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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说话是一门艺术,会说话是一种修养(2)

有一种人把自己的文字润格定得极高,颇有一字千金之概,轻易是不肯写信的。你写信给他,永远是石沉大海。假如忽然间朵云遥颁,而且多半是又挂又快,隔着信封摸上去,沉甸甸的,又厚又重——放心,里面第一页必是抄自《尺牍大全》,“自违雅教,时切遐思,比维起居清泰为颂为祷”这么一套,正文自第二页开始,末尾于顿首之后,必定还要标明“鹄候回音”四个大字,外加三个密圈,此外必不可少的是另附恭楷履历硬卡片一张。这种信也有用处,至少可以令我们知道此人依然健在,此种信不可不复,复时以“……俟有机缘,定当驰告”这么一套为最得体。

另一种人,好以纸笔代喉舌,不惜工本,写信较勤。刊物的编者大抵是以写信为其主要职务之一,所以不在话下。因误会而恋爱的情人们,见面时眼睛都要迸出火星,一旦隔离,焉能不情急智生,烦邮差来传书递简?Hemck有句云:“嘴唇只有在不能接吻时才肯歌唱。”同样的,情人们只有在不能喁喁私语时才要写信。情书是一种紧急救济,所以亦不在话下。我所说的爱写信的人,是指家人朋友之间聚散匆匆,睽违之后,有所见,有所闻,有所忆,有所感,不愿独秘,愿人分享,则乘兴奋笔,借通情愫,写信者并无所求,受信者但觉情谊翕如,趣味盎然,不禁色起神往,在这种心情之下,朋友的信可作为宋元人的小简读,家书亦不妨当作社会新闻看。看信之乐,莫过于此。

写信如谈话。痛快人写信,大概总是开门见山。若是开门见雾,模模糊糊,不知所云,则其人谈话亦必是丈八罗汉,令人摸不着头脑。我又尝接得另外一种信,突如其来,内容是讲学论道,洋洋洒洒,作者虽未要我代为保存,我则觉得责任太大,万一庋藏不慎,岂不就要湮没名文。老实讲,我是有收藏信件的癖好的,但亦略有抉择:多年老友,误入仕途,使用书记代笔者,不收;讨论人生观一类大题目者,不收;正文自第二页开始者,不收;用钢笔写在宣纸上,有如在吸墨纸上写字者,不收;横写或在左边写起者,不收;有加新式标点之必要者,不收;没有加新式标点之可能者亦不收;恭楷者,不收;潦草者,亦不收;作者未归道山,即可公开发表者,不收;如果作者已归道山,而仍不可公开发表者,亦不收!……因为有这么多的限制,所以收藏不富。

信里面的称呼最足以见人情世态。有一位业教授的朋友告诉我,他常接到许多信件,开端如果是“夫子大人函丈”或“××老师钧鉴”,写信者必定是刚刚毕业或失业的学生,甚而至于并不是同时同院系的学生,其内容泰半是请求提携的意思。如果机缘凑巧,真个提携了他,以后他来信时便改称“××先生”了。若是机缘再凑巧,再加上铨叙合格。连米贴房贴算在一起足够两个教授的薪水,他写起信来便干干脆脆地称兄道弟了!我的朋友言下不胜欷歔,其实是他所见不广。师生关系,原属雇用性质,焉能不受阶级升黜的影响?

书信写作西人尝称之为最温柔的艺术,其亲切细腻仅次于日记,我国尺牍,尤多精粹之作。但居今之世,心头萦绕者尽是米价涨落问题,一袋袋的邮件之中要检出几篇雅丽可诵的文章来,谈何容易!

写信难:单单写信,一生仿佛没有如释重负的时候

我因为懒得写信,常被朋友们骂。自己也知道是一个毛病,可是改不了。有些人根本不当回事,倒也罢了,我却是一方面提不起笔,一方面却又老惦记着一件大事没做。单单写信,我这一生仿佛就没有如释重负的时候了。我不十分有保存信的习惯,可是我已经存了不止千八百封,这不是为保存,而是为了想答复。虽然遥遥无期。

