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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爱上不完美的自己(2)

我收过许多E-mail和信件,也跟很多人聊过,老少都有。这些人都曾经想过要自杀,因为他们失去了爱自己的能力。当你受到伤害时,会筑起高墙,免得再被伤害一次,但是你不能在心的周围筑起一堵内在的墙。如果你爱自己原来的样子,爱自己内在或外在天生的美,人们就会被你吸引,然后也看见你的美。

爱自己爱到可以嘲笑自己

亲朋好友会说我们很好看、他们爱我们、困难的阶段就要过去了等等,一天可以说上100次,但我们常常不在乎这些支持的话,非要抓住伤痛不可。我有好一段时间也是这样,父母常常得花好几个星期来消除某一两位嘲笑我的小孩所造成的伤害。然而,当有个跟我同龄的人终于向我伸出手时,我转变了。记得以前班上有个女生说我“很好看”,让我飘飘欲仙了一个月。

当然,不久之后,13岁的我有天醒来,发现鼻头冒出一颗青春痘,它可不好看。这是一颗熟番茄形的超大青春痘。

“看看这个,这也太惨了吧。”我告诉妈妈。

“不要抓它。”妈妈说。

用什么抓?我很好奇。

带着这颗青春痘去上学时,我觉得自己是地球上最丑的男孩。每次经过一间教室,在窗户上看见自己的倒影时,我只想逃开、躲起来。其他的孩子猛盯着我的痘痘瞧,我真希望它消失,但两天后它却变得更大了,成了全宇宙最大、最红的青春痘。我开始担心,有一天这颗痘会变得比我整个人还重。

这颗怪物青春痘并没有消失,八个月后还在那里。我觉得自己就像澳大利亚版的“红鼻子鲁道夫”[17]。

后来,妈妈终于带我去看了皮肤科医生。我跟医生说,就算要动大手术,我也要把这东西弄走。他用超大的放大镜仔细检查—仿佛他看不见这颗痘子似的,然后说:“嗯,这不是青春痘。”

我心想,管它是什么,帮我弄掉就是了,可以吗?

“这是皮脂腺肿大,我可以切掉或烧掉,但无论用哪种方法,留下来的疤痕都会超过原来这个小红点。”他说。

小红点?

“它大到我都看不见它周围了。”我提出异议。

“你宁愿带着疤痕过一辈子吗?”医生问道。

这个巨大的非青春痘继续留在我的鼻子上。我祷告,也为它苦恼了好一阵子,但最后我了解到,这颗红色发亮的小球不会比我没有四肢这件事让我更容易被人消遣。如果人家不愿意跟我讲话,那是他的损失。我决定要这么想。

如果我发现有人正盯着它瞧,我会开玩笑说我正在养另外一个鼻子,打算将来拿到黑市卖掉。当别人发现我可以嘲笑自己,就跟着我一起笑了起来,而且心有戚戚焉。毕竟,谁没长过青青痘?就算布拉德·皮特也有哇。

有时候,是我们自己把事情看得太严重,才会让小事变大。青春痘是其中一个例子。我们都是全然不完美的人类,有些人或许比其他人好一点,但每个人都有缺陷和短处。不要把每个面疱或皱纹看得太严重,因为有一天,你碰到真正麻烦的大事,那时你要怎么办?所以,当生命让你头上、鼻子上肿了几个小包时,不妨一笑置之吧。

美是盲目的

你知道什么是真正可笑的吗?虚荣心非常可笑,因为当你认为自己漂亮、性感、值得登上时尚杂志的封面时,生命马上会让你知道,美真的是由观者决定的,而且外在的美根本无法与内在美相提并论。

最近,我遇到一位澳大利亚的盲眼小女孩,我们一起参加一项叫作“乐跑”的活动,为贫穷的孩子募集医疗设备。这个女孩大约五岁,活动结束后,她妈妈介绍她跟我认识,并向她解释我生来没有手也没有脚。

盲眼的朋友通常会要求碰触我的身体,好了解没有四肢是什么模样。我不介意,所以当这个女孩问她妈妈可不可以让她自己“看看”是怎么回事时,我同意了。她妈妈牵着她的手从我的肩膀摸起,一直摸到我的小左脚。小女孩的反应很有趣,当她碰到我空荡荡的肩窝和奇怪的小左脚时,显得很平静。然后,当她把手放到我脸上时,她尖叫了起来!

这也太好笑了吧。

“怎么了,我长太帅吓到你了吗?”我笑着问道。

“不是的!你怎么都是毛?你是狼吗?”

