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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九月鹰飞(3)

醒来的时候,兰真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半山腰上,抬头看看,此处距离山洞还有很远的距离,假如是被爆炸生生崩到这里的话,浑身的骨头恐怕都应该全部摔断了。但是摸了摸全身上下,除了一些擦伤之外,并无大碍,还能站起来走路。

看起来,似乎是有某些特殊的力量,把自己一下子“送”到了这里。兰真澍苦笑一声,知道凭自己的智慧和见识根本无法解释刚才发生的一切,索性不去多想了,无论如何,能够保住性命就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还是赶紧下山去吧,先找个地方休养一下,都缓过劲来就回龙虎山。

兰真澍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一点点站起来,只觉得双腿仍然在不停地颤抖,他尝试着向前走出两步,脚下却绊到了什么东西,再度摔倒在地。兰真澍狠狠地骂了一句什么,低头一看,发现绊倒他的不是别的,赫然正是那块奇特的玉雕。不过,此时此刻,玉雕上面已经没有了先前那种夺目的光华,看上去完全只是一块普通的雕饰。

兰真澍的第一反应是掉头就走,不去招惹这个瘟神,但不知怎么的,那块小小的玉雕对他却好似有着无穷的吸引力。他迈出几步后,想了一想,咬咬牙,又重新回头走到了玉雕身边,弯腰把它捡起来,纳入怀中。

“总算也是件宝贝……”兰真澍自言自语着,“带回龙虎山交给师父,也算是交差了吧。”

“就是这么回事。”冯斯说,“我们在山路上发现了他,大少凭直觉认为他可能是这一片时间碎片中的关键人物,决定停止蠹痕盘问他一下。事实证明大少是绝对英明的,山顶离这里还很远,我们并没有足够的时间上去,更不必提在那个弯弯曲曲的山洞里搜寻了。”

“这个故事可真是太有意思了,”姜米说,“那个胆小的道士所看到的肉山一样的怪物,肯定就是咱们的老朋友魔仆啦。而身边的蒙面人,说不定和乌拉尔山的扎兰丁王子,还有古墓里的大胖子杨麓,都是同一个人。”

“基本可以肯定是同一个人,虽然他的外形不断在变化。”刘岂凡说,“但是我和冯斯都搞不太明白那只蜣螂是怎么回事。我们以前没见过那样的东西。”

“虽然并没有能够亲眼见到,但我觉得我可以猜测那是什么玩意儿。”姜米悠悠地说。

“你知道?”冯斯很惊奇,“你对中国古文化也了解吗?”

“那东西根本就和中国古文化没关系,只是你太没文化了而已。”姜米好像是在努力憋住笑,“那玩意儿呢,学名蜣螂,中国民间俗称屎壳郎,大家都觉得它就是滚粪球的。但是在中国之外的另外一个国家,它的名字就要高大上得多,而且还受到人们的崇拜。碰巧,我去那个国家旅游的时候,就买过一个这样类似的纪念品……”

“圣甲虫!”冯斯大喊起来,“妈的我就说总觉得忘了什么东西呢!埃及的圣甲虫,不用什么文化,看过电影的就知道,我就是一下子短路了而已。”

“好吧好吧,算你一时短路,”姜米故作宽容,“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么一只埃及人的圣物会漂洋过海跑到明朝的四川山区、还能和人打架呢?”

“我刚才说过了,我怀疑那个蒙面人,和这只屎壳郎——好吧,圣甲虫,就是当年消失的两个魔王。”冯斯说,“兰真澍也向我们转述了蒙面人对圣甲虫说的话。可以判断出来,他们俩是老相识,曾经关系很亲密,至少也是互相合作的同伴,但却因为某些原因分道扬镳,甚至于反目成仇。这很像是当初我们对魔王做出的猜测:两个魔王在如何对待人类进化的问题上产生了争执,结果导致了自相残杀,让人类意外地取得了涿鹿之战的胜利。”

“而且,在明朝嘉靖年间提到‘四千年前’,基本就是涿鹿之战的年代,从时间上也是吻合的。”刘岂凡说。

“所以,我们可以大致地理出一点和魔王有关的初步的轮廓了,”冯斯说,“两个魔王在涿鹿之战时内讧,导致了人类的胜利,从此守卫人取得了对世界的主导权。但魔王从来不像人们所猜测的那样就此挖个坑藏起来静养,至少其中的一个并不是那样,而是一直伪装成人形,生活在人类社会当中,至于具体方式还不太清楚,有可能是改变形体,也有可能是直接侵占人体。”

“目前我们已经知道,他曾经在西汉假扮过淮南王刘安身边的富商杨麓,在宋末假扮过扎兰丁王子,在明朝嘉靖年间也出没过,只是身份不详。”刘岂凡说,“你的祖父喜欢把‘宁溺于渊’挂在嘴边,但是这位魔王好像正相反,宁可溺于人也。”

“这能说明什么?”姜米问,“他一直很想了解人类?”

