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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解读《丰乳肥臀》(1995,长篇小说)(2)

的确,恋母和恋乳,在中国现代一直是个神圣、崇高的意象,是文人和诗人们一提起就要热泪盈眶的。中国现代一切男子汉的刚强和血性都是基于恋母和恋乳这种儿童心理之上的(以张承志为典型)。从心理格式塔来说,恋母是由于恋乳(乳汁是婴儿的食粮);而由恋乳也很容易把一切乳房发育的女性看作是自己的母亲(有奶便是娘)。“我摸了你的奶子,你就是我奶奶,我就是你孙子了”(第6期第114页)。对于断奶以前的幼儿,这原本也是很自然的事。因此,按照从未断过奶的上官金童的逻辑,他的恋母情结以乳房为媒介而扩展到一切丰乳肥臀的女子身上,包括他自己的同母异父的姐姐们身上,也是合情合理的。因此,正如他从小便怀着焦虑守护着母亲的两个奶头,生怕被人夺走或分食一样,七八岁的上官金童对于六姐嫁给巴比特、被夺去了原本应属于自己的乳房也感到悲愤难当。“这世道太不公道了,你们这些下贱货,为什么不理解我的苦心?这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懂乳房更爱乳房更知道如何保护乳房了,可我的好心被你们当成了驴肝肺。我委屈地哭了”(第5期第85页)。这就是金童对一切女人乳房的自作多情的逻辑,如同贾宝玉对一切妙龄女子的不由自主地倾心一样。与贾宝玉同样幸运的(如果不是更幸运的话)是,金童居然在高密东北乡一年一度的“雪集”上,当选为独一无二的“雪公子”,按照风俗,他名正言顺地挨个摸遍了集上女人各式各样的乳房,总共约一百二十对,手都麻木肿胀了。据此,警幻仙子送给贾宝玉的“天下第一淫人”称号也可以恰当地安在雪公子金童的身上。“雪集”以一种神秘的方式,表明了传统文化中与金童的恋母心理十分吻合的某种观念联系:纯洁的雪,像雪一样洁白无瑕的男孩,女人的雪白的乳房。“雪公子”是人人羡慕和崇敬的荣誉,它标志着当选者的纯洁及冥冥中与神秘大自然的沟通,也意味着天真、美好、可爱,能给人带来好运。在雪集上,一切语言都是对大自然的神秘规矩的破坏,将招致大祸临头。所以赶集的人们全都暂时性地失语,仅靠各种约定的手势和眼神交流。那是一种沉默的、怪异的群众集会。语言的禁忌使一切日常道德评价的界限都消失了,文明与野蛮,虔诚和欲念,纯情和痞,都不声不响地化为了一片混沌。这种氛围并不只是几个什么文人构想出来或写在书上的理论和教义,而是实实在在渗透在民间、为一般老百姓认同和首肯的、心照不宣的“反语言学精神”。上官金童是它的代表,他的恋母、恋乳只是一股无言的情绪,一旦说出来、写出来,无论怎么声情并茂,都是不合逻辑、贻笑大方的。它是不能讲道理的,一成为“道理”,就显出自大狂、自作多情和蛮横、痞。所以诗人们只是用诗的语言赞颂和标榜着这种情绪,小说家也回避对这种情绪的理智的反省,以免陷入被人指责的尴尬(如张承志一不小心就显出“惟我独左”、“惟我独革”的“恐怖主义”倾向,受到攻击)。唯有莫言,以一种“同情的理解”反思了这一暧昧的情绪,将它揭示于光天化日之下,使它的一切痞和纯情都以悖论的形式突现出来。

因此,当莫言以上官金童的眼光高歌母亲那“粉红色的小巧玲珑的奶头”,赞美“那是爱、那是诗、是无限高远的天空和翻滚着金黄麦浪的丰厚大地”(第5期第109页)时,他同时又以母亲的眼光忧心忡忡地说:“金童,你何时才能吃东西呢?”(同上)事实证明,上官金童尽管有洋人的血统,但在中国浓重的女性文化的陶冶下,他终于还是成了一个废物,他一站在女人面前,就渴望得到乳汁的喂养。他的男性一直都在沉睡不醒。唯有与龙场长,在她开枪自杀后,有过一次奸尸行为,并为此被判了十五年徒刑。十五年后,金童回到母亲身边,已经四十二岁了,却仍然像个婴孩一样盼望着吃奶。他的行为举止也根本不像个男子汉,连一只兔子也杀不了。

年老的母亲终于醒悟过来,是自己害了他:“几十年了,我一直犯糊涂,现在我明白了,与其养活一个一辈子吊在女人奶头上的窝囊废,还不如让他死了好!”“你给我有点出息吧,……我已经不需要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儿子,我要的是能给我闯出祸来的敢说敢做的儿子,我要一个真正站着撒尿的男人!”(第6期第91页)为此,她甚至不惜亲自给儿子和独乳老金拉皮条。

