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下的霓虹灯不知疲惫地闪烁,
纸醉金迷成了黑夜的主流,
人们以扎堆来附和着空虚的苍穹。
我带着一身苦困,
想要在灯红酒绿中忘却自我,
却发现,这里只有他与她的故事。
追爱的女人
既然不能并肩同行,只好默默追赶。
彻夜狂奔,只为一窥你的哭笑。
错爱,并不可怕,
错过,才是真正的痛彻心扉……
1
敢爱敢恨,是我对婉婉最大的评价。
刚毕业那会儿,也许是对社会的不适应,大学同学不时会聚在一起吃饭唱K,仿佛这样能回到校园时无忧无虑的生活。
而婉婉每次都会带上国龙。
国龙是当时校内的高才生,在我们都穿着T恤牛仔裤,在操场上奔跑的时候,他已经一身衬衫西裤,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上立稳了脚跟,凭着技术获得一份不错的收入。
毕业后,国龙更是如鱼得水,进入一家国企当上了高级管理人员,用我们同学的话来说,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潜力股。
而婉婉便是痴迷于此。
当时由于大家都刚毕业不久,身上都没什么钱,所以每次聚会都是AA制。而婉婉每次叫上国龙,都会为国龙付他的那一份钱。
“切,真是个小气鬼,连聚会都要女生给钱,这样的男人真是够奇葩的。”我们常常在背后议论国龙。
我们也曾跟婉婉暗示过,但婉婉依旧特立独行,做着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在一次聚会上,婉婉喝了不少酒,神智已经开始有点模糊,她拨开桌子上的酒水,一下子爬上去,拿着麦克风,乱嚷着歌。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
众人顿时晕倒一大片,那感觉就像是菜市场里面的泼妇在表白。
然而,唱着唱着,婉婉竟蹲下来抱头痛哭,哭得那个惊天动地,扣人心弦。
一众好友见情况不对,忙上前劝说,唯国龙避之如不认识。
“我喜欢你……”现场一片嘈杂混乱,婉婉的哭泣声被硬生生地掩盖。
2
自那次以后,我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见过婉婉与国龙,跟他们也失去了联系。
后来,听朋友说国龙由于工作需要,飞往了北京,而婉婉却因为家庭原因必须留在本地。
分隔两地是爱情的死穴,双方在各自的世界里有着新的开始、新的见闻,旧的情愫也就慢慢消退了。
也许,这对于婉婉而言并非坏事。
半年后,婉婉在同学QQ群里组织了聚会,把我们这群由于工作忙碌而许久不曾小聚的同学都重新聚在了一起。
这半年,婉婉明显改变了不少,衣着得体,举止端庄,一头短碎发显得果断干练,让人耳目一新。
“婉婉,多亏你组织,不然我们这群同学都不知道何时才能聚呢!”我给婉婉倒了一杯酒,说。
“其实,这次聚会我是跟大家道别的,我要离开了。”婉婉举起杯,笑道。
嘈杂的现场顿时安静了下来。
“你要到外地发展了吗?怎么之前没听你说过呢?”其中一个跟她比较要好的同学问。
“是的,我要到北京去了。”婉婉说道,脸上洋溢着幸福。
一听到北京去,我们同学几人都不知如何回话,毕竟大家都知道,国龙如今就在北京生活。
谁也不愿意提起这桩事。
“婉婉,怎么突然间决定北漂了?”看周遭一片沉默,我开口打破了这尴尬的气氛。
“也不是突然间决定的,在半年前我已经怀着随国龙到北京生活的梦想了。我存了半年的钱,估计也够我在北京生活一段时间了。”婉婉说着,脸上依旧带着微笑与憧憬。
“我不想成为他的负累,所以我决定先存够钱,然后再去北京生活。”婉婉如是说。
朋友们纷纷叹息、举杯、祝福……
3
北京的街道永远是那么熙熙攘攘,汽笛声、引擎声声声入耳,把城市里的浮躁显露得淋漓尽致。
2013年,我因公到北京出差,在某天午后,百无聊赖,我联系上了婉婉,两人约至一家西餐厅叙旧。
婉婉来到北京后,凭着过硬的本领和自身不懈的努力,成功地成为一名插画师,如今稳定地给多家杂志社供稿,工作时间相对自由,所以才能在午后抽出时间陪我这个闲人。
“能在北京立足,实在不容易啊。”我感叹道,毕竟一个女子能在北京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背后肯定不少不为人知的苦痛。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谁都可以,只是不少人都死在了半途而废中而已。”言语中带着轻描淡写。
“听说北京的有钱人多,难不成你傍到大款了?”我打趣道。
“追我的大款倒是有……”婉婉望向窗外,“可是我来北京并不是为了这个啊!”
我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一个嘴巴,妈蛋,哪壶不开提哪壶。
没等我愧疚完,婉婉便收拾好手机,说:“晚了,我得回家去了。”
我看了看表,这才三点多:“你不是说你晚上才工作吗?怎么三点多就要走了?”
