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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回忆(1)

我们生疏到一分钟通话都需要两个“对不起,打扰你了”来作为礼貌用语了

火车载着我的满腹心事,渐行渐远。我把头埋在臂弯里趴在桌子上装睡。我在火车上一句话也没有跟周围的人讲。也许是我通红的眼睛告诉他们,这个女人不好惹。眼神一直飘像窗外,越是离家近,越是五味杂陈。

按道理,我和我哥都考上了不错的大学,回趟老家不说荣归故里,也不该是这副做了亏心事的表情。

这一切都是拜沈大河所赐。

差点忘记说了,沈大河就是我爸。我也抽空回忆一下他吧——这个村里街谈巷议的名人,当然是加双引号的。

虽然他早不在村里住了,可是村里至今流传着他的传说。

从我记事起,他就一直在外地打工。一开始我妈也跟着去,所以我跟我哥就是传说中的留守儿童,由年迈的爷爷奶奶带。我俩被老人宠得不像样子,天天不吃饭,方便面啊“唐僧肉”啊大大卷啊才是正餐。学习成绩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妈回家一次,伤心一次,看见我们在泥巴窝里滚,钻门槛出来玩,爬树抓鸟蛋,下河里摸鱼虾,捉屎壳郎比赛拉火柴盒,把其他小孩头打破,偷邻居家还没成熟的向日葵,没有什么是不干的。

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全班倒数最后一名,我妈终于决定留在家里不跟沈大河出去打工了。我只知道他是在很遥远的煤矿,一开始是井底工人,后来因为勤奋脑袋瓜灵活能说会道当了个队长,从此不用下井作业,再后来还投了点钱,跟人合伙承包了一个小矿,在我升初中那年当起了小老板。家里翻修了房子,盖了我们村第一栋三层小洋楼。

这个人带给我们家的荣耀一直被另一个耻辱掩盖,以至于我一直在村里在学校里抬不起头来,甚至溜着墙根走。

那就是他在外面有女人了。

凡是破坏人家家庭的在我们村都叫狐狸精,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还有一个时髦的称呼,叫小三。

我上初一的时候,第一次见那狐狸精。她居然敢跑到我们学校来给我和我哥送两套新衣服。那时候大概她有二十来岁的光景,比沈大河小十来岁。她站在教室窗外,我们语文老师正在深情朗诵《雨巷》: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我一抬头侧脸儿就看见了她,心想谁的姐姐啊,是不是为了配合我们老师所以才出场的,真好看。

波波头,圆脸,笑起来两个酒窝。她站在窗外,伸头招呼我们老师。老师进来的时候喊我出去,说你小姨找你。我从座位上站起来,“腾”一下带倒了凳子。全班同学都笑了,同桌让我别激动。

可是我并不认识她。我站在她面前的时候,跟她个子已经快一样高了。可见她很矮,但是还算有气质。

我记得她讨好地说:“是蔷薇吧,天冷了,你爸让我给你买了新棉袄送来,你的还有你哥的。快试试,穿得不?”

我一下子明白这个女人就是出现在我噩梦里好多年的狐狸精,她折磨得我妈生不如死。我校服里面是一件薄毛衣,当然很冷,但是我就是冻死,也不会穿狐狸精给我买的衣服。况且我已经是个半大姑娘,已经有强烈的耻辱心,我狠狠地夺过衣服扔到地上踩了两脚。

我记得我当时狠狠地用眼睛剜她,问:“如果有一天沈大河没钱了,你还会跟他吗?”

她显然没想到我的性子这么刚烈,默默地低下头,走了。

然后我在宿舍哭了一下午,最后下定决心买了IC电话卡,第一次主动给沈大河打电话。

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对我们?我不要后妈,如果你一定跟我妈离婚,娶这个女人,我就跟我哥逃学,离家出走。”

我爸说:“蔷薇,你阿姨特意去学校接你的,你和你哥都到矿上来上学吧。这里条件好,你要好好听话,这样才能有钱读书。跟你阿姨一起来,反正你留在你妈那里,我是不会给你钱读书的。”

你看他已经分得很清楚了,还“你妈那里”呢。这不是你的老家吗?我想指着他鼻子说:沈大河,你丫彻底忘本了!

酝酿很久,我特别骄傲地说:“沈大河,你记住,不给就不给,反正我也不想读书了。我要出去打工,赚钱养我妈。”

我爸叹口气挂了电话,挂之前我听见那边非常嘈杂,有人说白板、九条、碰之类的,最后在一声“和了”中满堂喝彩!

