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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汤姆的新主人及其它(1)

既然我们地位卑微的主人公的命运与一群出身高贵的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对这些人做简要的介绍是非常必要的。

奥古斯丁·圣·克莱尔是路易斯安那州一位富有的庄园主的儿子。这个家族的曾祖父曾经居住在加拿大。该家族的两兄弟,人品与秉性都非常相似,一个在佛蒙特州一个日益兴旺发达的农场上安家立业,另一个则成为路易斯安那州富裕的庄园主。奥古斯丁的母亲是法国胡格诺派教徒,在其家族移民的初期,就来到路易斯安那定居了。奥古斯丁的父母只生了两个男孩子。奥古斯丁继承了母亲柔弱的体格,听从医生的劝告,小的时候到佛蒙特大伯家调养多年,并期望那里的清凉气候能强壮他的身体。

他从小感情比较脆弱,带有女性的温柔,而男子汉的阳刚之气略显不足。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阴柔的气质被男子汉粗犷的外貌所掩盖住,很少有人知道他骨子里仍然留存着那种气质。他很有才华,但心中向往的是理想和惟美的境界。他对日常琐碎的事务非常心烦;这当然是两种才能斗争的结果。完成了大学学业之后,他心灵中燃起一股强烈而炽热的浪漫主义情怀。他的时刻到来了——这一时刻一生中只有一次;他的命运之星在地平线上升起——那颗星常常徒劳地升起,成为残留记忆中的南柯一梦;他的境遇也是如此。直截了当地说,他在北方一个州认识了一位德貌兼备的姑娘,并赢得她的芳心,二人遂终成眷属。他返回南方筹备结婚的事,恰在这时,令人意外的事件发生了。他寄给姑娘的信件被邮局寄还给他,而且姑娘的监护人还附上一张便笺,声称不等他收到信,那位小姐已经另有意中人了。受了这一刺激,他变得如此疯狂。他也曾尝试能够像别人一样,横下一条心,把这件事抛到九霄云外;可是事实证明这并不容易。由于他生性高傲,不肯放下面子寻求对方的解释,奥古斯丁随即投入到时髦社会的浪潮中去。在他收到那封致命的信的半个月后,他便同有名的交际花订了婚;婚事准备妥当之后,就把那位风姿绰约、有一双明亮的黑眼睛和万贯家财的大家闺秀娶进门。不用说,当时人人都向他表示祝贺。

这对新婚夫妇正在庞恰特伦湖畔一座豪华别墅里欢度蜜月,并设宴款待亲朋好友。忽然有一天,家人送过来一封信,信封上的笔迹是他永生不忘的。信传进来的时候,他正在满堂宾客中兴趣昂然地高谈阔论。一见那笔迹,他的脸色马上变得惨白,但他依然强作镇定,坚持结束了与坐在对面的一位女士的谈话游戏。不一会儿,他抽身离开,独自回到房里拆阅信件。那信果然是她亲笔写的,详述了她的监护人一家如何迫害她,强迫她委身于他们的儿子;她又说,很长时间没收到过他的来信;她写了一封又一封,直到厌倦了,开始怀疑了;又说到她如何因为心情愁苦,而面容憔悴;以及她终于发现那个为他们设下圈套似的。信的结尾表达了希望和感激之情,也表白了忠贞不渝的爱情,这对于那个不幸的青年来说,简直比死更痛苦。他立即提笔复信:

“来信收悉——然而,为时晚矣。我听信了谣言。我完全绝望了。现在我已结婚,木已成舟。忘了吧,这是你我惟一的结局。”

奥古斯丁·圣·克莱尔生活中的浪漫和理想就这样结束了,然而现实依旧是现实:这个现实就像蓝色的粼粼波涛伴随着点点白帆和桨声、水声以及鸣的音乐声消逝了,剩下的只有平塌塌、空荡荡、稀糊糊的泥浆——太现实了。

