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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安葬蔷薇

把声音压得再低再低,像谈论一个死去的孩子

——阿尔贝·萨曼

走出医院昏黑的甬道,阳光就那么着打花了眼。他母亲转身对丁兰姨妈说:“你知道哪儿有合适的地方吧?”丁兰姨妈就住医院附近。

他母亲手里拎着团青稞纸,布满老人斑的手背青筋突兀。他忍不住再次瞥了一眼。那些粗粝的纸打着卷,没人知道里面包裹的是什么。他眼睛有点刺痛,也许昨夜的啤酒仍在血液里暗涌。“医院南边有片麦子。麦田旁边倒是有块闲置的空地。”丁兰姨妈急促而含混地回答。她是个哮喘病患者,说完后呼噜着搭讪,“以前是荷花坑来着,水干了,藕抠光了,就成了闲地。”

他似乎是第一次来到小镇。他盯着一个穿运动服的男孩,嘴里叼着半只苹果,贴着墙壁练习倒立,而那个小镇著名的疯子,仍在十字路口象征性地指挥着交通。“你快点,”他母亲催促道。母亲,丁兰姨妈,还有弟弟,已经朝医院的南方走了过去。母亲走最前面,她走得慢条斯理。弟弟走在最后,眼眉蹙着。他是个演员,前几天刚从北京回来。

清晨见到丁兰时,她蜷在病床上,像只脱水小兽。愣着眼扫到他,她河马般宽阔的嘴巴紧张地翕动着。片刻她才仿佛真正认出他,羞涩地笑了笑。他的吃惊慢慢变成了愤恨:她竟然还还能笑出来。他压着嗓子嘟囔道:“你好些吗?”她母亲连忙说请他放心,丁兰命大,没受大苦,折腾得不凶,“毕竟孩子还小”。

母亲边走边不停回头瞅他。他的嘴唇不停颤抖,头颅被层层纱布包裹着。当她把青稞纸拎起时,她认为他会讲点什么。他只是恐慌地盯着那堆青稞纸。她嘘叹了一声。她的叹息让病房里所有病人将目光甩到他身上。邻床的丈夫踱步过来。无疑这是个富于同情心的警察,他弹出根香烟递给他。他摇摇头,那个警察就拍拍他的肩膀,自己点着了。

现在他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散漫地走着。路过一家日杂商店时,丁兰姨妈跟一个身材臃肿的胖女人嘀咕着耳语。后来她从胖女人手里接过把锈迹斑斑的钢锹。他母亲就是这时小跑着奔过去,把锹揽进自己手里。她扭过头,凝望着他。

他们三个远远地等着他。他母亲本来打算今天去劳人局办理退休手续。这些天她一直在为这事情奔波,如果能在下岗前办好退休手续,她将每月有二百元退休金。这些钱对她至关重要。她年轻时曾是桃源镇红极一时的红卫兵,一生中最骄傲的事,就是在天安门广场见过五回主席,“有一次,主席坐着红旗轿车,摆着手,从我们的身边过去了,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很乱。”她时常眯着略显囊肿的眼泡甜蜜地总结道,“可他仍是个英俊的老人啊。”如今,十五岁时率领一帮初中生进京串联的激情已经没有了,她对下岗的恐惧证明了她的衰老是迅速的:眼角堆砌着松弛的肌肉,瞳孔幽深,唯独唇线滑筛时才显露出冷酷的神情。当儿子把钢锹默默从她怀中抽过去时,她发觉了他眼里似乎闪烁着亮斑,她用严肃的声音低声训斥道:“别给我哭,你要是男人就别给我哭。”说完她把目光移向南方。南方的麦田还有段距离,“这有什么大不了呢……”她喃喃自语道,“这对你构不成威胁,你还这么年轻,”她的声音随即柔和起来,“你不一直是个有主心骨的男人吗?”

对母亲的话他没有应答。“你的章程这么硬!可这有屁用!”他母亲曾恨恨地教育他。那次是因为他和丁兰的事情让母亲伤心。他和丁兰处了六个月后,她希望他们结婚,可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和她现在连手都没牵过,”他争辩说,“和一个连手都没牵过的人结婚,这……不合适吧?”