“我觉得是,”冯斯说,“虽然还不清楚涿鹿之战的时候他们具体发生了什么分歧,但是可想而知,两个人对人类未来的判断完全不一致,这才闹起来内讧,导致他们俩两败俱伤,沉寂了四千六百年。我觉得她一定很不甘心,一定很想证明自己为人类选择的进化方向是正确的,所以他混在人堆里,不只是观察,也在参与。”

“还真是,做一个富商本来就可以对经济产生影响,扎兰丁王子就更不用提了,已经是影响历史进程的人物了。而在时间碎片之外的时代,鬼知道他还扮演过哪些角色,没准儿还当过美国总统呢。”姜米说,“不行了,我的好奇心简直要爆炸了!魔王到底到底想要干什么啊!”

“地球人都想知道……”冯斯说。

三人进入了第五个时间碎片。这一次,眼前出现的既不是荒芜的山野,也不是黑暗的墓穴,而是一座城市,现代城市。只是,这座城市看上去满目疮痍,许多房屋倒塌了,废墟里清晰可见烧焦的印记。路边的行人一个个行色匆匆表情阴郁,而且大多面黄肌瘦,看似营养不良。

这座城市仿佛刚刚经受过战火的摧残。

三个人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判断出了这座城市属于哪个国家——独具特色的服装与路边招牌上的日语实在是太醒目了。而日本这个国家的本土,在现代只遭受过一次大规模的战争的洗礼。

“我们看来是回到了二战期间的日本。”姜米喃喃地说,“这可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地方。但日本那么大,这是哪儿呢?”

“我记得二战的时候,贵国空军基本上把日本的重要城市炸了个遍。”冯斯说,“不问问还真判断不出这儿到底是什么地方。但是我不懂日语,不知道用英语能不能凑合问问。”

“我学过一些基础的日语,”刘岂凡说,“以前被你祖父关起来的时候,实在闲得无聊,跟着网络上找到的教材学过一些,进行一些简单的日常交流应该还可以。”

“那就靠你了。”冯斯拍拍他肩膀。

刘岂凡点点头,走向附近的一个正在路边卖烟的小贩,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突然转过身,匆匆忙忙跑了回来,脸上的表情十分严峻。

“怎么了?”姜米忙问。

“冯斯,快背上姜米,快点!”刘岂凡说。

“背?干吗?”冯斯有点莫名其妙。

“没时间解释了!赶紧!”刘岂凡的语气也听来十分紧张。

两人都知道事态严峻,也不再多问,冯斯把姜米背在了背上,随即发现周遭的时间停止住了,所有路人都停住了动作。这无疑是刘岂凡发动了他的蠹痕。现在,只有他和刘岂凡可以自由行动了。

“赶紧,顺着这条街往下,再跑三个街区,就是防空洞,”刘岂凡说,“我在上一个时间碎片里消耗了太多的力量,不知道这次能撑多久,抓紧时间。”

冯斯背着姜米,一边跟在刘岂凡身后奔跑,一边问:“干什么跑那么快?美帝要来轰炸了?”

“比那个还糟糕!”刘岂凡虽然并没有背人,但身体素质比冯斯差得多,反而跑得气喘吁吁,“刚才我找那个卖烟的小贩问清楚了现在所处的时间地点,今天是1945年8月9日,这座城市是长崎!”

“我靠!原子弹爆炸的那天?”冯斯大吃一惊。

“没错,就是今天,而且我没猜错的话,就会在这几分钟。别忘了,魔仆每次都是受到特殊的刺激才会爆发出操控时间的力量,形成时间碎片,还有什么刺激能强过原子弹爆炸?”

“但是,就算我们在这里被炸死了,不也应该没事吗?”冯斯问,“我在前几个时间碎片里受到的小擦伤,一出去就痊愈了。”

“但是你并没有死,不是么?”刘岂凡喘着粗气说,“原本就在这片时间区域里的人,死了也不过是在下一个循环复生、然后再死一次。但是对于我们外来者,死亡可能就是永恒的!”

“不是吧?”冯斯傻眼了,“我们不能死?”

“对,不能死。”刘岂凡肯定地说。

“那可完蛋了……”冯斯不知道是累的还是紧张的,也开始大喘气了,“从卷进这个世界开始,我设想过自个儿的各种死法,但是万万没想到最后会死于原子弹,而且是大半个世纪之前的原子弹……世界真奇妙啊。”

两人又跑了一阵子,终于跑过了两个街区,眼看再跑完最后一条街就能到达防空洞,而看看刘岂凡,虽然很疲累,但如他所说,时间之海加强了他附脑的力量,应该还可以勉力支撑。冯斯心里稍稍松了松,但突然之间,他的脚下一脚踩空,一下子摔倒在地上。回头一看,地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坑,可能是炮弹爆炸后的碎片所致,因为不如寻常的弹坑那么明显,他没能留意到。

刘岂凡连忙停住脚步:“你怎么样了?”

