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希二十五岁生日的前一天,我们如约来到伦敦,找到那家为我保管铁箱子的银行。二十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当年也是这位银行职员给我办的手续。他说,幸好他记性还不错,不然要找到这样一个平凡无奇的铁箱子还真要花上一阵功夫。托他的福,没多久我便再次看到了这口改变我生活的铁箱子。二十年的时间仿佛一张厚厚的蛛网,把其中隐藏的秘密静静掩盖。
夜幕降临之时,我们终于怀抱着沉重的珍宝回到剑桥,尽管都已经累坏了,但我想维希应该跟我一样,因秘密近在眼前反而一夜无眠。这不,拂晓的晨星才刚刚露脸,维希连睡衣都没有换下就跑到我的卧室,催我快点起来,去把那口尘封二十年的箱子打开。他猴急的模样让我觉得很有趣,也有点好笑。“都已经等了二十年了,还差这么一小会儿吗?先去吃早餐吧。”我说。洗漱过后,我们九点整开始用餐。一开始我们还会聊些有的没的,但渐渐大家都变得有点神不守舍。首先是我不小心将切成小片的培根当成方糖放到维希的茶杯里,接着又手忙脚乱地撞上了乔博,害他不小心弄断了我那只塞弗尔瓷杯的把手——虽然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但好歹是马拉[10]的遗物啊,太可惜了。
结果早餐就这样草草结束了,我让乔博把铁箱子拿过来。可能怕又像刚才那样搞坏了东西,乔博将箱子放在桌上时异常小心翼翼。一切就绪后,他轻声告退。
“请留步,乔博。”我叫住他,然后转向维希:“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想让乔博留下当个见证。”
“一切听您的安排,路叔叔。”维希回答。插句题外话,虽然我跟维希已经是合法的养父子关系,但我只让维希称我为叔叔。当然,有时候这小家伙也会趁我不注意,淘气地喊我一句“路老爹”。
“那么乔博,现在起,除非是我们要求,否则请你眼看口勿动,保持安静,明白吗?”
乔博没作声,点头行礼以示遵命。
“各就各位,那我们就开始吧。噢,差点忘了。乔博请先去锁上门,然后把壁炉台上的小铁盒子拿给我。”
乔博迅速地按我的指示执行。我打开小铁盒,里面放着三把钥匙,那是朋友在那个神秘的晚上留下的东西。这三把钥匙样式各异:最大的一把明显是现代之物;较小的一把看着像古董;最小的却完全没有钥匙的模样,反倒像一根银条,一头连接着一根像是充当钥匙把手的短横杠。也许曾被频繁地使用过,短横杠的表面上有着许多隐约可见的小划痕。硬要类比的话,这东西更像是给老式火车车门开锁的工具。
“我要动手咯。”我故作轻松地说道,神色却紧张得如同准备引爆地雷的拆弹专家。大家屏住呼吸,没有回答。我拿起最大的一把钥匙,给它上了些油,因为手一直在抖,钥匙怎么都插不进铁箱子的锁口。试了三四次,费了很大的劲,我才把箱子的锁旋开。箱子里用来固定的铰链锈迹斑斑,无法顺利伸展,维希只好弯下腰,用力拉扯箱子的上盖,才终于把铁箱子整个儿打开。不出所料,铁箱子没有我们预期的文献信息,只有另外一个体积较小的木箱。我们把它从铁箱子里拿出来,七手八脚地把表面的灰尘拭掉。
没猜错的话,木箱的材质是乌檀木,它的表面颜色非常深,边角处皆包上了铁片预防磨损。看来,这确是名副其实的古董。
“现在打开第二个箱子。”我说着,准备插入较小的那把钥匙。
维希和乔博再次自无声中点了点头。
我很顺利地旋开木箱的锁,然后扶着它的上盖将箱子缓缓地揭开。
不约而同地,我们长吁了一口气。跟之前一样,这檀木箱子里装的,是另外一只上锁的银匣子。这只银匣子约30厘米见方、20厘米高,四个狮脚加上拱顶处尊贵的人面,它就像一只箱形的斯芬克司[11]。从做工看来银匣子应该产自埃及,虽然表面布满了时光的侵蚀,但不难看出它曾经的美丽与精致。
我仔细地把银匣子抱出来放在桌子上,然后拿起最后一把样式怪异的银钥匙,把它按进锁口里,直到卡上横杠,再轻轻一旋。银匣子的半球形上盖自动向两边展开,将二十年来的秘密悄悄呈现。