其实他和丁兰是大学同学,丁兰比他低一届而已。那时的丁兰体态丰腴,衣着朴素,走起路来像只懵懂的企鹅。他和她虽是同乡,却无特别印象。唯一的那次,是他从“梅里美”镭射影院出来时,碰到了她和她的几个同学。他寒暄着问她,你觉得电影怎么样?“很好,”她盯着地面说,“我喜欢阮玲玉,可她干吗自杀?”他说:“是吗?”“是啊,”她倾斜着身体说,“她死得真不值。”他含混不清地回答道:“是的,悲伤的人性。”显然她对他使用“人性”一词很是诧异。她不知道他那阵正好爱上了《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哲学。后来他借故说买包香烟,于是丁兰和她的同学们先走了。其实他什么都没买,那天刚好飘着零星小雪,他目视着她矮小的身影被路灯拉得极为纤细羸弱,投射到肉乎乎的雪地上。他绝对没有料到,若干年后,他会和她结婚,而且,和她生一个孩子。

已经回忆不起,他最终为何答应了母亲的建议呢?他的默许无疑令母亲开心不已。她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买了半斤护心肉和只过了保质期的坛子烧鸡。他的瞳孔在啤酒泡沫里逡巡着荡漾,在那一刻,他恍惚想起了那场电影……那场暧昧的雪色……高脚路灯,以及,那个喜欢《阮玲玉》的女孩。

那个女孩子如今躺在病床上,成了一位母亲。她分娩了。那个满脸雀斑的小护士抱着孩子走到她身边,问她是否看一眼,她把头扭到一旁,坚毅地、冷冷地回答道,“不”。这个细节是他母亲不经意间告诉他的。这更加剧了他对她的憎恨。她竟然连看孩子的勇气都没有。他觉得她没有资格当母亲。他甚至有个奇怪的念头,等她出院后,他们就离婚。是的,离婚……他木木地找母亲。不知不觉中他已把母亲抛在身后。他的目光又停滞在母亲手里的那卷青稞纸上……他的心尖锐地痛了下。

弟弟的身影正离他们越来越远。他扔掉手中的香烟,一声不吭地扭头回走。这次回家,本是说带女友见母亲的。他打电话吩咐,让母亲为他准备间干净舒适的房间,“就是给我准备个洞房,”他在电话里的口气让他母亲觉得他总算衣锦还乡了,顺便给她捎回个漂亮儿媳,“她做什么职业的?模特!多大了?总不会七老八十吧!哪儿的老家?我说你还查户口怎么着?”他略带京腔的不屑口气让母亲隐隐兴奋起来,好歹也是影视界的腕儿了啊。可让母亲失望的是,他只是把自己带回了家。当他用脚踢开房门时,他们看到了一个套着圆领汗衫、神态离索的男人。总之,这个所谓的著名演员,怎么看也不像电视剧里飞檐走壁的大内密探。

昨天晚上他和几位私企老板一起喝酒。他故意没有带手机,他很纳闷丁兰能找到酒店的电话。他总是低估她的嗅觉能力。去年冬天,他和一帮朋友猫在一家啤酒厂的车间喝酒,她竟然把电话打到车间。她能有什么事情?她总是在喝酒时打扰他,叮嘱他早点回家,或者不要喝多了。在众人喧哗的酒令声中,他听到丁兰抑郁的呻吟,“你快点回来……我很难受,你把我送医院去吧……好不好?”

他和丁兰婚后两年都没要孩子。开始时他们采取了繁复的大众化措施:气味、纹络、型号、颜色千差万别的劣质避孕套。当他把这些紧绷的雨衣撑开,将之戴在那个器官上时,他显得心不在焉。这种心不在焉甚至对他构成了某种不必要的威胁。经常是在套弄那东西时,他的欲望突然就急速而滑稽地消却了,这浪费了他不少时间。而丁兰塑料模特一样僵硬地绷直身体躺在席梦思床上,眼睛注视着房间的屋顶。后来他们干脆采取了更为保险的安全措施,他逼迫丁兰疯狂食用避孕药。她每次似乎都极为不情愿地把白色药片塞进嘴巴,咕咚咕咚灌溉着凉白开。有一次他窥视到她的眼角沁出潮湿的液体。他犹豫着搂住她,妄图通过怀抱给她些实质性安慰,然后他听到她轻声地念颂:“我们干吗不要个孩子呢?我想要个孩子……”他沉默着把她扳倒在床上……最后时刻来临时,他总是果断地抽离她的身体:这种不必要的行为被丁兰发觉后,她小声抽泣起来。他只好改变了这种似乎孕育着背叛味道的抽离。“也许我们真的该要个孩子了,”他那时经常神情恍惚着劝诫自己,“不然丁兰都患抑郁症了。”

