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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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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已经好几天没有和老K一起出去玩了,她和父亲讲起了自己想要复读的事情,但是继母一味地反对,她说弟弟已经要上小学了,没有闲钱可以供她挥霍。阿甘在家里呆了三天,最后是老K的电话将她叫了出来。

而阿甘现在才明白过去,其实自己已经再回不到以前了。两年的时光不长不短,但足以让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

所以,老K说要带着阿甘去飙车的时候她没有拒绝。一起阿甘也经常和老K这样做,和东区的混混们一起,每辆车带着一个人,而最先到达终点的人可以赢到五百块。

阿甘的胆子已经很大了,她紧紧地抱着老K的腰,北方猎猎地从她的耳边刮过。

老K的车开得很快,阿甘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压抑,于是她尖叫了起来。这一叫可不得了,老K仿佛受到了鼓励一样,加快了油门,越过了几个摆在路中央当路障的油桶。

最后胜利的还是不要命的老K和阿甘,阿甘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伏在路边的垃圾桶吐了起来,然后有一只温柔的大手轻轻地覆盖在她的背上。

阿甘抬起头,就看到了傅嘉遇。这是一个二十五岁的成熟男人,他的面色有些不善,十七岁的少女在同伴之中被拉走了,老K喊住了他:“喂,你要带阿甘去哪里?”

“我是他哥,我带她回家。”他丢下这样一句话,然后带着阿甘走了。

阿甘像个木偶一样跟在傅嘉遇后面,他将她带回了自己的公寓。而至始至终他没有和阿甘说一句话,也没有责骂她一句。阿甘记起父亲第一次看到自己和老K混在一起的时候,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巴掌,然后关了她两天禁闭。而后来,阿甘却变本加厉,她每当看见父亲气愤地样子便觉得特别解气。

而现在,阿甘坐在傅嘉遇的客厅里,看着他不善的脸色却有些惊慌。

他将阿甘拉到了洗手间里,扔给她一条崭新的毛巾,帮她放了热水,说出来的话和他气势汹汹的样子有些不搭调:“你去洗洗脸,把脸上的妆洗掉吧。你化这个妆不好看,下次我给你买一些杂志你学一些适合你的。”

然后他便关上了洗手间的门,阿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的确是有些丑。

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阿甘听到傅嘉遇再打电话,他的语气礼貌而温和。

“是,是,我会帮你好好教她的,这是我的职责。”

阿甘这才知道他在给自己家里打电话,他想问她怎么知道她家里的电话想问他怎么知道她在哪里,但是后来想了想,他是警察,他想要挽救失足少女,应该早就做足了功课了吧。

阿甘原本以为他会带着自己回学校上课,或者对自己厉声管教。但是没有,傅嘉遇只是将她安排在客房睡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他带着阿甘去跑步,绕着公园跑了一大圈,然后坐在公园里吃着煎饼果子。

傅嘉遇说,你可以没有吃过B市的煎饼果子吧,比A市的正宗多了,也好吃多了。

阿甘咬了一大口,鸡蛋和香菜混合的香味让她饥肠辘辘,她想告诉他她在两年前遇见过他,但是她最后的话却变成了:“B市,哪哪里,好!A市,好!”

而对方却笑了,揉了揉她的头发说你好好在我家呆着,我去上班了。

08.

阿甘在傅嘉遇家里住了一个星期,他每天早上六点钟带着她去跑步,两个人在寒风猎猎的冬天跑得满身大汗,然后阿甘就在他家里看书,他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书。

有四大名著,还有卡夫卡,藤井树,村上春树和泰戈尔。而阿甘就抱着书坐在沙发上窝一个下午,她从来都不喜欢看书,却被傅嘉遇的藏书吸引了注意力。更多的时候,傅嘉遇会和她一起看书或者玩游戏,他们是两个陌生人,却相处得像家人一样娴熟。

而有一天,在晨跑结束之后傅嘉遇带着阿甘去了码头,然后她看到了自己的父亲在码头卖东西,他扯着嗓子吆喝的样子让阿甘很是心酸,她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下岗的,一个国企的员工现在却在码头卖东西。

冬天的太阳很暖和,而阿甘却感觉到有些寒冷。她裹紧了大衣,扬起头问傅嘉遇:“你怎么,对我,好?失足,少少女多,怎么,对我好?”

傅嘉遇的回答只有一句话,他说我还是觉得2007年的你看起来比较可爱。

原来他一直都是记得的,阿甘吸了吸鼻子,突然觉得自己过得真是糟糕透了。

09.

如果没有接到老K的电话,阿甘想自己应该会照傅嘉遇给自己定的路子走下去。回学校复读,考个好大学再找份简单的工作生活下去。

而阿甘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接到了老K的电话,那个时候她和傅嘉遇再广场里看烟火,他对她说看完烟火就回家里去吧。他将她的头发捋好,微凉的手指掠过她的脸,阿甘突然感觉到满满的幸福。

阿甘的电话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他对她说,阿甘你该回来了吧。你还有什么东西忘记带走了吧?