银匣子里面满满地装着很多黄褐色的陶片,还有一些又像是蔬菜纤维又像是纸的东西。我小心地把它们拿出来,摆在桌面上。经过岁月的洗礼,我已无法逐一分辨这些文献原来的书写材质。突然我注意到,在众多的陶片中夹杂着一封信,上面有着已经过世的朋友的笔迹:给二十五岁的维希。
我把信递给维希。接过信,他只是看了一眼,便跟陶片一起放到了桌上,用眼神示意我继续。我点点头,又从匣子里找到了两份羊皮卷。其中一份看起来较新,上面写有朋友的笔记,文献的标题是:“陶片上希腊语的翻译”;另一份则相当老旧,表面和边角都皱皱巴巴的。在这份古老的羊皮卷里,同样的希腊语被翻译并书写成黑体拉丁文字。从字母的风格和选用的字体看来,此文献的起源能追溯至16世纪初期。羊皮卷的下面是一捆用亚麻布牢牢包裹起来的东西。我也是先把它放到桌上,再小心翼翼地打开。当亚麻布完全展开时,我们都惊呆了。尽管又脏又黄,但显然,那是一大片珍贵的古代碎瓷(见下图)。
依我的判断,这碎瓷的前身应是一只中等大小的双耳瓶,估计实物大概30厘米高,瓶胆直径约20厘米,瓶身厚度约0.6厘米,表面和底部刻满了用安色尔体[12]书写的希腊语。由于时间久远,有些文字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磨损,但整体内容还是非常清晰,尤其是为了更好地保证文字的分辨率,陶片的拥有者以古人常用的手法,用芦苇笔加深了原先笔画的痕迹。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整块的陶片以前曾一分为二,后来者用水泥和八颗铆钉将它重新合二为一。它的内侧与外侧相似,同样布满了很多奇怪的文字和纹饰,看得出来应该是年代各异的人在不同的时期刻上去的特殊印记。上述所有细节,都被一个不落地收录在上面提到的羊皮卷里。
“还有别的东西吗?”维希看着我问,语气中净是莫名的兴奋。
“等一下。”
我又摸了一会儿,最后拿出了一个亚麻布的小袋子和一个棕褐色的圣甲虫戒指。圣甲虫的背上印有“太阳神之子”的符号,象征着他所负担的让人类与神明沟通的神圣使命。亚麻布小袋子里装着一个小巧精致的象牙相框,里面镶嵌着维希生母的照片——一如朋友所说,她是一位倾国倾城的希腊美人,灵动的黑眸仿佛是夜空中最灿烂的晨星。照片的背后是朋友用尽所有爱恋写下的一句:“我的爱妻”。
“这就是匣子里全部的东西。”我说。
闻言,维希拿起那个小小的象牙相框,目不转睛地看着,似乎在想象他的母亲生前的模样。过了一会儿,他把相框重新放回桌上。“那现在,”他转而拿起了那封信,“先看看父亲想要我做什么吧。”然后毫不犹豫地撕开封缄,朗声读道:
维希,展信时想必你已是一个男子汉,能顶天立地;而我的逝世大概也成了过去的一页,勾不起任何人的回忆。但是请你相信,这信中的文字能将我的心情传递至你所在的现世,让我的手臂穿越死亡的深沟拥抱你,让我的声音跨过寂静的墓园告诉你,无论离开多少年,父亲的心一直守护着你。维希,请原谅我的自私。因为无法承受丧妻之痛,自你出生以来我未曾尽过人父之责,给你应有的照料与关怀。我爱你的母亲,胜过这世上任何一人,也正因如此,她的死让我的心仿佛被丢进了地狱,每天每夜,生不如死。若我有坚强的意志,也许便能撑过这生离死别的考验;只是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折磨不断鲸吞蚕食着我的生命,我不得不尽快为你做出最好的安排,以免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了结这样行尸走肉般的自己。
“你父亲他……”听到这里,我不禁出声打断,“果然是自杀的。”
维希顿了顿,不置可否,继续往下念:
我有试着拼命压抑,但这一天终究来临。人家说未来是属于生者的,所以我无权过问太多,也无力改变什么。我的挚友路赫理会跟你解释你的身世之谜,在银匣子里,你也可以找到足够的文献来证明。你祖父临终前曾跟我说,陶片上的文字是我们祖先在千百年前刻下的,那其中记载的不寻常的历史让当时的我惊叹不已。于是十九岁时我便下定决心,仿效我们在伊丽莎白时代的一位长辈那样,去调查家族历史的真相。虽然这次冒险失败了,一无所获,但是在旅途中我找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在非洲的海岸线上有一块人迹罕见的区域,从这个区域往赞比西河[13]入海口处望去,会看到一个岬角,岬角上山体林立,其中最高峰的模样仿佛是一个黑人头——这俨然就是文献里描述过的地方!我满怀激动地登上了那个岬角并准备开始探寻,过程中我结交了一位因犯罪被族人放逐至此的流浪汉。他告诉我,岬角的中心矗立着许多状如茶杯的大山,大山里有数不清的洞窟;然而,几乎没有人能毫发无伤地闯进去,因为可怕的沼泽包围了洞窟与大山,叫擅闯者有去无还。从流浪汉的口中,我还知道了两件事:第一,群居在岬角中心那些洞窟里的土人说阿拉伯语;第二,他们受一位白人女王的统治。土人们很少能见到女皇陛下,但据说她能掌控天地万物且长生不老。可惜,我还没来得及拜访这位神秘的女王便先见识到了沼泽的威力。在结伴探险的路上,流浪汉被突如其来的高热夺去了性命,而我也在不久后染上病,加上缺乏足够的物资补给,我不得不放弃,饮恨归去。
返程时的遭遇,我无意细述。总而言之,当时我的船只在马达加斯加附近的海域失事,受困几个月后被一艘英国商船救起。他们把我送到了亚丁,在那里,我做了尽可能充分的准备,然后继续返回英格兰的航行。途中,我停靠在希腊稍作休息。就是在那段美好的日子里,我与你的母亲相遇相知。然而,真爱能征服一切,却无法阻挡生命的流逝。妻子早逝后,曾经的病痛再次缠上我的身体,我撑着一口气,带着你回到英国。生于斯葬于斯,这样的信念让我终于又听到了久违乡音。一切安顿好后,我已然被劳累折磨得形销骨立,但心里仍抱有一丝希冀:也许熟悉的环境可以让我慢慢恢复健康,等我学会了阿拉伯语,我便又可以驶向非洲的海岸线,重新踏上那块荒蛮的土地,解开萦绕家族三千年的秘密。无奈天不从人愿,我病得越来越重,已经到了药石无灵的地步。尽管不想承认,但我已注定只能停在追寻的路上,无法再前进一步。
我的儿子,在你这里,一切才刚刚开始。我把从你祖父那里继承的文献资料和自己多年收集的信息悉心保存起来,等到你的心智足够成熟时,全数交付给你,由你自己决定,是要背起行囊继续家族历史的解密之旅,还是要把这一切当成某个疯子的妄想,置之不理。
依我的判断,这段历史不可能是虚构的。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至高无上的力量,正等待着我们去发现。都说存在即合理,既然如此,为何生命不能永不消逝?当然,我并不想左右你的想法,且只当我是发发牢骚。如果考虑过后,你决定冒险,我可以保证,一路上你绝不会孤立无援;若你觉得这只是南柯一梦,那请你毁掉所有的文献和陶片,从而斩断这纠缠家族好几代人的妄念。也许,这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不管是本能还是迷信,人类天生对未知心怀畏惧,因为未知就意味着冒险。另外,有时候解密这个行为也会对秘密拥有者带来伤害。然而,如果你有幸走到了终点,如果你终究经受住了考验,你便能驾驭时间和恶魔,拥有永恒的智慧与生命,成为这世间不朽的存在。选择吧,我的儿子——是要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生,还是要征服重重困难,收获人人争羡却求之不得的永生果实?选择吧!听从你的内心!永别了!
没有签名,没有附上日期,行文至此,朋友的遗言就这样戛然而止,足见他当时的匆忙和不安定。
“原来,这就是父亲一直怀抱的秘密。路叔叔,你有什么见解?”放下信,维希轻呼一口气。
“我还能有什么见解?你父亲一定是病晕头了!”我回答,难掩语气中的不满:“从那天晚上起,我就没停止过猜测。没想到等了二十年,竟等来了这样的胡言!”
“我同意路老爷的说法。”忧心忡忡地看着维希,乔博紧跟着我的话附和。也难怪,劳动者出身的乔博一向坚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