“国龙今天加班,我得回去给他做饭送到他公司。”婉婉留下这么一句,便转身离去。
看着婉婉的背影,我不禁叹气,好好的一个女强人,竟然被这事给神魂颠倒了。
好歹也先把单给买了吧……
4
让人意外的是,一年后婉婉回来了,自己一人回来的。
她取消了北京所有的订单和业务,乘夜机回到了原来的家。
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和一众同学纷纷在午夜赶往机场,接她的飞机。
从机场走出的婉婉没有了昔日的风采,脸容憔悴,仿佛几天几夜都没有睡好似的。
“怎么回来得那么突然,是不是想我们啦?”我上前一步,接过婉婉手中的行李箱。
“国龙去伦敦分公司了,我留在北京也没有什么意思。”婉婉极力在脸上挤出一抹微笑。
又是国龙,这几年来婉婉开口闭口都是国龙!
众人高涨的情绪顿时低落了几分。
“不如我们去喝酒吧,好久没有跟你们喝过酒了。”婉婉看出了端倪,拍了拍手,建议道。
“走吧,大家那么久没见面,来喝个痛快吧!”不知谁附和道,众人的情绪再次高涨了起来。
那晚上,我们都不敢喝多,婉婉一人挑大梁,硬生生把一打啤酒给消灭了。
“临走前,我跟国龙说,等我赚够了钱,我就投资移民到伦敦陪他去。”酒精模糊了婉婉的眼睛,戳到了她心灵的柔弱处。
“我说婉婉,你不要那么傻了。”一同学看不过眼,劝道。
“给我闭嘴,你不是我,你说个屁啊!”婉婉咆哮。
全场安静了下来……
“我傻我承认,可是你们敢说你们不傻吗?看看你们这群‘单身狗’,你们敢说你们没有喜欢的人吗?老是怕这个怕那个,到最后什么都错过了,还要装情圣教训我傻,难道你们比我好吗?”婉婉拍案而起,指着我们一众怒骂。
“我一心追随着他,就是想要知道他是否安好,最起码,他失意的时候,有我在他身旁陪着他,他开心的时候,我能在背后默默地替他兴奋,虽然是傻,但是只要我喜欢的,我就得去追,不论什么代价!”婉婉说罢,拾起酒瓶就往地上砸去。
我和几个同学忙站起来,担心婉婉的行为会引起麻烦。没想到,老板却一脸欣赏看着婉婉,默默地鼓着掌,并示意我们继续喝下去。
5
两年后,婉婉存了一笔钱,加上家里的资助,终于凑够了投资移民的钱。
机场候机楼处,一众好友前往送行,婉婉与众人一一相拥,眼泛泪光。
登机时,我们排成一排,目送着婉婉优雅地走进登机口。
“去吧,追求你的幸福去吧!一路顺风。”某个矫情的好友喊道。
“祝你幸福!”众人不约而同朝着登机口嚷嚷。
“我会努力的,然后把他带回来!”婉婉回过头,朝着我们使劲挥手。
那一刻,她的笑容如此灿烂。
“等你们回来后,我肯定把他灌醉,问问他良心去哪了?”某个“缺心眼儿”喊道,引来了众人围观。
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幸运,在爱情的长河中能与伴侣并肩同行,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不断奔跑,方能一窥对方的背影。哪怕如此,我们依然无怨无悔,毕竟错过的爱更让人痛彻心扉。
到家以后,婉婉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这么一条信息:
“在追爱的路上,有你们懂我,真好。”
吃货的爱情故事
新书写到一半,或许是磁场突变,灵感尽失。
我找到责编:赶紧给我讲个故事,好让我的灵感快快回来。
责编说:
从前有个很胖很胖的胖子,他没有谈过恋爱,结果他死了。
不是这样的!
