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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陪我吃早餐

陶笛被晨风浮荡的有些粉嫩的唇宛如初春之樱,这会唇瓣讶然的微张。一时,竟回不过神来。

眼前站着的大叔不是别人,是她的公公季向鸿,她老公的父亲。

天啊!

她是有多蠢啊,居然给自己挖了这么大一个天坑?

她把自己的公公当成拾荒的可怜老人了,这下子公公一定会更加讨厌她吧?

她深呼吸,尽量收起小脸上的震惊和一点点的尴尬,叫道,“您怎么在这?”她没敢叫爸爸。

季向鸿看着陶笛的眸光亦是有些复杂的,她的小脸在金色的阳光倾洒下呈现出一片淡淡的粉色,她的眼神清澈无辜。当陶笛第一眼把他当成拾荒老人的时候,他是鄙夷的,他觉得这个女孩有点蠢。

可当听见她那着急的声音,心疼的模样,他心底有一丝无法控制的情愫在蔓延。

心脏活像是被无数块砖垒起来一般,她的善良就像是其中的一块块砖被抽离了一样。他原本垒起来的坚硬城堡,有些要崩塌了。

她的眼睛很明亮,倒影着阳光的点点涟漪,眸底澄澈一片。

东城的太阳在头顶上升起,金色的光线揉成了一片片碎粉色,笼罩在她单薄的身影上,温暖了她那精致的五官。

陶笛也不傻,在反应过来后,立刻开启自救模式。显然她的公公不是一般人,自然不可能早晨出来拾荒。看他满手扒拉的脏兮兮的,一定是有什么东西丢在垃圾桶里面了。她的情绪调整的差不多后,她面带微笑,轻声问,“您是在找东西吗?能告诉我找什么吗?我帮您一起找,人多力量大。”

在长辈面前,她时刻警惕着自己的态度。不放肆,不卑微,只温和恬静。

季向鸿的心口再次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敲击了一下,心脏震动了一下,眼前竟一恍惚。恍然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早晨……

那个早晨,她也是这样迎着晨光,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她的声音不大,温柔的似江南春水。她脸颊上恬静的笑容,宛如春水轻轻荡漾,水面上还飘落着柳叶,悠悠的晃着。

就是这样一个笑容,温暖了他的眼眸,在他的心房中落下了痕迹……

陶笛见公公好像走神了,她又轻轻的凑上前,还是笑,“我猜一下,一般随手扔进垃圾桶的应该是戒指?或者扳指之类的对吗?”

季向鸿看着她的眸光又复杂了几分,唇瓣动了动,脊背也直了直,却还是没说话。

陶笛又活跃的分析,“我猜您这个年纪戴的应该是扳指?我现在帮您找找看。”

其实垃圾桶里面的生活垃圾真的很脏,可这会的陶笛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的强悍,两只眼睛也在放光,到处搜寻着扳指之类的东西。

很快她的手也变得脏兮兮的,还有酸臭味。她一点也不介意,她唇角的笑容始终上扬着。不但是不嫌弃,反而有些甘之如饴。

是啊,现在就算是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她都会愿意的。只有能在公公面前涨分,扒垃圾堆她一点不介意。

谁让公公是大叔的父亲呢,她在意大叔,也在意他的家人。

她几乎翻遍了所有垃圾,都没有找到扳指一类的东西。她转眸看着季向鸿,轻柔道,“您别急,可能是我找的不仔细,我再重新找一遍。”

她低着头,更加仔细的去翻刚才翻过的垃圾堆。

季向鸿在转身的瞬间,面容是威严如北极山巅的,不带一点生命希望的绿色。他不喜欢这个陶笛,一点都不喜欢。可是这会看她忙碌的身影,看她眼底的真诚和急切,看着她的微笑,他的情绪有些不受控制。

“找到了!”找孜孜不倦的翻了几遍后,陶笛突然兴奋的叫了起来。

只见她掌心里面躺着一枚翠绿的扳指,小心翼翼的展示在季向鸿面前,有些激动,“您看看是这枚扳指吗?”