因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毛病,就每每推想别个同病的人到底为什么会懒得写信。照我们现在想,大抵不外几个原因:一是写信也要有物质基础,如果文房四宝不太方便,有笔无墨,或笔墨虽有,而墨的胶性太大,笔头又摇摇欲坠,像驾着老牛破车一样,游兴无论多么大,也要索然而返了。纸也很要紧,不要说草纸不能写信,就是宣纸道林纸,假若大小不一,颜色不齐,厚薄不均,也会扫写信的兴。或者说用钢笔不就得了么?然而钢笔又有钢笔的难处,不好用的钢笔,用起来比什么都吃力,写不上二三字,又废然了。钢笔头容易变成叉子,到那时恐怕除了画平行线以外,什么也写不出。钢笔杆容易让手指上起一个疙瘩,如果不是大力在后,谁也不愿意去忍痛写信。自来水笔似乎好了,而美国货太贵,国货又不敢领教。坏的自来水笔容易漏水,不是满手有入染坊之嫌,就是信纸会变成汪洋一片,这也败人的兴了。钢笔的问题纵解决,而墨水又成问题,墨水的上层每每清淡如水,写上去若有若无,用到下层时却又有浓得化不开之虞。在换一瓶不同牌子的墨水去用的时候,据说又会让第二瓶墨水起了化学作用,究竟什么化学作用,我们不清楚,可是写在纸上,字形却不太真了。文房四宝的难关已经如此,如果再加上邮票时刻涨价,每涨一次价,写信的兴致就淡一层。邮票方便,有时确是叫人爱写信的,随便一写,随便一贴,随便一丢,飘飘然,牢骚或者温情是可以达到友好之手了。因此,爱写信的朋友常常早买一批邮票,到了时候一贴。我还见过一位小朋友,他是预备得更周到,把邮票早贴到信封上。别人如果借他的信封用,大概也就同时省了一点物力时力。现在却不行了,早买下邮票吧,几天一涨,旧邮票立刻落伍,贴满了信封,也不够数。我现在就存下不少一元、二元、十元、五十元的邮票,眼看一百元、五百元的邮票又要打到冷宫里了。这样一来,谁愿意早预备邮票,不早预备邮票,写信的事业又受了挫折。

上面所说,都是写信一事的物质基础。另外却也有一些不利于写信的因素。一个人的表现方式,原是有惯性的,如果业已惯于用某一种方式了,大抵不太重视其他的方式。例如一个惯于用日记表现自己的人,每天日记数千言,他大概不再写什么文章了。反之,一个爱好长篇巨制的人,他的日记也势必至如流水账一样简陋。我总觉得爱讲话的人,就未必爱写信。因为见了面,可以天上地下,李家长张家短,海阔天空,多么痛快!谁耐烦用充塞拥挤的心情去写那写也写不痛快的八行书?

再则写信与年龄也有关,中学生都是擅长写长信的。老舍说中学生的恋爱只能在半脖子泥写情书的状态下进行,一点儿也不错。谁能怪中学生的时代正是诗人的时代、哲人的时代、情人的时代呢?中学以上,随着这些黄金时代的消失,而信也渐渐变短。大学毕了业,大概就只余下八行,八行也尽多的了。不是么?

写信又和性别有关,男子大概在这上面要见绌一点儿。在同一个公事房里,互递纸条来谩骂或传情,只有女职员才这样做。收到一封不识者的来信,只说讨厌,而心中急于拆阅,并且纵然不理,然而希望不久就再继续收到,这才只有女性为然。我有一次,在飞机上,见许多人欠伸欲睡,许多人恶心要吐,可是就有一位客人,在铺上小手提包,伏着身子写信,不用问,那也只有一位小姐可以做得出。小姐似乎为写信看信而活着,大概这话没有毛病。

如果不把写信当作一回事的人,有时却也容易写信。因为应酬的信是有套子的。纵然不必搬了尺牍大全照抄,而耳濡目染,却也已经容易得腐词滥调的训练。可也要写一封有情趣的信,虽不必希望让人的子孙将来保存成墨宝,但至少不愿意落入言不由衷的恶札,就大大不易了。孙过庭在《书谱》上讲写好字的条件之一是“偶然欲书”,这也就是兴会。现在何世?兴会何来?倘见一二知己,真要抱头大哭,实在缺乏写寸笺的“偶然欲书”的心情了!

写信也许是擅长应付实际生活的人的本领之一,我每见许多有为之士,有信必发,有时迟了一年半载,但也必须写出奉读某月某日手书的字样,仿佛他特别关心,又特别强记,叫收信的人既感且佩。这种人大概是一饭三吐哺、一沐三握发的类型里的。反过来,假若居今之世,还不晓得钱的有用,衣冠也不能整齐,不想为世所知,自己也几乎忘了世界,此不实际之尤,对写信也就生疏了。

我虽然找了这许多理由,但自己省察下去,其中并没有一个理由和自己真正相合?糟糕的是,我竟天天惦记着给人写信,然而债台高筑,日增不已,自己的歉疚也就不已,大概是古人所谓“重伤”了。

