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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间失格(2)

而我这招非常手段果如所愿,获得了极大成功。过了些日子,父亲从东京返回家,我在房间里听到他朗声对母亲说的一席话:

“我在商店街的玩具店里翻开记事本,你看,这里清清楚楚写着‘舞狮’两个字,可是这不是我的字。我还纳闷呢,后来猜到一定是叶藏淘气干的。我问他的时候,他讪皮讪脸,磨磨蹭蹭不肯说,过后却又想要得不行。这小子真是个怪人,假装没兴趣,可是明明写在这里呢!既然这么想要,说出来不就得了嘛。我在玩具店里忍不住笑出来哩。快去,把叶藏叫来!”

我还会将男女下人召集到房间来,叫一名男佣在钢琴键上乱弹一气(虽然是在乡下,但是大部分新潮的东西家中应有尽有),自己则和着那不成曲调的琴声,跳起印第安舞,令众人捧腹大笑。二哥手中镁光灯一闪,将我的印第安舞姿拍了下来,等到洗印出来一看,我的小鸡鸡竟然从腰巾(其实是块印花布的包袱皮)对拢处小露了一记尊容,这下引得全家又是哄堂大笑。这或许可说是我的一次意外成功。

我每个月订阅了十来种少年杂志,此外还会让父亲从东京给我带回各种各样的书籍。独自闷头阅读,所以不论是“怪诞诡奇博士”抑或“万宝全书博士”,我都如数家珍,还有怪谈、讲谈、落语、江户趣话[1]等,也是无不博贯,常常以一本正经的表情讲述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成了博家人一乐的必备节目。

然而说到学校,呜呼!

在学校,我是受人尊敬的主儿。“受人尊敬”这种意识也令我颇感恐惧。近乎完美地骗倒别人,然后却被某个全知全能的智者识破,当众一股脑儿揭了个原形毕现,那种惭耻比死更可怕——这就是我对“受人尊敬”一语所下的定义。尽管可以一时欺骗住众人,受到仰视,但终究有人会看穿这套伎俩,于是众人都会从他口中得知真相。而当发现自己受骗时,众人的愤怒,还有复仇,会是多么的可怕。光是想象一下,就会全身寒毛倒竖。

我在学校里受人尊敬,倒不是因为出生于有钱人家,凭的全是世人所谓的“聪明能干”。我从小体弱多病,常常一请假就是一两个月,甚至休学在家将近一学年,躺在床上无法上学。然而,当我拖着刚刚病愈的弱躯坐人力车到学校参加期末考试,成绩竟然比班上的任何人都要好。身体状况完好的时候,我也不曾用功读书,去了学校,上课也是胡乱涂些漫画什么的,下课休息时向同学们讲述自己画的东西,逗大家发笑。写作文时,我写的尽是些滑稽故事,被老师批评,也还是恶习不改。因为我知道,其实老师暗地里也喜欢读我写的滑稽故事。某日,我一如惯常将我跟母亲搭火车去东京的途中往车厢过道的痰盂里撒尿的丑事(当然,我并非不知道那是痰盂,为了夸张地展现小孩的天真,才故意那么做的)写成作文一篇交上去,心里自信老师一定看了会发笑,所以我悄悄跟在老师身后向教员办公室走去。看到老师一出教室立即从一沓作文中将我的作文挑出来,开始在走廊上边走边看边哧哧地笑,走进办公室大概刚好读完,只见老师脸涨得通红,高声笑出来,还马上将我的作文拿给其他老师看。见到这一幕,我心里觉得十分满足。

真是淘气!

我成功地让自己被人视为淘气,成功地摆脱了受人尊敬的束缚。我的成绩册上所有科目都是十分,唯有操行一项有时七分,有时六分,这又成为全家人的笑柄。

事实上,我的本性与这种淘气正相反。当时,我被家中的男女下人侵犯,让我悲愤丛集。我至今认为,对年幼的孩童做出这种事情,是人类所犯罪行中最丑恶、最卑劣的,也是最残酷的罪行。但我却忍下了,甚至觉得这让我领略了人类的又一种本性,于是只得无力地发笑。倘若我养成了说真话的习惯,也许我就会很理直气壮地向父母告发他们的罪行。然而,我并不完全了解自己的父母,至于向别人揭露,我压根儿就对这种手段没抱一丝期待。无论向父亲或母亲告发也好,或是向警察告发也好,向政府告发也好,结果还不是听凭那些深谙处世之道的人巧言善辩,指天画地地乱说一通?

我确信结局一定是不公的。归根结底,这种事情诉诸于任何人都是徒费口舌,所以我不会说出实情,我吞声饮恨,除了继续装糊涂之外别无他策。

什么?你是说你不信任人类?咦,你什么时候成了基督徒呀?或许有人会嘲笑我一通,但是我以为,对于人类的失信,未必就意味着一定会走向宗教之路。事实上,包括嘲笑我的人在内,人类在彼此的不信和猜忌中,不是照样丝毫没有将耶和华敬怀心中,若无其事地生存着吗?

