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1996-02-26发布 1996-10-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磁性载体文件的积累、归档要求和磁性载体档案的管理、储存与保护等诸环节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磁性载体文件和磁性载体档案的管理与保护。不适用于计算机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89-80信息处理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在9磁道12.7mm磁带上的表示方法
GB 7309-87盒式录音磁带总技术条件
GB 7574-87信息处理——信息交换用的磁带标号和文卷结构
GB 8566-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GB 9385-88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
GB 9386-88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
GB 9416.1-88信息处理数据交换用130mm改进调频制记录的位密度为7958磁道翻转/弧度、道密度为1.9道/毫米的双面软磁盘第一部分:尺寸、物理性能和磁性能
GB 11956-89高速复制录音磁带
GB/T 14306-93 VHS盒式录像磁带
GB 14307-93录像磁带性能测量方法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磁性载体文件系指以磁性材料(如计算机磁带、软磁盘、录像带、录音带)
为信息载体的文件。
3.2磁性载体档案
磁性载体档案系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及科学实践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磁性载体文件。
3.3软件
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和相应的数据及其他文件,包括固件中的程序和数据。
3.4软件文件
软件文件指软件的书面描述和说明。它规定了软件的功能、性能、组成及软件设计、测试、维护和使用方法。
3.5保管单位
保管单位系指一组具有有机联系的、价值和密级相同或相近的文件材料的集合体。本标准规定的保管单位形式为盒、盘等。
4.积累
4.1
磁性载体文件的积累工作由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确保积累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档案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
4.2
磁性载体文件应一式两份,与相应的纸质文件同时积累并进行登记。
4.3
磁性载体文件形成部门对已形成的磁性载体文件应同纸质文件一样及时整理,同一盘(带)中存放多份文件的应建立磁性载体文件目录清单。
4.4
软件文件的积累范围是软件生存期各阶段形成的文件,各阶段形成的文件执行GB8566-88、GB8567-88、GB9385-88和GB9386-88的有关规定。
4.5
磁性载体文件的更改单、版本更新通知都应积累、登记。
5磁性载体文件的归档要求
5.1
磁性载体文件形成部门负责对需要归档的磁性载体文件进行整理、编辑,根据本单位情况,待项目结束后将磁性载体文件按照GB1989-80、GB7574-87和GB9416.1-88转换成标准格式,一式两份(A,B盘),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5.2
归档的磁性载体文件必须是可读文件。必须在有关的设备上演示或检测,运转正常,无病毒,清洁,无划伤,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准确性。
5.3
归档使用的录音(像)带、软磁盘的性能质量,应分别符合GB7309-87、GB9416.1-88、GB/T14306-93的规定。
5.4
同一项目同一类别的磁性载体文件应存储在同种磁性载体上。
5.5
应将4.3中建立的磁性载体文件目录清单与磁性载体档案一同归档。
5.6
归档的磁性载体文件应由文件形成部门编制归档说明。
5.6.1磁带(软磁盘)需简要说明带(盘)中存储文件的内容、运行的软、硬件环境、版本号、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5.6.2录像片需简要说明该片的内容、制式、语别、密级、规格和放映时间。同时,还应归档一套可供借阅的备份录像片。
5.6.3录音带需简要说明讲话内容、讲话人姓名、职务、录制日期、密级等。
6.磁性载体档案的管理
6.1
磁性载体文件的归档工作应执行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和本标准规定。
6.2
磁性载体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确保安全、便于利用的原则,由各单位的档案部门归口管理。
6.3
磁性载体文件管理应重视磁性载体的选择,禁止使用劣质磁盘、磁带、录像带、录音带作载体。
6.4
严格做好磁性载体档案的保密工作。
6.5
应将5.1中归档的一式两份磁性载体档案中的一份作为保存件,不得外借。
6.6
各级档案部门应建立磁性载体档案的借意味制度,严格审批借阅审批手续。
6.7
借阅和归还磁性载体档案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6.8
归档的磁带(软磁盘)必须贴上标签。
6.8.1磁带(软磁盘)套、盒上需标注带(盘)编号、档号、软件名称、版本号、文件数、密级、编制人、编制日期等标识。
6.8.2录像带盒上需标注带编号、档号、片名、放映时间、摄制单位、摄制日期、规格、制式、语别、密级等标识。
6.8.3录像带盒上需标注带编号、档号、讲话人姓名、职务、主要内容和录制日期、密级、讲话时间等。
6.9
在储存磁性载体档案的同时,应保存有关磁性载体档案的文字资料,内容包括:写操作日期、系列号、文件号、记录密度模式、当前目录、状态、生产者鉴定、使用日期及其他一些需要著录的内容。不得用铅笔或水溶性墨水书写。
7.磁性载体档案储存与保护
7.1储存前的准备
7.1.1长期储存的磁带性能要求
应使用有背涂层的磁带;被存磁带不应损坏、污染;磁带上不允许有皱折;磁带应缠绕在钢性轮毂上,绝不能缠绕在有橡胶铀套的轮毂上,并且应卷绕平整、松紧适度。录像带、录音带各项指标应符合GB/T14306-93、GB7309-87、GB11956-89的要求。对磁带的筛选参见附录A。
7.1.2储存前的物理准备
A.长期储存的磁性载体档案的信息要用经过调整、清洁的设备录制。
B.储存前,检查磁带缠绕是否规整、边缘有无损坏,并应将磁带在存储环境中平衡1~3天,然后在全长度上使用清洁机慢速、均匀、连续地重新缠绕,缠绕张力为1.7~2.2N(牛顿)。
C.应将磁带在干燥的环境中(相对湿度小于40%)快封到塑料袋中和(或)密封容器中,以防黏合剂、润滑剂挥发。
7.2储存
7.2.1库房温、湿度要求
温、湿度变化范围:应在温度15~27℃、相对湿度40%~60%范围内选定一组值,一旦选定,在24小时内温度变化不得超过±3℃、相对湿度变化不得超过±5%。最佳环境温度是18℃、相对湿度是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