2009年12月31日晚上的八点,在A市的郊区里发生一起命案,十七岁的少女拿刀刺进了一个少年的腹部。

警察到来的时候,金甘已经完全懵了,她浑身是血看着躺在地上呻吟的老K,喃喃地重复一句话:我杀人了。

事实上,老K并没有死,但阿甘那一刀刺得很深,他的肠子和肝脏都破了,在医院整整抢救了两天也没有脱离危险。

傅嘉遇出现的时候,阿甘的精神已经快要崩溃了。她的双手被反剪着靠在椅子上,脚上也靠着手铐,有三个警察在看管着她,仿佛她不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而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狂魔。

她看到傅嘉遇的时候,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抬起头来看他,又很快地低下头去。至始至终,阿甘都没有掉一滴眼泪,她的眼睛像两颗失去光华的玻璃珠子一样无神。

后来阿甘听到了父亲的哭声,那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佝偻着背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哭得险些晕厥过去。

阿甘在2010年开始的时候进了第一监狱,她与一群目光凶狠的女孩子站在一起,穿着灰色的衣裳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孩子,谁也想不到她怎么会拿起那么大的一把刀来。

傅嘉遇后来无数次想要来探视她,但是阿甘并没有与他见面。她在里面受到了欺负,但是从她从来都不反抗,只是咬着牙忍住疼痛。

2009年的最后一个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阿甘来到老K的公寓的时候他给她看了一段视频,他说阿甘你不会忘记你以前是怎么样吧?难倒因为那个小警察你就要背叛我吗?

他还说了一些不堪入耳的话,要阿甘和他一起去酒吧,像以前一样像别人兜售摇头丸,不然的话他就将视频公布,他还说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

而阿甘在他转身的时候抓起了桌子上她曾经和老K去抢劫时的那把刀子,将它刺进了老K的腹部里。

阿甘永远都不会忘记视频里的自己,她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因为嗑药而显得特别兴奋,笑得特别灿烂。

阿甘恨透了那样的生活和那个把她拉入这个大坑的老K,但她更恨的是自己。

10.

后来,阿甘的父亲母亲都来探视她,他们隔着一面玻璃拿起了电话。阿甘看到了几年没有见的母亲,她已经老了很多不再美丽,而父亲更是一夜白发。

他们在电话那头不停地说着对不起,他们不停地流出眼泪。

而从进去之后一直没有说话的阿甘终于嚎啕大哭,她喊着:妈,爸。父母告诉阿甘,傅嘉遇两个月之后要回B市了,他要结婚了。

后来,阿甘坐在窗子旁边阅读傅嘉遇托人送进来给阿甘的书,她看到上面有他的笔迹。他写道:在你最美好的年华我已经老去。

他从来都知道她是喜欢他的。

阿甘在下面写下一句话,与他相呼应。

我最美好的年华已经被挥霍完毕。

爱情从来都是简单的事情

爱情从来都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像我喜欢上你,仅仅需要一秒钟而已。

[我不论别人怎么说我就是这么做]

不能说我对他是没有阴谋的。

我每天下午放学会步行三公里路去西郊,我走得很慢很慢,常常要半个小时才抵达目的地。其实我是有一辆漂亮的粉红色自行车的,和罗可的一模一样,当初有一段时间我是那么喜欢它,可是现在我却将它摒弃了。

西郊有一个市场,市场的北面有很多个水果摊,我每天都会去最里面的那个摊子买水果。

那个水果摊的摊主是一个裹着灰色风衣,带着鸭舌帽的男生。他总是低着头,声音很小,话也不多。今天他依旧在那里,他正给葡萄洒水,紫色的葡萄一颗颗鲜艳欲滴。诱惑得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葡萄有点贵,所以我还是照旧挑拣最便宜的苹果。我像往常一样拿了两个苹果然后递到他的面前:“我要两个苹果。”他点了点头,扯了个袋子给我,连称都没有称就告诉我:“一块五。”

他依旧把头埋得很低,可是即使是这样我还是能看见他尖尖的下巴,以及他抿得紧紧的唇。我没有拿他的袋子,把苹果揣在怀里便往回走,走出几米远后我又从兜里掏出了苹果来,擦了擦就往嘴里塞。

周围的人都在议论着我,我知道。他们说这个女孩子真奇怪,每天都来买两个苹果。他们纷纷问我是不是有毛病。他们说我估计是看上了小林了!长得那么俊的一个男生。还有人叹着气说着造孽,现在的孩子都怎么了。

我听力很好,我听得一清二楚,可是我没有站出来反驳或是什么。因为他们说的没有错,他们口中的小林便是卖水果的男生,我对他蓄谋已久,可是我连续来了三个月买了三个月的苹果他还是没有问我的名字,甚至没有记住我,我很沮丧。

[全世界都不知道你是谁]

罗可对我近段时间的表现十分不满意。她总是埋怨我没有和她一起上学放学,害她有一大堆的心事想和我说都没有机会。罗可是我的闺蜜,我们从小学便认识了,家业在一个小区,不同的是她在艺术班,而我在最吃力不讨好的文科班。

她在课间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背政治,背得焦头烂额。罗可穿着新裙子,她拉着我来到走廊,用做了彩绘的手指指着我们班:“你们班的男生女生都愣头愣脑的,木讷死了!”

