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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红簪

已经是第二天的午时了,日头正好。波月府的院子里却略显狼藉;昨夜被红粉沾染的地方,花草全部死去。奎木狼同百花羞商量之后,在院子里朝着南北两个方向小心得挥舞了几下自己的狼牙棒。几道钝气细腻地扫过,在地上留出深深的划痕,穿针引线一般避开了院子中仍旧完好的花花草草,引出了一道蜿蜒的溪水横穿了花园。

溪水潺潺,倒也别致。只是这河流之中要想再看到水草、鱼苗,恐怕要等到三四年之后了。

收拾妥当的九剑一直站在奎木狼身后,平日里不曾离身的巨伞,今日难得地缠绕上了厚厚的一层油布。

昨夜九剑靠剑气,引了不少红色粉末到巨伞之中,并没有什么不妥。没想到隔了不久再看,自己的兵器简直如同被风吹日晒了数十年一般锈迹斑斑,仿佛一挥便会断裂。这可愁坏了九剑:毕竟这些都是自己前辈留下的兵器,充满了腥风血雨的回忆。

奎木狼急忙帮着打理一番,并且反复交代九剑回了京城之后务必不要去找一般的铁匠帮忙,而是要找麦芒伍想办法。九剑接过自己的巨伞,颇有些纠结地看着奎木狼——虽然奎木狼有苦衷,但终归要给朝廷一个交代。

“我明白你的处境,放心,我会给你个机会。”奎木狼并不多说,只是独自邀着九剑去了漆黑的院子里。九剑感念奎木狼如此豪情,便欣然而往。其他人一直在探着耳朵,却没有听到任何打斗的动静。一炷香之后,两人竟然一起归来;奎木狼只是继续问百花羞拿了一些油纸,然后借着烛火继续忙碌。

而九剑,则是一副目瞪口呆的神情,不断上下打量着奎木狼。一旁的百花羞见到如此情景,担心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夫君。

“都了结了。”奎木狼注意到了百花羞的目光,抬头报以一个笑容:“以后,不会有人来烦我们了。”

是的,确实都了结了。

九剑此刻的怀中,已经擒到了自己的目标——“奎木狼”。刚才在院子里,九剑摆开架势,本想着拼死一战;没想到奎木狼却凭自朝着自己的心口就是一拳。很快,奎木狼将一个亮晶晶、圆鼓鼓的珠子从心口的位置挖了出来捧在手里,喘息着递给了面前的九剑。

九剑接过去之后,顿时眉头一紧:这光泽,这手感……不用细看,九剑也知道自己手中的是什么。

内丹。

“你,怎么会有……”九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这是否是奎木狼的花招。是的,这内丹乃是妖怪精元的荟萃,人的身上怎么会有这东西?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奎木狼并未多做解释。实际上,奎木狼脚上被卷帘连着的那根沙土筋脉,已经有些年头。虽然奎木狼自持身强体壮并未在意,但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才发现自己小瞧了卷帘的手段。这根一直纠缠着自己的沙流,不断地朝他周身注入着妖气。

一般人如此,要么妖变猝死,要么便会因为妖气凝住血液而暴毙。幸好奎木狼咳嗽时,无意间发现自己咳出了不少砂砾,这才小心应对,调用浑身真气抵抗着卷帘。只是,这妖气混杂着沙土,似是一股无尽的漩涡,如饥似渴地吞噬着奎木狼的真元。

久而久之,奎木狼的情况虽然有些好转,但是心脏部位,却混着沙土凝聚了自己的真气,长出了如同妖怪一般的内丹。

奎木狼摘下了这异物之后,频频喘着粗气,小声对那九剑嘱咐道:“这便等同于我的性命……你带这个回去,麦芒伍见了自会知道你可交差。如果有机会的话,不如将这物件送于镇九州,他自会有用……”

九剑恍惚一阵,却瞧见了奎木狼头上豆粒大的汗珠频如雨下。这并非疼痛所致,即便没有月色,九剑也顺着内丹的光芒注意到了:奎木狼的左腿,已经自下而上开始变得枯萎;而奎木狼,则是在调用体内仅存的真气,抗衡着地底的这股妖气。

