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月6日,咸阳县人民武装科更名为咸阳县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人武部)。区营部、乡连部均改为人民武装部。县人武部设正、副部长、政治委员。
1952年12月,设立咸阳市人民武装部,隶属咸阳军分区。1953年1月撤销咸阳军分区,咸阳县、市人民武装部隶属西安军分区。
1954年6月,撤销县属区人武部,咸阳县、市人武部分别改名咸阳县、市兵役局,设局长、副政委。1955年4月,县、市兵役局归属县、市人民委员会领导。
1957年5月,咸阳县、市兵役局隶属宝鸡军分区领导。
1958年10月1日,撤销县兵役局,复称咸阳县人武部。12月20日,原县、市人武部合并为咸阳市人武部,设部长、副部长、政委、副政委。各人民公社亦设武装部,配备部长、干事各一人。
1961年9月,咸阳军分区复设,市人武部归属咸阳军分区。
1966年9月,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咸阳市人武部划归西安军分区领导。
1971年11月,咸阳市人武部复归咸阳军分区领导。
1983年9月,咸阳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将原咸阳市人武部改称为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仍归咸阳军分区领导。
1986年6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接受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区政府和咸阳军分区双重领导,其职责、任务不变。
1987年,原秦都区分为秦都、渭城两区,秦都区仍设有人武部,其隶属关系仍归地方建制。
1996年4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的精神,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接受咸阳军分区和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学员工作;负责拟制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负责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各项任务。
五、基层人民武装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咸阳县(市)人民政府下属的区公所都设有区人民武装部。1951年改区人民武装部为现役编制。1956年撤销区人民武装部现役编制后改配专职武装干部。
1961年,辖区各人民公社、街道和大中型厂矿企业都成立有人民武装部,设部长1人,干事1~3人。
1984年,人民公社改为乡(镇)人民政府后,人民武装部的机构仍保留。截至2005年,咸阳市秦都区共有基层人武部33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武部12个,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武部21个,共有武装专职干部59人。
第二节驻军
一、清代及清以前驻军
商王武乙时期,周军由季历率领攻占程国(今咸阳市区东北),以程国为程邑。
秦孝公十二年(前350),秦建都咸阳,随之将司令机关迁驻咸阳,并在咸阳境内屯驻重兵,以卫京城。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灭六国,在咸阳驻有皇宫警卫部队和首都卫戍部队约数万人。
秦二世三年(前207),刘邦率军入咸阳,封存宫室,还军灞上。月余,项羽率部入关,居咸阳。
汉高帝元年(前206)正月,刘邦率军十万入“三秦”。八月,东攻咸阳。
文帝前元十四年(前166),汉军郎中令张武率兵十万,屯于今咸阳、兴平、礼泉、泾阳、三原一带阻击匈奴进犯。
后元六年(前158),河内太守周亚夫奉命屯兵细柳(今秦都区渭滨镇留印村附近),戍卫京师,被誉为“细柳营”。同年,祝兹侯徐厉领兵屯于棘门(今咸阳市区东北),被称之为“棘门营”。
西魏文帝大统四年(538),雍州民于伏德起事入驻咸阳郡,与太守慕容思庆共拒西魏兵,华州刺史宇文导率军讨伐,斩思庆、擒伏德,后屯兵咸阳。
隋文帝开皇二年(582)十月,皇太子杨勇屯兵咸阳郡,防突厥入侵。
唐代宗广德元年(763)七月,吐蕃联合吐谷浑、回纥、党项等氐、羌二十万众南下侵唐。十二月,唐代宗命雍王李适为元帅、郭子仪为副元帅屯兵咸阳拒敌。
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十月,朔方节度使李怀光屯兵咸阳与朱泚联合反唐,翌年被唐将李晟击溃于咸阳陈陶斜。
唐昭宗天复元年(901)十一月,李茂贞南下占领三原。朱温攻占邠州后,率军七万攻驻咸阳。
清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军先后在今咸阳、泾阳、三原、乾县等地作战。记名提督曹克忠率兵“围剿”回民起义军。
清同治六年(1867),记名提督陈集贤统率楚军副五营驻防三水(今旬邑)东城外,后移驻职田镇。西捻军、回民义军与清军分别在今兴平、咸阳、礼泉、乾县一带屯驻作战。
清同治七年(1868),回民起义军先后在今长武亭口、武功、兴平、礼泉、咸阳、旬邑、淳化、泾阳、三原一带驻扎作战。
清末,辛亥革命爆发后,咸阳城内以“咸阳商团”为基础,组建了“咸字营”军队,由毛福寿、贠德荣分别任正副营长,张绍甫任营部军需,赵焕廷任营部书记(文书)。营部设在凤凰台后边路北的关帝庙内。这支军队以后被新军统领邱彦彪改编为新军四标五营。
二、民国时期驻军
(一)地方政府及国民党军队驻军
民国十年(1921)3月下旬,陈树藩率西北护国军兵分三路向驻防三原的陕西靖国军进攻被击退。7月,陈树藩部第三师驻守醴泉、兴平、咸阳一带。
民国十四年(1925)7月中旬,杨虎城部孙蔚如、李德升驻咸阳、武功一带,夹击吴新田军。
民国十五年(1926)12月,杨虎城第三师孙蔚如部入驻咸阳。
民国十六年(1927)6月,冯玉祥依附蒋介石,南京政府将第二集团军改称西北国民革命军,将原各方面军整编为15个军,其第10军军长杨虎城部大部分驻咸阳境内。
民国二十四年(1935)8月,东北军骑兵进驻咸阳。
民国二十六年(1937)5月至12月,陆军第十五集团军驻陕办事处(处长郑定基)约37人驻咸阳西宁街,军政部第七补充兵训练处120余人驻咸阳马跑泉,第三团1953人驻咸阳田家堡,第八战区运输大队7队31中队驻咸阳东明街,骑兵第五司令部特务连26人驻咸阳北平街,新编第41师通信连20人驻咸阳东明街,陆军辎重兵第四汽车团3营60人驻咸阳西宁街,中央军校第七分校教务总队2团7营365人驻咸阳上召村,陆军38旅83团驻西宁街,陆军139旅驻西宁街,陆军整编83旅249团驻商会院内,陆军17军留守处750人驻两寺渡,青年军203师2旅司令部驻段家堡,青年军203师2旅4团驻东南坊,联勤总第49医院分院驻西张村,陆军第五兵团部司令裴昌会驻中山街。