让我吃惊的是,我哥没听我的,他穿着那女人买的新衣服,收拾书包就跟狐狸精去矿上读书了。那一年他该考高中了。我站在学校大铁门旁边,看着他们坐人力三轮朝火车站的方向走远,我用手使劲抠铁门上面的绣。狐狸精没带我走,可能本来就是意思一下,没真想带去,谁愿意带拖油瓶呢,反正我也绝对不会跟她走的。

中间整整三年我和我哥没有联系。我不接他的电话,不看他给我写的信。我们的隔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我恨他,他是个叛徒。

我心里恨两个人,沈大河,沈鹏。

我必须守在我妈的身边,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我虽然不够强大,也算个棉背心。她常常一个人坐在厨房,守着煤炉打瞌睡,有时候饭碗都掉地上摔碎了才吓醒。

有时候她瘦小的身子背着一箩筐菜从村口走来,一路上自言自语,一个人扮演好几个人的角色,说得很热闹的样子。

农忙的时候,她带上暖水瓶、馒头,在田地里一待就是一整天,收割油菜籽,然后摊在塑料布上奋力地挥舞着棒子捶打。

她每个月都要把我爸留在家里的衣服洗一遍,太阳好的时候放在院子里晾晒,酒柜里的酒瓶拿出来用鸡毛掸子扫扫灰尘。

我犯错的时候,她会让我跪在院子里写检查,还苦口婆心地讲孔子孟子老子的道理。

她是读过书的,年轻的时候还是自由恋爱,和沈大河因为看一场戏结缘。当年婚姻结合得异常顺利。

生活再困难,我的爷爷奶奶一日三餐也能吃上热乎饭,穿上干净的衣服。

这就是我们那里典型的农村妇女。唉,我的妈妈,怎么把你描述得这么悲惨,还是我之前从不敢面对?

记忆中自从出现了狐狸精,我妈就是沉默的。从没有大哭大闹过,面对我都是淡淡的慈爱的笑。或许睡着的时候是会暗自神伤的。长年累月的抑郁让她已经没了大悲大喜的表情,胃病也常常折磨她,大把大把的药,每天比饭吃得还多。

两个人白手起家,本应该男人在外赚钱养家,女人在家操持家务,怎么日子就过成这样了呢?

她肯定想不通啊,她恪守妇道,她应该算是贤妻良母,她是孝顺老人的。为什么做得这么好,她的男人还是变心了,背着她搞破鞋了呢?但是她坚持不离婚。因为在我们农村,离婚是件很丢脸的事,会被人看不起。那时我也搞不懂,我一直以为小三是城里人才有的呢。

我还小,像一个半大的鸡仔,羽翼还不够丰满,还不能保护我妈,就算我爸把那个女人带回家,我也不敢想象,我是否有勇气撕扯她的头发,喊她狐狸精看我不打死你!我只能在心里默默诅咒她出门被车撞死,在家喝水被呛死。

在我妈的影响下,我这些年多少还是有点唯唯诺诺的隐忍性格。我知道男人被人拐跑了,是件很痛苦很屈辱的事情。

我曾经问过我妈,我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你猜我妈怎么说的,她说,算命的王瞎子给她算过,沈大河最后还是会和她一起终老,所以这种日子,快结束了,快了。

再说我哥吧。

我和我哥再见面就是他收到高考录取通知书。

那时我已经读高一了,是我们县最好的高中。懂事的我开始争气了,我妈一个人供的。这几年我们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呢,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

其实从我爸授意狐狸精把我哥带走的那天起,这个家就彻底失去男人了,我也很忌讳听见类似爸爸哥哥这样的词语。

他们都是叛徒。

我哥去北京上大学的第三年,我也考到了北京。当然,学费有一部分是我暑假做兼职赚的。他从航天路坐车到学府路我的学校来找我,我们走在落满梧桐叶的小径上。我还是不习惯跟他说太多话,脑子里是他上小学二年级拉着我第一次走了那么久,去镇上用两毛钱买一个包子,他咽着口水说,妹妹快吃,萝卜肉馅的啊。

这样想着他曾经对我的好,居然还心头一酸。

我哥戴着宽边眼镜说:“呵,想什么呢,沈家有女初长成,都成大姑娘了。”

我鄙夷地看他一眼说:“沈鹏,你丫学个中文就变得这么文绉绉的?”

他说:“你能喊我一声哥吗?我是你亲哥哎。没大没小的。”

我冷冷地说:“不能,你还好意思提啊你!我没哥,我上初中的时候我哥当了叛徒,我就没有哥了。”

他叹口气说:“妹妹,我问你,妈还好吗?”

