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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十先令的利息(1)

你们大多该听说过艾伦·夸特曼的大名,他是不久前发现了所罗门王宝藏的团队中的一员,随后他前往英格兰小住,跟他的朋友亨利·柯蒂斯爵士做了邻居。之后他又重返荒野,就像那些老猎人总做的那样,以这样那样的托辞[1]。他们在文明世界里总是待不了多久,那些噪音、喧闹还有绒面呢般假惺惺的人道主义对他们勇气的考验比沙漠中的危险更甚。我觉得他们在这里感到孤独,因为没有什么孤独比得上身处人群的寂寞,尤其是对那些不习惯人群的人来说。尽管这个事实时常被提起,但少有人能理解。“这个世界如此孤独,”老夸特曼会说,“当我站在大城市的街道上,听着那些如雨点般密集而来的脚步声,看着从眼前匆匆闪过的一张接一张的苍白脸颊,你既不知他们从哪来,也不知他们要去哪。他们来来往往,冷漠的眼神与你的眼睛相遇,有那么一瞬他们的相貌印刻进了你的脑海,然后一转眼就忘了。

你再也不会看到他们,他们也不会再看到你;他们从未知中出现,然后带着秘密,又再一次消失于未知。没错,那便是纯粹无暇的孤单;可对那些熟悉和热爱荒野的人来说,荒野中并不寂寞,因为自然始终常伴在闯荡者左右。那陪伴存于风中——阳光下的小溪潺潺流淌,如同孩子在大自然母亲的膝旁牙牙学语;也存于绛红色的晚霞之中,高天之上是那些宛若神迹的穹顶、光塔和宫殿,太阳天使们在一扇扇火光四射的大门里永不停歇地飞进飞出。那里还有野性十足的猎物,肥沃而富饶的大地上现出雄壮的军队,跃于阵先的跳羚是散兵;紧跟其后的是层层叠叠的南非长脸大羚羊,行进跳跃好像步兵;队末是一长队闪闪发亮的斑驴军团,队伍两侧是那目光凶狠、毛发粗重的牛羚,就好像哥萨克军队般坚守着队伍的侧翼。”

“噢,是啊,”他会说,“荒野中并不孤独,因为啊,我的孩子,记着你离人越远,你离上帝就越近。”可能这句话颇有争论,但我确定,当你在一望无际的沙漠平原上见过日出日落,或者当你看过那变幻莫测的天空中黑云滚滚有如雷霆战车,就能轻易理解那句话了。

唔,不管怎样我们平安回来了,如今我已有好几个月没听到他的消息,而且老实说,我觉得可能之后也没人能知道他的下落。我担心这么多年来被他一直视作母亲的荒野,也将成为他、和他的同行者的葬身之所,因为他们发起的确实是一次相当疯狂的探险。

不过,在他住在英格兰的那三年,也就是在成功找到智慧之王(即所罗门——译者注)的宝藏到他亲生儿子去世之间的那三年里,我对老艾伦·夸特曼有了不少了解。多年前在非洲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他回来以后,只要我一闲着,就经常跑到约克郡和他待在一起,就这样我陆陆续续听说了许多他过去的事,其中不少都非常有趣。身为猎象人,在艰苦的环境下过了这么多年,没有经历点奇特的冒险是不可能的,老夸特曼也不例外。嗯,我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要讲的就是夸特曼自己的一个冒险故事,虽然我忘记具体是在哪年发生的了,但至少我知道,那是他唯一一次带着儿子哈里(后来去世了)进行的旅行,那时哈里大概十四岁。现在让我们开讲吧,这则故事是某天晚上猎人夸特曼在他约克郡的房子里告诉我的,我们靠在那镶嵌着橡木的门廊上。我将尽可能依照他当时说的来复述。那时我们谈到了淘金——

“淘金!”他打断我,“啊!没错,我有次去德兰士瓦[2]的‘朝圣者憩息地’金矿,正是在那之后,我们才开始做奴隶和狮子的生意。你听过朝圣者憩息地没?唔,它是——或者说曾是我见过的最古怪的地方。小镇本身建在一个乱石遍布的山谷里,周围群山环绕,如果身在其中很难发现这里的美。一次又一次,我厌烦地扔掉镐子和铁锹,爬出自己的矿,然后走上几英里,直到登上哪座山的山顶。接着我便在草丛中躺下,绵延不断的乡村美景一览无余——山谷里一派欢乐的景象,一座座金色的山峰(那是落日的霞光),身披灌木组成的拖地长裙,而后我望向上方那碧蓝的天穹深处。是啊,感谢上苍我终于摆脱了那些该死的矿工们的粗俗笑话,还有那群巴苏图黑人们在烈日下劳作的声音,尽管那些回忆至今仍伴随着我。

