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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同学聚会(3)

他一开始并没有说话,只立在那里,目光落在沈智的脸上,数秒之后才对沈智笑了一下,开口说。

“沈智,好久不见。”

沈智没有张口,心脏无限紧缩,又突然无限膨胀,那感觉只有翻江倒海能形容,逼得她只有用鼻子最短促地吸气,还不能让人察觉,只能压着,压着,压得胸口处突突地抖。

认不出来?怎么会认不出来?这个男人是唐毅,唐毅回来了。

只是他为什么要回来?沈智还记得当年她与唐毅分手时他瞪着她的那双血红的眼睛,还记得他死死抓住自己的手,然后是从牙缝中挤出的“为什么。”

还有什么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在她做出那个决定之后雨打风吹去,沈智是那样的女人,如果失去了,就当作从没得到过,他走了,她还有自己的生活,就算心上从此留下了一个血淋淋的缺口,但谁不是这样活下来了?天长日久,只要你不再想起,再痛都会过去的。

只是她不明白,他又怎么会回来了?不但回来了,还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另两个人都看着自己,沈智没有选择,只能用最短的时间武装自己的表情,吃力地弯起嘴角,然后答了,第一个字有点涩,但开了口也就顺了。

“是啊,好久不见。”

黄晨见这场面,立刻露出一个捉狭的笑容来,“哦哦,咱们的老班对见面,一定有很多话要说对吧,我错我错,先进去了啊,不过别站在这儿聊太久,就算要走,好歹在老同学面前露个脸,里面还有人等着你们哪。”

沈智动了,一把将她抓住,嘴里还说,“不用,我都已经迟到了那么久,还是先进去吧,别让大伙等我们。”

黄晨被沈智拉住,回头的时候带着点错愕,不知她为什么是这个反应,沈智和唐毅,当年的金童玉女啊,就算分手了,但大家都是成年人,多年未见,即使不想一起追忆两句似水流年,但也不必这样决绝到一句话都不说的地步吧?

倒是唐毅落落大方,一伸手替她们推开包厢门,还欠了欠身,彬彬有礼地做了个请的姿势。

沈智拉着黄晨,包厢门口能有多大的地方?黄晨一动,她就与唐毅擦身而过,扑面而来的是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沈智竟是一震。

唐毅同样,他人高,沈智与黄晨便是从他的眼下过去的,沈智穿风衣,并没有挽头发,当年的一把乌发已经烫过了,卷曲的发梢成了棕色,该是在来之前打理过了,不知揉了什么东西,总让人觉得有些腻,走过他身边时大概是有些不自在,一偏头,露出颈侧的那段皮肤,头发未遮住的地方,好大一块红。

他不记得沈智在这个地方有胎记,那样的红,是烫的吧?

他瞬间一震,几乎要把手按上去,但终究是没有,只是把手伸进了裤袋里,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她走过去了。

5

包厢很大,开了两桌,里已经坐满了人,都是几年没见的老同学了,还男女分开,那边一群男人招呼唐毅,他便转身过去了,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沈智松了口气,要坐下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人一直在看她,见她转过脸就笑了,眼里有亮光。

沈智刚才所受的震荡还没回过来,跟那人对视数秒,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一张脸,脑子里却一片空白,硬是没有叫出她的名字来。

黄晨捏了捏她的肩膀,却越过她对另一个人说话,“田舒,你原谅沈智,她呀,今天大概是在外面撞见鬼了。”

沈智是震惊,慢慢吐出一句,仍有些不敢相信,“田舒,你回来了?”

田舒笑出声来,说了声,“惊喜吧?”然后肩膀一热,已经被沈智狠狠拥抱了一下。

“真的是你回来了!死丫头,这都瞒着我。”

田舒的脸涨红了,眼泪眼看就要溢出来,勉强笑着,“给你一个惊喜嘛,急什么,有得是时间让你骂。”说着把身边椅子上的包拿起来,还拉了拉沈智的手腕,“坐。”

沈智眼前一阵光亮,耀眼夺目,定定睛才看清那是一只钻石戒子,就带在田舒的手上,那大小,只让她想起一个词来。

鸽子蛋!

还有她手里拿着的那只包,BIRKIN!有钱都得排队等三年的BIRKIN,这两样东西一晃,桌上其他女人都没了声音,包括沈智。

沈智是错愕,田舒是她高中时代最好的朋友,因为父母离婚,毕业之后就跟着母亲离开了上海,就连大学都是在杭州读的,分开得太久,尤其是近两年,田舒几乎是人间蒸发了,一点消息也无,沈智最后知道的是她与一个香港人结婚了,后来又去了加拿大,女生的友谊就是这样,忙着恋爱结婚生子的时候,世界里就没了其他人,现在乍然重聚,田舒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沈智怎么可能不错愕。

不,不止错愕,看看通身发着光的田舒吧,这简直让人拍案惊奇。

“我在加拿大待了两年,先生要来上海做生意,所以就跟他一起过来了,刚安顿下来。”田舒并没有要隐瞒自己情况的意思,慢慢解释,仍是那把细细的嗓子,却让桌上所有的女人都听得满面羡慕之色。

黄晨说话,“谦虚吧你,大家可看好了啊,我们田舒,嫁得可不一般,我来的时候还是蹭了她家的车呢,奔驰600!刺溜停我身边,她招呼我我还不敢相信,司机已经下来替我开门了,弯着腰,黄小姐您请,别提多港剧了。”

黄晨说话表情生动,学起司机的样子来惟妙惟肖,听得一桌子人直了眼睛,旁边有人接口,“什么港剧?”

