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境本來具三。
境妙。
依理生解故名為智。
智妙。
智解導行。
行妙。
行解契理三法相符不異而異假立淺深設位簡濫。
位妙。
境智行等所論三者由今釋法故名三軌然此三軌即一實性是故三軌通於始終不須於此以辯離合法體既圓離合之旨蘊乎其中當順文意且辯始終理一者也而云行解契理者行三解三各皆契理由契理故理同故即不可分別位之高下不異而異辯位高下故云假立。
三法祇是證彼理三。
三法妙也證無別法即是證於境妙理三此約三為自行因果。
下之五章三法起用。
感應等五起三法用三法在己為自行因果三法為物為化他能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