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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站在记忆的时空里他们再也不能靠近(2)

樊世荣的病房在医院南楼顶层的最里边,过厅整面墙都是落地大窗,窗外花园中的树木一览无余,大部分树叶都黄了,秋的缤纷一点点地渗透进来。大理石的地板光亮可鉴,照得出人影来,走廊两边摆着大盆的绿色植物,显得生机勃勃。病房是个套间,布置得非常舒适,地上铺着素雅的地毯,沙发电视一应俱全,如果不是空气中弥漫苏打水的味道,根本就感觉不到是在医院里。

只不过一夜未见,樊世荣就苍老了十岁都不止,躺在病床上显得非常虚弱,还插着氧气管子。看到连波进来,竟然还笑了笑:“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到底是我养了这么多年的儿子,比我亲生的儿子孝顺多了……”

连波手里还拿着那份文件,站在老爷子床边,没有搭话,像是在走神,“首长,这份文件到您这有多久了,怎么才给我?”

“我给你打了电话,要你过来,你不是一直不肯来嘛,怎么了?”樊世荣打量着神色恍惚的连波,蹙起眉头,“出什么事了吗?”

连波若有所思地叹口气:“原来,我还有亲人。”

“嗯,我听说了,是你海外的一个叔叔来找你了吧,他‘文革’前去的海外,真不容易,居然还找到你了。”

“我跟他通了电话,他要我去北京见他。”

“那你去吧,我给你安排。”

连波不置可否,他只觉伤感,自母亲去世他以为家里已经没有亲人了,不想叔叔还活着,真没想到他还活着。关于这个叔叔,小时候倒是经常听父亲提起,还看过他的照片,只是时间过去太久,连波印象已经很模糊。只知道叔叔当年是追随恋人(后来成为他妻子)去的海外,后来“文革”爆发,叔叔没办法回来,而连波跟随父母辗转迁移,先后居住过几座城市,于是就失去了联系。亲人久别重逢原本是很喜悦的事,可是连波却难掩哀伤,因为叔叔这次回来找他是因为身患绝症,已经无药可治,而婶婶几年前去世,叔叔膝下无儿无女,巨额财产无人继承……连波对金钱一向没概念,他难过的是,刚刚找到的亲人又将面临离别,他这一生注定要孤苦到死吧。

连波没有在樊世荣病房待太久就离开了,临到出门,樊世荣突然叫住他:“连波,你不想问朝夕的下落吗?”

当时连波正握着门把手,身子僵住,却没有回头。

“如果你想知道,我把她地址告诉你。”

“首长,没有用的。”连波挺直脊背,长长地叹口气,“太晚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病房。

太晚了。只此一句。

樊世荣看着被轻轻带上的门,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绝望,老泪纵横……是的,太晚了,无论他做什么,怎么去弥补,都太晚了……

我们因为什么记住一个人?是爱,是恨,是眷恋,是错过,还是迷失?很难说清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而记住一个人,原本拼命想忘掉,当真的快忘了的时候,又拼命地去抓牢那些记忆,紧紧地抓住,一点一滴都唯恐漏掉。是舍不得啊,当过往的一切被时间慢慢冲淡,当青春的光影所剩无几,我们还怎么舍得忘记?

那爱情已经死了,或者正在死,樊疏桐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只能在无数个夜晚,不开灯,就那么在黑暗中默默祭奠死了的爱情,抽根烟,放首许美静的《城里的月光》,然后慢慢地泪流满面……

樊疏桐觉得,他比那些狗血的文艺片中的男主角还无耻,白天人模狗样的,到哪都威风凛凛,一副对什么都不在乎的德性,可是一到晚上,在没有人的角落,他就会现了原型,就会陷入那样的哀恸不能自拔。

实在是很狗血!

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所以他从来不让别人看到卸下面具的自己,这是他从不留女人在公寓过夜的原因,要风流在外面风流。三年来,他换女伴跟换衣裳似的,最长的不过半年,后来是三个月,再后来一个月,到现在基本上一个星期就玩完。反正名声已经坏了,他愈发地肆无忌惮,他甚至直截了当地跟那些女伴们说,跟他谈什么都可以,包括谈钱谈价码都OK,但就是不要跟他谈什么见鬼的爱情,否则他就一个字:滚。

一大早,樊疏桐还没起床就接到寇海的电话,说要他中午到云雾山打高尔夫,顺便在云雾山庄用午餐,唐三公子请客,要他务必捧场。

樊疏桐说,他什么时候没请过客?寇海一想,也是啊,这小子一天到晚就是请客,没办法,丫钱太多了,寂寞无聊。

唐三,本名叫啥极少被人提起,老子是某某部的头,家世显赫,他在家排行老三,所以一帮狐朋狗友都叫他唐三,或唐三公子。丫就是一公子哥儿,北京玩厌了,就跑到聿市来玩,在聿市投资做地产,大把的人买他的账,确切地说是买他老子的面子,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钱更是滚滚如流水进账。别人是为怎么赚钱劳心,唐三公子是为怎么花钱操心,据他自己说,他每天早上醒来都要为这天干什么犯愁,公司都是家族的人在打理,他不用坐班,一个星期去晃下就不错了。所以唐三公子最热衷请客,朋友遍天下,来聿市没一年,上上下下,圈里圈外,都混得滚熟了,连樊疏桐这样低调的人,都被他搭上了关系。

