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的某个夜晚,我穿戴整齐地躺在床上,默默等待。窗外起风了,把邻居家的李子从树上晃了下来。有一个打在我的窗户上,弹开的时候发出沉闷的声响。这会儿弗洛应该正在圣彼得教堂那儿等着我。在屋檐下的影子里,她的香烟烟头亮得如同一个桔红色的眼睛,然后又消失在一朵烟云中。
我起身聆听。家里的狗穿过走廊走进厨房,然后停了下来从自己的碗里舔水喝。在我隔壁的房间里,妈妈在床上翻了个身,而我的继父正鼾声如雷。
我将手臂穿过包带背起背包,然后向窗边走去。窗户是左右移动式的,下面的金属滑轮生了锈,有时会发出“吱吱”的响声,所以我小心地一寸一寸移动。不一会儿窗户就打开了。我顿了一下,往外一看,嘴唇感觉到黑夜的新鲜空气。
接着我伸出一条腿跨过窗台,慢慢地滑向地面,不一会儿我已经站在我家车道上。我跑上马路,沿着河一路跑向费希尔街。
我坐在教堂的台阶上。街灯穿过宝石红翡翠绿的彩色玻璃窗。窗上有圣母玛利亚和圣婴耶稣,还有约瑟和一只小羊羔。我点了支烟开始等。路的那头,一个人影紧挨着人行道飞快地走来。是弗洛。
“没事吧?”她问道。
“没事。”
她打开包,给我看里面的一瓶双倍布朗[1]。
“酷!”我说。
说着我们继续前进一直走到学校。
我们在教室外面的长木凳上用脚掌丈量着木凳的长度,然后用手挡在脸的两边向窗户里面看。教室里有张加拿大的海报和一个空的金鱼缸,鱼缸里有些鹅卵石和一个小小的粉色城堡。钩子上挂着一个用红色和黑色麻绳编的毛利族[2]小球。
我从窗下的饮水槽里接了口水喝,然后踢着水泥地上的粉笔字玩儿。不知道谁把一根跳绳扔在了亚麻花丛里。
住在学校里的猫“宝杰格先生”坐在老师办公室外面的篱笆上,我们走过操场的时候,它的眼珠子一直随着我们的移动而转动。学校的门卫忘了把校旗降下来,旗子像一面帆一样拍打着旗杆。我们拉了一下绳子想把旗子弄下来,但它纹丝不动。于是我们走开了,走到学校礼堂门口试图把门打开——因为礼堂里面的水池下面有个柜子,里面有好多巧克力薄片和卡米奥奶油夹心饼干。
我们12岁的时候曾在那个礼堂里跳过民族舞。我是和我们的老师巴灵顿先生跳的。他用胳膊勾住我的胳膊,我们跳着打转。一曲终了时,他向我鞠了个躬,还跟我握了手。
我们握住门把手使劲拉了一把,但是门锁着。弗洛指了指一扇半开的窗户。我摇了摇头——窗户太高了。于是我们只好拿着那瓶啤酒坐在长凳上。弗洛的指尖滑过啤酒盖上的褶皱。
“忘记带开瓶器了。”
“让我看看。”
我在木凳上砸了一下瓶子的前端,瓶颈就断了。我仰头喝了一口,然后把酒瓶递给弗洛。她瞪着眼睛看着我的嘴。
“你嘴唇流血了。”
她拿起酒瓶对着亮光看了一眼。
“里面有碎玻璃。”
她把啤酒倒进一堆灌木丛,然后把酒瓶砸在墙上。
我点起一根火柴,看着火焰慢慢消失在我的指尖,然后又盯着着教室。
“它们要烧起来会怎样。”
“是啊。”
“一定很热。”
弗洛看了一眼她的卡西欧电子表。
“快5点了。”她说道。
“好吧。”
于是我们回家了。
我有一大袋化妆品,我和弗洛都喜欢化妆。她妈妈说年轻就是美,我们并不需要化妆。她叫我们“彩绘洋娃娃”,还说如果我不把牛仔裤和背心之间的缝隙挡起来,我的肾会出毛病的。
我们在河边遇见一些男孩子,他们说我们看起来像小丑。我说他们懂个屁。
我不听话的时候,妈妈就会把我那一大袋化妆品没收,强迫我素颜朝天地去学校。她还说我再这么颓废下去的话她就把我送去爸爸那里。
我坐在教室后面离讲台最远的角落里,用手挡着我快睡着的脸。克丽戳了一下我的肩膀,递给我一瓶白雪修正液[3]。她用运动服的袖口罩着自己的鼻子和嘴。
我把袖子拉过手掌,从小瓶里晃出来几滴然后深吸了口气。那气味冲进我的鼻子和嘴,滑过喉咙又窜进我的脑袋。我的脑袋开始像一把上紧了弦的吉他一样嗡嗡作响。
我们“四人帮”午休的时候就从学校出来,上贝琳达家玩。她和她妈妈住在国王街上一间二居室的公寓里。她妈妈的床下面藏着一本叫做《快乐妓女》的书。贝琳达打开冰箱,拿出一盒肯德基。我们一起吃了2个鸡腿和一些吃剩的冷土豆泥。
