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付某安装公司运杂费、安装费。与有关的原始凭证核对,发现某安装公司的发票,注明为某专用生产设备安装调试费30000元,运杂费20000元,另有一张原始凭证为金额50000元的转账支票存根。与以上记录吻合。
由以上分析可得出,本案属于计价错误,将本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项目,计入期间费用。由于计价错误,使固定资产原值虚减。进而影响折旧和本年度损益,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
由于审计在下年初进行,所以调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应先计算补提的折旧数。因设备原值少计50000元,对这部分价值也应计提折旧,该设备于9月份投入使用,但当月不提折旧,从10月份开始计提,共计3个月。
应补提折旧数=(50000×10%÷12)×3=l250(元)。调整分录:借:固定资产50000贷:累计折旧125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8750
同时调整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原值增加50000元。累计折旧增加l250元,并相应调整所得税费用及盈余公积等项目。
32.固定资产增减业务处理不当
关于固定资产增加业务的会计漏洞其查证与调整方法如下:
(1)资产增加业务的入账价值不正确、不合理。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增加的固定资产,有原始价值的按原始价值入账;没有原始价值的,按重置价值入账。具体是,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上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计价,从国外购进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规定的价款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计价;接受捐赠、从境外调入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计价;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资产增加后,对应账户的处理不正确。
无论是哪种形式构成固定资产的增加,都应根据其具体情况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即在增记“固定资产”账户的同时,根据固定资产的具体形式,在正确的对应账户上进行登录。
至于固定资产减少业务中的错弊及查证方法,与上述增加业务类似。
【例】在审阅固定资产明细账时,发现上年度经批准出售车床一台,原价 元,已累计提取折旧 元,净值为 元,出售车床所得价款为400000元,该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400000
贷:营业外收入400000
借:累计折旧150000
营业外支出450000
贷:固定资产600000
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发现存在的疑点有:固定资产减少有出售、报废、毁损等几条途径,均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进行核算,但本案并没有这样处理。
因为该笔业务属于固定资产减少,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审计:
首先,采用审阅法,查看出售机床有无批准手续。
其次,采用核对法,把明细账记录与原始凭证核对,看数额是否真实;最后查看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本案会计处理不符合制度规定。
本案会计处理虽然错误,但对企业的资产和损益项目没有影响。正确的会计业务处理为:
A出售车床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450000
累计折旧150000
贷:固定资产600000
B收到变价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4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00000
C结转出售车床的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50000
但此类错误,对企业的资产和损益没有影响,因此不必调账。
33.折旧作假
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中的错弊有:
(1)未按规定的范畴计提折旧。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不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所划定的范围提取折旧,即任意扩大或缩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以通过扩大或缩小折旧费用最终达到减少或扩大利润的目的。对于这类问题,查证人员首先应审阅被查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然后将其中所列的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具体内容与“固定资产”账户所属的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逐一核对,必要时,可以对有关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需用情况、大修理情况、出租情况、在建工程的完工情况等其他有关问题进行实地察看与了解,以确定其实际情况,从而查证被查企业有无任意或错误地扩大与缩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固定资产的原值和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是不能任意改动的,所以企业的固定资产若无增减变化,其计提的折旧额也是相对稳定的。
(2)未按规定选用折旧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出现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选用折旧方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①有的不属于国家允许选用加速折旧方法的企业,却采用了加速折旧的方法;有些企业将国家不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某类固定资产选用了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有些企业未经财政部批准,就擅自采用了加速折旧的方法。
②某些属于技术进步快的企业,却选用了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这样做显然不符合固定资产更新快的特点。
③某些企业适宜采用工作量法,或某类固定资产宜采用工作量法,但企业却采用平均年限法,这样做同样不符合该类固定资产的特点。
(3)未按规定确定折旧年限。
我国的财务制度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它直接影响着企业各期折旧费用的金额,并进而影响到财务成果计算的标准性。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却不按已有明确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有些企业按低于规定年限下限的年数计提折旧;有些企业按高于规定年限上限的年数计提折旧。
(4)折旧方法与折旧年限随意变动。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随意变更所采用或确定的折旧方式或折旧年限,或者确需进行变更,但未在年度以前提出申请,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比如,有的企业对某类或某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由平均年限法改为加速折旧的年数总和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有的企业将某项固定资产已经确定的折旧年限由长改短,或由短改长等。凡此类问题的发生,均会影响到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同时也会影响到财务成果的正确性。