孩子是什么时候怀上的呢?他们在幻想要个孩子后,开始有计划地做爱,为了操作更具有指导性,他买了一本六百页码的《新婚大全》,把那些关于女人生理的经典条款背诵得滚瓜烂熟,后来,他甚至能准确地推算出丁兰的经期、排卵期和生理高潮期。但半年过去,丁兰的肚子还安静着,他开始对自己的生育能力产生了怀疑。某个春日下午,他偷偷去一家疑难诊所看医生,把一管白色的浆液递给化验师时,他有点紧张。后来那个长着两颗臼齿的医生冷冷瞥他一眼说:“你的精子比蝌蚪游得还活泼。”他方才放心。那么原因有可能在丁兰了,但他没有对丁兰提示什么。之后他们的夫妻生活开始懒散,有一个月他们甚至一次也没做。那么孩子是什么时候诞生的呢?这时他所熟悉的女人生理知识似乎变成了一堆垃圾,而孩子在子宫里柔弱的心跳也是个暧昧的话题了。总之,当丁兰从厕所里出来,微笑着把试孕纸递给他时,他看到了纸上浅红的波浪。他无所谓地点点头。

很多个夜晚,丁兰熟睡后,他偷偷掀开丁兰的睡衣,手指像昆虫那样爬过她隆起的腹部。那个孩子似乎对他小心谨慎的动作有所反应,在他的手指漫过的部位,悄然而好奇地涌动着。他越来越相信,那个莫名其妙来到女人子宫里的孩子,正仿若一朵秘密花朵,伸展着甜美、脆弱的花瓣。

抵达麦田之前,他们经过了一个垃圾场。这是个标准的垃圾场。一股恶臭的气味弥漫着,呛得丁兰姨妈刺猬似的咳嗽起来。她用手捂住鼻孔,忧心忡忡地说:“政府啥时候能把它搬到郊外呢?”后来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母亲。他母亲轻声地询问道:“什么?”

“很多人家,把小产的婴儿扔在这里呢。”她说。

“是吗?”他母亲问。

“是啊。”丁兰姨妈说,“孩子死了知道什么啊,扔哪里不是一样?”

他母亲攒眉看他。在医院时,丁兰母亲就建议把孩子扔进医院的垃圾箱,她没有同意。她把孩子裹得颇为严实,可孩子的小脚还是支棱着露出来。她抚摩着孩子的小脚,孩子虽然没有呼吸了,但软软的脚丫还温热着,像新长的蒜瓣一样白生生的。孩子的脚大。她儿子就是大脚。

很明显他听到了两个女人的对话。他的身体似乎哆嗦了一下。

“这里有野猫吗?”他母亲问丁兰阿姨。

“有啊,”丁兰阿姨说,“多着呢,春天的时候都来这里叫春。”

“野狗呢?”

“野狗也不少。野狗最喜欢垃圾场里的肉骨头。”

“我们走吧。”他母亲叹息了声,对丁兰姨妈说,“我们走吧。”说完她去看儿子。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朝麦田行进了。他走路快,像竞走运动员那么快。有时候,母亲会懊悔地想,如果打小让他去练竞走,没准他早成奥运冠军了。当个奥运冠军,无论如何,都比当个没有出息的公务员强吧。

他母亲和丁兰的姨妈距离他越来越远。他是个步伐很大的人,他和丁兰不冷不热地谈着恋爱时,他走路的姿势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的交流。他身材高大,丁兰身材矮小;他无论什么时候步行都像是在参加竞走比赛,而丁兰走路时似乎总在思考些单纯的问题(她最喜欢的书是卡尔维诺的《意大利童话》,她似乎相信这世界上有魔法戒指、有吃不厌无花果的公主和靠喝风活着的王子)。他们总是一前一后走路,有时为了调节气氛,他故意将步伐放慢,这样丁兰跟上来时,她脸色潮红,感激地瞥他一眼,仿佛他已经为她做出了重大牺牲。更多时候,他们散步时像两只忧郁的花狸鼠,各不相干、神态冷漠地走着。他从小走路就快。无论做什么事情,他都想拿第一。他天生是个要强的男孩子,这相当可笑,除了功课拿第一名,他的体育课、音乐课以及美术课也都是满分。他和弟弟不一样。弟弟长的像条瘦弱的虫子,每次挑苹果的时候总是说:“哥哥你先挑。”等他拿完了,弟弟就说,“哥,我要你挑的那个。”在弟弟眼里,别人的东西总是最好的,这和多年后的他判若两人:他辞掉了律师事务所的职务,跑北京去做什么狗屁演员。他在京城混了五年,也只是在一部古装剧里饰演了一个弱智的大内密探:他爱上了那个专横跋扈的格格,最后还为她自杀未遂。

