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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重逢(1)

“我们以前……也曾经一起旅行过,”冯斯说,“坐过飞机,坐过大巴,也有过自驾——你开车。不过一起坐火车还是第一次。去云南的路那么远,你为什么要选火车呢?”

“火车旅行是人生的一大乐趣,”姜米说,“我一直都想在中国坐一次长途列车。再说了……”

“再说什么?”

“火车上没有别的事儿可做,正好可以稍微多了解你一点,”姜米回答,“好歹你也是我的前男友啊,我不能对你一无所知。”

两天前。

冯斯刚刚动了去云南一趟的念头,就接到了姜米的电话,这一通电话让他很是意外。

“我还以为你再也不愿意和我说话了呢。”冯斯说。

“其实我是来向你道歉的,”电话那头的姜米说,“我那天对你说的话,说得太重了,对不起。你所处的是一个极端的环境,和在学校里读读书考考试吃吃喝喝根本不一样,在那样的环境之下,思考问题的角度也必然不一样。虽然我还是很反感你抹去了我的记忆,但是至少……我知道那是你无奈的选择,而且是出于对我的重视。”

“谢谢你的理解。”冯斯轻声说,眼睛微微有些发热。这才是我喜欢的姜米,他想,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甚至有些糊里糊涂,但从来不会蛮不讲理。

“所以我想要补偿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我请你吃顿饭。”姜米说,“地方你挑,上次你告诉我的,你以前答应过要带我吃遍北京城。”

“我很愿意实践这个诺言,但是估计得押后了,”冯斯说,“我正准备订机票,今天晚上就要出发去云南。”

“是为了魔王世界的事情吗?”姜米问。

“是的,我是日理万机的天选者嘛。”冯斯说。

“那……能不能带上我?”姜米忽然说。

“带上你?”冯斯很是意外,“你现在已经和这个世界没什么关系了,为什么要去凑热闹?”

“因为我不甘心就这样把那段记忆永久地放弃掉,”姜米说,“如果它曾经存在过,我就要想办法把它找回来。这件事不光和我有关,还牵涉到我妈的死,还牵涉到我爸的往事——尽管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但一向对我很好。我不想就这么放过它,那样至少是对不起妈妈。”

姜米的语气很平淡,好像只是在说着一起吃饭之类的小事,但冯斯很清楚,她打定了的主意就绝不会更改。更何况,他想要见到姜米,想要和姜米呆在一起,想要和姜米一同做任何事情,哪怕不是以男女朋友的关系。

他沉默了一阵子之后,开口说:“不必说谎话,我当然很想带上你,但是……你男朋友不会有意见么?”

“啊,我和他已经分开了。”姜米说得很轻快。

冯斯倒是一愣:“分开了?为什么?”

“我脑子里还想不太明白我和你的关系,”姜米说,“如果同时还拴着他,那对他太不公平了。反正我们来了北京才认识的,总共也没开始多久——他现在估计已经去追求新的姑娘去了。”

冯斯叹了口气,心里并没有欢愉感,文潇岚的前男友周宇玮的影子又在脑海里出现:“好吧,你们美帝人民就是那么奔放……你总是有自己的主意。那你什么时候方便出发,我来订票。”

他想了想,又补充说:“不是那么着急非要在这一两天出发,你有事要处理的话,可以晚几天。”

“我倒是没那么着急,不过听你的口气,这一趟云南之行好像也不是特别特别着急,是吧?”姜米的语气里忽然多了几分狡黠的意味。在过去相处的日子里,这样坏坏的小狡猾每每让冯斯心动不已,此刻再听到这种亲昵的语气更是恍如隔世。

过了好几秒钟他才反应过来:“确实不必争分夺秒,不过,你又有什么坏主意了?”

“这个‘又’字用得很奇怪,不过么……”姜米的声音里带有一种懒洋洋的笑意,“既然时间没那么紧,我们坐火车吧?”

“火车?”冯斯一怔,随即明白过来,“你还真是贪玩呢。好吧,不在乎多这一天,我买火车票。现在是旅游淡季,卧铺票应该没问题。”

“硬座都没问题!站票都无所谓!”听筒里传出姜米的吼叫声。

“井底之蛙!等你真正见识过中国式硬座才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冯斯恫吓说。

于是两人坐在了开往云南的火车上。冯斯顺利地买到了两张软卧票,姜米一开车就靠到下铺的床铺上,死死盯着窗外。

“没那么夸张,我们还得在华北平原上跑很久,无非是千篇一律的农田和村庄。”冯斯说。

“那些也很有趣啊,”姜米回应说,“毕竟是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我在其他国家旅行的时候,就蛮喜欢在路途中看着那些当地居民的房子,想象住在里面的人们的生活。”

“那只是你们有钱人的好奇心而已,以前我就跟你解释过,不过你已经不记得了,”冯斯说,“真要你住在这种地方,不出一星期你就要疯的。”

“我只是好奇一下嘛……”姜米撅起嘴,“听起来,你以前好像经常教训我的样子。”

“因为能够让我教训的笨蛋不多啊,”冯斯坏笑一声,“难得抓住一个,还不赶紧过足瘾?”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姜米说,“上一次时间太紧,你只讲了个大概,里面好多细节我还蛮好奇的。尤其是那个张献忠地宫里的金字塔,太好玩了!”