季向鸿看着自己那枚熟悉的扳指,威严的架势有些松懈,却还是抿了抿唇,一言不发的将扳指拿了过来。

陶笛不介意他的态度,她相信任何的友好都是相互的。亲情之间也好,友情之间也好,甚至是爱情之间的友好都是相互的。她用友好的态度去对待公公,时间长了,公公只要不是铁石心肠都不会一层不变的。

她又笑,笑容在阳光下各位的炫灿,“扳指掉在一次性塑料杯子里面了,所以找的时候比较吃力。不过没关系,还好找到了。”

季向鸿蹙眉,眸光微微眯起,遮住了眼帘当中的复杂。

陶笛真诚友好的看着他,她看见太阳在东城的上空已经欲要耀武扬威的架势,狂狷的洒下来,洒了公公一身。公公保养的挺好,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被掩藏的很好。他的五官依然立体饱满,只是相比于季尧。前者比较威严,不怒自威的那种。后者却是比较淡漠,拒人千里之外的那种。

他们两父子间也有相似点,比如说气势。同样的威慑人心……

当然,这种气势是相对于别人的。在她的眼里,公公比较有气势。她对她老公已经免疫了,早就不怕怕了。

能在这里遇到公公,她其实也蛮开心的。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她的笑容始终明媚清新,让季向鸿想要忽视都有些生生的不忍。

“您也是在晨跑吗?我也是出来晨跑的,这样可以锻炼自己的小体格。我陪您一起再跑一圈吧?”陶笛就像是个乖巧的女儿,做了错事之后,在哄亲爱的父亲开心一样。

只可惜,这一招对季向鸿无效。

陶笛也不气馁,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她懂的。她轻轻摇晃着小身子,“那个……我就是随便说说。我们手都弄的脏兮兮的,还是先洗手吧。”

这附近并没有水龙头,她灵动的双眸眨了眨,蝶翼型的睫毛扑闪扑闪的,“我跟季尧搬到这里住了,离这里不远,您愿意去我们家里洗手吗?”

季向鸿眸光微微的颤了一下,下意识的想要移动脚步,可是又生生的顿住了。心里有个声音不停的在提醒着他,不能被她的笑容感染,不能接受她。理智在跟冲动交织成一片网,一丝一缕的纠结在他心口。

这个时候,陶笛的手机响了,她捏着手指从运动裤拿出手机一看是季尧打来的。

她悄悄的看了公公一眼,犹豫了几秒接通了,“老公。”

季尧的嗓音很磁性,透着一丝难得的温柔,“回来。”

陶笛小声应道,“好,等会就回去。”

“回来陪我吃早餐。”季尧又催促。

陶笛的手机音量设置了最大,所以季尧的话季向鸿也听见了。他微微愕然,他能听出儿子声音里面的温度,好像还隐隐的夹着一丝牵挂。这个发现,让他不可思议。

在他的印象中,他的季尧永远是一幅淡漠的不需要任何人靠近的模样。就算是跟他关系最亲近的季洁,也从未得到过他这样的主动牵挂。

陶笛挂了电话后,冲季向鸿扬起纯净的笑容,“您跟我一起回去吧?刚好一起吃个早餐好吗?”

她那恬静乖巧的样子,还有诚挚的眼神,让季向鸿一瞬间无法自控,就这样提步。

陶笛开心了,连忙带路。

回到别墅,季尧正在沙发上看报纸,女佣已经把早餐做好了摆到了餐桌上。

听到脚步声,季尧手中的报纸微微放下,看见陶笛那一身粉色的运动装后,琉璃般的眸底跃起一丝涟漪。今早她去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在忙工作没顾上看她。

这会一看,才发现她今天真的很美,美的清新脱俗那种。头发简单的绑了一个马尾,粉粉的色彩忖的她巴掌大的脸颊更加白皙透润,一双明珠般的眼睛镶嵌在脸颊上,扑闪扑闪的灵动无比。运动装本来就显得人很青春洋溢,充满了朝气。

明媚的就像是天幕上那颗最明亮的星星,璀璨而迷人。

如果说她是最美的风景,那么她身后的那道身影便是乌云。

在看见季向鸿之后,季尧的脸色冷沉了下来。

陶笛连忙打圆场,“我们是在跑步的时候偶遇的,出了一点小意外,手脏了。想要借用一下我们家洗手间。”

季尧对这个父亲的抗拒和排斥不是一朝一夕的,所以他很淡漠的拒绝,“不行!”

陶笛微微撅嘴,上前,“老公,你不能这样。他是你父亲!”

季尧蹙眉,上帝为他雕了刚毅的轮廓更显冷硬,唇角抿紧,“说了不行就不行!”

季向鸿尴尬的蹙眉,迎上他那冰寒的眸光。无声的对峙,充满了剑拔弩张的气息。

似乎,他们父子之间一直都是这种状态。

每次季向鸿想要靠近,季尧都会远远的推开。季尧的抗拒就会戳中季向鸿的威严,然后就会是一种尴尬僵硬的状态。

好比,此刻!

陶笛感觉到空气中寒意四起,周遭都刮起了沁骨的雪风。

她连忙上前,就用他自己的小脏手轻轻的扯他的袖子,将他拉到一边,软软的柔柔的哀求他,“老公,别这样好不好?不管怎么样他都是你的父亲,我真的不希望你们关系这么僵硬。我好希望我们一家人能和睦相处,好不好?”