过了好一会儿,奎木狼才喘匀了气息,没事人一般领着九剑回了洞府。

“如此,朝廷便会放过我与百花羞了吧。”奎木狼最后的喃喃自语,竟然并非豪情万丈,却是这般似水柔情……

这一晚,九剑彻夜未眠。

今日醒来,用了午膳,众人猜度一番白骨夫人的去向,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九剑听了一会儿便出来,在院子里看到了奎木狼引溪水的一幕。

只是做完这等小事后,奎木狼竟然险些站立不稳,身子摇晃几下。

“为了一个女人,我不懂。”九剑摸了摸怀中,那是奎木狼昨日交付于自己的内丹。

奎木狼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一直立于自己身后的九剑——九剑不免有几分唏嘘,这奎木狼现在竟然连近在咫尺的气息也无法察觉。到底这枚内丹,带走了奎木狼几分内力?

八成?甚至九成?

看着九剑的神色,奎木狼反而一脸释然:“这种事,不在其中,谁也不懂。就像那白骨夫人,为了一个已经不记得她的玄奘便敢与那卷帘为敌一般……你说,这又是为什么?”

九剑却丝毫没有为这句话而动容:“一个女妖,懂什么情。”

“情……”奎木狼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一块鹅卵石,一根野草,一个妖怪,都有从这世上灰飞烟灭的一天。唯有情,才能长久不灭——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只有与人相识相知相交相爱,才有生存的意义。九剑,你现在对一切的情感都无动于衷,但有一天,你也会懂……”

九剑见得奎木狼此时的表情,便确信了一点:

是的,自己可以回京城复命了。

因为,就在刚才那一刻,九剑已然确信:之前朝廷下令要缉拿的那个不可一世的奎木狼,死了。

“那么,我还有一事。”九剑开口说道。

奎木狼点头,示意九剑但说无妨。

“伍大人在半途中传了我一个任务,说是无论使用什么手段,都要将那个叫吴承恩的书生带往京城。”九剑说着,从怀里摸索一番,手心里亮出了那几个内里闪烁着黑影的珠子。

见到这珠子,奎木狼自然是明白:刚才九剑说的“无论使用什么手段”绝非虚言。奎木狼盘算一番,顿觉无妨:只要那青玄不要一同前往京城,便万事大吉。只是有一点,奎木狼有些想不通:区区一个书生而已,为何引得那麦芒伍如此在意?

见得奎木狼有些惊疑,九剑便收好了珠子,重新掏出了一段布条。布条的背面,写着一个“鸽”字;而正面,则写着凌乱的一句话:

伍太医行刺。

这便是吴承恩等人刚刚获知深沙大王前往京城时,束手无策之际给京城的那位“朋友”写的字条。

看这凌乱字法,应当是那吴承恩的笔迹。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倒是令奎木狼更加惊疑:“这是……”

“之前我截获的,没有人知晓。”九剑重新收好了字条,朝着房间的方向望了一眼:“不晓得那书生是要传给谁。但是伍大人的忠心日月可鉴,断断容不得这种人凭空诋毁……”

语气之中,九剑似乎根本不想领命,反而是有点要把吴承恩杀之而后快的意思。眼下,九剑之所以开口求助于奎木狼,却完全是出于对他的考虑。毕竟自己一人难以强求李晋为首的五人,如果真的需要硬来,则会把二十八宿引到奎木狼这里……

那奎木狼好不容易盼来的这安生日子,算是到头了。

“我会想办法令他去京城的。”奎木狼点头。既然是麦芒伍交代的事情,那么自己自然会尽力而为。

九剑随即起身,推开了院门,自顾自离去了。

奎木狼并未有何表示,只是继续打理着院子。一番忙碌之后,吃完午饭的李晋才姗姗来迟;他径自坐在了溪水旁边,拿起一个酒壶,四下看了看后便开始饮酒取乐。

“那谁,走了?”李晋喝了一口后不见九剑,开口问道。

“走了。”奎木狼继续照弄着溪水,头也不抬:“对了,他临走前说,麦芒伍想让那个书生去京城。”

李晋却也并不意外:“看来朝廷知道了这小子的本事……你是没见过。虽然他是个普通货色,但是有一点可是你我都比不上的。那可是……”