唔,有几个月我孜孜不倦地在我的矿上挖着,直到我一看到镐子或淘金槽就觉得憎恶。我每天无数次因自己干的蠢事而悔恨——把八百英镑投入到淘金这事中,那差不多是我当时所有的财产。不过,就跟在我之前的那些赌徒们一样,我上了那些吹嘘金价会涨的人的当,现在我不得不承担后果。我从一个人手里买下了一座矿,那人曾从那座矿上大赚了一笔——至少有五六千镑——我觉得这笔买卖挺划算;换言之,我用低至五百英镑的价格买下了它。那是我在赞比西河周围整整一年艰苦地猎象所赚得的全部收入,当我看到我那颇为成功的朋友(一个美国佬)以那种发家致富的人所具有的贵族气派,从标准银行[3]风卷残云地装走大卷大卷的钞票并把它们塞进马裤口袋时,我像是早有所料似的深深叹了口气。”唔,”我对那个快乐的卖主说,”真是一大笔钱啊,我真希望我的运气能和你的一样好。” 他笑了笑;敏感的我顿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他用那种美国佬特有的慢吞吞的方式说:”我猜,陌生人,既然菜都上齐了,咱们就把丑话说在前面吧;至于那座矿,这么说吧,对我来说她就是个好用的黑鬼;可你我之间,陌生人,既然我们之间已经不需要再因为肮脏的利益而遮遮掩掩,我就直说吧,我猜她已经被榨干了!”

我倒抽一口气;这家伙的厚颜无耻让我震惊得无法呼吸。仅仅五分钟前他还在以他所有的神明发誓——那些神明似乎数量很多而又五花八门,说矿里至少还有半打金块,而他放弃只是因为他对掘金彻底厌倦了。

”别那么生气啊,陌生人,”他的话让我愈加痛苦,”说不定那老娘们儿身上还剩了点金子呢;无论如何你确实是个好伙计,妥妥儿的,因此我猜,这个工作可是随时有可能成为富翁的一等一的机会。至少你的手臂会长点肌肉,因为那活儿可是相当不容易,噢对了,还有,在此一年中你也会长点教训,就这经历来说,价值超过两千美元。”

接着他便离开了,要是他走得再慢一点,我本不会放过他。此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人。

总之,我和我儿子哈里、还有六个帮忙的黑人开始在那座旧矿上干起来——鉴于我已经把现有的所有财产都投了进去,我也只能这么做了。我们干着,哎,起早贪黑地干,可从没看到一点金子;没有,连能做出个金领夹的碎矿都没有。那个美国绅士已经把它们全弄到手了,留给我们的不过是一堆垃圾。

我们就这样干了三个月,直到我把钱用得分文不剩,或是说几乎分文不剩——除去要给矿上的黑人和我们自己的工资和食物。要是我告诉你在那地方一袋波尔小麦粉要卖到四镑,你就会理解为什么我们的银行账户没过多久就被用空了。

危机终于发生了。一个周六晚上,我像往常一样给那些人付了工钱,然后以六十先令的价格买了一姆依[4]的玉米粉让他们填饱肚子,接着我便和我的儿子哈里来到我们在山腰挖出来的大坑那儿,一起坐在坑的边缘——我们抱着苦涩的嘲讽心情把这坑称为黄金乡。月光下我们坐在那儿,双脚悬在矿边,这景象相当凄凉。过了会儿,我取出皮夹,把里面的所有东西都倒在手上。一枚十先令的金币、两枚弗罗林[5]、一枚银质的九便士硬币,没有铜币——因为南非几乎没有铜币流通,这也是导致这里的物价如此昂贵的原因之一——不多不少一共是十四先令九便士。

”就这样啦,哈里,我的儿子!”我说,”这就是我们现存的所有财富;剩下的都被那个大洞吞光啦!”

”的确如此!”哈里少爷说道;”哎呀,父亲,你我将不得不出去和那些黑人一起工作,靠玉米糊糊过活了,”他因这句可恶的俏皮话而暗自窃笑。

我可一点没有开玩笑的心情,因为拼死拼活地连挖几个月、把自己累得够呛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尤其是在你恰巧不喜欢挖东西的情况下。因此我对哈里的无忧无虑感到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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