我没有搭话,我还在背着我的辩证唯物主义。罗可巴拉巴拉地和我说着她最近喜欢上的男生林朝阳。她说他是五个理科班最优秀的男生,每次考试都拿第一。她说他长得好看又不像别的男生那样吵吵闹闹多难得。她说他像《恶作剧之吻》里面的江直树一样,肯定有个优秀的家庭。她说……

她没有再说下去了,因为已经上课了。罗可嘟着嘴走了,我没有来得及告诉她,她喜欢的那个男生林朝阳我认识,我们说过一百零八句话,他就是在西郊市场卖水果的小林。

其实,林朝阳在我们的学校里一直都是很出名的,关于他的传言从来都没有断过:他的校服总是很干净,他从不与别的男生嬉闹,他上课睡觉也数学也总是拿最高分……

而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林朝阳在西郊的市场卖水果,他卖葡萄香橙与苹果,偶尔还有龙眼和雪梨,他的价钱很公道,他卖的苹果也很甜。

我没有说出来,所以这只能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第一次见到林朝阳是学校门口,他的父亲开车送他来上学,我看他昂首挺胸地从银灰色的宝马上下来的时候,简直就像看到天使下凡。我很喜欢看偶像剧,我像所有少女一样迷恋优质美少年,后来我辗转了许久才得知他叫做林朝阳。

我瞒着罗可偷偷地跟踪他,可他从来都不曾和我说过一句话。

第一次知道林朝阳在西郊卖水果是在三个月前的某一天,我无意游荡到西郊的时候看到了他。他没有穿校服,戴着那顶鸭舌帽,把头埋得低低的,我在那里观望了很久也没有看出他到底是不是林朝阳。

有个卖西红柿的大叔告诉我,他叫小林,才十六七岁,来这里卖水果已经有两个月了,听说家里以前条件还不错,后来父母生意失败跳楼自杀了……

这是一条隐秘的新闻,我们在同一个学校,却从未听说过这件事。而林朝阳也像往常一样上课下课,除了他没有高级轿车接送之外他什么变化都没有,他也没有去学校申请贫困补助。

我张大了嘴巴听着八卦,脚步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我慢慢地朝他走去,在他微微抬起头的时候我没有勇气喊他的名字,我只是说:“老板,我可以买两个苹果吗?”

他说“可以”。

那是林朝阳和我说过的第一句话,他的声音就像清泉一样流进了我的心田,这促使了我连续三个月不吃早餐把钱省下来买苹果。

[有些事从来都是天注定]

天气已经渐渐冷了下来,可我还是坚持每天慢慢步行去西郊买水果。这段日子我吃苹果已经吃到想吐,我还是脚步虚浮手微颤地拿了两个苹果。可是这一次林朝阳没有从我手上接过,他和我说了第一句无关买卖的话,他说天气冷了不要总是吃苹果。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冷清,我却仿佛看到了烟花在我的头顶绽放,兴高采烈地执意买下那两个苹果,甚至当着他的面咬了一大口:“你的苹果真好吃。”

林朝阳笑了一下,继续整理摊子,没有再搭理我,我停留了半个小时后还是没有人和我说话只好讪讪地像往常一样一步三回头地走人。

我有些累,但我没有想到我还没有走出市场便直直地倒下,据说,那天我倒下的时候还推倒了卖萝卜的阿姨的筐子。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我把眼睛张张合合好几次还是什么都看不到,我以为我失明了,开始大叫。有悉悉索索的声响传来,很快,我的头顶便亮起了橘黄色的灯光。

林朝阳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怎么了?”

我怀疑我出现了幻觉,揉了揉眼睛用力地瞪着他,他反而朝我更靠近了,冰凉的手掌贴在了我的额头上,声音也夹杂了一丝慌乱:“医生不是说没大事吗?难倒发烧了……”

我这才知道我吃了洒了农药的苹果后晕倒了还吐了,林朝阳送我去看了医生又把我背回了他家。我这才发现自己浑身散发着一股酸臭的味道,衣服上还有一些残余呕吐物,脸像捂了一块热铁,又烫又疼。

我没有像林朝阳索赔,是我自己不讲卫生不洗苹果,我从他的床上翻了起来正准备落荒而逃,却被他拉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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