樊疏桐对唐三此类公子哥儿是不排斥的,唐三这人很简单,除了吃喝玩乐基本不会跟人有利益冲突,而且待人也很真诚,挺讲义气的,何况他背后的家世实在太招眼,对任何一个做生意的人都是有备用价值的。一说是谁谁谁的儿子,甭管哪条道上的人,都会买他几分账。刚好最近码头上有些麻烦事,樊疏桐烦得要命,想尽快摆平,也许唐三能派上点用场。寇海在海关,就是管码头管进出口的,也知道这事,暗示过他,“其实你有比唐三更大的面子。”樊疏桐当即翻脸,当时两人在酒吧喝酒,樊疏桐把杯子都摔了,指着寇海的鼻子,“以后你要是再提什么面子不面子,我他妈废了你!”

寇海骇得再不敢多嘴,连忙举起手:“我说错话了,我投降还不成?”

一直就是这样,每触及到某个敏感话题,樊疏桐就翻脸不认人。他连姓都改了,这是众人皆知的事,谁敢捅马蜂窝谁就是找死。所以朋友们在他面前都很小心,免得吃不了兜着走,可是即便如此,他樊疏桐是谁的儿子,也是众人皆知的事。交游甚广的唐三公子在还没认识樊疏桐之前,就已经知道他是谁的儿子了,对于樊氏父子的恩怨,唐三公子经常摇头叹息说:“这俩父子,早晚有一个要死在对方手里,唉,可惜了……”

樊疏桐答应去赴唐三的约,问寇海去不去,寇海说:“我去,细毛和黑皮也都去,对了,黑皮说他最近又找了个赚钱的营生,要拉我们入伙呢。”

樊疏桐就两个字:“扯淡!”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帮兄弟这几年都发展得不错,就黑皮兄弟起色不大,当然钱也赚了些,可跟起樊疏桐和细毛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提起黑皮的创业经历,那可是滔滔长江水,几天几夜都说不完,婚介所早就不开了,先前办了个婚庆公司,办得还不错,可黑皮嫌来钱太慢,两年前改行做中介公司,就是租售房子那类的,没干几天又倒卖起海鲜和野味,本来小赚了笔,结果因为倒卖国家保护动物,被罚了一大笔钱不说,还被刑拘了半个月,最后还是樊疏桐出面把他捞出来的。

二进宫出来后,黑皮老实了一阵,可还是想着赚钱,有阵子学英语的人很多,他就拉了几个老师办了个英语培训学校。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我们的黑皮兄弟自己连ABC都不认得,还好意思去教别人ABC,结果没干几天又转行去电子市场买了个摊位卖水货手机,折腾来折腾去的,黑皮得了个外号“倒爷”。他实在是太能倒腾了,什么赚钱就去倒腾什么,每次还撺掇着樊疏桐和寇海他们入伙,有一次他谋划着想开个当铺,要拉樊疏桐入伙,樊疏桐投了十万块钱进去,结果当铺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工商部门查封,那十万块钱也打了水漂。所以听到寇海说黑皮又在拉人入伙,他就骂了句“扯淡”,寇海在电话哈哈大笑,问:“你不对他这次倒腾什么感兴趣吗?”

“他当鸭子我都没兴趣。”

“扯淡!”寇海也学他的话,笑道,“他那身皮相能当鸭子?要说你倒是够资本,天生一副好皮相……”

樊疏桐接过话:“我要是鸭子,你还泡我不成?”

寇海答:“我不会泡你,我妹妹有这可能。”

“滚!”樊疏桐啪的一下就挂了电话,在床上翻了个身,一翻身刚好压住了一只藕段似的白玉胳膊。“樊哥!”对方也翻身抱住了他,香奈儿的甜香很撩拨人,樊疏桐的手很放肆地在她身上游走,“讨厌啦!”那女孩嘴上这么说,可是却很顺从地任由着他抚摸,然后和他翻滚在一起……

可是从浴室冲凉出来,樊疏桐却马上换了副面孔,看见女孩还坐在床沿,很诧异地抬起眉毛:“你怎么还没走?”那脸上的冷酷让刚刚还沉浸在激情中的女孩一时反应不过来,愣愣地说:“我,我等你啊……”

“等我干什么?”樊疏桐板着脸,一边换衣服一边不耐地说,“你走吧,我还有事呢,自己到酒店门口打个车。”说着想起什么,从上衣口袋掏出钱夹,随便抽出一大叠钞票递给她,“拿去,喜欢什么就买。”

女孩瞪大眼睛,看看钞票又看看樊疏桐,仿佛受了莫大的委屈,眼泪刷的一下就涌出来了:“樊哥,你知道我不是为这个。”

樊疏桐二话没说,把钱摔地上。他从容不迫地踩着钞票踱步过去,俯身抬起女孩的下颚,嘴角勾起一抹淡笑,眉目却森冷得令人发颤:“那你说,你是为什么?”