妻子发现奥古斯丁面色惨白地躺在沙发上。他借口说他的偏头痛突然发作,疼痛难忍,她便建议他闻一闻鹿角精。接连几个星期,他的气色和头痛症一直没有好转,她想不到克莱尔先生竟如此体弱多病。奥古斯丁经常犯病,对她来说真是天大的不幸,因为他不愿意陪她出去社交,新婚燕尔,做妻子的频频单独外出,不能不说是一件颇为令人难堪的事。奥古斯丁为娶了这样一个感情不敏感的女人而暗自庆幸;然而,蜜月期间那种表面的欢乐渐渐地淡下来以后,他发现,一个从小养尊处优,被宠坏了的年轻女人,在家庭生活中很可能是一个严厉的主妇。玛丽从来不懂得对别人关心和爱护,她仅有的那点感情化作强烈的和无意识的自私心;由于冷漠无情,根本不顾别人的想法,她的自私心达到了无可挽回的程度。她自幼由奴仆侍奉长大,那些人生存的目的就是学会看她的脸色行事;她从没有想过,奴隶也有感情,也有权利。她父亲只有她这一个独生女,因此只要力所能及的,对她总是有求必应。进入社交界之初,她的花容月貌、多才多艺和继承人的身份,曾引来无数男子,统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相信奥古斯丁能把她娶回家乃是他的福气。如果认为一个没有感情的女人能在爱心交流中克己、忍让,那就大错特错了。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女人更苛求别人对她的爱了;她越变得冷酷无情,就越贪得无厌、锱铢必较地榨取别人的爱。因而,当圣·克莱尔不再像求婚时那样对她关怀备至了的时候,整天哭哭啼啼、撅嘴、斗气,或者牢骚满腹,吹毛求疵。圣·克莱尔性格温和,总是喜欢息事宁人,于是便给她买礼物、对她说好话等办法来安抚她。后来,玛丽生了一个美丽的女儿,有一段时间,这在奥古斯丁心里的确唤起过一点温存的情怀。

圣·奥古斯丁的母亲是个心地纯洁、品德高尚的女人,他便以母亲的名字命名自己的女儿,衷心希望她能成为母亲的化身。他的妻子发现了这一点,不禁妒火中烧;丈夫对女儿的挚爱引起她的疑虑和不满,好像给予女儿的一切都是从她身上带走的。从孩子出生之日起,她的健康状况便每况愈下。她平日很清闲,家中一切事务都不用她管,因此她不断经受忧愁和烦恼的折磨,加之产褥期常见的虚弱,没过几年,那个美貌如天仙的美人,变成可怜的黄脸婆。她在幻想出的各种疾病中打发时光,自叹福薄命浅,受尽了委屈。

她的病各种各样,无法一一列举。但主要还是偏头痛,有时候她六天至少有三天躲在屋里。当然,所有的家务事便落到仆人们的身上,圣·克莱尔对他的家务管理很不满意。他的独生女儿很柔弱,他担心如果没人关心和照料她,她的健康和生命就将成为其母失职的牺牲品。于是,他带着女儿去了佛蒙特,说服他的堂姐奥菲莉亚·圣·克莱尔跟他一起回到他南方的住所。

现在,新奥尔良的拱顶和尖塔已遥遥可见,趁这机会我们介绍一下奥菲莉亚小姐。

凡到过新英格兰各州的人,肯定都记得那荫凉的村庄,巨大的农舍,芳草萋萋、绿树成荫、打扫得干净整齐的庭院;一定还记得笼罩整个村庄的那种井井有条、亘古不变的宁静和安详气氛。一切都很完美,错落有致;篱笆上没有一根木桩札得不牢,庭院里青草葱郁,窗户下丁香丛生,找不到一点凌乱的杂物。他肯定还记得农舍里那宽敞、干净的房间,这里好像永远清闲,从不忙忙碌碌的;这里的东西各有固定的位置,从不变动;这里的家务活动都像墙角里那只古老的时钟一样准确无误。他一定还记得,在那间所谓的“堂屋”里放着的那个严肃、体面的玻璃书柜里,整齐排列着罗林的《古代史》、米尔顿的《失乐园》、班扬的《天路历程》、斯哥特的《家庭圣经》,以及其他同样严肃、正经的书。这个家里没有仆人,只有女主人戴着雪白的帽子,眼镜,每天下午和女儿们坐在一起做针线,似乎什么活都不干,她和她的女儿们,早在被人遗忘的大清早“收拾完毕”,剩余时间里无论你何时去看她们,家里都“收拾妥当”。老厨房的地板上永远见不到污垢和斑痕;桌椅板凳和锅碗瓢盆永远摆放得整整齐齐:尽管一天要在这里做三顿,甚至有时是四顿饭;尽管全家的盥洗和熨烫都在这里进行,好几磅牛油和奶酪在那里无声无息、神不知鬼不觉地做出来。

堂弟邀请她去南方家里做客时,奥菲莉亚小姐已经在这个农庄上,在这座房子和这个家庭里,平稳地度过了四十五个春秋。她是这个大家庭的大女儿,直到现在她的父母还把她当孩子一样对待。受堂弟之邀的新奥尔良之行,成为这个家庭的头等大事。满头白发的老父亲从书柜中取下莫斯的《地理志》,寻找那个城市准确的经度和纬度;查阅佛林特的《西南游记》,便于了解那个地方的自然环境。慈祥的老妈妈焦急地打听着,“奥尔良是不是一个可怕的坏地方”,她还说,“在她看来,那就等于去了三明治群岛,或者到了野蛮人的国土上。”