荧荧是唯一一个嘲笑他的女孩子。她那时总不屑一顾地嘲笑他,“你是个可怜的孩子”。她是个喜欢叶芝的小布尔乔亚女孩,“可怜的孩子,上帝恩宠。”她使用“孩子”“上帝”一干词让他羞愧不安。上大学时他们开始频繁地通信。他在大连读税务学院,她在西安读一所民族大学,学的是藏语。他搞不懂她干吗学藏语。在他印象中,西藏是个神秘之地:布达拉宫、喇嘛、牦牛、朝圣者、雪山、完美的法器……但他不明白这和荧荧有何关联,而毫无疑问,如果不出意外,荧荧毕业后,将被分配到那里,做一名中学老师。很长一段时间,他把西藏隐隐当成了自己的敌人:它会把荧荧掠夺走,从实质上打击他。他们的通信从本质上讲,也是克制和节俭的行为。孩子们,互相描摹着彼此的城市,不痛不痒地抒发着对大学生活莫名其妙的忧伤。

一九九五年冬天,荧荧在来信中提到,有个男生追求她。“我和他喝了点酒。只喝了一点,他就喝多了,说,他爱我,他用筷子拼凑了一个爱字。我觉得他是不成熟的男人。我不假思索地把筷子拆掉,”她写道,“我对他说,我承担不起这个字。”对她的来信以及在信中描述的事情,他马上做了回复。他对她说,冬天这么冷,找个男朋友也不错,红泥火炉话春秋,总比一个人挨暖和。于是在下封信中,荧荧说,她和那个男生看了两场电影、吃了一顿“肯德基”,她问他是否想看看她和那个男人在大雁塔下的合影。

“她在等我说什么?她以为她在折磨我吗?”他想,“我不会上当的。我比她聪明。”

等他们毕业,如他所猜度的那样,荧荧去了西藏,那个地名很古怪,叫“和布克赛尔”,这名字念起来有种异域气息,更像是某个北欧小国家的名称。毕业前夕,荧荧给他邮寄了盘磁带。他很失望,她只是用藏语唱了很多支歌。他一句也没听懂。她干吗唱些他听不懂的歌?而他回了老家,在家行政单位做了名小公务员。四年了,他们再没见过。他们知道对方都结了婚,而且荧荧已经有了个藏族血统的儿子。电话也不好打,他想,是西藏的那些雪山和有灵性的语言,阻隔了那些真实的信号和电波。

昨天在丁兰打电话之前,荧荧在他的手机上发了条短消息:

“我已回唐,明天上午九点,新华电影院见,荧荧。”

这则短消息让他在喝酒时压抑住了兴奋。本来他是个喝酒很疯的人。他不想明天和荧荧会面时,仍是个昏昏欲睡的醉鬼。

他母亲和丁兰姨妈气喘吁吁地追上他时,他已经在那片麦田的旁边稳稳站立。疯狂的麦子流泻着灿黄,肆无忌惮地涌至天尽头。他不知道他神情抑郁地走路时,马路上的行人好奇地乜斜着他:他们盯着一个头裹纱布、手攥钢锹的男人行色匆匆地朝着麦田行进,身后尾随着两个土拨鼠似的老女人。他又想起了在医院时丁兰的眼神:当她看到他时,她像尊蜡像,她的眼神是渐渐暖和起来的,那种她惯常的羞涩和不安开始复苏。她的眼神总是野鸽子那样怯怯地不安。他一直固执地认为,那是一个人缺乏自信的表现。他那时还不相信她早产了,他们的孩子没有在预定时刻降临,而是提前了四个半月。这么想时他的眼睛潮湿了。

昨晚接到丁兰电话后,他从饭店的楼梯上“咚咚”地往下奔跑起来。摩托车路过“花无缺”书店时,面部烧伤的店主喊住他,“你的《弗兰德公路》来了!”他点点头,无暇顾及,慌乱中把那本书扔在摩托车的底座上:后来在他摔倒的时候丢失了。他是在拐弯时摔倒的,摩托车从他身体下蹿出去,他蟾蜍一样蜷趴到柏油路面。他的下巴就是那时摔伤的,血蜿蜒着从上衣流淌至裤子:他整个人看起来血乎乎的,像个屠宰场工人。赶到家时,丁兰已被她父亲送到了医院,丁兰母亲看到女婿鲜血淋漓地站到面前时,哑巴一样张大了嘴巴,而他只是颇为冷静问道:“孩子呢?孩子没事吧!”