季尧淡漠的抽回自己的衣袖,淡淡的扫了她一眼,“不行!”

陶笛小脸皱成了小包子,再次摇晃着他的手臂,“老公,算我求你了好吗?你别对你父亲这么抗拒,说不定你父亲就高兴了。他一高兴,说不定对我也没那么抗拒了。你看,这是大写的两全其美。”

季尧的长睫毛颤了一下,但是脸色还是紧绷着。

陶笛又继续软软的问,“老公,难道你不希望你父亲接受我?对我好点吗?你就不能为我做一点点改变吗?拜托了,好不好?”

她又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然后一脸无辜的对着他笑。

季尧扫了她一眼,拧眉回到沙发上坐下。

陶笛知道大叔退让了一步,连忙喜滋滋的对季向鸿笑道,“洗手间在这边,您跟我来。”

季向鸿胸口的起伏有些异常,不过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陶笛的眸光多了一些深意。转身跟她去洗手间。

洗完手,陶笛又主动的招呼他一起坐下吃早餐。

季尧在餐桌边坐下,脸色一如刚才的刚毅。

季向鸿看了他一眼,最终无奈的叹息了一声。放下父亲的尊严,很珍惜跟他这个儿子在一起吃早餐的机会。

这是三个人第一次坐下来一起吃早餐,气氛无疑是尴尬。

虽然陶笛尽力在中间缓和,可他们之间的隔阂真的很深。所以作用并不大,不过大叔能退让一步她已经很开心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隔阂还得慢慢解开。

早晨过程中,陶笛在喝牛奶,不小心牛奶液体沾到了唇角。

她自己没有注意到,身侧的男人已经习惯性的拿起纸巾帮她擦拭了下。

季向鸿在看见儿子这个动作的时候,再次震撼。他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观察力,他观察过儿子的这个动作。虽然不算是多温柔,可是绝对有温度。这是一种关心的动作,在此之前他甚至都快忘记儿子有关心别人的能力了。

在此之前,他觉得他的儿子四周笼罩的都是冰山。每当他想要靠近,融化他几分的时候,他就反射性的为自己构造更坚硬的冰层。他封闭着自己,不靠近别人,也不允许别人靠近他。

那样浑身都是冰的季尧,曾经一度让他懊恼甚至心灰意冷。

可现在季尧身上明显的变化,让他诧异,诧异之余隐隐的激动。

陶笛当着季向鸿的面,被大叔这么亲密的擦嘴,有些羞涩,对他笑了笑。明亮的眼神里面,传递出的是满满的迷恋。

季尧面部的刚毅不由自由的柔和了一点,低头继续吃饭。

季向鸿在整个早餐过程中,心情无比的复杂。

但是偶尔看向季尧的眸光里的隐藏的慈爱是一层不变的,他已经记不清多少年没跟儿子一起吃过早餐了。

吃完之后,他犹豫了几秒,还是威严的开口,“小尧,下个星期我过生日在家举办宴会,你回来一起。”

他唯吾独尊惯了,即使眼底很渴望儿子的同意,面上还是拉不下脸。

季尧吃好了早餐后,优雅的擦拭了下唇角,不看他,淡漠道,“我没空!”

陶笛对他使眼色,他只当看不见。

说完,又转身回到沙发上。

季向鸿被拒绝的这么彻底,尴尬的脸色沉了几分,最终一拂袖离去。

陶笛想追上去解释两句,可是被季尧叫住,“不准去!!”

她知道公公也是个固执的人,她解释估计也没用,只好先安抚一个是一个吧。她走到沙发旁边,直接坐在他的腿上,然后小手一边帮他整理领带,一边柔柔的道,“老公,刚才你父亲走的时候很受伤的。其实人哪有不犯错的?如果犯错了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那是不是太没人情味了?”

季尧不悦的蹙眉,“陶笛!够了!!”

陶笛也懂得适可而止,这事是急不来的,得慢慢酝酿。所以,她连忙乖巧的勾着他的脖子,趴在他怀里,“好嘛,好嘛,我不说了。是我不好,是我不懂你的心情,胡说八道了!您大人有大量,别跟我这个小女子计较。”

季尧叹了一口气。

季向鸿走出别墅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大厅沙发里面那温馨自然的画面,瞬间就戳中了他内心最深最深的记忆。

多年前,也有一个温婉恬静的女人美好的像是从画卷里面走出来的一样。乖巧的坐在他的双腿上,帮他整理领带,微笑着跟他聊天。那时候,他们相互愉悦,相互依存,相得益彰。

至今为止,他都觉得那是最美好的爱情状态。

因为太美好,所以很受伤。

因为很受伤,所以不能碰。

那段记忆轻轻一碰,就各种疼。

他只能隐藏……

陶笛那双眼睛,总能让他想起记忆中那个恬静的女人。所以,他很讨厌她。可是,他发现有时候理智也会变得无能为力。明明想要讨厌陶笛,可是面对她的笑容和善良,他竟有些讨厌不起来。

甚至,那个丫头微笑着脆声讨好他的时候,他的心底竟不可抑制的有一丝暖流升起。

走出别墅,他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对劲了!