她从来没摸过络腮胡,所以摸到我的胡子时,她吓坏了。她跟她妈妈说,我脸上有这么多毛还真可怜。对于什么叫作有魅力,这个女孩有她自己的想法—我的胡子显然不是她的菜。我倒不会生气,反而很高兴再次被提醒:美是由观者的眼睛和触摸所定义的。

我的美就在于我的“不同”

人真的很无聊。我们花了一半的时间融入人群,然后再花另一半时间企图让自己显得突出。怎么会这样?我有这种状况,相信你也有,因为这似乎很普遍,是人性的一部分。为什么我们就是无法对自己满意,不知道自己是上帝的造物,用以反映他的荣耀?

还在念书时,我费尽心力想融入周遭环境,就像大多数青少年一样。你有没有注意到,即使是想要“与众不同”的青少年,也总是和那些穿着、谈吐、举止都跟他们差不多的人混在一起?那是怎么回事?如果你跟身边的人一样,穿黑色衣服、涂黑色指甲油、抹黑色唇膏、画黑色眼线,这样你会有什么出众之处?不是反而成了随众吗?

在身上刺青和打洞曾经被视为粗犷个人主义的表现,不过,现在连婆婆和妈妈都去刺青、打洞了呢。想要表现你的独特性,应该有比跟随一时的流行更好的方式吧?

我采取的态度或许可以供你参考:我认定我的美就在于我的“不同”,因为事实上,我就是跟人家不一样。我就是独一无二的我,从来不会有人认为我很“一般”,或者叫我“另一个家伙”。在人群中,我站起来可能不高,但肯定很醒目。

这个态度对我还挺管用的,因为无论大人还是小孩,第一次看到我都会有一些很奇怪的反应。小孩子会认为我是从另外一个星球来的,或者是某种怪兽;青少年比较会乱想,所以他们觉得我是被斧头杀人狂砍断手脚之类的;大人也会有奇怪的结论,常常怀疑我是人形模特儿或玩偶。

有一次去加拿大拜访亲友,他们第一次带我去进行万圣节的“不给糖就捣蛋”活动。他们找来一个很大的恐怖老人面具,套在我整个身体上,然后抱着我挨家挨户去拜访。一开始没引起什么反应,后来我们发现原来大部分人都以为我不是“真的人”—有一位女士把我最喜欢的棒棒糖塞进我的袋子里,我就跟她说:“谢谢!不给糖就捣蛋!”结果把这位女士吓得往后跳开。

“里头有个小孩吗?”她大叫,“我以为你们带的是个洋娃娃!”

“嗯,我是很可爱的。”我心想。

当我也很爱闹时,还颇能享受这种独特性的种种好处。我喜欢跟堂兄弟姊妹和朋友们在购物中心乱逛。几年前的某天,我们在澳大利亚一家购物中心看到邦兹内衣的橱窗展示—邦兹是个历史悠久的内衣裤品牌。橱窗里的人形模特儿穿着邦兹的白色紧身内裤,这个模特儿的身体跟我一样,只有头和躯干,没有四肢—但是有六块漂亮的腹肌。那天我刚好也是穿邦兹内裤,因此我的堂兄弟跟我决定让我也去当橱窗模特儿。我们走进店里,堂哥和堂弟把我举起来,放进橱窗里,让我就站在那个人形模特儿旁边。

接下来的五分钟,鱼儿不断上钩。每当有人停在橱窗前,或是看我一眼,我就扭一扭、笑一下、眨个眼、鞠个躬,结果把他们吓坏了!当然,这个小把戏让我的共犯在店外头笑到快翻过去。后来他们说,如果我的演讲事业不怎么顺利的话,应该可以去百货公司当展示用的假人。

打开内在的爱之光

我已经学会用笑来面对身体上的障碍,以及它所引起的奇怪反应。不过,当你怀疑自我价值,或是无法爱自己原本的样子时,有更好的方法可以克服这些问题—与其执着于内在的痛苦,不如走出去,想办法减轻别人的痛苦,把注意力放在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例如,去收容所当义工、帮孤儿募款、为地震灾民发起义卖,或是参加慈善性质的健走、骑单车或舞蹈马拉松等活动以募款。你要站起来,走出去。

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发现这可能是打开自己内在的爱之光最好的方式。

如果你无法解决自己的问题,就去解决别人的吧。毕竟,施比受更有福,不是吗?如果你不爱自己,就把自己送给别人,你一定会对这样做让你觉得自己多有价值而感到十分惊讶。

我是怎么知道的?拜托,老兄,看看我,看看我的人生。在你眼中,我像个快乐又满足的人吗?