冯斯笑了笑,心里有些迷乱,却也有些欣慰。这确实是他最熟悉的那个姜米,无论心里有多少伤感多少疑团,却总能够转移注意力,用各种开心的想法来让自己的心情阳光起来。他突然间意识到,他之所以喜欢上姜米,喜欢姜米在身边的感觉,就是因为姜米总能用她的快乐去感染他。文潇岚何一帆等不少人都曾经向冯斯指出过,他是一个喜欢把一切负面情绪深藏在心里、却又无法消化的人,这让他虽然在人前总是笑口常开,内心却始终涌动着种种暗流。

只有和姜米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能够短暂地忘却天选者的压力,短暂地抛开各种各样的不如意,真正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中那些点滴的小小快乐。这样的快乐虽然很短,却深刻入骨,难以忘怀。

“你在发什么呆?”姜米敲敲他的头,“又在想哪儿的漂亮姑娘了?”

“面前这个。”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两个小时后,火车到了第一站,能容纳四人的软卧包厢里又来了两名乘客。冯斯无法再讲述和魔王世界有关的细节,只能挑一些两人旅行途中的趣闻讲一讲。姜米仍然听得饶有兴味,还不时挑一些细节要求冯斯重点解说。

坐火车真好,冯斯想。

窗外的景物渐渐暗了下去,车厢里充斥着各种方便面的气味。姜米的兴奋劲过去了,也看不清楚风景了,吃过晚饭后就一脸困倦地缩在床铺上,很快就睡着了。冯斯替她盖好被子,自己却没有丝毫睡意,坐在自己的铺位上发着呆。

时隔半年,终于又能和姜米一同出行了,这一路上两人之间融洽的气氛也的确让他心花怒放。然而,当终于有空闲可以静静地想一想心事的时候,姜米带来的温暖散去了,冰冷的现实从冰海之下浮了出来。

虽然蠹痕被初步唤醒,他依然不具备保护姜米的能力。那个神奇的无中生有创造物质的蠹痕,或许在未来能够创造出令整个守卫人世界都震惊的事物,但在现在,它最多也就变出一碗一揉就碎的方便面。如果再遇到心怀歹意的守卫人,再遇到黑暗者,他还是无力抗衡,只能期待运气。

一想到这里,他隐隐又有点后悔,但很快地,他把这种后悔强行压下去了。不要患得患失,不要患得患失,他在心里发狠地想着,每一次权衡过来权衡过去,最终的结果都是灾难。顺应着本心吧,至少本心不会欺骗自己。

我喜欢这个姑娘。我享受和她呆在一起的每一秒钟。这就是我的本心。

睡在上铺的乘客关掉了包厢里的灯。天地间漆黑一片,只有一些遥远的灯光断断续续地透过窗户照进来,从冯斯的脸上飞快地掠过。

记忆幻境中的魔仆终于被范量宇生生撕成了两片。炎热的荒漠消失了,这个房间四围的玻璃墙壁也变得灰暗。

文潇岚默默地跟在范量宇背后走出房间,耳畔似乎还萦绕着范量宇和魔仆之间最后的对话。

“我的生命卑贱如蝼蚁,死了也无关紧要,”魔仆用最后残存的力量说,“但是你……真是可惜啊。你是黑暗力量在人间最合适的代言人。”

“快去死吧。”范量宇简短地回答。

然而,当范量宇回答这句话的时候,文潇岚分明能感受到他内心的一丝丝微小的波动。一个可以单挑掉魔仆的强大存在,真的属于脆弱的人类么?如果我真的成为魔王的同伴,我又能够做些什么呢?

不过,在这一刹那的犹豫之后,一股凶猛磅礴的仇恨的潮水淹没了一切,范量宇重新变得坚定。这仇恨是无差别不分阵营的,既包含对魔王的痛恨,也包含对人类的蔑视,让文潇岚十分好奇:这样的仇恨到底从何而来?