那胖子不但没死,还找到了一个好老婆。
1
我曾到过那么一个仙境,那里云雾缥缈,祥光普照,阵阵清新怡人的空气,让人精神百倍。
唯一的缺陷是,这里没有厨房,也没有穿着围裙的美女厨师,更没有美味可口的红烧茄子。
远处,一个面容慈祥的老人腾云驾雾而来,立于我眼前。
“凡夫俗子,入侵我逍遥殿所为何事?”老人微斥,却依然面带微笑。
“逍遥殿?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来了?”我无辜耸了耸肩。
“罢了罢了,你我相逢便是有缘,说吧,你要金银财宝,还是绫罗绸缎。”老人摆了摆手。
“我要红烧茄子,你给我烧一个吧。”一想到吃的,我便口水直流。
“这……这老夫实在无能为力,你换一个吧。”老人面露难色。
“那我要烧鸡翅。”
老人的脸“唰”一下绿了。
“还是不会吗?那红烧排骨?清蒸鲫鱼?豆豉五花肉?盐水菜心总会了吧?”我脑海中全是吃的。
“够了!”老人突然怒吼一声,“胖子没有未来的。”
“谁说胖子没有未来,不会做饭的男人才没有未来呢!”我反驳,虽然我长得不胖,但总不能让他诬蔑胖子吧。
“胖子永远找不到女朋友。”老人脸上多了一份狰狞。
“谁说的,胖子的女朋友贤惠着呢。”
“冥顽不灵,孺子不可教也,你的梦该醒来了。”老人说罢,拂袖而去。
随后,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肚子饿得咕咕响。
2
胖子外号叫馒头,这完全得益于他的体形,当然,他的肤色也占有一定的因素。
馒头是一枚不折不扣的吃货,上至五星级饭店,下至街摊烧烤档,甚至老干妈他都能吃得喷香的。
他曾经有一个辉煌的战绩,让我们所有的人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在自助餐连续吃了五个小时。
当时在场的妹子都为他而醉倒,这样的男人,肯定是一个“吃”心无悔的人。
馒头与牛奶相识是在一次联谊活动上,当时大家都提着包到野外露营。
当时馒头为了认识女孩,硬是让我陪他参加联谊活动,做着各种无聊的游戏,馒头却玩得不亦乐乎。
可惜天公不作美,就在大伙儿都上到山顶观光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暴雨,把人都困在山上,下山不得。
当时恰好正午时分,大家都饥肠辘辘,奈何最近的饭店在山脚下,大家只好饿着肚子到处躲雨。
“馒头,我知道你包里一定有吃的。”我尾随着馒头,这种情况下,跟着馒头最有安全感。
“有是有,不过只够我一个人吃。”馒头警惕地把包揽在怀里。
“馒头哥,我替你试试哪个比较好吃。”我把手伸向他的包里。
“滚!”馒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把我推倒在地。
“不就是一点点吃的吗?至于嘛?”
“人在包在,你不要打我包的主意。”馒头一手揽着包,一手伸向我。
我拉着他的手站了起来,叹气道:“是是是,知道了。”
这家伙,把食物看得比兄弟还要重啊。
没等我抱怨完,馒头竟然蹲坐在一旁,把包里的食物一一倒出。看着满地的罐头、零食、花生、卤蛋,我感觉胃里一阵抽搐。
大爷的,一开始就不应该跟着他。
“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馒头身旁多了一个小胖妞,正盯着馒头手上的卤蛋出神。
“什么事?”馒头敏感的神经明显察觉到了些什么,忙扭过身子,背对着胖妞,把卤蛋塞到怀里保护着。
“我可以吃一点吗?”胖妞双眼发着金光,哈喇子差点没从她嘴边流出。
“不行,除非你拿东西换。”馒头趁着胖妞不注意,把散落在地的食物都一一拾起,揽入囊中。
“好,换就换。”胖妞深呼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
随后,胖妞闭上眼睛,往馒头肉乎乎的脸蛋上亲了几口。
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
我忙不迭扭过头,毕竟这画面太美,太突如其来,那视觉冲击力让我一时之间接受不了。
“你这是干什么!”背后传来馒头的尖叫声。
“我把我最重要的初吻都给你了,换你一点食物不过分吧。”胖妞一脸无辜,随后又弱弱地问了一句,“只换个卤蛋可以吗?”
估计馒头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一脸茫然。片刻,他直接把包扔给胖妞,说:“全给你了。”
说罢,便拉着我逃之夭夭。
“喂!我叫牛奶!”背后传来胖妞的声音。
3
如果说让我选择这个世界上最合适的搭配的话,我一定会选择豆浆和油条。
当然,馒头和牛奶也不错。
自从联谊活动后,那个叫牛奶的胖妞不知道从哪里拿到了馒头的电话,每天都会进行两至三轮的电话轰炸。
一开始,馒头还是坚守着自己的原则,但终于经不起牛奶的软磨硬泡,竟一时心软被牛奶给征服了。
“馒头牛奶”组合从此诞生,江湖夜市将要掀起新一轮的“腥风血雨”。
有了爱情滋润的馒头渐渐与我减少了联系,每当我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都跟牛奶在外面溜达。
哼,这小子一开始还说牛奶怎么怎么的,现在一转头就连影子都不见了。
再一次见到馒头,是在半个月后,我的生日那天,馒头跟牛奶死活要拉我到小食街去轧马路。
在我看来,生日也许只是让他们轧马路的一个借口罢了。
看到他们俩,我是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恋爱中的人难道都会有那么大的变化吗?
本来已经够胖的馒头,身形更是又胖了一圈,打个比方,馒头已经长得跟面团一样了。
而在他身旁的牛奶更是夸张,身材已经严重走形,唯一不变的是她胸前的波涛汹涌,我终于知道她“牛奶”的外号从何而来。
他们两人相挽前行,把整条街道都霸占了一大半,害得我只能乖乖地跟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