奎木狼虽然点头,却对李晋的话毫无兴趣,心中计较地却是去哪里找一些鹅卵石放在小溪内润色。

自己在南苗最大的使命已经达成。剩下的日子,奎木狼只有一个心愿:好生照看好百花羞造就的这个花园便是。

李晋端详一会儿,拿起酒壶想要递给奎木狼。奎木狼却摆手推脱,笑着说,这酒以后自己是无福享用了,喝了会醉。恐怕,以后只能央着百花羞去集市买一些苗人酿的米酒来解馋了。

李晋听完,上下打量一番奎木狼,却不再多说,自顾自继续喝了几口。没多久,李晋忽然将酒壶扔到了溪水里,似乎有几分赌气,站起身来便要冲出去。

“不要追。”奎木狼摆摆手,示意李晋冷静:“是我给他的。这样,皇上就不会再有借口刁难镇邪司了。”

李晋站住,却突兀伸了个懒腰:“谁要去帮你追九剑?我就是坐麻了腿,站起来动动。咱们关系一般,你的死活关我屁事。”

奎木狼看着李晋的背影,笑了笑。

“那,书生的事情……”

“知道。”

说罢,李晋重新坐下,从溪水里捞出了酒壶,继续喝酒。

身后的房间内,则是叽叽喳喳吵个不停。很快,吴承恩便拉着青玄跑了出来,嘴里面还在念叨着昨日里遇到的那两个妖怪煞是惊险,一个白骨成妖,一个泥沙作怪;若不是亲眼所见,打死吴承恩也不会想到世间万物竟然如此神奇。这故事要是写进书里,保准叫人目瞪口呆。

而紧随着他们追出来的,却是一脸不高兴的李棠,袖子一甩打在吴承恩的脸上,嘴中还叫嚷着:“还你还你,有什么稀罕的!这些市井野店里买来的东西,你一边叫着大小姐请收下,一边跪着送给我,我也不会要!”

原来,刚才吴承恩将自己在集市上买的两根簪子拿了出来,先把白色的一支递给了杏花。而那红色的簪子,则是越过了身边的李棠,直接要送给百花羞……

论起来,这簪子就算再贵重百倍千倍,李棠都是看不上眼的;只是吴承恩做事格外欠妥,李棠自觉被冷落,脸上即刻不甚好看。

倒是那百花羞笑笑,说自己已经嫁为人妻,这簪子樱红可爱,更适合年轻姑娘,不如另送他人。

吴承恩想了想,觉得也是道理,转身看到一旁变了脸色的李棠,说:“那就给你吧,红色正配你。”

“不,要!”李棠一甩袖子,跑了出去。

吴承恩一边追出去一边解释:“我是看到你小包袱里带着的钗环簪子已经有很多了,没有一百个也有八十个吧,不是金的就是嵌宝石的,我送给你你也不会戴吧?可是杏花只有一个破藤枝用来簪头发,她才真的需要这东西啊。另外那个红色的是老板说最近店庆,买两个可以送一刀宣纸,很合算的,你算算嘛,宣纸最近的价钱是……”

杏花手中还捏着那簪子,李棠说得对,它的确是市井野店之物,不算名贵的黄杨木枝,上面雕着略显朴质的一朵杏花,用荩草染成了淡黄的颜色。

“李棠姐姐,你要是不喜欢那个,我这只可以给你……”杏花小声说着,但李棠已经和吴承恩跑远了。

“来,我帮你。”百花羞柔声说着,帮杏花取下头上那段已经戴了几百年的藤枝,她纤长的手指穿梭在杏花的一头乌发中,先是编了一个松松的辫子,再用新簪子簪在头顶。

“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最喜欢梳这个发式了。嫁人以后就只能盘发了。”百花羞一边说着一边移过镜子,“喜欢吗?”

朦朦胧胧的铜镜映着杏花的脸。

“百花羞姐姐,听说你和奎木狼大哥结了婚,就再也没出过波月府?”

“是啊。这么多年了。”

“你不会觉得寂寞吗?我……我不知道姐姐多少岁了,反正,我在世上已经闲逛了几百年,还是没有把每一个角落都走遍,我还觉得时间不够用,自己的脚也不够用,我真怕等我离开世界的那一天,还有地方我没去过,还有人我没见过。为什么姐姐可以在一个地方,永远地守着一个人?”

