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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学纪(2)

对于他的回忆,是与我的写作有关的,他是我隐隐的背景。青春、狂想、夏日炎炎的1988和1989。一个喜欢皱眉头的姑娘,安静、生涩,然而天生有颗狂野的心。她想出人头地,唔,做个作家会怎么样呢?——偶尔,她会这么想。

悲惨的人生,温暖的写作

——写给萧红百年诞辰

萧红的一生,泛泛而言是很惨的,短命、穷困、奔波。她从十九岁离家出走,这一走便再没回头——中间辗转回去过一次,和未婚夫住在哈尔滨的东兴顺旅馆,后来怀孕,未婚夫出逃,引出着名的“萧军救美”一段。

这一段堪比小说情节,然而萧红自己断不肯这样写,也写不出,因为她是散文化的笔法,她最好的文字几乎都是非虚构的:关于她童年的记述,在后花园里,和祖父、秋虫在一起;关于她的呼兰县城,东二道街,西二道街,十字街,那些穷邻居,翠姨和堂哥的恋爱……她以一个小孩子的眼光,就这样东看看、西瞧瞧,很多年后才想起把它写出来。

很多年后,也就是1940年,她离家出走已经有十年了。这十年,她几乎是马不停蹄地,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几乎大半个中国她都走过了——这大概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离开家乡,到外面看看去!萧红的出走是为逃婚,然而即便不为逃婚,她大概也会找其他的理由逃出去的,小小的呼兰县城藏不下她,不是因为她要写作,立志当个作家,而是她身上有太多活泛的、不安定的因素。

萧红是典型的“女文青”的性格,历朝历代的“女文青”大多如此:爱折腾,不愿守本分。李清照也折腾过,那是人过中年,赵明诚死了以后,她择人再嫁,嫁的是张汝舟,此人大概品性不端,贪慕李清照的钱财,因此夫妇不睦,常有恶语相向、拳脚相加的时候。我读李清照的生平,读到这一节,真是“惊且骇”,继而又有些欣喜,以为是看到了一个真女子,并不如常人所想的,总一副“凄凄惨惨戚戚”幽怨模样,而是具有真性情、大胸怀的,否则怎会扶窗北向,呼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样的千古句?

总之,早晚都得折腾,这是一般文艺女性的通病——或许是所有人的通病——那些有才华的去折腾文艺,没才华的去折腾异性,世间人莫不如此吧?也有一些人,是连带文艺、异性一块折腾的,并且都弄出了很大动静的,大概算得上是人间极品了,非有巨大生命能量的人不能为,譬如毕加索,譬如拜伦。也有一类人,生命能量更大一些的,他把能量攒着,所谓“术有专攻”,攒到一定程度,世界就乱了,我所知道的拿破仑和希特勒,在私生活方面都是极其节俭的。

其实文艺创作也如此,才华是一方面,生命能量是另一方面,这两者缺一不可,就好比一枚钱币的正反两面。世间若真有个林黛玉,恐怕也是“空有才华自嗟叹”,因为她太弱了,耗不起。创作本身,该是对生命的一场消耗吧?很奢侈的,对女人来说尤其如此,大概是,女性无论身心两面,较之男人都弱了一层,若想做成一件事情,必得付出十分努力才有可能,其余事竟难以顾及了。

倘若有人以冰心、凌叔华等人为反例——然而此两人实在不是作反例的合适的人选。第一,才华不够,凌叔华或许稍好些,然而太多的小儿女闲愁,格局终究有限;第二,不多的一点才华,冰心分出来了,用来爱全天下的小朋友去了;凌叔华也爱,比较合乎情理,她爱上了英国的一个年轻人,后来不了了之。其实还是折腾,又不够彻底,只好妥协,终究是心力不足,有也是有的。

妥协下来的结果是,生活圆满了,创作结束了——也许是,生活不圆满,创作也结束了。这是另一个话题了,涉及才华。

不是说,生活和创作不可兼得,虽然兼得者很少。我想这其中最关键的是个性,创作尤其需要个性,而生活必不能有个性,除非实施分身术,否则谁能做到左右逢源,写作时是一副面孔,生活时另换一副面孔,一天中无数次的变脸,一月月,一年年,非发疯不可!