隆鼻无法给你充满喜悦的人生,法拉利不会让你被数百万人景仰。你内在已经拥有值得被爱、被珍惜的东西,现在只要将它们释放并扩大。你不会永远都是完美的,这样很好。人生的目的不是获得完美,而是探索完美。

你想要继续努力、继续成长、继续付出你能付出的一切,如此一来,你就可以在最后回首人生时说:“我已经尽全力了。”

现在就看着镜子说:“这就是我的样子,我愿意接受挑战,成为最好的自己。”你是美丽的,因为上帝按着他的目的创造了你。而你的挑战在于,要找出那个目的,然后以希望作燃料,用信心驱动,并且尽量运用你的“独你性”(you-niqueness)。

要治愈自怜和受害者情结,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爱自己、接纳自己。毒品、酒精和糜烂的性生活只能给人暂时的解放,最后带来的是更大的痛苦。当我将自己视为上帝的孩子,而且是他计划的一部分时,我的生命彻底改变了。或许你不信基督,但你总可以相信到地球上走这一遭,肯定有你的价值和目的。

做个朋友,要快乐呀

要找到内在的快乐,我建议你不要只把焦点放在自己身上,要用你的天赋、聪明才智和性格去帮助他人创造更美好的人生。我曾是接受的一方,而那样做改变了我的生命,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

16岁时,我就读于昆士兰的朗孔高中。放学后,我通常必须等一两个小时才有车回家。这段时间,我四处跟其他同学或阿诺先生聊天。阿诺先生很了不起,他不是校长也不是老师,而是学校的工友,但他却是个从内在发光的人。他颇能自处,穿着工作服一样怡然自得,所以每个人都很尊敬他,喜欢跟他在一起。

阿诺先生什么都能聊,他充满灵性,而且很有智慧。午餐时,他偶尔会跟一些年轻人讨论基督信仰,也邀请我参加,即使我跟他说,我对宗教不是那么有兴趣。不过我很喜欢他这个人,所以也开始参加他们的聚会。

阿诺先生鼓励大家谈谈自己的生活,但我总是拒绝。“说嘛,力克,我们都想听听你的故事。”他说,“我们想更了解你,想多知道一些你的想法。”

我拒绝了三个月。“我没什么故事好讲的。”我这么说道。

最后因为磨不过他,加上看到别的孩子都能坦然地说出自己的感受和体验,于是我终于答应下一次会跟大家聊聊我的事。我非常紧张,事前还准备了写满重点的卡片(很蠢,我知道)。

我并没有想要感动谁。我告诉自己,我只想把这件事做完,然后走人,就这样。但是,有一部分我却很想让其他人知道,我也有跟他们一样的感觉、伤痛和恐惧。

那天我大约花了十分钟,谈到没手没脚的成长过程是什么状况。我说了难过的事,也提到好玩的事。另外,我不想让自己像个受害者,因此也讲到得意的事。而既然这是个基督徒的团体,于是我提到有时我会觉得上帝遗忘了我,或者,我是他极少数的失误。接着,我向大家解释我是如何慢慢了解到,或许上帝对我有个计划,只是我还不明白那是什么。

“我正慢慢学着要有多一点信心,明白自己不是个失误。”我加上这一句,试图逗大家开心。

总算讲完了,我松了一口气,觉得好想哭。然而让我讶异的是,房间里大多数孩子反倒都哭了。

“我有那么糟吗?”我问阿诺先生。

“不,力克,”他说,“你好棒。”

起先我觉得他只是好心,而这群孩子也只是假装被我的演讲感动。毕竟他们是基督徒,为人本来就应该很好。

然而,之后有个人邀请我到他教会的青年聚会分享,另一个孩子则请我去他教会的主日学演讲。接下来的两年里,我应邀到许多教会、青年团体与服务性社团分享我的故事。

高中时期,我曾特地避开基督徒团体,因为我不想被当成整天传教的宗教狂热分子。我故意表现得很粗鲁,有时还骂脏话,好让人觉得我很“正常”而接纳我。但事实上,是我还没接纳自己。

显然,上帝颇有幽默感,他把我拉进我努力想逃开的团体去演讲。也就是在那里,上帝显明了他对我人生的计划。他让我知道,即使我并不完美,但可以和人分享的东西却很多,可以让别人的人生过得更轻松的祝福也很丰富。

你也是一样。我们都不完美,所以必须分享自己得到的美好馈赠。向自己的内在探寻吧,那儿有熠熠盛光,正等着发亮。

[15]《圣经·诗篇》第139篇第14节:“因我受造,奇妙可畏。”

[16]《圣经·马太福音》第22章第36至39节;《路迦福音》第10章第27节。

[17]Rudploh the Red Nose,鲁道夫是只红鼻子麋鹿,因为跟其他的鹿不一样,经常被欺负。有次遇到大风雪,能见度非常低,圣诞老公公看到鲁道夫的红鼻子在大雪中十分明显,就叫他带头,最后顺利把礼物发送完,而红鼻子鲁道夫也成了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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