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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甜美的反叛(1)

初出茅庐

这是一个美国故事:拉尔夫·张既非思想家,也非实干家或工程师,更非梦想家,就像他的那位白手起家的百万富翁朋友格罗弗·丁一样,他只是一个中国小男孩,挣扎着长大,做好他父亲的儿子。他在本故事中出场的时候只有六岁。他不知道美国在哪里,也不知道美国是个什么样子,但是,他倒是知道他有一副圆乎乎的耳朵,鼓出来就像是城里唯一的一辆轿车的侧镜——这辆唯一的轿车是他父亲的。一觉醒来,他常常会发现自己的耳朵被拴在床架上,上面还有一串串的死臭虫。“耳环!”他的表兄弟们哈哈大笑。他母亲告诉他说,这只是一个人生阶段(大意如此,是用上海话说的)。那些男孩还没长大,他不必去理睬他们。要等他们长大?他想,更为明智的办法是,与其等他们长大,还不如用手将耳朵捂住。他紧紧地捂住耳朵,希望能将它们驯服,少给他带来痛苦。傻孩子!人人都拿他取笑,只有他母亲耐心地规劝他。

“这不是办法。”她皱着眉毛,“你在听我说没有?”

他点了点头,手放在耳朵上。

“手放在耳朵上怎么能听到?”

他耸了耸肩。“我听着呢。”

就这样一来一去。后来,她感到厌烦,于是就像他的私塾先生一样训斥他:“你是在听,却没有听见!”——中国人要区分努力和结果,所以经常会说这种话。英语的动词很简单。一个人在听。不管怎么样,一个在倾听的人怎么会听不见呢?英语里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汉语里却要分辨清楚。为了阐明这个目的,甚至还有一个动词结构。在普通话里,ting de jian(听得见)[1]指的是一个人在听,而且听见了,ting bu jian(听不见)意味着一个人在听,但却没听见。人们听他们所能听见的,看他们所能看到的,做他们所能做到的。一切就是这么理解。这是一个古老的文化在说话。到处都有限制。

那会儿,拉尔夫还不叫拉尔夫,只叫意峰。但他已经知道了。他母亲耐着性子哄他:“上课的时候不要把手放在耳朵上,好吗?像这个样子,你麻烦够多的了。”如果他把手放下来,她就向他许诺,要给他蜜饯、月饼和钱。如果手还放在耳朵上,她就会说:“你知不知道,你爸爸连我也会打的?”

“懒惰,”他爸爸说,“愚笨,除了成天吃和睡,还能做什么?”这位正直的学者,前政府的官员,称他为fan tong(饭桶)。他给儿子分配学习任务:意峰要好好向他的大姐学习。他要好好观察她的一言一行,并且注意模仿。

她的大姐[意峰叫她Bai Xiao(百晓)]脸红了。

双手放在耳朵上,意峰拼命地捂住耳朵。捂,捂,捂。

这是1947年。意峰已差不多长大成人。抗日战争结束也已两年多了。眼下,到处是满目疮痍、通货膨胀和道德败坏。或者说在他父亲的眼里情况至少是这样。站在凉爽的阳台上,想象着行进中的军队和新朝代的出现,想象着他们所熟识的社会的结束,他感到非常悲观。

“说点好听的好不好?”他母亲建议道。

但是他父亲随时都会发一通议论,大谈毁灭和阴暗。“堕落!”他说,“愚蠢!腐败!”这些都是他一生的敌人:谢天谢地,他已不居官位了。

“米酒喝得太多了。”拉尔夫的母亲思忖道。

这是江苏省的一个小城镇,离上海不远。这里的商店尘土覆盖,泥泞的小路坑坑洼洼。这个地方还盛产木材和陶土。这里的每一种噪音都有一个知名的出处。镇上的那个后来取名为海伦的姑娘一个人在哼着西方的情歌。在修道院的棒球场上,百晓(即特蕾萨)在接教练投过来的棒球,拉尔夫(意峰)则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在运输部找到了一份差事。他母亲知道此事。为了写一篇文章,他父亲拿出了砚台和mao bi(毛笔),这时他母亲准备说话。

他父亲宣布他要写文章,揭露堕落!愚蠢!腐败!

“美国。”这时他母亲插了一句。

他父亲继续磨墨。意峰就是不能出国。

“但是也许他应该去。”

一阵沉默。他父亲的手悬在砚台上,转动着。他使劲地握着笔,没人比他握得更紧了。他把毛笔握得直直的。

政府奖学金!专业培训!他的儿子,一个优秀的工程师!没人知道像他这样的父亲会发生什么事情。他的墨越来越黑。最后他忍不住向朋友们作了一番探询,结果发现事情远比起初看上去的复杂。尽管意峰在考试中名列17,但他却是被挑选出国的十人中的一个。

“没有这样的后门。”他父亲说。

“你的独子。”他母亲恳求道。

他父亲向旁边看去。“对立面一个接一个地开始,”他说道,“Yi dai qing qing,qi dai huai(一代清清,七代坏)。”

当然,意峰终于来到了美国,怀着一肚子傻乎乎的希望。但这是私下交易,没有通过政府,他也不是来参加先进的专业培训,而是读研究生课程。人人都认为这是一个更好的机会。他回国时可以带回一个学位!