民国三十七年(1948)3月,第五兵团直属整编第1师、第30师、第36师、第65师、教导师和第2旅驻咸阳、兴平、武功等地。
(二)中国共产党军队驻军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后,红十五军团于12月16日奉命由甘肃环县、陕西定边地区南下咸阳、蓝田等地,准备增援东北军和西北军,防止南京政府“讨逆军”的进攻。总兵力约8000余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军
1.西北军区独立团
194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与华北野战军第18、19兵团在咸阳会师,击溃了胡宗南、马步芳、马鸿逵所部国民党军,将收编的6750人与各县游击队合编为第6支队。后将第1、5支队合编为独立第7团,副团长周二才,副政委张为民;第6支队改编为独立第8团,团长崔志英,副政委徐汉青,第2、3、4支队合编为独立第9团,团长邵兹成,副政委罗曼中。新编成的三个独立团隶属西北军区,由咸阳军分区管理。
2.铁道兵第10师(8510)
1953年1月,以驻防烟台市的烟台警备司令部为基础,几经整编更名为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工程兵第10师,代号710大队,负责朝鲜战争铁路抢修任务。11月21日,志愿军铁道工程兵第10师从朝鲜战场回国,进驻咸阳市整训。1954年5月,改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工程兵第10师,代号8510部队,所辖三个团改为铁道兵第28、29、30团,代号8510部队第1、2、3支队。1954年3月~1982年10月,先后进驻甘肃、青海、四川等地参加铁路抢修。1982年10月28日,经中央军委批准,铁道工程兵第10师完成青藏铁路主体工程后,师机关由青海省乌兰县再度返回咸阳市,担负罕(井)东(坡)运煤铁路专用线的建设任务,下编四个工程团新管处、修理营、教导队、仓库、医院、疗养院等建制单位共12797人。1984年全师就地集体转业,更名为铁道部第二十工程局。
3.陕西省军区独立师第四团
1965年,陕西独立师抽调所辖第一、二、三团部分建制连队和人员组建了陕西省军区独立第四团,机关驻咸阳市沣东乡。1966年4月,机关又迁驻咸阳市吴家堡。1967年5月,该团与驻青海省军区独立师第二团换防,番号仍为陕西省军区独立师第四团,代号为8095部队。1972年1月,第四团与驻宝鸡的陕西省军区独立师第一团换防。
4.86543部队
1969年10月10日,86543部队在西安市财贸干校成立,隶属39111部队。1977年5月4日,86543部队由西安市西郊迁至咸阳市摆家堡。1985年8月,86543部队机关奉命撤销,所属三个团与空军86742部队合编为86882部队和86640部队。原部队番号、代号即行撤销。
5.86742部队
1975年12月15日,经中央军委批准,由兰州空军在西安组建86742部队,隶属39111部队建制,下辖两个营。5月13日,该部在咸阳秦川拖拉机厂成立。同年10月奉命调驻咸阳市大王公社南上召村。12月,移驻宝鸡市益门堡。1977年3月21日,部队奉命迁驻咸阳原址,与86543部队合并整编。1985年11月18日,空军86543部队撤销后,所属三个团各抽一个营在武功县组建为86742部队,隶属于兰州军区空军。
6.86882部队
1985年8月,由86543部队所属一部与86742部队合编而成,机关驻咸阳市区。
7.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第一支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第一支队,其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独立第一团(代号为84611部队)。1982年8月31日,该团奉命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第一支队,机关驻咸阳市吴家堡。
8.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
1983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的地方内卫任务及其执勤部队移交给公安部门,同公安部门原来实行义务兵役制度的武装、边防、消防三个警种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文件精神,在原咸阳地区公安处民警科、消防科及其所属基层部队的基础上组建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地区支队,归属陕西总队和地区公安处领导,下辖14个县(市)武警中队。1985年1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地区支队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支队。其建制隶属关系未变,驻咸阳市区。
10.陕西省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41师
1986年8月,根据中央军委命令,陕西省组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咸阳陆军预备役步兵师,代号84702部队,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师机关设立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师长、政治委员由咸阳军分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分别兼任,副师长和部领导配备专职。师辖三个步兵团和一个炮兵团。1998年10月26日,84807部队奉命撤销,与咸阳预备役师合编为陕西省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41师,代号为84708部队,仍隶属陕西省军区,驻地吴家堡。
1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23医院咸阳分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2医院于1979年底进驻咸阳市西兰路。1983年9月改称为中国人解放军第30医院。1986年精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医院咸阳医务所,迁驻毛条路新建医院后,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323医院咸阳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