“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也和你一样,总想去很远的地方,认识很多的人。”百花羞微笑着抚摸着杏花的发髻,像是在看着少女时的自己,“不过世界太大了,你永远也走不到边。”

“那我就一直走下去。”

“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让你觉得,咦,我就和他一起养花种草也不错的人,然后就会停下来。你觉得波月府很小吗?不,世界太小,波月府很大。”

这番话,杏花已经听不懂了,她有点走神,盯着镜中自己鲜妍可爱的容颜,脸上的喜悦怎么也藏不住。

百花羞也笑了:“小姑娘就是这样好,随便把头发挽起来都很好看,不过这白色的簪子总归有些不吉利,还是那只红色的好。”

而院子里,李晋正拉住和吴承恩拌嘴不止的李棠:

“小姐,今天就收拾好行李吧,咱们也该告辞了。”

李棠一愣,一时顾不得再讥讽吴承恩,不晓得为何李晋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

李晋不慌不忙,开口辩解;他身上可还有执金吾的使命,要去京城参加武举,所以打算今日就离了这是非之地。倒是剩下的四人,却也该寻个去处,继续游山玩水。

“毕竟李征可是知道这里的,他回去通禀一声,算算日子也差不多了。虽然外面有迷魂阵能耽搁一阵,但是其他执金吾迟早会来到这里。”李晋抬起眼,对李棠说着利害关系:“小姐总别这几天忙着开心,忘了自己是为什么离家的吧?”

“至于你……”李晋瞥了一眼吴承恩,没好气地说道:“倒不妨和我去趟京城。你写书也有日子了,我倒是认识几个书商……”

这番话还没说完,吴承恩的眼睛已经开始放光了。

“青玄,去京城好不好!?”吴承恩几乎是央求着青玄,开口说道。

这话一出口,没等青玄反应,奎木狼却颇有些挠头:是了,如果吴承恩去了京城,那一向形影不离的青玄,岂不是要第二次羊入虎口?

但是李晋却觉得无关紧要。毕竟,流沙河才是那金蝉子的劫数;退一万步讲,反正卷帘也会满世界寻觅金蝉子转世;去了京城,反而有些灯下黑的意思,说不定正可以逢凶化吉。

青玄似乎早已拿定主意,点头答应了吴承恩:“昨日那白骨夫人,确实叫人有些放不下。即便人妖殊途,却也不该如此放着不管……而且,京城内,我那朋友说不定也可帮上一把。”

这番话一出,奎木狼同李晋面面相觑。到了这般田地,奎木狼反而不再开口相劝了。

命里,有些事情,都是注定的。

“如此最好!”吴承恩拍手,第一次觉得李晋为人还算可圈可点。说着,吴承恩抬头,见杏花和百花羞挽着手走出来,便朝着杏花喊道:“小杏花,你想不想一起去京城开开眼界?可热闹了!京城!”

“不过是个人多一些,房子高一些,路宽一些的地方罢了,有什么好的?”李棠抢白了一句,其实她并非不想去京城游玩,只是刚才和吴承恩的拌嘴还没有收场,现在他说什么她都会反对。

“我要去!”小杏花压抑不住脸上的兴奋,立刻接了一句。

李棠还在皱着眉头嚷嚷着:“京城很吵的!”

“没关系,我还想去很多很多,很远很远的地方!”

杏花余音未落,只见一股沙流,猛地从奎木狼脚跟蹿起,几乎掀翻了他;紧接着,这股沙流化作利刃,四处飞舞乱窜。

“玄奘!!!!”伴随着沙流,一个索命般的声音低吼着。沙流也疯狂异常,漫无目标地发泄着自己主人的不满。

青玄急忙俯身用手按住了地面,李晋也同时抬手,哮天呼啸而出,死死压住了沙流——看来,奎木狼是一时体虚,被卷帘趁虚而入了。

很快,这最后的沙流被李晋同青玄联手制止,而那低吼的声音,也渐渐消散。百花羞急忙扶起了地上的奎木狼,幸好,并无大碍。

“都没事吧?”李晋见不再有任何动静,开口问道。

“没事!”李棠在一边轻松说道;其实刚才情况相当凶险,而来去无章的沙流几乎向自己迎面而来。李棠一时慌神,忘记了拔刀,幸好,杏花情急之下从背后推了李棠一把,这才有惊无险——

“多亏了你呀,小杏花。”李棠松了一口气,却只觉得自己的手腕被轻轻握住了,回头一看,杏花拉着她,身子却慢慢地向地上倒去。杏花心口和后背的位置渐渐殷了一层,染透了身上的衣物,她头上的白色簪子,也已经被溅得一片血红……