到医院时,丁兰已检查完毕,那个妇产科的女医生是他初中同学。他把她拽到一边。她是个戴眼镜的姑娘。她的眼睛透过镜片有种破碎感,“我只能告诉你,”她冷静地说,“孩子可能保不住了。她子宫里连一滴羊水都没了。”

他只是觉得这件事情很荒谬,从本质上讲更像是个劣质玩笑。他强装镇定地问:“不可能吧?你可别吓唬我。”这几个月丁兰一直保养得很好,没磕过没碰过,他不信她会莫名其妙地把羊水都流干净了。女医生显然有点不知所措,她斟酌着说:“你……你去叫你妈,我有话和她商量。”

母亲现在已经站在他身旁。他们在麦地的田垄上静默着。母亲蹲下,把卷裹的青稞纸轻柔地放在草地上,“你有火柴吗?或者火机?”她柔声问道,“有没有?”

他恍惚着摇摇头。丁兰怀孕后他就戒烟了。他有六个月没有吸烟了,当时他把所有的香烟全赠送给了科里的老马。老马是个烟鬼。

“你先等着,我去买火柴。”他母亲转身对丁兰姨妈说,“你先琢磨个好地方。”

他听出他母亲的声音有点哽咽。那卷青稞纸就安静地躺在那里:青稞纸卷裹的是他的女儿,是的,他的死去的女儿。他女儿产下十分钟后就死了。他女儿活着时他没在医院。他没有想到她这么快就降生。昨天晚上他们只是告诫他,这个孩子不能保了,“你们还年轻,再要个孩子也很容易的,”医生说,“如果打保胎素的话,我们不敢保证这孩子将来是否健康。你自己定个主意。”他一个人缩到墙角,默不作声。再后来,他扶着墙角呕吐起来。一个小护士走过来,对他说,要吐吐到厕所,“没见过你这么没教养的人”。他盯着她托盘里的体温计、针头、药水,酒精,咧嘴笑了。

母亲买火柴回来了。母亲脸上的皱纹在阳光下伸卷着,像秋末苍白的波斯菊。本来他想在她回来之前,打开那些青稞纸,看一眼自己的女儿。是的……他的女儿……他死去的女儿……那时丁兰羸弱的姨妈正在田垄里寻找墓地,即便他哭了,也不会有人看到,可母亲这么快就回来了。昨晚是她劝他回家睡觉的,“你待在这里做什么?又没有床位,我和你岳母在这里守候着就行了,回家睡吧,”她抚摩着儿子的头发说,“回家睡吧,啊。”今天早晨他赶到医院,丁兰已经产下了他的女儿。他当时没有留意到病房门角那堆青稞纸里卷裹的,就是他的女儿……他的女儿被泛黄的青稞纸卷裹着……女儿……女儿……他母亲告诉她,孩子已经很大了,“小脚丫这么长,肉乎乎的”。她极力把孩子形容得更丰满些,可却不清楚她儿子根本没注意她的手势。

“你挖吧,”他母亲说,“你把坑挖在这里,”她指点着田垄上的青草说,“这里水源肯定旺盛,孩子会睡得更安稳些啊。”

上午的阳光暴戾地射击着涌动的麦浪。他开始挖坑,“挖得深一些,”他母亲说,“让孩子把手脚伸展开。”