还是我幼年时经历的一件事情。父亲所属某政党的一位名人到我家所在的小镇来演讲,家里的下人带着我去剧场一块儿听。剧场里座无虚席,镇上与父亲关系亲厚者几乎全部到场,起劲地拍手助威。演讲结束,听众们三三两两踏着积雪的夜路往家走,一路上将那晚的演讲骂了个狗血喷头。其中不乏与父亲交谊甚笃的所谓“同志”,他们以近乎愤怒的口吻批评父亲的开场致辞一点也不精彩,而那个名人的演讲更是糟糕透了,简直不知所云。而后,这群人顺道来我家小坐,走进客堂间,他们却用一种仿佛喜出由衷的神情跟父亲说今晚的演讲极为成功。就连下人也一样,母亲问演讲会如何,他们竟毫无愧色地回答说:“讲得真好!”返家途中,他们明明是一迭声地嘟囔,说再没有比这个演讲更糟糕的了。

这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例子。彼此间相互欺蒙,而且不可思议的是,双方竟然都毫发无损,甚至似乎毫不在意彼此的欺骗,如此高明因而也称得上是光明磊落、公平而令人欣愉的人间失信的例子,在人类生活中俯拾皆是。然而,我对于人们彼此欺骗的事实却没有兴趣,因为我自己就借着装痴装傻成天在欺蒙别人。我对于道德教科书般的正义或道德什么的毫不关心,但是有些人虽然相互欺骗却又光明磊落、公平而欣愉地生活着,或者似乎从中获得了生存的自信,这实在让我无法理解。人类终究没有教会我读懂其中的妙谛。倘使我能明白,也许就不会如此恐惧人类,也不必殚精毕力装痴装傻以讨好人类,更不必同人类生活相对立,以至夜夜啖尝这地狱般的痛苦了吧。换句话说,我之所以没有向任何人告发下人们那可憎的令人发指的罪行,并非因为我不信任人类,当然也不是基于基督教的信条,实在是因为人类对名叫叶藏的我将信任之门重重关闭的缘故。即使是父母,也时常展现出一些令我匪夷所思的本性。

但我那无法向任何人倾吐的孤独气息,却被许多女性本能地嗅捕到,或许这便是日后我被女人乘虚而入的诱因之一。

也就是说,对于女人而言,我是个守得住恋情秘密的男人。

手记之二

紧邻海岸线,就依傍在层涛涌沫的大海边,并排耸立着二十多株树皮黝黑的高大的山樱树。新学年伊始,山樱树在强韧的褐色嫩叶烘托和蔚蓝的大海映衬下,绽放绚烂的花朵,待到落英缤纷时节,如飞雪般坠下的樱花飘飘洒洒散向大海,装点着海面,随波荡漾,被浪花又拍打回岸边。东北某所中学将这片镶满樱花的海滩充作自己的校园,而我根本没有好好用功应考,竟顺顺当当地进了这所初级中学。这所学校的校帽徽章以及校服纽扣都以樱花花瓣作为图案。

家中一房远亲的家就位于学校旁,因为这层关系,父亲便替我选择了这所拥有大海和樱花的中学。我寄宿在亲戚家,由于学校近在咫尺,我变成了一名慵懒的中学生,每天听到学校朝礼的钟声响起,才疾速跑向学校。尽管如此,借由高超的装糊涂本领,我在班级里的人气依然与日攀升。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远赴他乡,但我却感觉他乡远比生我养我的故乡更加令我快心遂意。这其中固然因为我装糊涂的本领日臻炉火纯青之境,糊弄起人来已不像以前那般费力,另外也可以归之为面对家人与外人,在故乡与他乡之间毕竟存在着演技上的差异,这一点无论是何种天才,就算上帝之子耶稣也无法辟易。对一名演员而言,最难发挥的场所莫过于自己故乡的剧场,并且三亲六戚、旧知故交全都聚集一堂,任凭演技再了得的名伶想必也会大失水准。而我却一路演来,还获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像我这样的能手,到外乡表演,自然能做到万无一失。

我对人类的恐惧与过去相比丝毫未减,潜隐在心底,一刻不停地剧烈蠕动。但我的演技却与日俱进,在教室里总能逗谑让人发笑不止,连老师也一面叹息:“这个班级要是没有大庭,准是个好班”,一面却忍不住掩嘴窃笑。即使那些嗓门如雷的军训教官,我也能轻松地逗得他们胡卢大笑。

我以为已经彻底隐藏起自己的真面目,正想安然舒一口气时,却冷不防遭到了背后的突袭。这个从背后偷袭我的人,竟是班上公认的身体瘦弱、功课又极差的白痴似的男生。他面目青肿,老是穿一件像是他老爸或兄长传下来的旧上衣,袖子长得让人联想到圣德太子,军训和体操课时总是只有在一旁观看的份儿。他就是这样一个家伙,所以我也认为对他完全不必心存警戒。