也有不折腾的,像张爱玲,我想,这是因为她有自知,太过冷静。就生命力而言,张爱玲是弱了些,远不及她的才华,幸好她那时还很年轻,是能够凝神聚气写几篇漂亮文章的,再晚一些,恐怕就真来不及了。我能够想象,她住在上海的那间公寓里,不拘是书桌旁,还是阳台上,整个身心都打开了,每个毛孔都在呼吸,感觉、听觉、味觉、嗅觉、自己、世界全连成一片了……即便没有胡兰成,这样的写作怕也不会持续太久,她是整个把自己搭进去写了,两年已是极限了。

可是这样也好!张爱玲是,她把一生的精华集中在两年内挥霍殆尽了,无论是文字的,还是情感的,三十岁以后已是油灯将尽了。可是才华的体现本该是这样的吧?集中起来才叫绽放,分摊到生命的各个阶段,就看不见了,形同没有。

我曾经比较过张爱玲和萧红——很多人都愿意把她们作比较——其实这两人毫无共同点,除了都姓张,都写得好,都活得惨。可是写到末一句,我突然有点怀疑,什么叫惨呢?谁不惨呢?也许是,并不是因为她们写得好才活得惨,而是因为写得好,读者“发现”了她们的惨。怎样的心理啊?深究下去很可怕的。

就譬如萧红,倘若有幸如冰心,去过那样一种安逸人生——究竟冰心是否安逸,外人又怎知道?不过是猜测罢了——她还能写出那样的文字吗?即便写出来了,好是好的,读者还会那样念记吗?这世上好的文字太多了,太多都被湮没了。

想来这是一切文艺女性的悲哀,“人文不分”是她们普遍的归宿,但凡以才华显世的,经历立刻被翻出来,翻尸倒骨尽挑恼人的部分来说,像费雯丽疯了,克洛岱尔也疯了,伍尔芙投河自尽,普拉斯煤气自尽,邓肯风流且死于非命,奥斯丁终生未嫁,嘉宝隐居又是同性恋……总之,一个个都很传奇,而且下场很惨。究竟未知是才华带来了噩运,还是噩运使才华得以名世?也许才华之于女性,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一个魔咒吧?也许中国古话里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竟是有些道理的吧?

本来写这篇文章,是为纪念萧红百年诞辰,写到这里突然良心发现:萧红地下有知,当不会愿意被人这样纪念吧?统共就那点事儿、那几个男人,被人唾沫横飞说了几十年,几乎私生活的每一条缝隙都被扒开了,各种假设、可能性……一二三四都做了回答,她整个人已经被穷尽了。谁愿意这样被人嚼舌呢?谁禁得起这样嚼舌呢?若是因为文字的拖累,我想她一定会后悔她所写过的,虽然她所写过的,跟她后来所经历的没一点关系——可是,真的没一点关系吗?

所以我这里不能免俗,终究还是要“扒”一下她的经历。

我曾经作过一个设想,就是,萧红能否活得稍稍像样一点?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原因并不在于那几个男人,而是她身上有一团火,她是自己把自己烧死了。一般说来,萧红的生命力是很旺盛的,远胜于张爱玲,她若不是早逝,恐怕会一场接着一场恋爱谈下去的,每一场恋爱都很失望,消停一阵,欢天喜地又谈下一场去了。这并不是她不长记性,归根结底还是身体能量的问题,虽然她的体质又是很差的。

差不多她是靠直觉和本能行事的人,而不是靠头脑和理智。

她是十几岁的时候,家里给定的娃娃亲,后来祖父一死,父亲逼她成亲。逃,当然是要逃的,她是“五四”背景下的新女性,逃婚、叛逆、追求个性,几乎是那个时代年轻人的主流。先逃到北京,后来钱不凑手,又回去了;再逃,这一次未婚夫追出来了,萧红与他来到哈尔滨,竟然同居了。为什么要同居呢?不是白逃了吗?

未婚夫的兄长气不过,也许是面子上挂不住,一怒之下解除了他们的婚约,萧红的反应如何呢?她把夫家的哥哥告了!这一年,萧红差不多二十岁。

我后来总在想,我二十岁时在干吗?会去告状吗?应该不会吧,一般女性都不会吧?差不多就是囫囵几下,不了了之。是软弱?是胆小?是舍不得把自己砸进去!说到底,可能还是少一点力,萧红身上是有力量的,有一股狠劲儿,冷不防就会冒出来,一俟意识到,她自己也吓着了。

八百多年前,李清照做过同样的一件事,她把张汝舟给告进牢里去——才新婚三个月,代价是她自己也坐了牢。我没有证据地猜想,李清照在做这些的时候,一定是非常镇静的,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每走一步都很清楚:她既然能不管不顾地下嫁张汝舟,那么在被骗得人财两空的情况下,她也会叫他把牢底坐穿。

我在想,较之萧红,李清照是个更有力的女性,所以一样是折腾,萧红把命赔进去了,才三十一岁。而李清照活了七十多岁,经历了梦幻一般的人生,先是童话里才有的前半生,书香府第,温柔富贵,神仙眷侣,东京城里去看元宵灯节;后是战争,离乱,夫亡,整个北宋王朝的覆灭,两个皇帝都成了俘虏……可是这些都不说了,不说了,往后退,往后退,慢慢竟退成她泣血的后半生的一个背景!她这样一个女子,站在偌大的舞台前,时代的帷幕已经拉开,眼见得风雨飘摇,残垣断壁……可是她竟然站定了,攒了一身力气,又是砰砰一阵作响——她把自己捣鼓进牢里去了!同时,她还不忘创作,一时间词风大变,悲怆,雄浑,辽阔……这是个真的天才!

