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都是不会消灭的。今日存在的物质原子永远存在。除了形式可以创造或破坏之外,再没有可以破坏或创造的东西了。物质的形式虽变化,但是原子的自身还是相同。这是近代化学上的发现之一。这就是物质不灭的公律。一片纸烧毁了,纸中的物质原子还同未烧时一样继续存在,不过改变形式而已。纸的炭质同氧气相化合成为炭氧二的化合物,散布于空气中,是看不见的。但是野蛮人不知道这些变化,以为纸消灭了,因为他不再看见了。
照野蛮人的意见,有善恶两种鬼。恶鬼比善鬼更多而且更有势力。他们以为善鬼常在他们的左右,恶鬼时时想用计取胜。他们打猎的运气好,或者打胜了他的敌人,以为这种成功得到善神的援助。假使他的事业失败了,或者发生意外,染了疾病,他以为这种不幸是恶鬼的作祟。
野蛮人的大问题就是处理这两种不同的鬼的问题。他们从他产生以至于老死,早夜的追随他,在他的左右徘徊。
野蛮人根据这个原理用药,以为疾病由于善鬼被别一鬼废黜所致,纂位者,是一魔鬼。他们不知道微生物。野蛮人医病用大鼓和苦药,想把附在病人身上的魔鬼驱逐。他们施行时,或击大鼓恐吓魔鬼出去,或灌病人以苦药,使魔鬼感到不快,自己走开。
无论谁死了,野蛮人以为死者的鬼常在身体埋葬处逗留。普通社会的坟地附近有游魂及鬼的,观念就是野蛮人对于鬼的理论的遗留。
野蛮人相信征兆、奇异和迷忌,因为他们不象我们一样知道自然的公律。爱斯基摩人以为一个小孩子的病延长的时候,只要母亲不换袜儿,病就可以好的。倘若成人有病,他们以为倘若他的兄弟吃了鹿的左面的任何部分,他的病势一定要增加的。这种愚蠢和不合科学的观念,就是白人在袋中放一干果以祛除厄运及类此的百余种迷忌事的根源。
巫术在初民的社会中是极普通的。巫是一种用了符咒以为能号召魔鬼降灾于仇人的人。巫所运用的势力叫做巫术。巫术是磨难人心的最不良的迷信之一,直到近代,这种迷信才完全拔除了。莎士比亚的著作中说,在他的时候,巫术是人人相信的。有一时期,塞勒姆(Salem)及马萨诸塞(Massachusetts)的人民以为他是无可反对的,到了1873年,墨西哥城中才在法律上用死刑来处置巫者。
有许多野蛮的种族不能了解比五或六大的数,并且不用手指不能解决最简单的数的问题。
野蛮人不能心算。他没有这机件。
野蛮人的心是具体的。他只能懂得真实的事物。抽象的观念,如数之类,非野蛮人的简单的脑筋所能领会。有一著作家论及达玛鲁(Damaru)黑人时说,“他们数到五之后就不能数下去,因为他们用指计算算到五就尽了。然而他们难得失掉牛。他们发觉失却牛的方法,不是从检点一群的数目而知,乃是不见了一个他们所认识的牛脸。交易时,每只羊必须分别付价。假定两根烟草作为一只羊的价钱,在达玛鲁人,有一人取两羊付他四根烟草,他就弄不清楚了。”他在别处又说,“达玛鲁人能知道从A到B的路,又知道从B到C的路,但是他不会由此得到由A可以至C的观念。”
对于野蛮人的用具及军器加以一番考察可以知道这些用具及军器是数千年改良的产物。他们不是一时创造而成的。他们的产生是由于一时代一时代的细微的改变,大都是偶然的。这些器具中之最佳者自然而然的采用,因此逐渐改良,适于各种的使用,并无一点显明的创造。
15.野蛮人的道德观念
最初人类所发达的道德,是对于个人及种族的保存上极有用的那些道德,例如忠、勇、忍耐、社会的感情及喜赏畏罚等是。
处于充满着仇敌的大地上,没有勇气是决不能为他的部落尽忠的。所以这种品德在初民中为公众所赞扬。在文明人中,危险很少,所以使用血气之勇(physical courage)的机会极少。公众的赞扬从血气之勇转移到道德之勇(moral courage)。这个世界上的超绝的英雄不是部落的或国家的英雄,而是人类的英雄。
在野蛮时代,人群是互相依附的,因为这是他们能生存的唯一方法。在生存竞争之中个人算不得什么。没有一人能独自生存的。个人只有同别人协力时方能生存。理性指导一个人,倘若他要得同伴的帮助,他必须帮助他们,他只有真实待别人方能盼望别人真实待他。所以,在各处的初民中,忠顺是最高的道德之一。野蛮人宁愿为囚,牺牲生命,而不愿卖友的例,见诸记载者极多。
