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23000000015

第15章 合同内容(5)

(4)违约定金。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证约定金。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担保法》及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没有对证约定金做出专门规定,但是司法实践认可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如收据)为主合同已经成立的证据。事实上,证约定金是一般定金都具有的共性。大多数情况下,定金的证约性质不因当事人专门约定而产生和独立存在,而是由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所派生而成。

(二)担保合同的效力

担保是民事主体之间的自主性交易行为。交易担保的物品也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但并非所有的物品担保订立的合同都有效。

1.无效的担保合同。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正是符合《担保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反之,因为主合同的存在并不以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3.担保合同无效,当事人的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法解释》第九条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主合同解除后,《担保法解释》第十条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履行合同中,根据不同的情形适用不同的条款。拿企业以保证方式来说,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就不一样。《担保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当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时候,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注意,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不能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但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事先一定要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如果出现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情况,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企业下设分支机构,要注意: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也并非所有的保证都承担责任,《担保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案例分析】

1.抵押、质押和留置是三种主要的担保形式,指以确保债权履行为目的,在债权人或第三人所有或经营管理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可以优先受偿的物权。抵押的对象主要是不动产和其他财产,必须办理登记的有: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产或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财产。除此之外,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登记,但抵押物未办理登记的,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质押的对象主要是动产和权利,质押必须转移占有,即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

3.留置的对象是动产,主要发生在债权人占有物的情况下。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对完成的成果享有留置权。

【案例解答】

1.冯某、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冯某与陈某双方之间立有抵押字据,且根据《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该抵押物并非必须办理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林木等,故该字据有效,在冯、陈之间形成合法的抵押关系。

2.冯某、朱某之间的质押关系有效。因为双方立有质押字据,且质物已移交质权人占有。

3.朱某与蒋某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留置关系。朱某不慎将设备损坏而送蒋某处修理,在朱某与蒋某之间形成承揽合同关系。后朱无力交付修理费,该设备被蒋某留置,在二人之间又形成了留置关系。

4.应由蒋某优先行使留置权。因抵押物未办理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朱不能优先行使其权利。朱某与蒋某之间,蒋某的留置权有优先权。

5.不可以。因为违约金与定金性质是不同的。定金主要起担保作用,而违约金是违反合同的责任形式,二者不能相互代替。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

6.不应支持,合同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7.不能成立。其经营风险应由自己承担,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案例一】甲购买商品房一套,房款100万元,合同约定:卖方如未能在2008年5月1日前取得竣工备案表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小区配套设施(包括绿化、道路、会所、车库等)在交房时同步完成,但如果约定没有同步完成如何赔偿。开发商在2008年4月25日取得了竣工备案表,4月27日向甲交付了房屋。但是小区配套设施直到2009年2月才全部完成。甲欲起诉要求开发商对延迟的这段时间按照每日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该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案例二】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分批在一个月内供应乙设备200台,每台1万元,按照约定乙向甲支付了50万元定金,合同还约定:如果一方迟延履行或部分迟延履行,每延迟一日,按迟延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过60日的,一律支付违约金45万元。合同签订后,分批供货和结帐,每次结清。甲在供应了140台设备后,再没有供货,三个月后,经确认,甲方无法再组织到货源,乙方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合同中条款要明确、详细,否则吃亏的可能是自方。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在适用违约金条款中,选择适合自方的条款,最大限度保护自方利益。

(一)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类型,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通则专设“民事责任”一章(§§§第六节),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法律责任。

2.违约责任是违约的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而言:①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辅助人如代理人的责任;②合同当事人对于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违约承担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同类推荐
  • 口述·创业的故事

    口述·创业的故事

    创业,体现了对人生价值的积极追求,承载了对美好生活的无限憧憬。当今时代是一个催人奋进的时代,更是个全民创业的时代,且听数十位弄潮儿为您讲述精彩纷呈的创业往事:从小渔村走出的王均金,华丽转身为民营资本进入民航领域的第一人;周成建创建“美特斯?邦威”,由村庄裁缝向着全球裁缝昂首迈进;川菜名品陶然居的董事长严琦,居然有过“田螺姑娘”的美名;昔日的文艺青年陈志列,终究选择在特种计算机行业里长袖善舞、长歌独行。
  • 超越管理

    超越管理

    《超越管理:揭秘麦肯锡管理咨询技巧》的作者从公司运营流程、团队管理、人才挑选、企业文化、危机和未来等方面对麦肯锡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借助经典案例生动,全面地介绍了麦肯锡管理咨询顾问公司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试图为读者呈现麦肯锡成为世界第一咨询公司背后的秘密。
  • 商业活动中的影响力法则

