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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番外笛在明月楼(二)

沈别绪吹笛很有两下子,如我这般不通音律的人都觉得好听。他喜欢晚上在我们乌衣堂最高最高的楼上吹笛。而我通常就偷偷守在楼下,边听边想,这就是笛在明月楼吧。

我深深以为虽然沈别绪手上沾染的血腥不比乌衣堂中的任何一个杀手少,但他天生就像是从书画里走出的水墨人儿。

想起这个还在养伤的我突然迫切地想回到乌衣堂,但又不好无缘无故开口跟钟离光提起。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带上偷偷收拾了两天的行李,留下一封毫无文采的道谢书信,鬼鬼祟祟地溜之大吉。

哪知人生总是充满了无数惊喜,世界这么大竟然还能碰上。咦,我这才想起来,钟离光说他天涯海角地寻我,又没说是为了什么,着实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但当务之急还是先回总堂。我不是个面皮薄的姑娘,所以我承认我是很想沈别绪了。

奔进总堂,万伯已在厅内等我,他照顾沈别绪已经三十年,在乌衣堂说话很有分量。因此我乖乖行个礼,还未说话,万伯便道:“九姑娘辛苦了,老朽奉公子之命已等待多时,这就带姑娘去见公子。”

看吧,沈别绪总是这样成竹在胸。

到了书房,万伯进去通报了声便听到沈别绪带了淡淡笑意的声音:“九九,进来吧。”

我进去的时候他正拿了狼毫写行楷,万伯恭恭敬敬地退了下去,还不忘将门关上。我一时有几分紧张,好像半个月不见,他穿玄色衣衫的模样更加月朗风清。他的眼睛是浓浓的黑色,一望看不见底。所以我永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有时堂中开大会,我就望着他棱角分明的面庞发呆,猜测他下一刻又会说出什么,结果往往都不中。

他写完一篇字,远远瞧着仿佛是首七言律诗,正想开口询问,他先说道:“九九,这样轻省的神色,想来这一趟的任务走的很是顺利。”

我点点头。除了万莲教那一次,我是从不让他失望的。

他一时没有话了,只是低头打量刚刚写完的那副字。炉里点的香袅袅升起,一切都好像是静止的。我在心中从“一”默数到“十”,到底忍不住,问:“堂主,你说的那个……那个提职的事,还作数吧?”

其实干我这一行的,又活到了这把岁数,权势什么的早已不在意了。我只是,想跟他接触得更多。

沈别绪瞥我一眼,忍不住笑出声来,“九九,你看看这幅字。我跟你讲个故事。”

我上前几步举起宣纸,上面果然是首七律——

渐觉此生都是梦,长泪难来化双鱼。一朝凤鸣九天外,怎堪红袖倚楼迟。

黄昏奄奄长相忆,翠柳依依最怀思。不知良人归何日,耿耿星河月又西。

我诗词上不大通,只晓得这大约是哪位有才情的姑娘三更半夜不好好睡觉却思念自己的情郎了,于是讪讪将宣纸好好放回原位。

“你听说过徐阿跹这名字没有?”沈别绪脸上没什么情绪,平平淡淡地问。

我心里一惊。徐阿跹这名字我确实听过。乌衣堂里元老级的于一吴二都是早年跟随沈别绪做事的,他们曾很模糊地提起过徐阿跹牵扯到沈别绪一桩十分隐秘的情事。我一时有种不好的预感,因为我读师兄们从小书摊淘来的话本子时总结出来的一条真理就是,最先知道秘密的人一定要被灭口。

然而沈别绪并不问我是否想听,只是自顾自地开讲。

故事说完已是黄昏时分。我唏嘘两声走出了沈别绪的书房。我看见天边的云彩织就的彩霞金光闪闪,我想徐阿跹一定很是怀念这样的景色,因为她曾在这样的天气里将她心爱的男子送上战场,最后一次光明正大地看他离去的背影。所以她写下“长相忆”的句子作为祭奠。

徐阿跹是沈别绪的远房表妹这我没有猜到。但是由于这样的关系在任何小说里都显得忒俗气了些,所以我果断猜到俩人必然是相爱了。不过我还有没有猜到的是,乌衣堂堂主、最强大的杀手头子沈别绪,竟会是当今靖安王沈别声的亲弟弟。

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是千头万绪。总结下来就是一出很古老的兄弟争妻的戏码。本来人家徐阿跹和沈别绪已经爱的死去活来非卿不可,沈别声就是要横插一杠,原以为可由皇上做主,将徐阿跹嫁与他。谁知那沈别声似乎临走前留给仆人了一句话,让传给徐阿跹,即是:待我回来,便娶你为妻。徐阿跹不肯相嫁,却暗暗存了死志,一次出行到郊外,她趁人不备,举身跳了湖。