因为没有耐心就不能作维护部落的安宁所必不可少的事情,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野蛮人都极抬高这种性质的价值,西印度人自愿忍受最苦痛的刑罚,毫无怨言,以证实他的刚毅和坚忍。
在我幼年时所居住的近于边界的地方,有许多流行的观念,本质上相同于野蛮人的那些观念。在我们儿童之中,要称为大丈夫,须有忍耐的能力,用锐利的指爪在指节上剥去一块皮而不怕痛。指节上的皮剥去最多的小孩往往被其他儿童推尊为英雄。我们都愿意“站在他的一边”。
人们的社交的性质或者是从远祖遗传下来的,他们普通都是聚族而居。所谓社交的性质即动物在生存竞争中有聚在一起,共同生活,互相援助的倾向。富于社交性的动物互相有一种牵引。他们离开了群时便觉不宁。早先的人就有这种感情。
人类一定在最初的时候就具有同情,临到危险时一定互相警告,在攻守时互相援助。人类在世上逐渐优胜,非人类逐渐匿迹,于是人与人之间增加敌视的程度。经过长时间的激剧的战争,人类一方面发达种族的本能、观念、成见和仇恨,一方面发达一致、忠顺和爱国心。
喜赏畏罚,在一切野蛮人中是很有势力的诱因,即在一切文明人中也是如此。对于“荣誉”的希冀,即在最野蛮的人中也是极强烈的,这从他们的过分的夸张及渴望战利品之获得可以看出的,因为战利品之获得,有时不过作为他的勇敢的证明而已。
野蛮人对于他所生存的世界只有极浅薄的知识。他没有铁路以便行旅,没有电话和电报,也没有书报。他的知识限于所见所闻的事物。他的世界差不多以他的视线为界。山的那一边是什么,他不知道。但是,不论是谁,住在那一边的就是他的仇敌。在山的那一边的人对于这边的人也抱同样的态度“Mountains interposed and made of nations enemies who had else,like kindred drops,been mingled into one‘’Cowper.野蛮人对于自己部落里的份子有一种道德的规条,他们大部分是同血统的。但是在他的部落以外的人都是他的仇敌,他对于待他们的行为就显然不同。加于自己的部落中人所认为不良的行为,加之于部落以外的人往往认为无害,或且认为可以赞赏的。行为的判断不考察他们的性质或效果,只看他们是对外的还是对内的。
巴伦提人(Balantis)对于偷窃本族的贼处以死刑,但偷窃别族则受鼓励和奖赏。
阿夫里迪人(Afridi)的母亲祈望其子成一能干的盗贼——不是劫掠本族人,而是劫掠别族的人——并且因为要他犯罪的技能精熟,所以教导他偷偷的钻过墙壁上的洞穴。
野蛮人对于本部落的人是遵守一种法律的规条的。但是对待族外的人是逾越法律的。攻打、劫掠、欺骗、残杀、烹食或降为奴隶,施于别族以为完全合于正义。野蛮人对于本族的人是忠顺的、同情的、真实的,但是对于族外的人就是不忠顺、不诚实、不仁慈的了。
亨利·麦瑞爵士(Sir Henry Maine)论及白种人的祖先时说:“我们的野蛮的先祖除了真实的血统关系外,是不知道‘胞与’之爱的。倘若这个人不是别个人的亲属,他俩便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他是族外的人就应当仇恨、残杀或劫掠,象对待野兽一般,以致于引起部落间的战争。他们对待外族的人比对待狗还不如。”
野蛮人对于生人和对于别族的人所感到的仇视和怀恨,似乎同对于本族人的社会的感情相对待。同情与仇恨的关系和快乐与苦痛的关系是相同的。
野蛮人所公认的美德就是生存于争闹的世界中对于部落的保存所必不可少的几种德行:如勇敢、忠顺、坚忍、同情及一致遵守本族的社会,宗教及政治等各方面的规条和习惯,这些道德多少是由部落的生活产生的。对待本族外的人,奖励仇恨、残酷、欺骗、劫掠和残杀。温和、节俭、谦让、勤勉、自治、清洁及改过迁善等个人的美德到后来人类进化之后才发生的。仁爱、公道、慈善、感恩、人道主义及要求进步等德行也是过了部落的时代才发生的。
野蛮人在人类的进步和文化中代表重要的一级。有许多所谓“野蛮人”,其中品格及智慧都比本讲中所举的例为高。但是,因为人是从下等动物来的,一定还有介于下等动物及野蛮人中间的东西,比以上所举的更为野蛮、更类似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