“一个学位。”他傻愣愣地重复着。

他母亲为他准备了送行宴会,给他的皮箱塞满了西服。

在码头边,他父亲向上海港方向凝视着,凝视着远处真正的大船,还有岸边那杂乱无章的小船。这时,她将一块手表塞进了意峰的手中。“你爸爸想送你这个。”她告诉他。

意峰点了点头。“我会永远记住他。”

天很热。

在去美国的航路上,意峰一心学习,复习数学、物理和英语,长时间不停地在陈旧的书本上进行挣扎。随着海轮的左右摇晃和前后颠簸,他给自己定了两个目标。他要在班上考第一名,要是不把博士学位证书送到父亲手上,他就不回国。他还写下了一系列的附加目标。

1.我要修德。(一个真正的学者是一个好学者,古语云:朽木不可雕也。)

2.我要为全家争光。

还有呢?

3.我每天要做五分钟的健美体操。

4.我只吃我喜欢吃的东西,而不是什么都吃。

5.别人停下不吃后,无论如何我不能再吃下去。

6.无论如何我不能和姑娘有什么瓜葛。

在制定第七条到第十条时,他卡了壳。后来他意识到有关姑娘的第六条太重要了,实际上,它不仅仅是一条,而是包含了至少四条内容。因为他知道,即使是最聪明,最勤勉,也最正直的学者,其坏事就出在姑娘身上。学者接吻,得性病,还没等拿到学位就已一命呜呼。

无论天晴下雨,月圆月缺,拉尔夫总是认真地学习着。大海在歌唱,在喷吐,在冲击着甲板,而他一个劲儿攻读着。地平线渐渐显现,最后露出陆地轮廓,他还是攻读着!当陆地轮廓加厚,变形和解体,如同胎儿不可避免地要长出眼睛和耳朵时,他仍在孜孜不倦地苦读。甚至当岛屿将那些密密麻麻的棕色的粗糙后背抬出海面时(清晨的海洋晶莹发亮,好像它已经变成了一片光亮),他的目光依然停留在书本上。因为他已发誓,要想达到重要目标,那就必须学习,直到他能够看到金门大桥的塔门。

那将多么光耀夺目!光辉灿烂!不错,这不是自由女神像,但是在他的脑海里,桥的墩距闪闪发光,这是自由和希望的象征,是对晕海者的拯救。然而,船进海港的那天,到处都是雾,直到他差不多到了大桥下面才辨认出大桥。他所听到的一切也都是雾中号角声。这些号角声一高一低,一高一低,就像是一位发了疯的音乐家在演奏着他最喜爱的两个音符。

这时还有谁能够静心看书?

多少年后,当他讲起这个故事时,他会声称他所做的唯一的观光就是挑一个好天气回到大桥去游览一下,拍些照片。不幸的是,他忘了他的照相机。他乘火车去纽约的沿途,名山轰隆而过,而著名的江河、平原、峡谷和整个神圣的美国风光,他都没有抬头看一眼。

“那么你怎么知道你经过的是些什么地方?”他的小女儿常常会问。(这是蒙娜,她就是这个样子,像只蚊子。)

“我听见别人在议论。”他通常会这么说。然而,有一次他满脸通红。“我几乎一眼也没看,”他局促不安地耸肩说,“真有趣。”

纽约。他承认或许他曾在那儿看了几眼。印象如何?不管怎样,这座理想的城市仍然在闪耀,毕竟这是城中之城,人们可以称之为一个时代的地方。拉尔夫游览了新世纪的风光:地铁,许多大桥梁以及高速公路。他对帝国大厦感到肃然敬畏。那些打桩工程!他对滑行铁道和阜氏转轮感到非常惊讶。在自助餐馆——在他看来,这些餐馆非常先进,而且效率高,特别是自助餐馆的机器,光亮得像个舞台。日常的生活细节同样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精制的盛牛奶的纸板盒,安了弹簧的窗帘和随处可见的电冰箱。真没想到他会看到这些东西。没想到他在琢磨。这些东西是如何制造出来的,齿轮在转动,杠杆在倾斜。甚至这里连理发工具也是机器!这里的空气充满了汽油味。没有一样东西是用竹子做的。

