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23000000026

第26章 合同的履行(4)

【案例解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代位权纠纷案。

(一)本案事实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代位权成立的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本案债权人华夏科技公司与债务人工程机械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债权人依约定履行了义务,债务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出具了还款协议书,确认欠债务人38万元并承诺随时还款。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工程机械公司对次债务人高压电磁公司享有到期债权,高压电磁公司出具证明,承认购买次债务人工程机械公司叉车4台,欠其货款166000元。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非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本案债务人的债权为次债务人购买其工程机械所欠货款,而非专属于其自身。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实现。本案次债务人给债务人出具的证明未约定还款期限,根据民法原理和《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工程机械公司既缺乏履行债务的能力,亦未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本案被告)主张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实现。

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是仅指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造成损害,导致该债权不能实现,具体的判断以债务人有无偿还资力为标准。债务人既缺乏偿还能力,又不行使债权,使得债权人债权不能实现。

5.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如果债务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其债务,债权人就没有必要行使其代位权。如果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足以保全其债权,就没有必要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本案债务人无财产履行债务,债权人行使了债务人的一项债权,该项债权的行使尚不能满足债权人的债权,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的条件。

(二)代位权纠纷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及负债限额

《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本案原告债权人华夏科技公司以次债务人高压电磁公司为被告、以债务人工程机械公司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次债务人并不了解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仅能就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债权人提出抗辩,主债务人既可以对其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提出抗辩,也可以对其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关系进行抗辩。

《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了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虽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32万元的债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主张了其中的17万元,但是因为次债务人仅承认债务人享有166000元的债权,依此向债权人提出抗辩。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示了其与次债务人之间的购销合同书,合同约定次债务人应按时付清货款,逾期依合同法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除了货款本金166000元外,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还应包括逾期付款部分的违约金,但是诉讼中债务人对违约金部分未提出抗辩,而是认可了次债务人出具的欠款证明,视为其处分了部分债权,对此债权人也未提出异议。法院因此确认了次债务人166000元债务,对债权人超出部分的主张不予支持,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诉属实,第三人在无能力偿还原告债务的情况下,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致原告债权无法实现,原告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第三人的债权,理由成立,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高压电磁公司支付原告华夏科技公司技术转让费166000元,案件受理费4910元由被告高压电磁公司承担。

债务人的债务未到期和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但债权人专为保存债务人权利的行为,如中断时效,可以不受债务人迟延履行的限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且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的权利并没有丧失,但债务人处分机的行使应受到限制,即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其权利。倘若妨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如免除第三人的债务,则债务人不得为之。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能因此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只能与其他债权人处于同等地位受偿。

(三)代位权的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

(1)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2)债务人对其债权的处分权因代位权的行使而受到限制。

2.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1)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自己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

(2)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3.对债权人的效力:

(1)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人只能在本人债权额内提起代位权诉讼,也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

(3)经审理确认代位权成立并经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四)行使代位权的注意事项

1.《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2.《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撤销权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案例】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问题:

1.如乙发现之日为2008年5月1日,则自什么时候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2.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谁为被告?

3.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由谁负担?

撤销权既为实体法上的权利,又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兼具形成权与请求权的性质。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不要求债权已经到期。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同类推荐
  • 管理三经

    管理三经

    管人、管事、管财这三大要素是相互依托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即,事业因用人得当而发达,财富因创新思维而无限聚敛,最终推动了企业的日益繁荣——如西方经济学开山鼻祖亚当·斯密所说,一个人在追求私利满足的过程中,却无意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同理,企业的管理者、尤其是那些中小型私营公司的管理者们,他们为追求个人财富无限增长的内驱动力,都直接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也促进了人类追求幸福的目标的实现。
  • 施华洛世奇的水晶世界

    施华洛世奇的水晶世界

    本书是由王珍编写的《施华洛世奇的水晶世界》。《施华洛世奇的水晶世界》的内容简介如下:施华洛世奇水晶就像是用星星做成的梦,丹尼尔·施华洛世奇就是那位造梦的天人!他是一位发明家,他发明了先进的切割打磨机器和独特的冶炼制作工艺;他是一位魔术师,他把普通的石头、玻璃变成了珠宝、水晶;他更是一位艺术家,他在阿尔卑斯山下一个叫瓦腾斯的地方构建了他的桃花源,他把从天上摘来的星星当做种子,在那块土地上种满了一种叫做水晶的诗和梦。施华洛世奇这个造梦的工厂,用智慧和创意做成自己的品牌,在全球的舞台、荧屏、红毯和时尚的T台上闪耀着璀璨的光华。施华洛世奇的仿水晶产品传递着一种前卫、独创的时尚理念和精致、奢华的文化。
  • 创业前三年(大全集)

    创业前三年(大全集)

    今天是个人创业的时代,但新手创业显得举步维艰。别人创业能够获得成功,到底凭的是什么?答案是:他们走好了创业中最艰难的前几步。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创业前三年大全集》(超值金版)有详尽的分析和经典的案例,能帮你如何排除创业中的各种困难,教你如何轻松创业做老板。
  • 网络快富:赚钱最快胡生意经

    网络快富:赚钱最快胡生意经

    本书以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为背景,通过对E时代财富英雄个人成长经历、创业思路、创富策略、运营模式与管理方法等历程的探究分析,揭示出富豪事业成功的奥秘,为当代青年走向成功或独立创业提供借鉴。
  • 世界商之道