匿名信:表现了人性的另一面——怯懦

邮局递来一封匿名信,没启封就知道是匿名信,因为一来我自己心里明白,现在快要到我接匿名信的时候了(如果竟无匿名信到来,那是我把人性估计太低了),二来那只信封的神情就有几分尴尬,信封上的两行字,倾斜而不潦草,正是书法上所谓“生拙”,像是郑板桥体,又像是小学生的涂鸦,不是撇太长,就是捺太短,总之是很矜持,唯恐露出本来面目。下款署“内详”二字。现代的人很少有写“内详”的习惯,犹之乎很少有在信封背面写“如瓶”的习惯,其所以写“内详”者,乃是平常写惯了下款,如今又不能写真姓名,于是于不自觉间写上了“内详”云云。

我同情写匿名信的人,因为他或她肯干这种勾当,必定是极不得已,等于一个人若不为生活所逼便绝不至于会男盗女娼一样。当其蓄谋动念之时,一定有一副血脉贲张的面孔,“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硬是按捺不住,几度心里犹豫,“何必?”又几度心理坚决,“必!”于是关门闭户独自去写那将来不便收入文集的尺牍。愤怒怨恨,如果用得其当,是很可宝贵的一种情感,所谓“文王一怒”那是无人不知的了,但是匿名信则除了发泄愤怒怨恨之外还表现了人性的另一面——怯懦。怯懦也不稀奇。听说外国的杀人不眨眼的海盗,如果蓄谋叛变开始向船长要挟的时候,那封哀的美敦书的署名是很成问题的,领衔的要冒较大的危险,所以他们发明了Round Robin法以姓名连串地写成一圆圈,无始无末,浑然无迹。这种办法也是怯懦,较之匿名信还是大胆得多。凡是当着人不好说出口的话,或是说出口来要脸红的事,或是根本不能从口里说出来的话,在匿名的掩护之下可以一泄如注。

匿名信作家在伸纸吮笔之际也有一番为难,笔迹是一重难关,中国的书法比任何其他国的文字更容易表现性格。有人写字匀整如打字机打出来的,其人必循规蹈矩;有人写字不分大小一律出格,其人必张牙舞爪。甚至字体还和人的形体有关,如果字如墨猪,其人往往似“五百斤油”;如果笔画干瘦如柴,其人往往亦似一堆排骨。匿名信总是熟人写的,熟人的字迹谁还看不出来?所以写的人要费一番思索。匿名信不能托别人写,因为托别人写,便至少有一个人知道了你的姓名,而且也难得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所以只好自己动笔。外国人(如绑票匪)写匿名信,往往从报纸上剪下应用的字母,然后拼成字粘上去,此法甚妙,可惜中国字拉丁化运动尚未成功,从报上剪字便非先编一索引不可。唯一可行的方法是竭力变更字体。然而谈何容易!善变莫如狐,七变八变,总还变不脱那条尾巴。

文言文比白话文难于令人辨出笔调,等于唱西皮二簧,比说话难于令人辨出嗓音。之乎者也的一来,人味减少了许多,再加上成语典故以及《古文观止》上所备有的古文笔法,我们便很难推测作者是何许人,(当然,如果韩文公或柳子厚等唐宋八大家写匿名信,一定不用文言,或者要用语录体吧?)本来文理粗通的人,或者要故意地写上几个别字,以便引人的猜测走上歧途。文言根本不必故意往坏里写,因为竭力往好里写,结果也是免不了拗涩别扭。

匿名信的效力之大小,是视收信人性格之不同而大有差异的。譬如一只苍蝇在一碗菜上,在一个用火酒擦筷子的人必定要大惊小怪起来,一定屏去不食;一个用开水洗筷子的人就要主张烧开了再食,但是在司空见惯了的人,不要说苍蝇落在菜上,就是拌在菜里,驱开摔去便是,除了一刹那间的厌恶以外,别无其他反应。引人恶心这一点点功效,匿名信是有的,不过又不是匿名信所独有。记得十几年前(就是所谓普罗文学鼎盛的那一年)的一个冬夜,我睡在三楼亭子间,楼下电话响得很急,我穿起衣服下楼去接:“找谁?”“我请×××先生说话。”“我就是。”“啊,你就是×××先生吗?”“是的,我就是。”这时节那方面的声音变了,变得很粗厉,厉声骂一句“你是×××!”正惊愕间,呱啦一声,寂然无声了。我再上三层楼,脱衣服,睡觉。在冬天三更半夜上下三层楼挨一句骂,这是令人作呕的事,我记得我足足为之失眠者约一小时!这和匿名信是异曲同工的,不过一个是用语言,一个是用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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