我别过脸去:“不好,我来北京的前一天,我们还在收油菜籽,天气预报说有大雨,我们打着手电忙到半夜,你看我胳膊,你看啊。”

我撸起袖子,全是被庄稼杆子划破的痕迹,一条条的,横七竖八的,所以我穿了长袖衬衣。

我哥用他细皮嫩肉的手抓住我的胳膊,微微颤抖着,面部显得震惊不已。他摘了眼镜擦拭眼泪。

很好,这就是我要的效果。你不是学院第一名吗,你不是颇有女生缘吗,你不是有个暴发户的爹吗,你不是才华横溢吗,你不是文学社社长吗,让校友都看看你伤痕累累的妹妹,还有你虚伪自私的真实面目。

我歇斯底里地吼道:“你为什么这么狠心?为什么这么多年不回家看我们?为什么当初要跟她走?你个叛徒!”

他沉默了。

大概酝酿了五分钟之久,他哽咽着说:“蔷薇,我就知道你不回信不接电话,是因为恨我。如今你长大了,你别耍小孩子脾气了。你觉得以咱家的情况,都靠妈,咱俩能一起上大学吗?如果咱俩只能有一个人读书,你觉得会是你吗?如果时间倒回,我没有离开咱妈,你现在会在北京读大学吗?这么多年,你以为我在那个家过得就好吗?我这么委曲求全就是为了你啊。我这么努力拼命地考到这里,就是为了离那个家远远的,这样才能离你们更近!在我心里,我的家还在那个小山村里,永远都在。我明年毕业,无论如何都要回到那里。”

啊!原来是这样。我听了这段话,一下子没脾气了。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这样我也不必被仇恨占据内心这么多个日夜!那一瞬间我就感觉头顶那一片乌云飘走了,小时候护着我的哥哥又回来了,这大抵就是血浓于水吧。反正我原谅他了,因为我这一辈子也就只能有一个亲哥哥了。

我们又逐渐回到了小时候的亲密无间。我妈也因为我哥回家变得开心得像个孩子。我哥大学毕业后,本来可以考研,但是他没有,而是考了我们县政府的小公务员,他要一辈子守在离我妈最近的地方。

关于沈大河和那个狐狸精,这几年过得怎么样,我一句都没有问。我只知道他的矿生意越做越大,用老乡的话说都能买一座金山了,其他的一概不知。在内心里,我知道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说明他们还健康地活着,是不是相处愉快就不知道了,也许正相看两厌,又有了小四小五小六也说不定,反正我妈不同意离婚,那么小妖精就是有名无分的,就是生了孩子也上不了户口。

我哥毕业典礼的时候,他来北京看过我和我哥,我以告他重婚罪要挟他,要了一笔我和我妈该得的钱,不多,给我妈养老算是够了。

我妈最期待我能在学校教书,结果我却在离她千里之外的地方,流浪。

啰啰唆唆这么一堆,交代完家里的背景,心里很酸楚,我已经很含蓄了,沈大河的不耻行为只能算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可是我家这点破事儿其实只是农村留守儿童家里常有的事儿,一个缩影而已,只有更荒唐,没有最荒唐。呵呵,苦笑一下。

这么些年,我以为我妈应该放下了,或者习以为常了,现在想来,一定没有,要不然为什么又喝药了呢?

对,之前喝过一次。全村都知道沈大河在外面有女人了,就是没人告诉我妈,最后是我快嘴的二婶看不下去,跟我妈说完,她确认是真事儿以后,默默地回屋灌了小半瓶农药,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口吐白沫了,估计是假药,反正洗胃以后就没事了。所以我忧心忡忡,归心似箭。

下了火车,我特意吃了一碗胡辣汤,一碗热干面,半斤炸萝卜丸子。老家的味道真好,在北京是无论如何都吃不到这份美味的,这就是乡愁吧。

吃饱喝足,打了一辆黑车回村里,树叶都已经落了,树丫子光秃秃的,恍然觉得陌生,路都给指挥错了,多绕了很多路,把司机气坏了,他还笑我是不是很多年没有回了。村里很冷清,二百多人的村,平日里只有三十来个老人聚在一起晒太阳,发呆。我随便叫了几声大爷大娘,就拖着箱子拐进弄堂回了家。

到家见我妈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她老了,四十九岁的年纪,因为田间劳作成年风吹日晒,说五十九岁也有人相信。她含着泪,快步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后接过行李,把我让进屋里。

家里的猪已经杀了,屋檐下的铁丝挂满了肉还有猪的各种内脏。我妈说已经撒上盐巴和辣椒了,再风干半个月就成腊肉了。

这些是特意留出来,过完年带给我姨夫家的餐馆用的。冰箱里还有很多新鲜肉,再过一个星期,我爷爷七十大寿请客用的。

我都快忘记我还有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爷爷需要我妈照顾了。

大伯二伯都在我爸的矿上打工,这几天要回来了。婶子们显得特别开心,还穿上了过年的新衣服,一年没见自家男人了,都表现得蠢蠢欲动,眉飞色舞的。只有我妈始终安静,我不知道她心里是否有所期待。我不敢问,怕触动伤心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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