但是,一切努力都为时已晚。金童渴望的不是与老金做爱,而仍然是要吃她的奶。老金半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半是要完成上官鲁氏嘱托的把金童变成男子汉的任务,千方百计地试图改掉他这毛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后虽用类似于给驴带上眼罩的方式使他恢复了性交能力(他本来并没有生理上的毛病),但却改不了他懦弱无能的孱头禀性。而且,一旦去掉那套特殊装束,露出她丑陋的乳房来,金童立刻又失去了男人的能耐。老金终于耗尽了耐心和信心,将他赶走了。金童的幼儿心理使他不仅在女人身上一事无成,而且使他在事业上也百无一能。女老板耿莲莲对他的一顿痛骂可说是入木三分:

你是个十足的笨蛋,像你这种吊在女人奶头上的东西,活着还不如一条狗!我要是您,早就找棵歪脖树吊死了!马洛亚下的是龙种,收获的竟是一只跳蚤!跳蚤一跳半米高,您哪,顶多是只臭虫,甚至连臭虫都不如,您更像一只饿了三年的白虱子!(第6期第101页)

这顿骂击中了上官金童的要害。但他的反应,却只是捂着耳朵逃进了芦苇地里,像老娘们一样嚎啕大哭起来:“娘呀,你为什么要生我呀!你养我这块废物干什么呀,你当初为什么不把我按到尿罐里溺死呀,娘呀,我这辈子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呀,大人欺负我,小孩也欺负我,男人欺负我,女人更欺负我,活人欺负我,死人也欺负我……”(同上)这种哭诉真令人恶心。正如老金说的:“你是抹不上墙的狗屎,扶不上树的死猫。”(第6期第95页)然而,令人同情的是,金童对自己这种彻底的无能倒是有种坦白的勇气,不像今天有些文化人用各种好听的堂皇的词句来自欺欺人,自以为“担当”着一大堆无用的捞什子就显得多么崇高而悲壮似的。实际上,金童的这番话是一个真正觉悟了的人才说得出来的,它难听,但真实。

可是,他并没有真的去死。他既缺乏死的勇气,也无法抗拒乳房的诱惑。环境和现实没有给他任何别的暗示,只是一味拖着他继续顺着惯性走。“他最终决定,回到塔前去,到母亲身边,任说什么也不再离开。窝囊就窝囊吧,无用就无用吧,在母亲身边,吃不上驼鸟蛋,洗不成桑拿浴,但也决不会落到赤身裸体逛大街的可怜境地”(第6期第105页)。何况他对乳房的眷恋,历来就不同于那等无耻之徒的淫秽狂想,而是一种形而上的高尚境界,能够使他在遭到物质的惨败时,享受到精神上的胜利。于是,上官金童佯狂起来,干脆装疯卖傻、潇洒走一回,跑到大街上去吆喝:“摸摸大奶子!

摸摸大奶子!”他自认为通过“大奶子”看透了万物的本原,宇宙的本体:“山是地的乳头,浪是海的乳头,语言是思想的乳头,花朵是草木的乳头,路灯是街道的乳头,太阳是宇宙的乳头……把一切都归结到乳房上,用乳头把整个物质世界串通起来,这就是精神病患者上官金童最自由也最偏执的精神。”(第6期第109页)

他的外甥、“南韩巨商”司马粮深知这位小舅的病根,并懂得这里头可以做成一本生意经。他先是让上官金童“阅尽人间春色”,用大把美金把大栏市的“好货色”一批一批地招来,让他摸得手指头都起了血泡,成为了一个“美乳专家”;然后委任他为“美尔乳”

(后来改为“独角兽乳罩大世界”)的总经理,将他的哲学充分应用到乳罩店的商业信条上来。开业那天,店门口升起两个巨大的氢气球,上面挂着两幅大标语:“抓住乳房就等于抓住女人”,“抓住女人就等于抓住世界”。“这是一个逻辑学上的三段论,被省略掉的结论是:‘抓住乳房也就等于抓住了世界!’”(第6期第111页)这是一个广告、生意、肉欲和哲学的奇特的混合物。上官金童一通百通,建立了一个无懈可击的体系:“乳房是人类世代进化的结果,对乳房的爱护和关心程度,是衡量一个时期内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女人要为自己的乳房感到自豪,男人要为女人的乳房感到骄傲。乳房舒服了,女人才会舒服。女人舒服了,男人才会舒服。