他确实在留意。

不过,总的来说,他也的确在认真学习。他走路在学习,吃饭也在学习。第一个星期。第二个星期。

然而,到了第三个星期,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发生在这位最勤勉(他自认为他至少最勤勉),也最为正直的学者身上了。

“她是那种——你们怎么说的?——举止轻佻的女人。”他说。

注释

[1]原文系汉语拼音拼写,为保持原貌,仅在拼音后注上汉字。下同。——编者

情窦初开

给他作一个描绘:年轻,浮华。长长的头发梳得油光发亮。他身高162公分,如果穿上一件新的非常时髦的淡灰色双排扣外套,他的身材就会显得更加矮小。在其他方面,他有着一张挺正常的大脸庞,小酒窝,一对眉毛一上一下紧张地跳动着,远离那只平坦、宽大而又平和的鼻子。他那副小小的牙齿镶嵌在宽大的牙床上,一副圆乎乎的耳朵。随着消化问题的时隐时现,他那娇嫩得像处女一般的皮肤动不动就会变红变白。他从不戴帽子,但是无论到哪儿,他都会随身带一顶巴拿马帽子,尽管这顶帽子老是碍他的事。他似乎已经产生了做绅士或戴帽子的念头,要想放弃这种念头确实不容易。

简而言之,他是一个玩偶。管留学生事务的女秘书,尽管讨厌自己的职业,讨厌她的上司,讨厌工作,但却喜欢他。

“Name?”他重复了一遍,或是nem,但他想nem不对。想到英语单词中的长元音a,辅音th和l给他带来的麻烦,他的脸都红了。讨厌英文字母表有失学者的身份吗?不管如何,他通过了。

“名——字。”她拉长声音说,并将它写了下来。她见过这种情况,外国学生能够阅读和书写,说几句英语,但却不能对话。名——字。

“名字:意峰·张。”(他在报他的姓“张”的时候,其发音听上去就好像是英文的angst[1];多年之后,他才习惯了张和英文的twang[2]同韵。)

“英文名字叫什么?”凯米问。英——文——名——字。

“我——中国人。”他答道。他正想解释Y.F.是他名字的首字母时,凯米哈哈大笑了起来。

“英文名字。”她又说了一遍。

“你笑什么?”

后来他意识到问这个问题是非常大胆的,他从不会去问一个中国姑娘她为什么要笑。但是话说回来,中国姑娘决不会大笑,不会像她这个样子。无论如何,这决不会是一个有教养的中国姑娘的行为。他现在在一个怎样的国家呀!

“我在笑你。”她的声音在回荡,很顽皮,但比他所期待的要深沉得多。她身上散发出香水的味道。他不禁猜起她的年龄来。“笑你!”

“我?”他由于受到嘲弄而缩回了下巴。

“你。”她又说了一遍。“我?”“你。”“我?”他们在开玩笑?用的是英语!Shuo de chu(说得出)——他说道,于是单词就冒了出来!Ting de dong(听得懂)。

“英文名字。”最后,她又说了一遍。她向他出示了打字机。她得填表格。

“没有英文名字。”如何说英文名字的首字母?他为使她感到失望而抱歉。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睛又亮了起来。“你给我取个名字吧。”

“我给你取个名字?”

“当然,你给我。”他为说了点英语而感到很兴奋。

“今晚——我——可以——将——这——份——表——保——存——着,”她试图告诉他,“这样——你——找——到——一——个——你——所——喜——欢——的——名——字——后——你——可——以——明——天——告——诉——我。”

讲得太多了,他听不懂。不管怎么样,他等着,凝视着,运用局外人的便利,做得粗鲁一些。她色彩斑斓,多么迷人啊!橙黄色的头发,粉红色的脸蛋,蓝色的眼睛,红红的指甲,绿色的衣服。衣服里面,一对乳房既硕大又结实,就像是土方工程。他想起了遍布中国乡下的坟墓:无名氏的小坟墓,大人物的大坟墓。这个女人使他想起了他所见到过的最大的坟墓:在山东,即孔子的坟墓。

与此同时,她在脑海里搜索着她以前的男朋友。罗伯特?尤金?诺曼?她玩弄着零乱的卷发。弗莱德?约翰?史蒂夫?肯?“拉尔夫。”她最后说道。她把名字写了下来。拉——尔——夫。“你喜欢吗?”

“当然!”他粲然一笑。

然而,在回家的路上,拉尔夫却不太乐观。他是不是太仓促了?他知道这给他省却了许多事情,他想和别人一样果断,注重实际,没想到却发现做过了头。他满心忧虑。当然,一段时间以后,当他向别人打听时,他发现其他的中国学生(有五个人在攻读硕士学位)都被他们名字的首字母难住了。他们要么小心地为自己挑了一个名字,要么就让聪明的人帮他们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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