苏红每天早晨都是陪季向鸿一起跑步的,她比他小十几岁,她其实是很喜欢睡懒觉的。可是因为季向鸿喜欢运动,尤其最近几年特别注重养生,所以她只能微笑着从暖洋洋的被窝中起来陪他跑步。

她体力跟不上季向鸿,所以经常跑着跑着就要坐在路边休息一会。

刚才她就是累了在路边休息,等她重新追上来的时候,却没找到季向鸿。她还有些纳闷,这会看见他从别墅里面出来,有些疑惑,“老公,你去串门了?”

季向鸿表情有些复杂,“小尧他们搬过来了。”

苏红脸上的疑惑一顿,眼底闪过一抹阴霾,却是微笑着道,“真的吗?那以后我们靠的就更近了,也可以经常走动了。太好了!!”

季向鸿瞪了她一眼,“他什么性格你不知道?”

苏红闷闷的叹了一口气,“唉,小尧的性格怕是很难改变了。”

季向鸿听到这里,突然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也不尽然。”

苏红诧异,“你意思小尧肯接受你了?”

季向鸿再次白了她一眼,“没有,今天我发现他有点变了。尤其是在面对那个陶笛的时候,他变了。”

苏红一听就有种不好的预感,脱口而出,“你是不是眼花了?”

季向鸿一侧眸,她连忙道歉,“抱歉,我有点激动。我的意思是陶笛那个丫头会有那么大的魅力?”

“……”他叹息。

又小跑了一段路后,季向鸿突然说了一句,“你说如果我真的退让不再反对,小尧是不是真的能幸福?他对我是不是也会改观?也许小洁说的是对的,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不应该干涉太多。随其自然未尝不好,小尧很有能力,很优秀。我也应该放手了,只要他幸福,娶谁有什么关系?”

苏红心里在冒火,“可是小尧有婚约啊!”

季向鸿蹙眉,“小雅不是失踪了?”

“小尧跟小雅有感情的!”苏红又道。

季向鸿有些浮躁的叹息,像是感伤道,“有些事情我真的有些力不从心了,想不了那么多了。如果小尧真的觉得跟陶笛在一起幸福,我不想再反对了。我老了,也到了含饴弄孙的年纪了。真想把公司交给他,舒心的过自己的日子。”

苏红心里咯噔了一下,心里的火焰已经烧到喉哝了,疼的她火烧火燎的,表明上却还是要稳住,“是啊,小尧比我们小诚优秀的多。公司交给他打理也能放心,到时候我跟你两人就隐居到乡下过点悠闲日子,偶尔也可以去环游环游世界。”

季向鸿沉默,眸光依旧复杂。

苏红晚上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白天老爷子的话一直在她脑袋里盘旋。她心里的这把火还在燃烧着呢,这么多年了,她一直尽心尽力的伺候着季向鸿,处处讨好他,哄他开心。为的还不是他手里的家业嘛!

可这个老东西倒好,这么多年还是一层不变的偏心那个冷血怪物。已经盘算着公司给那个怪物了,分给季诚的财产简直是少之又少。她这么多年卑躬屈膝的隐忍,怎么能甘心?

之前她还以为那个怪物莫名其妙的结婚了会惹得老东西不开心,她可以旁敲侧击的煽风点火,让老东西跟怪物的关系更差。老东西渐渐的年纪大了,也好糊弄一点。可她哪知道事情的发现完全失控了?

老东西还没怎么老就想着放权了,现在看起来又不怎么讨厌那个陶笛了。听老东西的口气,不但是不讨厌了,好像还对她有些改观了。

不行!!

这个陶笛真是个炸弹!!

她不能容忍,这个陶笛将老东西跟怪物之间的隔阂都融化了,到时候她跟季诚真的要惨兮兮了。

她必须做点什么……

周末的时候,季尧去公司加班了。

陶笛在家里煲汤,准备等会去探班。

别墅的门铃响了,女佣进来汇报说是夫人来了。

陶笛正在轻轻的搅动汤汁,一时没反应过来,“夫人?哪家的夫人?”

女佣有些紧张,“季家夫人,少爷的小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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