    世界商之道

    一个资源小国,战后从废墟中重建,如今商品充塞优选,独占美国大半市场,一度把美国公司逼到绝境,欧亚各国的情况亦无二致,一跃成为世界最大债国和经济援助国。日本人的绝招是什么?品质的商道。日本人有一种“求道精神”,茶道、花道、剑道、柔道、空手道、书道、装道、琴道……从一技一艺到百艺百能各具流派,“技”和“美”各臻最高境界,“质”和“善”各达最高领域。
热门推荐
  • 清虚集

    清虚集

    本书收集作者关于宗教研究文章共50多篇。收集作者关于宗教研究文章共多篇。内容包含了论宗教系统、道教科仪和易理、道教在海外的传播、藏外道书和明清道教、论道教教义思想的结构、上海道教斋醮和“进表”科仪概述、道家科仪中的伦理教化等。
  • 爱情滚烫烫:专情教授的丫头

    爱情滚烫烫:专情教授的丫头

    A市一大“听说了吗,我们学校新来了个年轻的教授,而且还是长腿欧巴,帅的不要不要的!”张……
  • 末日迷踪之飞向未来

    末日迷踪之飞向未来

    末日,人心的复杂,为了生存战斗吧,为了人类的繁衍,拿起手中的武器战斗吧。原本平静的生活转眼间变成地狱,丧失,生化病毒,神秘的宇宙信号,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背后的种种谜团究竟是什么,面对残忍的丧尸以及外远古生物建筑的出现,太空生物的入侵,自然灾害的威胁,看一名年轻的特种战士寒锋如何带领身边的兄弟及全人类共同捍卫家园走向宇宙,走向未来。
  • 穿凿附会

    穿凿附会

    爷爷是一个老木匠。自打我有记忆起(对不起,可能我比较晚开智,六七岁吧才开始有记忆),爷爷已经老了。刚刚老的那种。还没有老态龙钟。但我见过村里其他老态龙钟的老太太。我们村里真奇怪,长寿的大多是女人,也就是老太太。她们脸上的肌肉一条条挂着,一张小脸有那么多的沟沟坎坎,也真奇了,比绷得紧紧的水灵灵的小姑娘的脸有意味。但,有意味的东西,不一定招人喜欢。她们倒喜欢边摸着小孩的头,边连声说:“乖,乖,真乖啊哈,呵呵……”可小孩们不吃这一套,远远看见了就绕开。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宿主她是个bug

    宿主她是个bug

    王者归来,这次,她不再是孤身一人。常言道,星际任务女王不近男色,但——“女王大人说,她要结婚了!!!”不知哪里来的小道消息,伤碎了一众“少”男的心。经求证后,一众“少”男,彻底崩溃!!!想去找那位结婚对象打一架,结果——统统下跪,痛哭流涕:“对不起!我们错了!你们是天作之合!”……女王殿下表示:到时候请你们喝喜酒,吃喜糖。系统表示:……那位表示:…… ps:作者烂尾,文笔渣。玻璃心,毫无剧情毫无逻辑。 剧情,逻辑党慎入!慎入!
  • 洛夫诗歌演诵集

    洛夫诗歌演诵集

    《洛夫诗歌演诵集》由华语诗坛泰斗洛夫先生与著名演诵艺术家胡乐民先生携手打造。演诵使诗歌在艺术上得到了升华,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支持和喜爱。对于每一首诗,胡乐民先生都进行了演诵,并写下了演诵小记,在我们欣赏洛夫先生的诗情时,也能聆听胡乐民先生充满激情的演诵之声。《洛夫诗歌演诵集》是献给所有诗歌朗诵、演诵爱好者的礼物,更是诗歌文本与演诵艺术的一次深度探索性的结合,演诵艺术一次大踏步的前进与升华。
  • 超级修佛系统

    超级修佛系统

    在各种超凡力量横行,中华将威压天下的世界里。赵文举穿越过来,从一个走投无路的老男人,成长为一地长官,一派之开创者。四禅定,八正道,六波罗蜜,四圣谛,在佛法铺就的道路里,在扑朔迷离的混乱里,一个敢于舍弃一切的刚猛男人,写下属于自己的传奇。原名:佛家门徒
  • 陷入匪窝

    陷入匪窝

    想我这一生与海度日,与浪并肩,岂会被那周家丫头绊住了脚?“寨…寨主,周家小姐正打算跳海自尽……”“什么,人在哪里,快带我去!”嗯,真香。 —————————— 男主盗匪,女主镖师。
  • 汉律

    汉律

    群号:537095056。新书《我家二师兄很怕死》,请多多支持 大汉律,桎梏世人之法,是为行事做人之守则。一少年穿越到西汉名臣苍鹰郅都之子郅正身上,身为末流刑狱小吏,坚守本心,不惧权贵,时刻谨记亡父遗言:人命大于天!时值大汉武帝对外不断用兵,致使国库空虚,百姓民不聊生,国乱岁凶,四方扰攘,遍地之间,魇人食禄,虎狼之辈,荼毒百姓,奸佞之徒,草菅人命,冤案迭起,一桩桩离奇的命案后面藏着一只看不见的黑手,郅正见此誓要拨云见日,让浑浊的世道变的朗朗乾坤。且看窗外阴雨连绵,且听屋外鬼哭狼嚎,剪一只秃笔写下正道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