贝琳达的妈妈上班去了,所以只有弗洛、克丽、贝琳达和我在家。我们拿来一管胶水和一瓶打火机油,又买了固体胶和强力胶等等好几种胶水,因为谁也不知道哪种能行。我们把胶水挤到一个超市袋子里,试着闻了一下,但是那气味让我们的嘴唇感觉火辣辣的,所以我们把它放在一边,继续去闻打火机油。
我们把油滴在贝琳达妈妈的旧内衣和从绒布床单上扯下来的布条上,然后使劲儿把机油味吸进鼻子。我们把布按在自己脸上,在房间里横冲直撞。电视上,有个大胡子男人正在吹着排箫。
“太美妙了!太美妙了!”克丽喊着。
我们有些神志不清了,感觉像有盏灯在眼前一闪一闪。这时有辆车停在了门口。
“糟了,阿姨来了!”贝琳达喊了一声。
我们在客厅追着打火机油罐子跑,它却总是从我们指缝中溜走。最后,弗洛一把抓住那个罐子,把它从卧室的窗户扔上了房顶。
阿姨走进公寓的时候对这一切浑然不觉。
贝琳达有一个朋友的朋友住在西德纳姆的哈钦森街上一栋房子后面的车库里。有一天我们翘课跑去他那儿。他整个车库布置得像个卧室,里面有两张单人床垫,一个唱片机和一个五斗橱。
那个“朋友的朋友”正靠在一张床上抽烟,眼睛从墨镜上面瞅着我看。
“家里人都叫你什么?”
“你又叫什么?”我反问道。
这人叫特伦特,16岁,没有工作,和阿拉斯戴尔——一个稍微有点迟钝又总是急着讨好别人的人——住在一起。这时,房子的主人,阿拉斯戴尔的妈妈米拉走了进来。
“孩子们,你们要喝杯茶或什么的吗?”
后院篱笆外面,布鲁翰街上车渐渐多了起来。
我们喜欢呆在哈钦森街上的车库里,因为在那儿我们想怎么吸就怎么吸。有个用粗绳编的套索从房梁上悬挂下来。特伦特经过的时候总喜欢拍它一下,它就会像个巨大的钟摆一样左右摇摆起来。我们常常把头伸进去然后一起大笑,但也总是很快就伸出来了。
女孩子们互相竞争,看谁能最先失身。特伦特早就对贝琳达和弗洛动手动脚了,但还没到那一步。
有一天,我们的英语老师病了,所以由福克斯先生代课。他40来岁,戴着眼镜和一个耳环。男生们都叫他“基佬”。有一次有人把他从自行车上推了下来。还有一次,有人把他轮胎的气给放了。
福克斯先生给我们念了一个小故事,讲的是一个男孩子在等待他的父母回农场,但他们一直不回来,结果他把他们的房子给烧了。福克斯先生朗诵的声音很好听,就这一次大家都安静了下来。我决定我会非常喜欢福克斯先生,因为他温柔善良,独来独往,还喜欢看书。
我把这个故事从书里撕了下来塞进包里。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弗洛和我坐在追忆桥旁边的公园长椅上。我们喝着一瓶装在纸袋里的伏特加,看着雅芳河静静流过。伏特加是在大教堂广场上一家卖酒的小商店买的。我把我姐姐的成绩单当做身份证出示了一下才能买到。
等到我们喝醉了,我们站起身来,在卡谢尔商城里转悠。我们被自己的脚绊倒,而且不敢正视任何人。
“我饿死了。”弗洛说。
我们数了数身上的零钱,刚好够买些热薯片,于是我们去广场上的“狗屋餐厅”买了一包。路上有个小乞丐问我们要20分钱去打游戏,但是我们身上已经没有钱了。
“没关系。”他说。
我们在外面一棵树下借着温暖的灯光吃薯片。海鸥从天上拉下鸟粪,侧眼看着我们。远处的教堂边上,一群光头党用一个手提大录音机放着性手枪乐队[4]的歌。一个女光头一前一后地推着一辆老式婴儿车里的小孩。有个高个儿的家伙光溜溜的头上印着好多纹身,眉心还有个纳粹标志。我见过他,一个人行军似的昂首走过广场,一只手高举着行纳粹礼。
弗洛看了一眼手表。
“糟了!”她说。
她该走了。她父母规定她必须坐晚上9点15分的巴士回家。
注释:
[1]在新西兰非常受欢迎的一种棕色啤酒。--译者注
[2]新西兰土著。--译者注
[3]修正液和下文中的胶水以及打火机油都含有类似软性毒品(消遣性毒品)的成分,这种成分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译者注
[4]英国最有影响的朋克摇滚乐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