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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雨后破空而出的太阳镶着一溜红边儿,分出千丝万缕明艳的光芒,照射着喧嚣的马路和蜂涌而出的人潮。车窗封闭的空间里,安静得那么自然,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发出一阵嗡嗡声,谢家逸的心“腾”地跳了一下,才戴上耳机。

那边从善如流地报告查到的情况,谢家逸默默地在心里重复自己听到的:四年前九月住进医院……中风……全身瘫痪……有接受过其他医院的治疗……“我知道了,谢谢!”

“家逸,我到了,靠边停车啊!”肖钰轻推一下发愣的谢家逸。

“哦,好!”谢家逸忙打着方向盘,把车停在路边。

“小心开车!”肖钰丢下一句话后便下车了。

车里保持着一种虚幻的寂静,出了市区,驶上蜿蜒的山道,两旁是矮矮壮壮的侧柏,直登山顶。谢家逸放倒椅背,似片轻飘飘的树叶般躺了下去。隔了一道膜的车窗,外面的世界看起来是灰蒙蒙的,手指按下控制键,只需几秒钟,便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他发现自己竟没了勇气。

没有勇气去寻找答案,回一趟老家,就可以知道芸姨是不是正好在他们吵架的那段时间生病的,如果是,面对这迟了四年的答案,他该怎么办?

忘记来茴给他的伤害,是他引以为傲的一件事,当年他从烟头酒瓶中爬出来,整理得干干净净站到人前时,他觉得所有人都应该夸奖他一番:瞧他不多容易啊!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冷静理智和伤口的迅速愈合能力,都是他该骄傲的。

回国后再见到来茴,他以受害者的身份宽恕了她,连他自己都觉得该称赞自己的宽宏大量。如果到头来都是他自讨苦吃,那他的骄傲要怎么办?他的宽宏大量有多可笑?他可一点也不想恨自己。

就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吧!他这样想着,发动了汽车。

到下山的路口他放慢了车速,路标牌上指示,左边通往市区,右边通往机场高速,他的心像一个钟摆,一下左,一下右。他觉得自己有病,做了那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才说服自己,却在刹那间,因为一个路标牌又动摇了。

他决定不给自己后悔的机会,方向盘往右一打,拐进通往市区的车道。只行驶了一分钟,煞车声响起,他又倒车回到原地,拨了个电话让秘书到机场取他的车,然后往机场的方向飞驰而去。

周于谦同李月琴的关系在这一个月内可谓是“轰轰烈烈”,虽然以前也是把吵吵闹闹当成家常便饭,现在却是索性把家变成了战场,把锅碗瓢盆当成了武器。

今次的吵架只因为李月琴问他:“为什么上个星期没回家?”

周于谦没答。

她伏低做小,又问:“你是不是一点都不爱我了?”

周于谦仍然没答。

李月琴觉得自己都忍气吞声地跟他好好谈了,他竟爱理不理,“砰”地把碗一摔,又搬出老话:“我为你了放弃了事业,心甘情愿地当个家庭主妇,你是怎么对我的。以前别人说到手了就不珍惜,我还不信……”

周于谦拈起餐巾,优雅地擦了擦嘴,打断她道:“结婚第一年,你就说不信了,今年是第七年,你会信才出鬼了。”

桌布被暴怒的手用力一掀,一套昂贵的范思哲餐具摔到地上,粉身碎骨,却丝毫不心疼。战争又开始了,德国双立人刀叉化身为凶器,周于谦劈手夺过,却被李月琴趁机甩了一个耳刮子。

周于谦退得远远的站着,空气降到零度以下,“你觉得,你值得我爱吗?”

他搬到了南岭别墅,舍弃了最后的希望决定离婚。李月琴终于成功地把周于谦赶到了情妇身边,并接到周于谦律师递来的离婚协议书,除了一笔能供她挥霍的赡养费,再加一栋房子。她突然间清醒了,周于谦再不是那个结婚前手捧钻石跟她求婚的男友,她也不是比钻石还珍贵的宝贝,更不是众星拱月的李月琴,三十岁,年老色衰,七年的时间,他们有六年的时间耗费在吵架上,人生中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浪费的。

离婚协议书她没有签署,只让律师转告周于谦,希望他们都冷静一段时间,显然,她还不知道,最需要冷静的就是她自己。

这场战争没有获利者,包括来茴,虽然在众人眼里都觉得她捡了大便宜。事实上,她很郁卒,以往周于谦每个星期只来两三趟,现在是每晚必到。就像闲散的上班族突然换了个严格的顶头上司,除了不能偷懒外,还得没日没夜地加班,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加班费,可是她并不需要。

再到周末,来茴一醒来就痛苦地抚额哀叹,周于谦又是双手搂着她,害她想起床又怕把他吵醒。从前的礼拜六是她的假期,而现在……她记不清周于谦在这里过了多少夜,若长此下去,她考虑就算得罪金主,也要说明自己不想加班了。

“醒了?”周于谦松开手,伸了个懒腰。

“嗯,刚醒!”来茴赶紧起身,打开衣柜拿衣服。“你再睡会儿吧,早餐做好了我就叫你!”