“小杏花,小杏花!”李棠一边托住她的后背一边哑然喊着。

“马上送到我的房里去。”百花羞冷静地说,吴承恩跑过来抱起杏花,她的头软软地靠在吴承恩的胸口,脸上的血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褪去,变成一片雪白,只剩下嘴唇上还有一抹红润。

众人都拥着吴承恩和杏花超百花羞的卧房奔去,李棠跟在最后面,她的心里一片乱麻,浑浑噩噩地想,杏花会没事的,对吧……如果是一个肉体凡胎,出了这么多血可谓危险,可是杏花是妖啊!她应该会没事的,对,她一定会没事的……

不会的不会的。李棠按着自己狂跳的心口自言自语,杏花再弱小也是妖变了几百年的,你听说过几百年的妖怪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吗?别开玩笑了。

李棠勉强定了定神,追进房间。

再看杏花,她被平放在铺了两层厚棉被的床上,杏黄衣衫的整个上半身已经完全被血浸透,血还在继续向外喷着,她身下的棉被也变成了红色……

她嘴唇上最后一抹红润,在李棠眼前消失了。

“小杏花……”李棠拉着她冰凉的手,杏花的另一只手被奎木狼虚抬着把脉。

“奎木狼大哥,我们把她胸口的洞堵上就好了是吧?她是杏树啊!我去采花,树叶子,藤条!”李棠看着奎木狼说,可是她越说越心虚,因为奎木狼一边把着脉,一边皱了皱眉头。

然后他把杏花的手腕放下了。

血,从床上滴下来,滴滴答答地落在深青色的方砖上。

李棠的泪眼已经模糊了,可她还是能朦朦胧胧地感觉到,她攥着的杏花的胳膊变得越来越细,越来越冷。她还听到吴承恩在身后的抽泣声。

她抹了一把泪,看到杏花的胳膊已经变成了树枝。

“不要,不要!”她喊着,死死地按住杏花还是肉身的肩膀,似乎想阻止什么,可是树枝的形态依然向着杏花的肩部蔓延,再到胸口,到脖颈,到头颅,床发出一阵咯吱吱的碎响,向下看去,只见杏花的双腿合拢,变成了树干,双脚变成了根须……

窗口吹进来一股风,带着外面花园清新的香气,小杏花——现在它真的是一棵横在床上的杏树了——在风中长出了柔软的枝条和叶子,款款地摇摆着,那枝条上还有嫩黄色的花苞在舒展……

“小杏花。”李棠哭了一声便晕了过去。

李棠再醒过来的时候,天色清明,有早晨的鸟从窗外一剪而过。

她试着欠了欠身子,只见晨光熹微里,吴承恩趴在桌子上睡着。

听到床上的响动,吴承恩立刻抬起头,犹豫了一会才站起来,踉踉跄跄地走到床边。他的眼睛也肿着。

李棠伸出手,抱住他。

这次才是真的哭泣。吴承恩感觉自己胸口的衣服被泪水浸湿了,冰凉的一片。

“她没有死,只是回到她本来的样子了。”吴承恩摸着李棠的头发说,“我们昨天把她栽到了波月府后面的小河边。她伤到了心,不能再妖变了,只剩下这作为杏树的最后一世。”

“小河边安静吗?”

“很安静,只有小鸟飞来飞去。”

“有阳光吗?”

“半日向阳,半日背阴,向阳的时候很明快,背阴的时候很凉爽。”

“我没事了。”李棠放开吴承恩说,“你让我一个人休息一会。”

吴承恩犹豫着,见李棠的确情绪平静了下来,才走了。走到门边,他又折回来,从怀中摸出一只旧藤条簪子递给李棠说:“这个你收着吧。”