“糟糕了,脚踝扭伤了!”冯斯疼得冷汗直冒,“大少,我肯定是没法跑了,得靠你带着姜米去防空洞躲起来。”

“不行,不能扔下你不管!你可是天选者啊!”刘岂凡说。他也已经很累了,浑身的衣服都湿透了。

“废话,你有力气管我吗?”冯斯大吼道,“现在一秒钟都耽搁不起了!要么这个狗屁天选者死,要么三个人一块儿死!你不懂什么叫多活一个算一个吗?”

刘岂凡咬着牙点了点头。冯斯龇牙咧嘴地把姜米扶到他背上:“没时间多说了,大少,拜托。”

刘岂凡点点头,背着姜米吃力地跑远。冯斯坐在地上,喘了几口气,慢慢把身体放平,躺在了地上。他发现在这样一个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自己竟然并不是十分紧张,这可着实有点奇怪。

是因为我经历的事情太多,过去也曾经多次直面过死亡,所以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了吗?冯斯在这等死的间隙中百无聊赖地分析着。似乎也可能说得通,但仔细想想,又不是特别像。

过了半分钟,他觉得自己找到了原因——可能是因为自己总觉得事情会有转机。是的,他的确曾经一次次和死神打交道,但每一次都只是擦肩而过,并没有真正地丢掉小命。每到危难的时候,就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转机出现,一下子扭转局势。或许自己真的有那么一点天选者的味道呢,冯斯想,天不要我死,我就不会死,注定要和魔王缠缠绵绵一直到最后的时刻。

但他又推翻了这个结论。毕竟他很清楚,自己在内心深处从不相信什么狗屁的命运或者宿命,即便是魔王世界狠狠毁掉了他构建二十年的世界观,他也并不觉得自己正在与之打交道的对象真的是所谓的“神”或者“魔”。更多的,他把魔王想象成某种超人一样的存在,无论力量多么强大,也并不具备那种宗教上的高高在上的特殊意义。

那为什么在不知道原子弹什么时候就会当头掉下的时候,我还是那么平静呢?冯斯想啊想啊。到了最后,他终于发现了真正的答案,这个答案让他的一颗心猛地往下沉。

我其实是在悄悄地期盼着死亡,冯斯想。过去的一年太累了,那么多的艰难困苦,那么多的生离死别,那么多的求而不得,全都压在他这个原本以为凭着小聪明就可以吊儿郎当过一辈子的年轻大学生身上。他无可选择地背上了天选者的重任,又需要时时刻刻担心着朋友们的安危,以至于放弃掉了自己喜欢的校园生活,变成了一个心不在焉的都市白领。

真的很累,累到有时候真想甩手不干了,去你大爷的爱谁谁。而更重要的是,这种令人烦闷的负面情绪中,还夹杂着对当初离开姜米的痛悔。现在姜米虽然嘴上表示原谅了他那时的决定,也一直和他关系不错,成天相互斗嘴打趣,甚至偶尔会有一些很亲昵的举动,但冯斯还是能察觉到那种抹不去的疏离感。姜米似乎在寻找着和他相处的方式,自己也在尝试,但却始终找不到过去的那种默契。

他成天在微博上编造心灵鸡汤骗钱,对于爱情中所需要的心灵相通,实在是研究得太多了。尽管编造那些语句的时候,他自己非但不相信,还会一边点击发送键一边在嘴里嘟囔两句“又去骗傻逼”,但在和姜米重逢之后,他却发现,那些胡编乱造的鸡汤段子经常能狠狠击中他的心。

真的找不到过去那种春风拂面般的默契感了,冯斯悲哀地想。如果说其他的压力都还可以承受,爱情却往往会成为压垮一个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此时此刻,在等待着那颗震惊世界的古老原子弹的时候,那种心灰意冷的感觉像水银一样钻进了身体的每一处缝隙。

也许就这么放弃掉一切反而是好事情呢,冯斯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心灰意懒吧。

他呆呆地看着长崎的天空里厚厚的云层,心里隐约还记得历史书里讲过,轰炸长崎的当天,由于天气状况不佳,原子弹并没有命中市中心,所以给长崎造成的损失并没有广岛那么大——尽管仍然也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巨大破坏了。但他也清楚,这里既然是时间碎片的中心,就说明魔仆一定是在这附近遭到了核弹的波及,这才触发了它操纵时间的奇妙能力。

搞不好原子弹刚刚好就会在自己的头顶炸开。

所以大概还是逃不掉吧。不过,魔王为什么会带着魔仆万里迢迢漂洋过海跑到日本来呢?又或者不是魔王,而是别的什么人把魔仆带过来的?这一趟行程会和那个神秘的日本科技组织有什么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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