女孩眼泪汪汪的:“我,我喜欢你,一直就喜欢你。”

还好,她不是说“爱”,否则樊疏桐极有可能捏碎她的下巴!不过这已经让他很意外了,很久没有听到有人说喜欢他,因为没人敢。刹那间,他的瞳人里迸射出利刃般的寒光,他拍拍女孩的脸,嘴角笑着,瞳孔却在极具收缩,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是他暴怒的前兆。可是女孩跟他不熟,还傻不拉唧地看着他,以为他会回应她,说出很温情的话,结果他附在她耳根呵着气,声音不急不缓,说出的却是:“我数三下,马上从我眼前消失,立刻,马上!”

他清淡的呼吸直扑在女孩脸上。

那是魔鬼的气息。

“樊哥……”女孩开始发抖。

“一。”樊疏桐站直了身子。

女孩还坐着不动,抬起头来看着他,但见他缓缓蹙紧两道浓眉,眸光寒彻入骨,直视着她:“二。”

他的声音并不高,却透着杀气。

“我走,我走,我马上走!”女孩不等他说出“三”,就战战兢兢地拿起手袋夺门而出,都到走廊上了,樊疏桐突然又探出头“呃”的一声叫住她,女孩惊喜地回头,以为有了转机,不想得到的是一句:“不要再打我电话,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说完,砰的一声重重关上了门。

关上门了,樊疏桐都还在纳闷,刚才那女孩叫啥名来着?

樊疏桐从酒店驾车往云雾山去的路上,忽然觉得一阵心悸。耳畔响起轰轰的雷声,刚才他甩给那女孩钞票的情景骤然显现在脑海中,电石火花般,噼里啪啦燃起一片模糊的烟和雾,什么都看不清,却又分明看见了什么,待他努力撩开那些烟雾,某段遗失已久的记忆慢镜头似的拉到了他的面前——

他分明看见了当年的她,弯着腰在污迹斑斑的地毯上捡起那些钞票,一张张地叠好叠整齐,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然后她仰着一张小脸看着他,眼里闪过迷离的笑意,声音低微,却透着森冷的寒意:“我肯定要这五万块的,我要给妈妈治病给舅舅还债,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不要,怎么能让你有嫖的感觉呢?”

朝夕!

一连串刺耳的紧急刹车。

车子疾速打了个弯横在了路边,差点就撞上隔离栏杆。樊疏桐大口喘着气,眼前一阵阵发黑,太阳穴里仿佛针刺般疼得他抽搐。“咚”、“咚”……他痛得连连用头撞车窗,只觉透不过气,意识亦渐渐模糊。他拼命扯着高领衫的领口,伏在方向盘上喘气,过了半晌他才从上衣的夹层口袋里摸索到一个小药瓶,胡乱倒出一颗药丸来,就着唾沫痛苦地吞了下去。

每次都是这样,一头疼就必须靠吃药才能缓解。

待他呼吸渐渐平稳,仿佛从惊悸的梦中醒来一样,人已经出了一身冷汗。而眼前还是黑糊糊的,街上的人流和车辆不断交错重叠,根本无法辨清。他只能仰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静等药效渗透到头部。可是他分明感觉到眼角有某种温热的东西滑落下来,他不敢用手去拭,只能任由其滑落……三年了,任凭他如何的醉生梦死,就是无法摆脱她的影子,每次一念及她的名字,心就割裂般地疼,就如此刻,那些依稀的往事,飘零缤纷,一幕幕从眼前闪过,他分明看见她就站在他跟前,如白玉般皎洁的脸庞,透着莹润的迷人光泽。

“朝夕……”他梦呓般地唤出她的名字。

她似乎听到了,抑或没有,但见她睫毛轻轻扬起,漆黑的瞳人像是浸在水银里的黑宝石,清澈得仿佛能让他看见自己;她的模样还是那般清瘦,看上去还是那么哀愁,一语不发地望着他,那凄婉忧伤的眼神叫人心疼得发颤……

“你在哪里,朝夕,告诉我你在哪里?”樊疏桐俯身趴在方向盘上,意识渐渐清明,心却愈发撕裂般地疼起来。

而随着幻觉的消失,他头部的剧痛也慢慢隐去。他已经无药可救了,医生说幻觉属于他头疼的并发症,是正常现象。事实上,折磨他的并非单单是头疼,还有那毒药般慢慢吞噬他意念的幻觉,他害怕头疼,又迷恋那幻觉,因为只有在幻觉中他才可以清晰地看见她的模样。三年前那个大雪纷飞的黄昏,他在北京也是出现这样的幻觉,以为在火柴的光亮中看到了她,结果昏迷在街头,如果不是被巡防员送去医院,那天晚上他就冻死了,如果真冻死了也就好了,至少不用忍受现在这样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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