牧师家、医生家和皮波迪小姐的服装店里都知道了奥菲莉亚·圣·克莱尔小姐家里“正在商量她去奥尔良堂弟家的事”;当然,全村人都自愿地参与了这个重要的“商量”过程。牧师本人倾向于废奴派的观点,担心此行会不会怂恿南方人继续蓄养奴隶。医生是个固执的殖民主义者,他认为奥菲莉亚应该去,那就能够向奥尔良人表明,北方人对他们要求并不严格。其实他的看法是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当全村人得知她已经拿定主意之后,在半个月中她的朋友和邻居纷纷正式地邀请她吃茶点,仔细询问和讨论了她此行的前景和计划。莫斯莉小姐到她家帮忙缝制衣服,每天都能知道有关奥菲莉亚小姐行装制作进展情况的重要消息。据可靠消息说,辛克莱老爷(附近一带的人,都把圣·克莱尔这个姓氏简化成了辛克莱)亲手拿出五十块钱,交给奥菲莉亚小姐,让她去买最喜欢的衣服;还寄钱到波斯顿,订做了两件绸衣服和一顶帽子。至于这笔非常重要的开销是否合适,村上的人意见不一:有人认为人一辈子毕竟只有这么一次,花这笔钱值得;另一些人则坚决认为这笔钱应该捐赠给教会。但各方一致认为,这个地方还从没有见过从纽约订购的雨伞;奥菲莉亚还有一件丝绸裙子,不管你对穿它的人如何评价,那裙子的确是独一无二的。

你已经看到,现在奥菲莉亚小姐就站在你的面前,穿着一套棕黄色亚麻布旅行装,高挑的个子,宽肩膀,身材消瘦。她面容清瘦,棱角分明,双唇紧闭,很像一个遇事有主见的人;那对机敏的黑眼睛转动起来,总是观察着每一件事物,仿佛在搜寻什么东西似的。她的动作干脆利落,充满生气;虽然不善言词,但只要开口,便直截了当,切入主题。

她的生活习惯生动地体现了井井有条、按部就班和精确细致的准则。在遵守时间方面,她像时钟一样分秒不差,像火车头一样准时准点。凡是与这些准则相违背的东西,她无不深恶痛绝。

其实奥菲莉亚小姐很喜欢她这个堂弟。小时候她教他学会教义问答,给他缝补衣服,梳理头发,按照男孩子应有的样子把他培养成人。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能够轻易地说服她“义无反顾”地跟他去新奥尔良,在他妻子生病时,帮他照顾伊娃,照料家务,免得这个家庭土崩瓦解。想到一个家庭没人照管,她的心里就十分难过;再说她也喜欢那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小姑娘。虽然她认为奥古斯丁是个的异教徒,但她爱他,对他的嘲笑一笑了之,对他的缺点尽可能地迁就,以致于他熟悉的人都觉得这简直难以想象。此时,她正坐在头等舱里,一板一眼地捆绑、束扎行李,忙得不亦乐乎。她身边堆满不同样式、大大小小的旅行包、箱子和网篮。

“喂,伊娃,你清点过你的行李了吗?当然,你没有——小孩子从来不做这种事。花点子旅行包和你的蓝色小帽盒,就一两件;橡皮背包是三件;我的纱带针线盒是四件;加上我的帽盒是五件;还有我的衣领盒,是六件;那支小皮箱,七件。你的阳伞放哪儿了,把它拿给我,我用纸包起来,跟我的雨伞、阳伞捆在一起。”

“哦,姑妈,我们这是回家呀,干吗这么麻烦呀。”“不管什么,都得弄得井井有条的,孩子,买了东西,就得保存好。好啦,伊娃,你的顶针放起来了吗?”“我不知道,姑妈,真的。”“好吧,没关系,我来检查一下你的箱子。顶针、线蜡、两把汤匙、剪刀、小刀、针线包;不错,就放到这儿吧。孩子,你跟爸爸来的时候,东西是怎样安置的?你们的东西大概都丢光了吧。”

“一点没错,姑妈,我的东西确实丢了不少;不管丢了什么,船一停,爸爸就上岸买更多的东西回来。”

“天哪,孩子,这算什么办法!”“这办法很实用啊,姑妈。”伊娃说。“真是不可救药。”姑妈说。

“唉,姑妈,你看怎么办?”伊娃说。“箱子装得太满,关不上了。”

“关不上也得关。”奥菲莉亚小姐一边以运筹帷幄的将军的口气说着,一边用膝盖顶住箱子盖儿,把东西用力地往里塞,结果箱子口仍旧敞开一条缝儿。

“坐到箱子上来,伊娃!”奥菲莉亚小姐勇敢地说,“刚才能关得上,现在也一定能关得上的。”

不用说,那箱子被这果断的话语一下子镇住了,乖乖地合上了。锁舌“啪嗒”一声落进锁槽,奥菲莉亚小姐转动钥匙,然后洋洋自得地把钥匙装进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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