因此只有把乳房侍候舒服了,人类才会舒服。一个不关心乳房的社会,是野蛮的社会。一个不爱护乳房的社会,是不人道的社会。……乳房是宝,是世界的本原,是人类真善美无私奉献的集中体现。”(第6期第113页)“独角兽乳罩大世界”(后又改为“独角兽爱乳中心”)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奇招迭出,蒸蒸日上。这是上官金童一生事业的顶峰,是他的人格和事业、理想和现实、形上和形下、知和行完满结合的极致。

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刚死了男人的寡妇汪银枝瞄准上官金童的弱点乘虚而入,用自己的乳房征服了他,使他被迫与之结婚;然后鸠占鹊巢,把上官金童撇在一边,自己当起了女老板;最后金蝉脱壳,逼着金童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赶出了大门。金童满怀怨毒,在想象中设计了一个男子汉应当施行的各种报复和羞辱的办法,但被汪银枝的打手拳脚交加,喝令在地上舔食,毫无反抗能力,只有“一边舔一边掉眼泪”的份(第6期第118页);在街上遇到汪的情夫,还得与之握手,“互致问候,表示感谢,仿佛都占了天大的便宜”;内心却仍然想着:“下次碰到他,决不允许这样温良恭俭让,应该对准他的脸猛揍一拳,打得他眼冒金花,鼻子嘴巴都往外喷血!”(第6期第119页)但这种男人的血性只停留在幻想中,只写在《红高粱》那样的浪漫主义小说中。而在文明化了的今天,他唯一能“硬气一次”的不过是同意离婚,什么都不要,“只要自由”。(第6期第121页)他所理解的“自由”,便是对这个建立在乳房之上的世界的逃避,所谓“金钱如粪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乳房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贪心不足蛇吞象”。他只要回到属于他自己的乳房,即母亲那里去,只有母亲永远不会背叛他。“母亲就是菩萨心,有妈的孩子是个宝。我现在还是宝,活宝,现世宝。到塔前去,与母亲相伴,捡酒瓶卖,粗茶淡饭,自食其力”。(第6期第119页)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他要去寻根。

但白发苍苍的母亲已停止了呼吸,纷纷扬扬的槐花落在她的身上。她坐在天主教堂院内的小凳上,教堂里的一切都乱哄哄的。

上官金童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马牧师在讲道,各色人等聚集一堂,外面传来嘈杂的市声,院内有死了亲人的媳妇嚎哭,警察冲进来抓走了一个负案在逃的小伙,他临走呼唤上帝“救救我吧!”卖冰棍的小男孩随时进来吆喝……马牧师的布道与这些人有什么关系呢?唯有母亲,以及苦难深重、心中滴血的上官金童,在与上帝的声音相应和。故事结尾,马牧师代表上帝与上官金童相认了,他紧握着金童的手说:“兄弟,我一直在等着你!”(第6期第125页)

最后这个象征是意味深长的。20世纪80到90年代的寻根文学,没有一个不是在寻求一种自然的根:什么野性啊,酒啊,母亲啊,高原啊,山野啊,奶牛啊,地瓜啊,高粱啊,水做的女孩啊,植物啊……却从来没有人想到过去寻求精神的根、灵魂的根。这些文学处处在标榜精神,其实只是一种伪精神,顶多是一种以物质冒充的精神,即一种“气”。莫言首次对这种寻根文学做了深刻的自我批判,他笔下的秧歌队令人想起《红高粱》电影中的“颠轿”、盛行不衰的安塞腰鼓、震耳欲聋的“威风锣鼓”:“他们身上的衣服都用酒液泡得湿漉漉的,他们嘴里都喷吐着酒气,他们扭的是醉秧歌,看似东倒西歪,实则法度森严。他们打的是醉鼓,男鼓手们伪装着古代豪杰的剽悍。人们总认为古人仗义疏财,视死如归,酒量如海,没心没肝,其实也未必,很可能大谬不然。”(第6期第124页)他看穿了这种寻根意向的虚伪,展示了他恋母、恋乳和厌食的本质,唾弃了他的愚昧和怯懦。鲁迅在世纪初曾说:“我以为国民倘没有智,没有勇,而单靠着一种所谓‘气’,实在是非常危险的。”(《坟·杂忆》)莫言在世纪末再次揭示了这种“气”的实质:混沌、模糊、无可无不可、无奈、虚无飘渺、说不清、烧心烧胃、发酒疯、散发……

然而,真正的精神的寻根,需要智,需要勇,需要反思的心力。

上帝也只是一个象征,自己不努力,上帝帮不了任何人的忙。上帝不是心灵的避难所,而只是人心的一面镜子。当人心处于混沌中时,上帝本身也就是云遮雾障。精神的根就是精神自己。莫言隐隐约约看出,世事如烟云,在一切血泪和苦难、悲痛和屈辱后面,肯定有某种永恒的东西。世俗的历史变故动摇不了超世俗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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