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去首饰加工厂,我会得罪老姨一家子,因为我去帮一个从她家脱离出去的前儿媳妇工作,这会使她心理不舒服。面是我若是在辞去志方行的工作之后进入到金凤所管理的新凤超市去,那就没得说,因为我是帮朋友的,同时又不是和成志方做同行,不会产生什么竞争,这是相安无事的一件好事啊。
同时,若是我可以从批发行业转到零售业去的话,则可以增加自己的商业知识,在销售这一个链接当中有比别人更好的认识,让自己以后创业会更加方便一些。
所以,我没有迟疑,当即对金凤说:“多谢你看得起我,我希望到时候我真的从志方行里面辞职的时候,你别不要我就行了。”
我的玩笑让金凤有些不高兴,她很严肃地说:“金忆,我是真心地邀请你到我的事业当中来的,我来这里之前,已经和我的父亲说过,他也觉得如果有你在我的身边协助我的话,他会更加放心的,另外,他还要求我,请你今天晚上到我家去聚餐。”
听到她的话,我的心不由得一震,接着问道:“今天晚上?”
“是啊,等一下我父亲就要下班了,我们现在就走吧!”金凤说完,二话不说,招来服务生结账。
当我要抢着埋单的时候,金凤阻止了我,“金忆,你别跟我抢,你的工资没有那么高,我可不想让自己的良心过不去。”
她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么办呢?只能够让她付钱。
只是我的心中很不舒服。我感觉到在金凤的面前,明明身高比她还高,但有一种矮她一个头的感觉。
我知道,这是两人的实力差距,想要改变这种差距,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强,拥有比她还要多的财富,那才可以。
我不动声色,心中却已经有了一个坚定的目标,超越金凤!
金凤付过钱之后,和我并肩走出茶馆,接着拦下一辆的士往她家而去。
到达她家里,我感觉到有些意外,以金凤家的财富,本来可以住得金碧辉煌的,但是她家却显得那么朴素,即使在市中心一个高档小区里,依然给人一种如同在乡下民房一样。里面的装修,都很简单,似乎只要足够让人住,不会受到刮风下雨的影响就够了。
这小区里面别家的装修都是力求豪华,但金凤家的偏偏不,只是追求实用而已。
我是第一次到她家来,所以眼睛里的惊奇不能够掩饰。
刚刚想向金凤询问情况,我已经看到坐在客厅里的一男一女,只能够将话题刹住。
男的四十五六岁上下,国字脸,头发根根倒竖,精神无比,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大眼镜。身上穿的是白色衬衣,灰色裤子,脚上拖着一双淡蓝色拖鞋,坐在那里看财经周刊。
女的是瓜子脸,电了一头线条优美的曲发,身上穿着一条淡紫色连衣裙,裙摆到达小腿位置,此时正在削水果,摆拼盘。
“爸,妈,我回来了,这是金忆,我奉命请他来了。”金凤一下子就坐到两位长者的身边,然后一左一右揽住两人的手臂,带着些许撒娇的样子说道。
我内心很是忐忑,对于眼前的这两位长者,心中还是保留着过去的记忆,因为当时我们是住在同一个村子里的,见面的时间很多,我和金凤的关系也不错,所以经常到她家去玩,甚至有时候玩得忘记时间,就会在她家吃饭。
而她也经常到我家里来玩,同样也有不少次在我家吃饭的。
金凤的父亲叫金喜,而她的母亲叫莫晴。
两人以前的模样,总是保持着一种很愁苦的样子,但现在却变了,变得我差点认不出来,他们雍容无比地坐着,即使在这么简朴装修的房子里,两人还是给人一种人上人的感觉。
一个人,不一定要环境来衬托自己,有时候,自身的气质的展现才是最重要的。
就像是眼前的两位,他们身上的气质,根本就不必开口,立即给人一种高尚的感觉。
当听完金凤的介绍之后,金喜还有莫晴一起抬起头来看向我。
两人的目光都很柔和,就像是看着他们自己的儿子一样。
我轻轻地说道:“伯父,伯母,好久不见,你们好吗?”
“金忆,你长大了,长得差点儿让我认不出来了,不过,你还是像以前那么帅,想必你已经有女朋友了吧?”金喜的两片薄薄的嘴唇动起来,带着磁性的声音就从中涌出,使得他的魅力增加不少。
我还没有回答,莫晴就说:“金忆,真的是你吗?来,到这边来坐,让伯母好好看看你,当初那一个总喜欢粘着我女儿的小金忆,现在长成什么模样了。”
由于岁月的关系,当初那一道柔和悦耳的声音,此时也变得深沉起来,其中更是带着些许的沧桑感。这就是莫晴给我的感觉。
我笑着说:“伯父,伯母,这人嘛,也总会变化的,你们也给我一种很讶异的感觉,我没有想到,那么多年过去,你们还是显得那么年轻。”
我说的是实话,在眼前的两位中年人,由于他们保养得不错的缘故,所以看起来不像是他们实际年龄那么大。
我的话让两位长者很高兴,都一起笑起来,此时他们眼角出现鱼尾纹才透露出他们的年龄不小。
我坐到金凤一家人的对面沙发上,这是一套用原木制成的沙发,以前在乡下的时候,有一些没钱买得起家具的农民就会自发地进入到山里面去砍伐一些万年青树,然后带到家里自制家具。
我摸着身下坐着的这一套沙发,找到当初我金凤手多刻下来的痕记,不由得惊讶地问道:“伯父,这沙发,是不是当初在普宁时你们所用的那一套啊?”
金凤笑眯眯地说:“当然了,如果不是的话,你根本就不能够摸到我们当初刻下来的早字了。”
原来我刚刚的小动作全被金凤看到,所以她一下子就揭穿。
金喜说:“是啊,这一套沙发,是我最穷苦的时候,没钱买家具自己做出来的,后来出来闯荡的时候,就将它留在乡下,可是人就是那么奇怪,我明明后来有钱了,可以购置一些红木沙发或者皮沙发,但我总觉得自己用那两类沙发是很别扭的,我还是喜欢坐回这种原生态,由自己制作出来的沙发的感觉。”
金喜抚摸着身边的沙发扶手,就像是抚摸着情人一样,眼睛里的恋旧情绪一览无遗。
“原来是这样,伯父,我冒昧地问一句,您不觉得以您现在的身份,再使用这种沙发不会衬不起你的身份吗?”我问道。
莫晴将弄好的水果拼盘摆到我的面前,用牙签穿好一块雪梨之后递给我,一边说:“我也曾经提过这一个问题,想要让我们的家变得时尚一些,但是你伯父的心却是恋旧的,他说,他不会将这一套沙发换掉的,因为这是对他的一种暗示,在他穷苦的时候,只能够用得上这种低层次的沙发,而现在他富有了,就要牢记当初未发迹时的困顿,不能够让自己松懈,因为一旦松懈的话,就有可能会让自己从高空当中跌下来,失去现有的一切财富,重新变回一个穷困者。”
我静静地听着,然后心中不由得一阵异样感觉,对于金喜的想法,总算是有一些了解。他的目的,就是给自己一个警醒,随时可以提醒自己当下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