“不睡了,把衣服拿给我!”周于谦坐起身,揉了揉头发说道。

“今天有没有公事要办?”

“没有。”

来茴找了套米黄色的休闲装递给他后,到门口从信箱里拿出早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煮好咖啡,这才转身到厨房做早餐。

阳光大好的清晨,来茴把泡过的米倒进熬着红豆莲子的砂锅里,从冰箱里拿出火腿,黄瓜,海带,刀法熟练地切成丝。周于谦在客厅跷着脚,喝着咖啡,看着早报,很自然的,就像一个家,只是,来茴认为她在尽义务,而周于谦认为——这里比家宁静安详多了!

吃完早餐后,来茴在厨房洗碗盘,周于谦破天荒地走进厨房,站在来茴身后说道:“有个碗破了!”

来茴从清水里捡起碗,一个个地检查。“没有啊,好像都好好的。”

周于谦找到那个他刚吃过的碗,指着掉了点瓷的边缘说道:“这个不就是。”

“不好好的嘛,只是掉了点瓷,哪算破碗?”来茴把碗收回来,过水后放进消毒柜里,开始擦拭厨具。

“待会儿我陪你去买套新餐具吧。”周于谦觉得她既然都是亲自下厨,有必要买套像样的餐具,怎么也不能比家里摔破的那些差。

来茴擦拭的手一顿,错愕地看着他。“你陪我去买餐具?”见周于谦有些难堪,想他是脑袋给驴踢了,神智不清,立刻识相地说道:“就算这个碗破了,在平常人家,碗缺口了也照样用,只是个吃饭的碗,能盛饭就行,没必要买新的!”

“女人不都是认为,用漂亮的名牌餐具吃饭,胃口会大增吗?”这是他妻子说的,连手纸也要用名牌的,否则就成为她便秘的祸首。

“是不是我用VERSACE的餐盘装生猪肉,你都会胃口大增地茹毛饮血?”奇怪,他竟然站在厨房跟她讨论餐具和胃口这种女性话题。

“不买就不买吧!”周于谦颇没面子地走出厨房,想是自己喝粥的时候总担心被破碗割到,精神过于紧张才造成他想到陪她去买餐具。

周于谦刚离开,来茴就后悔不该说话那么冲,得罪他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干完活后赶紧沏了壶龙井给他送到书房。

她没想到,这壶龙井把周于谦感动了好久,以至于茶都快凉了,他还望着关上的房门发呆。人真的是奇怪的动物,给他拿衣服早报,泡咖啡,做早餐,沏龙井,这都是以前来茴经常做的事儿,他周于谦从未觉得感动过,只想着他付了钱,就该得到这些享受,自从下定决心和李月琴离婚,搬到南岭后,来茴不厌其烦地做着这些小事情,他才开始思索。

甚至比较,李月琴嫁给他以前是明星,吃穿用度都是最奢华的,她若是下厨做顿饭,必定是要让人夸赞好半天才心满意足,所以,尽管她一年到头进厨房不过两三次,厨具一定要最顶级的,仿佛那样才对得起她付出的‘辛劳’。

而来茴,或许是因为出身贫穷,吃饭这些事情对她来讲,只要求吃好就够了,并不讲究排场,或者说是根本没想过餐具还要排场。

这也说不通,李月琴没成明星以前,也只是生于小康之家。还是性格差别吧,来茴虽然也虚荣,在外穿CHANEL,戴TIFFANY,却也能安于室中,看看书,做做家务。李月琴则是懒得连指甲都不愿意自己剪,每次都是指甲长了,才上美容院让别人修理。

想想婚姻失败,原因在于他们两个人都好逞强。结婚前,李月琴跟他描绘婚后的幸福美景:我要给你一个家,每天给你做饭洗衣服,教育我们的孩子。而他也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会疼你跟孩子。

结果是,婚后李月琴的确是给他洗衣服做饭,却只维持了一个月。对于她的懒惰,他看不过去,觉得她是个骗子,自然就会斥责两句,然而,每次都被她找各种理由给堵回去,时间长了,矛盾当然就产生了。

他心底陡然生出一个想法,或许他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婚姻生活。如果来茴和谢家逸结婚了,她一定是心甘情愿地为谢家逸下厨浆衣,那才是真正的婚姻吧。

这个想法,让他很不舒服,甚至有些嫉妒!因为,来茴是为了钱才为他做这一切的!凭什么他得不到一个真心为他下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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