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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夜光杯(2)

他大概也没什么别的朋友,我也从不问他是黑水村哪门哪户来的,只要他来找我,要么是带一些吃食,要么是用青草编的小动物,然后就坐在我家门槛上,问我外头的世界是怎样。他说,等他拜师成功,学了一身好本事之后,就可以跟我一样,天南海北闯荡了。

他要拜的师父,就是胡子叔。

我实在不知道这个终日跟驴和酒葫芦在一起的落魄男人,能教二狗什么闯荡江湖的好本事。他若是有本事,为何在黑水村这么久,却连一只捣乱的猴子都不收拾,还问我怕不怕山神报复?

可二狗却无比坚持,也不说缘由,只说他有本事,无论怎样都要拜他为师。但显然,胡子叔对收徒这样的事一直没有兴趣,每次只让二狗当跑腿以及打酒的小二,还不给他酒钱。可二狗却开心得很,觉得这是师父给他的考验。

我直言不讳地跟二狗说,胡子叔就是个占你便宜的烂酒鬼,只有你这傻子才相信他有本事。

二狗气得很,想辩驳,又把话咽回去了。直到我直言不讳的次数多了,他终于忍不住了,揪住我的耳朵小声说,胡子叔是天上的神仙!如果能拜他为师,什么本事学不到?

山里孩子不但淳朴,想象力也丰富。看他那么认真的样子,我不说话了。正因为世上实现不了的愿望太多,所以才有了神仙,这是人们对自己微弱的慰藉,何必再打击。

二狗看出我还是不信,一咬牙,把自己全副身家都交出来似的,郑重地说:“我看到过他把月光抓到杯子里!”

也许你看到的只是一截在杯子里燃烧的蜡烛。我不再打击他了,只嗯嗯点头。

今天的雨,一直保持着同样的大小,贴在脸上很舒服,尤其在跑动的时候。二狗很兴奋,边跑边说集市上有多热闹,说他想买一个好看的杯子,送给师父。

反正到谷雨之前,我都是个闲人,这乡下的集市,正好打发时间。

二狗的杯子还没有买到,我们却被另一阵吵闹声吸引到了集市外的河边。

胡子叔被人从河里捞上来,直挺挺地躺在河边,手里紧紧攥着他的酒葫芦,捞他的人探他的鼻息,然后摇头。

“别动别动!”二狗从石桥桥墩上直接跳了下去,大喊着阻止那些要把胡子叔搬走的人。

“你爹?”救人的乡民同情地看着二狗。

二狗含糊地嗯嗯,说:“交给我吧。”

他利索地把胡子叔背到背上,招呼上我,急急忙忙地往回走。

一直走到没有人迹的野地里,二狗才喘着气,把毫无呼吸的胡子叔靠着树干放下来。

“他死了?”我上前扯他的胡子,虽然只是交情不深的邻居,如果他真死了,他的驴怎么办?

“别动!”二狗找来了一叠树叶,搞成扇子的模样,用力给胡子叔扇风,浓浓的酒气散开,把春天的山林都熏昏了。

“别站在那儿啊,帮忙扇!”二狗分了一把扇子给我,“他经常这样,喝醉了就会掉到水里,我捞过他好多次了。”

我探他的鼻息,没有,摸他的脉搏,没有,听他的心跳,没有,摆明是死了!在他敞开的衣襟下,我看到一条陈旧的伤痕,端端在心脏位置,像剑伤。

“二狗,人死不能复生,你节哀。”我觉得二狗是伤心过度了。

“你以为我疯了?”二狗又好气又好笑地瞪我,压低声音,“他每次都跟死了一样,但只要给他点凉风,很快就会醒。扇吧!”

我不动。

二狗也不勉强,说:“他是神仙呢,神仙怎么会死。”

不多时,胡子叔果然打了个酒嗝,醒了,醉眼迷蒙地看我们,说:“我又掉水里了?”

“师父,劝你多少次了,酒要少喝!”二狗擦着额头的汗。

“别叫师父,都说了我不收徒弟的!”胡子叔敲着二狗的头,看到我也在,眼睛一亮,“咦,丫头,你也在?”话音未落,他突然重重一拍自己的额头,喊了声:“坏了!”抓起酒葫芦就跑。

我们追上去,生怕摇摇晃晃的他再掉进哪条河里。

他的年纪,比我跟二狗加起来还多,可我们竟然追不上。

他往集市的方向跑,一直跑到集市另一头的茶寮前,才停下来,急急问那的伙计:“那带着个紫衣小姑娘的灰袍老头去了哪?”

伙计指了指黑水村的方向。

胡子叔一跺脚,抓过我和二狗,说:“等会儿帮我忙哈!”