(5)固定资产的净残值预计不符合规定。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指资产报废时,其残值收入减去清理费用后的余额。国家已对净残值的比率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却不按此规定办理,比如,有些企业按高于固定资产5%的比例预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有的企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率时不考虑净残值等。这些问题均会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率核算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进而也会影响到企业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6)月折旧额的计算不真实、不正确。
企业每月计提的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的月折旧率与月初账面固定资产原值分项计算,然后汇总得出的。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却不照此办理,比如,有些企业在计算月折旧额时出现计算错误,甚至是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多计或少计折旧额);有些企业在计算月折旧额时虚增虚减计提基数,将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或将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等。这些问题的发生都会影响到月折旧额计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而影响到折旧费用与财务成果核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中错弊的查证:
(1)查账人员应特别注意被查企业折旧额的变化与固定资产的增减业务,以免疏漏。
()查证人员可以首先通过审阅被查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和“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登记簿”等会计资料,了解、确定其所采取的具体折旧方法,然后对被查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固定资产的特点进行调查了解,再将上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最后判断出被查企业对其各类固定资产所分别采取的折旧方法是否科学、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进一步调查、询问、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查证问题。
(3)查证人员首先通过审阅“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登记簿”及有关会计资料,确定被查企业对某项固定资产所采用的折旧年限,然后将其与财务制度规定的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对照分析,看其是否相符,从而查证企业有无未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的问题。
(4)查证人员可以通过审阅被查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等会计资料,发现线索或疑点,也可通过分析“累计折旧”各月贷方发生额的变化发现线索或疑点,然后再调阅会计凭证,进行账证、证证核对,并在调查询问、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查证问题。
(5)查证人员首先应通过审阅“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等会计资料,复核其中所反映的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确定被查企业所采用的预计净残值率,然后分析被查企业的具体情况,对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查证被查企业对固定资产净残值的预计是否合理与符合规定。
(6)查证人员应复核“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或其他反映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过程的原始凭证中的有关计算过程,并将其中所反映的有关数字与“固定资产卡片”或“固定资产登记簿”中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特别是对发生“固定资产登记簿”中的有关数字以及发生固定资产增减业务的当月与下月计算的月折旧额要认真核对,从而发现和查证问题。
折旧范围的确定有误案例:
【例】2008年2月10日,审计人员在对某公司固定资产审计过程中,抽查了该企业基本生产车间上年12月份设备计提折旧业务,在审阅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制造费用明细账时,发现如下记录:11月份末该车间设备计提折旧额为20000元。年折旧率为6%。11月份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一台,原值300000元,已交付使用。11月份交付外单位大修设备一台,原值500000元。11月份进行技术改造设备一台,当月交付使用,该设备原值170000元,技改支出50000元,变价收入20000元。12月份该车间设备计提折旧为20000元。假如该企业11月末计提折旧数额正确,验证上年12月份计提折旧数额是否正确。
审计调查:
因为12月份计提折旧数额正确与否,与11月份固定资产增减有关,该单位11月份固定资产增减业务较多,需经过复算才能确定。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审计,一般应先对照会计制度,审查折旧范围、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是否正确,其次应审查折旧额的计提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本案例来说,首先确定折旧范围, 月份与 月份相比,新增的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为300000+(1700004+50000——20000)=500000元。在这里一定要注意,设备在大修理期间,应继续计提折旧,所以第三项不属于固定资产减少业务。其次,计算应计提折旧额,当月计提的折旧额=上月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即:12月份计提折旧=20000+(500000×6%÷12)=22500元。
12月份折旧少提2500元,原因在于搞错了折旧范围,把停产大修理的设备认为是固定资产减少业务。此类错误,影响生产成本和利润项目。调账如下:
借:制造费用2500
贷:累计折旧2500
并同时调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项目。
未按规定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案例:
【例】审计人员在2008年2月对某公司审计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增长过快,于是调阅了这类固定资产卡片,了解到生产设备类有400000元。属于2006年12月10日投入使用。有关的会计资料显示:这400000元生产设备扣除4%的净产值后,按8年的折旧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每年折旧额为4000元。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对生产设备计提折旧的最短年限10年。而这价值400000元的设备折旧年限只有8年,由于折旧年限确定折旧的计提肯定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