她很快就会知道了。

之后的几个房间,基本都是范量宇各种各样的杀戮,而文潇岚也越来越感觉到了自己情绪的波动。范量宇说得没错,一次次进入记忆长廊之后,进去的人都会受到记忆中情感的无形感染。她开始越来越不害怕,越来越对那些死尸和鲜血习以为常,甚至于已经可以隐隐体会到杀人的快乐。这绝不是什么好迹象,但她却无法控制,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走。

她甚至还看到四大高手在贵州山区对抗“老祖宗”的画面。虽然已经听到冯斯讲述过,此刻能够身临其境地看着那些狰狞的妖兽和进化得像一只海底巨型章鱼一样的老祖宗,她还是禁不住紧张得手心直冒汗。也还真是冯斯这种浑不吝的货色,才能经受住那样的精神冲击,她想,要是换了我,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陷入这样的境地,多半要直接吓瘫在地上了。

恍恍惚惚中,她迈进了下一个房间。一走进去,她就感觉到氛围的变化:不再有先前那种残酷凶狠的杀意,不再有尸山血海里的陶醉与满足,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十分奇特的体会。

她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汇来概括这种感觉,像是沉重,像是忧郁,像是麻木,又像是绝望——深沉的、不含丝毫侥幸的绝望。

范量宇也会感到绝望?文潇岚感到不可思议。她侧头看了一眼范量宇,发现范量宇的脸色格外阴沉,牙关似乎都咬紧了。

她连忙打量了一下眼前展开的新的幻境,发现这里似乎是一处垃圾场,堆积如山的垃圾给人带来种种视觉上的压抑感。幸好幻境里闻不到气味,文潇岚想,不然恐怕要被这里的臭气熏昏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文潇岚发问,却没有得到回答。再一看,范量宇不知何时背对着垃圾场站立着。她忽然间明白了,曾经发生在这里的那一幕,一定是范量宇不想重温的。

她想要上前和范量宇站在一起,既然范量宇不看,自己也不看,对方却忽然开口说:“你去看一看也好。有些事情我不喜欢告诉别人,但是你……你可以知道。去吧。”

范量宇的口吻依然平静。文潇岚愣了愣,咬咬牙转过身去,走进那座垃圾场。这段记忆所发生的时间是在黄昏时分,整个垃圾场里一片昏暗,偶尔有金属制品在最后的夕阳光芒下反射出黯淡的红光。她在垃圾场里转了一圈,忽然间,视线里出现了一个畸形的身影。

那是一个小男孩,看起来只有四五岁大,浑身脏乎乎的,肩膀上却诡异地顶着一大一小两颗头颅。这毫无疑问就是童年时代的范量宇。

文潇岚心里一颤。她还记得范量宇曾经说过,他的年纪可能在二十七八岁左右,那么,范量宇四五岁的时候,自己应该还没有出生。眼前的范量宇,身躯瘦瘦小小,两条胳膊细得像面条,一看就是严重营养不良,和现在这幅强壮的体态差距甚远。

她也一下子想起了范量宇之前曾和她说过的话:“我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时候,我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时候,我被人关在铁笼子里卖钱展览的时候,我被一群小地痞打得跪在地上讨饶管他们叫爷爷的时候……这些你都没有看到过。”

原来他说的那些都是真的。文潇岚呆呆地看着这个生存于自己还未出生的年代的范量宇,只觉得一种难言的酸楚从心脏部位开始蔓延,一直流遍全身。她看着范量宇拖着瘦弱的身躯,熟练地在垃圾场里翻找着可以入口的东西,包括发霉的馒头,没有啃干净的肉骨头,没有吃完的鱼,烂菜叶子……他的脸上满是污垢,眼神空洞麻木,似乎连任何思想都不存在。

这是那个许多年后杀人如草芥的杀戮机器?这是那个让守卫人世界中的每一个人都感到畏惧的疯子、狂人?这是那个让魔仆都垂涎其力量的绝顶高手?现在这个占据了文潇岚视线的,只是一个脆弱无助的肮脏小乞儿,一个也许第二天早上就会饿死的畸形儿。

她不忍心再看下去,只希望这段黑色的记忆赶快过去,正想要转身离开,前方忽然出现了几个人影。仔细一看,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和范量宇一样满身污秽的少年拾荒者,而他背后跟着的人,衣着却都很干净。这是几个十多岁到二十来岁不等的年轻人,打扮得流里流气,发型也模仿着90年代初的流行歌星的发式。他们大概是那个年代的街头小流氓。

“就是他!”少年拾荒者兴高采烈地说,“你们自己看,我没有骗你们!真的是两个脑袋,两个脑袋啊!”

小流氓们两眼放光,吹着口哨围了上去。范量宇听到声音,扭过头看了一眼,眼神里依旧木然。他停住动作,默默地坐在地上,一言不发,也并不逃跑,即便是在为首的小流氓一脚把他踢翻在地上的时候,他也没有躲避。看上去,他对于即将发生的这一切早已习以为常。

但文潇岚却难以忍受眼前的一切。她一时间怒火中烧,冲上前去狠狠一拳打向小流氓的胸口,拳头从对方的胸口穿过,落在空气中。这一切都只是记忆中的幻影,文潇岚无法改变分毫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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