回头说萧红。萧红的未婚夫叫汪恩甲,世人多指责他的负心和不担责任,我想实际情形也许并不是这样。汪只是个普通的青年,小县城里的富家子弟,大约也知书达理,类似于苏青丈夫一样的人物,他们的麻烦就在于,他们都碰上了文学女人,一个要离婚,一个要逃婚。汪虽软弱,却也仁厚,萧红再次逃婚的时候,他追出来接济。同居期间,萧红告了他的哥哥,汪会站在哪一边呢?我想恁是谁都会选择哥哥。及至萧红怀孕,他逃走了,他纵有万般不是,前提是,两人的感情坏了。

好了,现在萧军出现了,他就如天神一般,在松花江决堤的那个夏天,满城的汪洋啊,萧红被困于东兴顺旅馆,饿,挺着大肚皮,交不起旅馆费,老板急吼吼想把她卖去当妓女……这时萧军现身了,在合适的时候,合适的地点,扮演了他最喜欢也最合适的角色——英雄救美。可是萧军也没钱,因此,他像变戏法似的,也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叶小舟,搁于她的窗前,再系一根绳子把她从窗口吊下来……这一幕,简直像电影里的桥段。

萧红的一生,实际上比她的文字要丰富多彩,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戏剧性,跟假的似的。也许那是乱世,人生人性的广阔翻飞,都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所能设想的。

萧红漂泊的一生就这样开始了,她再没想到,她这一漂就是十年,好像漂成了习惯,再也不能停止,一直到她的死。可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认定,她这十年一味总是凄风苦雨,恰恰相反,她这十年,生命真正在放光彩。

首先是她的生命能量得以释放了。萧红的性格,是一定要在奔走中才能焕发活力的,把她局限在一个地方,她会很快枯萎的;她没有在一个地方枯萎,却因为一路奔波、心力交瘁而死。总之,这个姑娘,是怎么也弄不好了。

起先,她跟在萧军身后,我能想象她那双单眼皮的不大的眼睛,鼓鼓的小圆脸,一路走着,跳着,看着,指点着,叽叽喳喳像个小麻雀似的。这是两萧的好时光,以至于他们到了青岛,穷得去变卖家具的时候,我仍认为这是他们的好时光。其中主要一个原因是,他们适时扮演了对方需要的角色,萧军自不必说,此时的萧红,她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小女子——她性格里是有这一面的,虽然不全是。

此时,两萧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写作了,在青岛,写《八月的乡村》和《生死场》。萧红最有意思的一点是,她很容易就受了别人的影响,却又能把自己的天性保持得很完好。倘若萧军是个画画的,那么中国美术界很有可能多出一个优秀的女画家,我猜想;倘若萧军是学音乐的,那么萧红呢,极有可能把个什么乐器摆弄得像模像样。

现在,萧军是个青年作家,比较“左”倾,身边的朋友也多是些进步青年……于是萧红便写了《生死场》——可能是一群人聊出来的主题,跟萧红说:“这个合适你,你来写吧。”于是萧红琢磨一下,便开始写了。

这并不是她擅长的题材,这时候,她也没找到自己的题材,不过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什么都试着写写。写的时候,脑子里可能还想着时代、战争、革命什么的,这样一些大词汇,一时弄得她很茫然……可是她一旦想到自己的小城、小街、街坊邻居,她就又活了。

写得不错,因为鲁迅的推介一炮打响,大概是成名了。然而我以为,《生死场》并不能算作萧红的代表作,只是她在通向代表作的路途中必经的一座桥。

这样一来,两萧又启程了,去上海正式拜见鲁迅,这是1934年的冬天,萧红二十三岁了。此时,十四岁的张爱玲正就读于上海圣玛丽亚女校,是个文艺少女,以天才自视,可是面上很谦逊的,她不怎么爱讲话。她读一切文艺的、通俗的小说,给校刊投稿,后来也尝试写了像《牛》这样质朴的农村小说,以及像《霸王别姬》这样绮丽的历史小说。只是在继母治下生活,永远穿一件酱牛肉色的长袍,她是很不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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