那天上体操课,这个名叫竹一的家伙(他姓什么我早已忘记了,只依稀记得好像名字叫竹一)仍跟往常一样在旁观看,我们则进行单杠练习。我故意做出副一本正经的表情,大叫一声,朝单杠冲过去,像跳远似的往前猛力一跃,结果一个屁股墩跌坐在沙地上——这是我设计好的一次“失败”。众人捧腹大笑,我自己也苦笑着站起身,掸去裤子上的沙土。这时竹一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到我身后,伸手戳着我后背低声说道:“你耍招。你是故意的!”

我大为震惊。我精心设计假装失败的事情,竟然不是被别人而偏偏是被竹一识破,这让我始料不及,想都没想过。刹那间,我仿佛看到整个世界被地狱的烈火包围,焰炽烟迷,我几乎大叫一声,精神狂乱,幸好竭力控持住了自己。

接下来的日子,是无尽的不安与恐惧。

表面上,我依旧可怜巴巴地佯狂假痴取乐大家,但时不时地便会忍不住独自吁叹,我所做的一切都已被竹一彻底看破,用不了多久,他一定会四处向人道出这个秘密。想到这里,我不由得额头冒出粘乎乎的油汗,像个疯子似的用怪异的眼神心虚地四下张望。假使可能,我甚至想从早到晚一天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地监视竹一,不让他脱口道出我的秘密。我心中盘算着,在这般贴身缠络下,假以时日,我一定会竭尽所能,让竹一相信我不是在耍招,而是真的出丑。倘若事情顺利,我甚至还指望着能够与他成为无两无双的亲密朋友。倘若这一切全都不可行,那便只有暗暗祈祷他“呜呼曷归”了。不过,我并没有杀死他的念头。在我过往的人生中,曾多次期望自己命丧他人之手,但从未想过要夺他人之命,因为我觉得,那样反倒是给可怕的对手幸福了。

为了收服竹一,我不时脸上堆满假基督徒般伪善的媚笑,脑袋左倾约三十度,轻搂他瘦削的肩膀,用嗲声嗲气的肉麻语调,邀他到我寄宿的亲戚家来玩。他却总是流露出茫然的目光,沉默着不答腔。记得是初夏时节,我终于出乎意料成功了。那一日,放学时恰好遇上一场瓢泼大雨,雨点白茫茫一片倾泻下来,学生们都愣在那里,回不了家。我因为住处离得近,便不以为然地冒着雨往外冲,忽然看见竹一呆呆地立在鞋柜旁的角落,于是招呼道:“上我家吧!我借把伞给你。”随即拽住怯生生的竹一的手,一块儿疾奔入暴雨中。来到寄宿的亲戚家,我将两人淋湿的上衣拜托表婶帮忙烘干,自己则拉着竹一直上二楼我的房间。

这户亲戚家只有三口人,年过五十的表婶,三十左右、鼻梁上架副眼镜、像是有病在身的身材高挑的大姐(她曾经嫁做人妇,后来又返回娘家,我也随这家人家的称呼,管她叫“姐姐”)。还有最近刚刚从女子学校毕业的妹妹节子,她与姐姐一点也不像,个头娇小,长着一张圆圆的脸。楼下开了个小门店,店面陈列着一些文具和运动用品,不过一家人主要的收入还是来自五六间出租杂屋的房租,这些杂屋还是已故的男主人在世时盖的。

“耳朵好痛”,竹一站在那里说道,“我只要一淋到雨耳朵就会痛。”

我朝他耳朵眼里瞧了瞧,他两只耳朵都患有严重的耳漏,脓水眼看就要淌到耳郭外了。

“哇!这怎么行呢,很痛吧?”

我故意夸张地说,并且装出很震惊的样子。

“都怪我在大雨中拖着你跑,对不起哦!”

我学着女人的腔调说话,同时“温柔”地表示歉意。接着我下楼找来棉球和酒精,让竹一头靠在我膝盖上,仔细地替他清洁耳朵。竹一似乎并没有察觉到这又是我伪善的诡计,还头枕在我的膝盖上傻乎乎地恭维道:

“以后一定会有女人迷上你。”

然而日后我才意识到,这句话竟像恶魔的预言般可怕,也许连竹一自己也不曾料到吧。

不管是说“迷上”女人,还是说被女人“迷上”,这个词听上去都感觉非常粗鄙,带有一种浪谑和洋洋自得的味道。无论何等庄严的场合,只要冒出这个词来,神圣的伽蓝即刻便礼崩乐摧,变成废墟一堆。但倘若用“被爱的不安”这类文学腔的措辞来取代“被迷上的痛苦”这种低俗用语,就不至于摧毁忧郁不安的伽蓝,说起来真是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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