他很快把坑挖好了,他母亲试探着把孩子放进去,“还是有点小啊,”她说,“你难道不能挖得深一些吗?”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那种刺耳的“铃铃”声让两个女人皱了皱眉头。他捏着手机溜了眼号码,他突然想起了和荧荧的约会。已经九点半了,荧荧一定等着急了。他把手机关掉。他恍惚着想起了那盘毕业前她送的磁带。那次酒后,朋友们谈起了情人的话题,有人叫嚣着嚷,操,欧阳这么帅,连个马子都没泡到!做人真失败!当然他真醉了,他想起了那盘多年前的磁带,“这是个女孩子唱给我的歌,你们说,她算不算我情人?”在朋友们的哄笑声中,他负气似的翻出那盘磁带,“不信你们听听!听听吧你们!”接下去他蜷缩在沙发里,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开始在多年后的房间里流淌。大伙都沉默了,后来有个人说,你的话没错,她都这么露骨地表示了,你要说你没和她上过床,打死我也不信了!你知道她唱的是什么吗?朋友盯着他说,“这女孩,在这么长的带子里,用不同的曲调重复了一句藏语:我爱你。”他当时愣住了。这样的情节,仿佛只有在蹩脚的爱情小说或者煽情的电影里才会发生,然而现在,却真实地发生在他身上了……他终究没有她聪明……可是现在……我在埋葬我的女儿,他隐约想着,有什么比埋葬夭折的孩子更重要的事情呢?他的眼睛倏地就红了。他母亲吩咐道:“你……先站一边吧。”

他走到一旁。他从来都听母亲的话。母亲一直骄傲地相信,他永远是个孩子。她从来搞不清,这个曾经栖息在她子宫里的男人在想些什么,就像她老搞不懂,她去了五次天安门,毛主席五次从天安门经过,为什么她却从未真正看过他哪怕一眼?她的个子太矮了,那些疯狂尖叫的孩子把她挤压在重叠的变形的身体之间,鼻子里满是黏糊糊的汗味儿,她只有大声喊叫着:“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万岁!”可她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后来她焦灼地蹦跳起来,她曾是学校里的女生跳高冠军,可是她的瞳孔里仍然只是一颗颗伤心的头颅。再后来,她的脚背上湿漉漉的,她低下头,尼龙袜子和偏口布鞋被一种液体浸染得发黑,她好奇地蹲下身,顺着裤管,她摸到了一把血,浅红色的,正从她的身体里缓缓流着的血。她不知所措地偷偷地看着别人,并没有人留意她。她呜呜地哭起来,我怎么了呢?她绝望地想,我只不过想看看毛主席啊……她开始拼命地号啕大哭,一个女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很快被那些疯狂热情的合唱声、呼喊声淹没了……那年十五岁吧?

他闭上眼。他没有看他的母亲埋葬他的女儿……灼热的阳光在眼皮上惶惑着碎舞……他把手伸进裤兜里时,摸到一团柔软的东西,他以为是昨天擦拭伤口的手纸。当他睁开眼睛,他看到了一朵枯萎的蔷薇。他以为那是团沾满血渍的手纸,可无疑这是朵蔷薇……一朵蔷薇……我什么时候把它放进衣服里的呢?他极力回想它的来处。后来他恍惚着想,是的,他确实往衣服里放了朵蔷薇。昨晚回到家里时,他曾在庭院里站了会儿,葳蕤蔷薇的芬芳让他略为清醒片刻,他就是那时把这朵蔷薇塞衣服的。当时他亲了亲蔷薇,因为黑暗,他看不到它的颜色,他嘀咕了句,“上帝,保佑我的孩子平安无事吧。”然后就睡觉了。他从没信过上帝,可是那时上帝在他眼神中盛开了。

“我们走吧。”母亲把剩余的青稞纸烧完后走过来,丁兰姨妈也安详地注视着他,“我们走吧,孩子会睡得很安静,”他母亲瑟瑟着说,“喏,你抽根烟,”她从衣兜里亮出盒香烟,笨拙地拆开,揪出根递给他,“你现在可以抽烟了,你没有必要戒烟了,抽吧。”

他接过,母亲点着,“你才二十六岁……会好起来的……她只是去别的地方享福了……”。他拖着锹,走在马路上,嘴里叼着根劣质香烟,另一只手攥着那朵色泽鲜艳的蔷薇。他想母亲埋葬女儿时他怎么没有发现它?他可以把它和女儿安葬在一起……女儿和一朵蔷薇睡在一起,会很开心的……这么想时,他突然“哇啦哇啦”地大声号哭起来,他的声音那么亮,像他刚从母亲的子宫里掉出时的泣声那么亮……他慢慢地走着,边走边哭,手里紧紧攥着那朵蔷薇,就像握着一颗仍然跳动着的、孱弱的、幼小的心脏。

二〇〇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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