    商业活动中的影响力法则

    商业心理学既是关于商业的心理学,也是关于人的心理学。本书作者总结十多年的亲身实践经验,阐述了商业活动中需要用到的消费心理学、设计心理学、价格心理学、营销心理学、组织心理学。每节开篇提出问题,然后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最后给出实际的指导意见和操作方法。本书所选案例多为知名公司商业活动中的典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借鉴作用。
  • 马化腾内部讲话:关键时,马化腾说了什么

    马化腾内部讲话:关键时,马化腾说了什么

    纵览腾讯15年的发展历史,摘录马化腾在创业15年中的讲话精华,从马化腾关于如何关注产品、服务用户,如何科学决策、推动组织变革,如何塑造QQ品牌、建设团队文化,如何把握科技发展趋势、提前为腾讯谋篇布局等一系列讲话中,传播腾讯企业的正能量,为众多创业者提供经验和蓝本,也为广大读者注入人生腾飞的力量。
  • 所谓做生意,就是交朋友

    所谓做生意,就是交朋友

    在生意场上,如何交朋友是一门学问。《所谓做生意,就是交朋友》从生意场交际的现实问题入手,循序渐进地介绍了如何选择朋友、如何结交朋友、如何维护好朋友之间的友谊、如何把握好生意场上的感情投资和人脉搭建等方面的方法,指导性和操作性极强,帮助在生意场上的每个人更有效与人沟通交际,广交天下友,编织人脉网,为自己的生意搭桥铺路,将生意做大做强。
热门推荐
  • 肿瘤揭秘

    肿瘤揭秘

    本书主要介绍了肿瘤的本质、肿瘤的形成、如何预防肿瘤、肿瘤的诊断和治疗措施、如何正确对待肿瘤,介绍了常见肿瘤的发病情况、防控措施、诊治方法。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神武纪元

    神武纪元

    神武大陆,蛮荒四起地球武警纪昊辰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意外穿越,成为一个部落的少主,虽然身份显赫却被人囚禁,失去自由之身。一次意外中,姜离偶然获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启天脉,一路高歌猛进。“凡是挡我者,杀!”
  • 佞医农女

    佞医农女

    现代社会中医学本科在读生江涵娇无意间身穿异世,寄人篱下的农家日子不好过。她千方百计地忙着赚钱发财,忙着虐各路极品,却没想到被一头涅槃重生的冷血孤狼盯上……食肉系钢铁战神燕王爷君昱胤百无聊赖,他前世今生都是只缺一个好媳妇儿,于是叼来万里江山为聘,把她捧回家吹灯耕田生宝宝……
  • 仙二代的生存法则

    仙二代的生存法则

    有的仙降生自带祥兆,而有的仙却生的自带响雷。。。看着被天雷劈的黢黑的闺女,白辞帝君万年的好修养也敌不过这想骂娘的冲动。。。他仰头长叹——这怕是他这漫长的一辈子中最为糟心的一件事了。。。。天空幽幽飘来几个字——非也非也,更糟心的还在后头呢~~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斗罗之龙神降临

    斗罗之龙神降临

    有一个2b青年,在一次车祸中不幸去世。没想到他没死,意外穿越到了斗罗世界,获得祖龙传承,看他如何在这个世界上闯出一片天地
  • 冰缘恋

    冰缘恋

    如果我有一个愿望能够实现,我愿在你身旁静静沉睡,无论你在何方。
  • 把沉睡的时光摇醒

    把沉睡的时光摇醒

    《把沉睡的时光摇醒》精选了梭罗、海明威、罗斯金、莫里斯、里尔克、笛福、兰姆、马克·吐温、托尔斯泰、毛姆、戴克、怀特、艾默生等50多位全球公认的文学巨匠,近百篇最美的散文,100多幅精美插画。全书精致雅美,传承名家之灵气,有如万般激流在心中翻涌,又似气吞山河的力量,抑或万物如谜般沉默静美,给人无限的想象和心灵滋养。
  • 卡尔威特的教育,蒙台梭利的教育,斯托夫人的教育大全集

    卡尔威特的教育,蒙台梭利的教育,斯托夫人的教育大全集

    本书是三个世纪以来世界上最优秀的三本经典教育著作《卡尔·威特的教育》、《蒙台梭利的教育》和《斯托夫人的教育》的合集。无数父母按照书中的方法成功地教育和培养出了优秀的孩子。本书将这三本顶级教育经典结集出版,让读者可以同时掌握教育的精髓和养育孩子的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