据说徐阿跹没什么遗物,只在死前将这首七律放在了常常和沈别绪约会的地方。

沈别绪提起往事声音寡淡,没有什么起伏,“阿跹比一般女子聪明得多,只是吃亏在生于这样的年代,无法好好学习诗词,否则这首七律写出来不会只是这个样子。”我低头惭愧。她好歹还是写出来了,我却是读也读得是一知半解。沈别绪又说:“阿跹的仇,我是一定要报的,所以我搬出了王府立了这个乌衣堂,只是想有朝一日杀了他。但沈别声武功亦是高强,我们的杀手在王府里实在不堪一击。”我点点头表示赞同,地方武装对抗政府那确实是有找死的嫌疑。

“所以——”沈别绪抬起我的脸,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睛看着我,“九九,我第一次在江南郡抚城郊外遇见你时并不觉得有什么,那时因抚城接近边境,战乱不休是平常,如你这样颠沛流离的孩子其实很多。但你的眼睛很漂亮,琥珀色,和阿跹一模一样。所以我带你回来。我没想到的是,你长大后身上的感觉这样像她。九九,算你为我做最后一件事,帮我杀了沈别声。”

“杀了他后,我允你离开。”

很明显我拒绝了沈别绪,因为我并不是个什么伟大的人物,我没有什么义务为了我枉死的情敌去杀掉谁谁谁。我同情徐阿跹,但不代表我不嫉妒她。她拥有沈别绪和沈别声两个人的爱,可我什么也没有,甚至家都不知道在哪里。因此沈别绪允我离开实在是句废话,我离开了这里实际上哪儿也去不了。

脑袋里乱作了一团麻。好像有什么地方错了,又好像这首诗,这个故事总是有些不对劲,但具体是哪里,又只是个模糊的影子,我自己也说不上来。

醉酒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但自我加入乌衣堂就不曾受过这样的劫难,所以我放纵自己醉了一次。当我第二天起来已是日上三竿,我睁着眼睛努力辨别着周遭的景象,却有惊无喜地看见了沈别绪的娘。

婆婆坐在床边叹着气看着我,手里从小丫鬟手中接过一碗热腾腾的鸡汤,说道:“廖姑娘再不开心怎能和自个儿身子过不去?若不是小儿恰巧遇见,怕是……”我头疼欲裂,并不记得昨日还见到过沈别绪,只能问她:“我昨天怎么过来的?我昨晚……说了什么吗?”

婆婆委实善良,她并没有责怪我一个未出阁的女孩子大街上抛头露面地喝酒,反而怜惜地帮我掖掖被子,轻声道:“你的事我儿都听你说了……”她尚未说完,我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却原来,我一直弄错了一件事情!

我瞬间坐起来,抓住婆婆的衣袖问:“夫人,您不姓沈对吗?!”

婆婆面现疑色,说道:“老身嫁入钟离家已四十余载,何来沈姓一说?”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对自己的智商已经完全没有想法。即便沈别绪不是名门之后,就凭他乌衣堂堂主的位置,就绝不可能让自己的母亲深居陋巷,只有个小丫头贴身随侍。那天听了沈别绪的身份,就更觉得有些事情仿佛不大对劲,却是应到了这件事上。

可是,钟离光为什么要对他母亲说是我救了他呢?而且还画了我的画像。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钟离光,你的脑子果然异于常人啊!

当然这话当着他娘我并不敢说出口,只能搜肠刮肚另找了话题来说。“夫人,钟离公子呢?”

婆婆一脸忧愁怅惘:“一大早起来在你身边看了你一个多时辰,见你总是不醒,将将独自一人出去了。”

我想他大约是坐不住自己出去耍了。正暗暗骂他不够义气,婆婆又道:“仿佛他说去趟乌……乌什么来?”

我大吃一惊,一叠声地问钟离光到底去了何处。婆婆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只得快快穿了衣服,拿起长剑,直接一招“鸾天鸿雁”越出天井,留下一句“夫人请放心我必将钟离公子好好带回”便往乌衣堂奔去。

乌衣堂门口聚了一群人,我看见于一吴二常三秦五都在其内,独独不见沈别绪,钟离光孑然一人站在他们对面,一脸云淡风轻,闲闲摆弄了下手中的家伙,温文道:“把沈别绪叫出来即可,我只有些话同他说。”

常三的脸色已经很坏,却不知为何双手始终放在腰间没有动手,他一抬眼看见我急急赶来,新仇旧恨一齐迸发,却仍然保持着杀手的秉性惜字如金:“呵,不错!不错!”钟离光回头瞥我一眼,“醒过来了?站我后边。”

我并不晓得发生了什么,站在钟离光身后用目光询问秦五姐姐,秦五姣好的面庞上颜色变化莫测。她叹了口气,道:“小九,你这次祸闯得忒大了。”

我实在不明白怎么单单睡了一觉就跟不上时代了,每个人都在说我完全不懂的话。于是扯了扯钟离光的袖子,口气中已经带了几分恼怒:“到底怎么了?”

钟离光双手一摊,语气无辜得很,“我不过想见见沈别绪,却不曾想见他一面倒是很难,这许多人拦着。我念在他们与你同事一场,也不好太过为难他们,只将他们的裤腰带挑断了。”说完了看到我面色黑得不同往日,挠挠头又加了句,“但那个姑娘我可没碰,你要喝醋也不在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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