。小马春风满面地说:今天是新郎新娘美满的姻缘……我特意献上一首张宇的《曲终人散》。小马是说话而不是唱歌,让在场的很多人愣了一下。待大家明白是加场,便继续嘻嘻哈哈地碰杯,继续喝酒,大厅里瞬时又沸腾起来,以至于小马最后报的歌名,几乎没人听到。

“你让他用戒指把你套上的时候,我察觉到你脸上复杂的笑容。那原本该是我付与你的承诺,现在我只能隐身热闹中......”小马哭丧一般的吼叫,在大厅里迅速蔓延开来。

很多人似乎感觉到了不对劲,慢慢放下手中的酒杯,掐断嘴里的话,吃惊地看着小马。少部分人开始并不明白怎么回事,只是感觉空气中流动着一种阴鸷和怪异,见旁边的人神情大变,也安静了下来。这种安静像海水退潮一般迅猛,刚才还喧嚣轰鸣的大厅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充溢曲终人散的悲剧意味。

刘哥的脸气成了猪肝色。一些新郎的死党想冲上去制止小马,又担心自己的行为会出力不讨好。新郎满脸的笑僵住了,枯立在大厅中央,像一截树桩。

空气顿时凝固。小马像只受伤的动物,依然在台上呜咽:“你最后一身红,残留在我眼中,我没有再依恋的借口。原来这就是曲终人散的寂寞......”

新娘正端着高脚酒杯,款款行走在红地毯上,听到歌声,怔在那里。半天,瘦削的双肩抖了几下,缓缓回头看了一眼台上的小马,眼里满是泪水。

一双红绣鞋

我是一双红绣鞋。

六十年前的一个春夜,油灯将尽未尽时,我的主人——一个待嫁的苗女,把那根红丝线在指间一绕,打了个结,放在唇齿间轻轻一咬,算是完成了对我最后一针的刺绣。她取出另一只绣好的鞋,将我的左右脚合在一起。油灯下,我搁浅在桌面上,像两只小红船,两朵百合在我身上绽放如春。待嫁的苗女,托着香腮凝视着我,她的脸上,悄然漫上了一层红晕。

这时,灯碗里油干了,火苗微微地颤了两下,灭了,一缕青烟在月色里袅袅升腾。待嫁的苗女一把将我拥入怀里,大睁着眼睛躺在床上。我偎在她高耸的胸脯上,她身上特有的少女体香,一如春天阳光的芬芳,在整个房间里荡漾开来。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偶尔,黑暗中发出几声哧哧的笑,搅得一团月光在窗外探头探脑,窃窃私语。

那个春天,她出嫁,我随她来到了夫家。

她一身盛装,在众人的簇拥下,绣裙簪珠,衣华钗明,冠上的饰品,佩戴的银器,丁零零作响。随着她轻移莲步,所有人都把目光聚焦在我的身上,禁不住啧啧称奇。我镶着金丝边的红鞋面上,两朵百合在阳光下怒放,晃动着炫目的光泽。

我知道,今天是她的嫁日,也是我的节日,我们一生,只为这一天。

三天后,我被放进了箱子的最底层。在她合上箱盖时,我读到了她的目光,那目光里,盛开着恋恋不舍的甜蜜。

我在黑暗里一躺就是六十年。即使被压在箱底,时光的灰尘依然抚摸着我的身体。

六十年后,当我重见天日时,我所见到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陌生的街景,陌生的游客,陌生的熙熙攘攘,还有陌生的各地方言在街头汹涌。这一切,让我有些惶恐。我的主人已经老了,岁月把她雕刻成一个枯瘦干瘪的老妪。我被悬挂在街边的墙上等待出售。而她,在懒洋洋的阳光下,靠着墙打盹儿。时光,在这个午后停顿了。

一个衣着时尚的漂亮女子,在我主人面前停下脚步,注视着我,久久地,不肯离去。最后,女子推了推我的主人,问,阿婆,这个,卖吗?

我的主人将醒未醒,点了点头。随即,瞥了那女子一眼,顿时惊呆了。她慌里慌张地站起来,盯着那女子,好一会儿,说,你……试试……合脚不?

当女子把我穿在脚上,显得是那么的熨帖,不大不小,不胖不瘦,增一分则多,减一分则少,就像是天生为她做的一样。她让我在半个多世纪后,掸去岁月的尘埃,重新焕发出生机。这女子站在古老的青石板街上,眼睛微微地眯着,来回转动身体,细细地打量我,任凭融融的阳光扑簌簌地跌落在她身上,跌落出一种久违的香气,让噪杂的大街顿时变得安静。她的美丽与娴静,让时光倒转,一如六十年前的那个春天。我的主人呆呆地望着她,像面对从前那个待嫁的自己一样手足无措。女子问,阿婆,我想买,多少钱?

我的主人摇了摇头,一头银发在阳光下晃着,说,不要钱,送给你。

女子怔了一下,说,那不行,怎么好意思收你这么贵重的东西?

我的主人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豁着没牙的嘴笑了,说,我只送该送的人。

我的新主人叫麦苗。我跟随麦苗一路车马劳顿,来到一个叫深圳的地方,来到一栋豪华的孤零零的别墅。这里,是我的新家。

一个午夜,窗外华灯璀璨,灯火未眠。麦苗没有开灯,抱着双膝坐在地板上哭泣。我躺在她身后的席梦思床上,默默地注视着她。我的旁边,是一袭白色的婚纱,还有一双镶着红宝石的高跟鞋,它们在窗外霓虹灯的折射下,闪着高贵的光芒。我和它们相比,像一对丑小鸭,滑稽丑陋。

麦苗哭得很伤心,如水的月光洒着她的半边脸上,泪眼蒙眬。

她把我贴在脸上,摩挲了很久,最后把我的左脚小心地包好,搁进了衣柜的最底层,另一只——我的右脚,被放进了一个准备邮寄远方的包裹箱里,还塞了一张纸条。在麦苗即将合上盖子的一刹那,一颗带着她体温的泪珠掉落下来,菊花般洇在我的身上。那一刻,我体味到了她对我的眷恋,是如此的深情。

我重新回到黑暗的世界里。相伴六十年后,两只鞋骨肉分离,天各一方。我倍感孤独。我无法预知我的左脚和右脚是否还有团聚的那一天。

那张纸条上写着:贵哥,你就当我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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