李棠握着簪子,那是杏花戴了几百年的,是她唯一留下的旧物了。

等到吴承恩走远,李棠掀开被子下床,她觉得腿脚还有些软,但也无妨,先把头上金珠嵌祖母绿的簪子拔下来,换上这只藤条的,然后轻手轻脚地走出门去。

出门之前,她随手把一只酒壶掖进怀里。

波月府后面的小河很容易找到,走出一里余路,就听到了潺潺的水声。河边风景不错,河水清冽,还有蝴蝶绕着花丛飞。

向着上游走了一炷香的功夫,眼前就出现了一棵繁茂的杏树,树干需一人围抱,树冠有如华盖,枝条只见缀满了成千上万个花苞,在晨风里轻轻地摇曳着。

它比昨天横在床上的小树苗样子大了十倍。一夜之间,它就立稳了根基。

想必它现在已经把根须扎进了河边丰沃的土壤了吧。小杏花呀。李棠席地坐下,摸摸它的树干,它却不会再说什么了,只在风中发出一阵沙拉拉的声音。

“小杏花,我告诉你一件好笑的事哦,吴承恩那个书呆子说你只剩下这作为树的一世了,这怎么可能呢,你刚才还跟我说说笑笑的,怎么可能突然变成树,还只剩下一世?你肯定在和我开玩笑。”

“我带了一壶酒来。”李棠从怀中拿出酒壶,“我现在浇给你,如果你能变小,就说明你身上妖气还在,那么过不了多少时间,你就又变成那个小姑娘了。”

李棠把酒壶里的酒缓缓倾在杏树下松软的泥土上。

然后她闭上眼睛,在心里默数着:“一,二,三。”

哗啦,哗啦,河水在身边快乐地流淌着。

“我睁眼了哦!”

李棠笑嘻嘻地睁开眼睛,她想看到一棵小小的树苗,但是没有,它依然如刚才一般高大、屹立、挺直。

“可你还说要去很多很多,很远很远的地方呢?”李棠摸着树干,“我那会儿是骗你的,京城虽然吵,可是很热闹,很美,你不想去了吗?西边还有大峡谷,东边还有白色的海滩,北边的雪山,南边的小岛,你都不想去看了吗?”

“小杏花呀。”李棠的眼泪滴在浇了酒的土地上。

风吹树叶,沙拉拉,沙拉拉。

“吴承恩说,你是回到了你本来的样子。你回到了你的来处。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回去,到那时候我们再相见。”

日头升上来了,这片美丽的河畔浸润在清晨的阳光里。

李棠走了,她沿着河,一步一步走得很慢。此去经年,都是良辰好景,而那个穿着杏黄衣服的少女,她永远留在这里了。

小杏花,愿你此生枝繁叶茂。

吴承恩接过了李晋手中的酒壶,仰起头,一饮而尽。旁边的青玄只是看着,虽想说什么,但是最终没有开口。

“我自先行一步……不过,你们还是要去京城么?”李晋将自己的草鞋系紧后,抬头问道。

吴承恩背着身,并不说话,只是点点头。

“也罢,小姐心情这么不好,陪她去散散心吧。”

李晋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腿脚。

“那好……京城正逢武举,去了那边后别瞎凑热闹。你要是在京城惹了麻烦,可没人能帮你……”李晋不放心地叮嘱了几句——其实,李晋更担心的是李棠。现在要是她出了什么意外,把执金吾招惹到京城,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吴承恩还是点头,嘟囔道,不惹麻烦。

“行,那么,先告辞。”李晋看了看神情有几分呆滞的吴承恩,转过身后,朝着京城的方向射了一箭——紧接着,李晋的身影模糊成一片;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已经远在天边:“咱们京城,有缘再见。”

嗯。

吴承恩抬头看着李晋消失的方向,不自觉地握紧了手中书笔,依旧在喃喃自语:京城见。

青玄背后,走来了已经收拾妥当的李棠。青玄抬眼望去,李棠的眼睛此刻虽然依旧红肿,但是脸上却已是笑意。

“管家婆已经走了?”李棠开口,朝着吴承恩问道。显然,李晋对她的过度保护,让李棠实在是轻松不起来。

看到吴承恩依旧是点头后,李棠这才开心了起来:“那好,咱们也上路吧……”

去京城。

杀卷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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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暑假的第一天,罗奕奕迎来了他的堂妹豌豆妹妹。豌豆妹妹的大名叫做罗琬琬,不过每个人都叫她“豌豆妹妹”,因为豌豆是她最喜欢的蔬菜。豌豆妹妹离不开豌豆,就像熊猫离不开箭竹,兔子离不开青草。绿蘑菇状的叶片可以隐身,青樱桃状的果实可以现身。叶片是甜的,果实是苦的。一次偶然的发现,奕奕和豌豆妹妹掌握了用隐身草隐身的诀窍,这可比玩具战斗机、捉迷藏和之前玩过的任何游戏都要刺激有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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