说话的是过去的文艺委员玲子,高中毕业因为艺术特长类加分保送上大音乐系的,当年大伙儿眼里的美女,半年前才生了孩子,却是失色了,身材略显臃肿,毛衣还有些起球,坐在田舒旁边,更是黯淡无光。

“珠光宝气啊。”黄晨眨眨眼,一桌子人都笑。

玲子就对田舒举杯子,“田舒,没想到几年不见你成传奇了,来,说说怎么钓上金龟婿的,我是没戏了,生完孩子就成了颗烂白菜帮子,扔在地上都没人看,黄晨她们几个还有机会,正好学习学习。”

黄晨跟这玲子,一直就有点不对盘,高中时候就斗了三年,每次聚会也一样,总要冲对方两句,这时听完就不舒服了,脸上笑嘻嘻的,手却拍在沈智肩膀上。

“什么白菜帮子啊?看看咱们沈智,这样子像孩子妈吗?”

桌上热闹,沈智却一直觉得芒刺在背,总觉得有人在看着自己,但眼角余光掠过另一张桌子,那儿却早已杯盏交错,唐毅更被两三个人围住说话,哪里有人在注意她,她觉着自己荒谬,更强迫着自己把注意力放在面前这些人身上,这时被黄晨一拍就反应过来了,只答。

“一样啦,玲子孩子还小吧?你们没见我前半年每天掐着点半夜起来两三次的样子,到了早上都不敢去阳光下见人,整一个见光死。”

大伙儿顿时笑起来,其中就数玲子笑声最大。

沈智也笑了笑,另一条手臂却已经被人抓住,是田舒,对着她张大了眼睛。

“真的?你有孩子了?”

那种芒刺在背的感觉又来了,沈智却只看着田舒,点点头,“是啊,一岁多了。”

“男孩女孩?”田舒问得激动,脸又有些要涨红的趋势,与过去的习惯一样,一激动就脸红,沈智这才对她有了些真实的感觉,又奇怪。

“女孩儿,叫安安,要不要看照片?我手机上有。”

“要啊,当然要,给我看看。”

沈智就转身到自己包里去摸手机,一回头看到田舒放在身后的那只BIRKIN,鳄鱼皮复杂的纹理,即使是在这起嘈杂热闹的包厢里都让人觉得矜贵。

沈智在这一瞬间,仿佛是出于一种女人的本能,她在拿出手机之后,将手里的包随手放到了脚边。

安安是沈智的骄傲。

这小小的孩子,完全继承了沈智家祖传的雪白皮肤,下巴尖小,明明是一双大眼,笑起来却眯成一弯月牙,抱着走在路上,多远都有人追过来说一声。

“这孩子长得真可爱。”

脾气也好,无论多吵多闹,被妈妈双手一抱,立刻安静下来,小脑袋蹭着她,像是知道妈妈为了她忍下的委屈,就算还不会说话,也会用行动表达,“你辛苦了,因为我辛苦了。”

要说沈智现在这世界上最爱谁,不用思考,排第一位的一定是安安。

只是没想到田舒的反应这么激烈,其他人看到照片最多惊叹一声,“呀,真可爱。”田舒却紧紧抓着她的手机,看了又看,声音里都是羡慕。

“太可爱了,真好,沈智,你一定要带她来我家玩儿,我太喜欢这样的小女孩儿了,如果我有个这样的孩子就好了,你答应我,一定要让我见见她。”

沈智笑,“这么喜欢小孩?自己生一个呗。”

隔了几秒钟才听到田舒回答,“是啊,我正努力呢,沈智,你太幸福了,我羡慕你。”

羡慕她?沈智看看一身华贵的田舒,心里情不自禁地苦笑了。

包厢里已经热闹起来,男人们所在那桌有人站起来举酒杯,大声叫着,“大伙儿都起来啊,我们一块儿敬唐毅一杯,谢谢他有了今天,还没忘记我们这帮老同学。”

沈智一愣,黄晨已经把酒杯塞到她手里了,“来吧,今天是唐毅请客,一起喝一杯。”

“唐毅请客?”沈智更是惊讶。

“你不知道吗?”黄晨冲她眨眼,“人家现在可不是那个弄堂里出来的唐毅啦,他现在是拿过国际大奖的著名建筑设计师,从美国回来的,牛着呢。”

沈智霍地回头,正看到唐毅在一群人的拥簇下站起来,举杯的时候,黑色的腕表露出袖口,被以前班上最爱玩现在进了家贸易公司工作的林胖子一把抓住,叫了一声。

“哟,哥们儿,三房两厅戴在手上啊,咯着咱眼睛了啊。”

一群人就跟着起哄,沈智已经站起来了,半空中与唐毅的目光相碰,也不是两人有心,只是交错而过。

但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掠过她时让她想起的一切与过去联系在一起的酸甜苦辣,隔着时空都让人灵魂颤抖。

过去,唐毅身上还有过去吗?她现在知道他为什么回来了,脱胎换骨莫过于此,他为什么不回来?他有什么理由不回来?

“沈智,沈智?”旁边有人拉她,把沈智的神志从遥远的过去拉了回来,她转头,看到田舒,端着酒杯等着与她碰杯的田舒,贵气逼人,耀眼夺目的田舒。

田舒笑着,仍是拉着她的手,声音亲切。

“来,为了我们的再次相聚。”

沈智把手里的杯子向她的靠去,两只玻璃杯口发出清脆的一声响,她点头,说一声,“为了再次相聚。”然后闭着眼一饮而尽。

再睁眼的时候,沈智笑了,是苦笑,原来所谓的同学聚会,就是在多年以后给所有到场的人一个机会,看看什么叫沧海桑田,岁月如刀。

当然了,沧海桑田的都是别人,岁月如刀的,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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