我被他抓得双脚离了地,耳边风声呼呼。

村东头,最靠近树林的地方,一大块拔光了草的平地,是村里人开全民大会的地方,简陋而实用。今天的最后一缕光线,穿过摇曳的火把与脏脏的鞋,湮灭在灰色的地上。春天的夜色,就算不美,起码也该是斯文的,可我摆明了听到犀利的磨刀声。

这不正常。据我所知,黑水村的家伙们,生平最大的乐事就是睡觉,以往这时候,整个村子里除了失眠的猪之外,都睡了。

“愚民!”年近六旬的老头,被五花大绑着扔在地上,唾沫横飞地大骂,“老子在救你们性命,你们反倒不知好歹!你们当她是寻常人么?她是只狐狸精!老子修行多年,要拿她回去炼制成药!留她下来只会祸害你们!”

“不要脸的老拐子!”面前的人群鄙夷而愤怒,恨不得往他脸上吐口水,村长将一块白布扔到老头面前,上头清清楚楚画着他的头像,下头还戳着个很像官印的玩意儿,骂道,“官府早把你的贼模样贴出来了,谁要是抓着你这拐卖无数女子幼童的恶贼张豹,那大把悬赏就是谁的!你当我们黑水村天高皇帝远,村民们无知又好糊弄么?竟敢乱编出个狐狸精来!呸!到了黑水村,算你倒霉!”

几把明晃晃的菜刀,被几个怒目相视的壮汉夸张地在石头上磨来磨去,其中一个说:“村长,这些害人骨肉分离的拐子最是可恨!不如先割了他的耳朵再送去衙门!解恨!”

一个弱弱小小的紫衫小姑娘被围在一旁,几个女人七嘴八舌地对那姑娘道:“不用再怕他了!你家在哪里?回头便送你回去。”

姑娘涨红着脸,紧紧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总不是个哑巴吧?还是被灌了哑药了?”女人们怀疑。

被称做张豹的老头见了那张画像,顿时泄了底气,又听到那壮汉说要割他的耳朵,顿时慌了神,大叫着:“不信你们脱了她的裤子!她有狐狸尾巴!”

此话一出,众人面面相觑。

那紫衫姑娘的脸更红了,双手下意识地紧紧抓住了自己的裤腰。

“来,一人两个,我喊扔就就一起扔啊!”胡子叔从怀里掏出一把鸽子蛋大小的黑色丸子,放到我跟二狗手里,粗糙而冰凉的表面摩挲着我们发烫的手心。

我们三个分散开来,悄悄站到离人群最近的地方。

就在那些女人真打算扒开姑娘裤子的当口,胡子叔大喊了一声“扔”。

六个鸽子蛋画出六道抛物线,从不同方向落进人群。

浓密的黑气如云海翻滚,瞬间将整个空地吞了进去,呛人的臭味四处弥漫,现场混乱一片……

原来她真的有尾巴啊!

我跟二狗尽量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抱着茶杯,大口地喝。

胡子叔那个老东西,竟然也不经我同意,便将这个“狐狸精”姑娘带到我的住处。

更离奇地是,这个被我们从危险人群中救回来的丫头,不但不感激,还将我们骂了一顿!

核心内容是,我们把她的饭碗打破了。

张豹是个拐子没错,可他真没拐她,两个人还形成了默契的搭档关系,一个将她卖了一家又一家,然后又“无意中”戳穿她是狐狸精,搞得买家又惊又怕,送瘟神一样将她扫地出门,然后她再欢欢喜喜跟张豹一道,沿途寻找下一个倒霉买家,当然,收来的“礼金”五五开。

“你们知道吗,这差事可比从乞丐堆里抢剩饭幸福多了!”她握着她毛茸茸的尾巴在空气里画着愤怒的圈,“我这辈子都没挣过这么多钱!这下子全被这个村子里的笨蛋还有你们搞砸了!充什么英雄啊你们!就当我是狐狸精,让我被张豹带走不就完了嘛!”

她的脸没有因为愤怒变得扭曲,反而像四月的红樱桃,乖巧又顽皮地挂在树上摇动,鲜灵灵的,你会忍不住想继续看她发脾气。

“你叫什么名字?”胡子叔大剌剌地斜躺在我干干净净的床上,一边灌酒,一边问她,“我打酒回来,在茶寮里一见到你们俩,就知道不对劲。嘿嘿。”

“我就叫狐狸!”她一斜眼,一屁股坐到桌子上,“我跟张豹本来已经找好了下一个买家了,过了黑水村,就是我下个‘夫婿’住的地方,眼见一大笔彩礼钱又没了!你们充什么英雄好汉!”她一翻白眼,恼怒地抠着鼻孔,环顾四周,“你们砸了老娘的饭碗,以后老娘的吃喝住用你们管!”

就救下了这么一个货色。我在心里冷笑。二狗老实,又没见过多少漂亮姑娘,听了这些话,心里有气,又不敢当着这狐狸姑娘的面发出来,皱着眉头,杯子见底了都还在傻喝。只有胡子叔一点不生气,反而乐呵得很,侧过身子,一只手撑住自己的脑袋,卧佛似的躺着,笑眯眯地说:“那就住下来吧。”

我看着他笑眯眯的脸,问:“住哪儿?”

“当然住这儿啦!”胡子叔用酒葫芦敲着我的床沿,“难道让人家大姑娘跟我住?”他挠了挠下巴,嘿嘿一笑,“狐狸姑娘愿意的话,我倒是没什么意见。”

我跟老猴浴血奋战,才换来这座房子的居住权,他一个路人甲,凭什么给我安插一个室友?还是这么个长尾巴的女骗子。再说我一直喜欢独居。就算在那么热闹的独魉岛上,除了我自己,我的卧室绝无第二人涉足,连细娘都很少进来,就像我也很少去她的卧室一样。我们都喜欢给自己留一点只属于自己的自在。

“住这儿?”狐狸从桌上跳下来,嫌弃地左右环顾,又走到我床边,粗鲁地推开胡子叔的腿,用力摁了摁床铺,撇嘴道,“地方又小又破,床也不够软。不过,反正不要钱,住下来也成。”

“谁准你住下来了!”我对她很不满意,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拖到门口,“滚!否则我报官!你是什么底细,你最清楚。”

“好啊,去报啊!”狐狸干脆坐在了门槛上,一脸无赖地说,“是你们把我救出来的,这可是事实。说到官府里去,我怎样不要紧,你们铁定是要跟我当同伴的,到时大家就同舟共济吧。”

贼女人的外貌和心肠,果然是反的。

“要我走也成。”她装模作样地掸着衣服上的灰土,“我跟张豹已经定了好几家的亲事,现在全被你们搅和了。要么你们找人把张豹救出来,那些买主只认他这个中间人,这样,我继续做我的生意,咱们两不相欠;要么由你们把这三家的聘礼给我,总数目我得合计合计,我拿了钱就走人。”

“狐狸姑娘,这就是你不对了!”二狗憋红了脸,也不敢正眼看她,结结巴巴地说,“我们没有把你送官法办已经是不错了,你何必这么得寸进尺!”

狐狸哼了一声,扭过头去,居然唱起了小曲,一副“我有的是时间”的高姿态。

我闷不吭声地走进屋去,翻箱倒柜地找绳子。我结绳的本事天下第一,小小的绳子既可以在我手中翻出万千花样,逗得村里小孩子惊叹,也可以把这个女人绑成粽子,扔到河里当水鬼。

“你喜欢住多久就住多久嘛。”胡子叔打了个酒嗝,从床上翻下来,“这里山清水秀,空气又好,对姑娘们的皮肤最好了。”

狐狸听了这话,停下口里的小曲儿,瞪着身后这个老男人,又摸了摸自己的脸,若有所思道:“对皮肤好?”

胡子叔认真点头:“当然。留在这儿,种菜养猪,总比你到处嫁人强嘛。”

狐狸的柳叶眉微微皱起,粉润的嘴唇像涂了一层膏,孩子气地嘟起来,半晌才说:“反正你们什么时候给钱,我什么时候走。”

然后,她就这样旁若无人地躺到我的床上去了,连鞋子也不脱。

再然后,胡子叔拦住找到绳子的我,偷偷塞给我一块鸡蛋大小的金饼子,我的老天,真的是金做的饼子呢!看不出来这老家伙还有这样好的私藏。

再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勉强接受了事实。反正我在这里也住不了多久。离谷雨只有半个多月了。

这一天,二狗离开我家的时候,脸还是红的。这山里的孩子,见到个外面来的姑娘就脸红,以后你若真的出了黑水村,天下那么大,女人那么多,你要怎么混?

雨丝在天空悠闲地飘荡,长安城所有锐利刚硬的线条都被它们柔和了。

“那里才是我们的家。”男人指着远方那一片连绵宫阙,慢吞吞地说,“思思,你记下它的模样了没有?”

“记下了。只是一座比普通房子大一点的房子罢了。”李思思逗弄着站在她肩头的白羽小雀,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每年的今天我们都要来看它,不想记都记下了。”

从长安建起这座瑰丽壮阔的宫殿起,每年的三月初七,她爹都会领着她来看,站在高高的,远远的地方看。她从小丫头,看成了大姑娘。

“可我还是觉得我们的药庐住起来更舒服。房子那么大,可能会迷路。”李思思伸出手,将未央宫的轮廓框在里头,摇了摇头,“爹,我们回去吧。肚子饿了。”

“思思。”男人转过身,身上那件黑色的袍子像暴雨前的天空,“你知道为什么我总在三月初七带你来这里么?”

李思思想了想,道:“因为天气好?”

“三月初七,是你娘的忌日。”男人又回头看了未央宫一眼,深褐色的眼眸里,蒙着尘埃一样的阴翳。

“娘?”李思思想了很久,才从记忆里抓出了一些关于这个称呼的细枝末节。

除了少量的欢乐,剩下的只有哭喊,哀求,挽留,最后,所有的情绪都了结在从失望到忘却的路上。

她爹从来不提她娘,她猜测,爹的感觉跟自己是一样的。

李思思又想了很久,三月初七……三月初七,只是娘离开他们父女的日子,她是生还是死,到现在也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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