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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穿喇叭裤的护花使者

妈妈、克里斯和我等待了3年的时间,等待一个奇迹出现,将我们的寂寞和漂泊感扫除。接着,就在1974年6月的某一天,奇迹停靠在我家的车道上,在一辆米黄色1949年版的威利斯吉普里。

在我记忆中,打从那天傍晚起,我会站在我们位于里士满路1537号黑白色平房的遮雨篷下,前院草坪上的洒水器喷出的冰凉雾气湿润了我的脚趾头。我穿着一件轻薄的睡衣,刚洗完澡清爽宜人,身上全是强生婴儿爽身粉和无泪配方的洗发精味。我的头发一直是淡淡的草莓色,垂在我的肩胛骨上方。在初夏的朦胧光线中,我看见哥哥骑着他的红色脚踏车,坐在耀眼的香蕉坐垫上飞快地从人行道上冲过来。他穿着破破烂烂的小短裤和无袖背心,上头写着“威基基海滩救生员”。在他7岁那年,他是我个人专属的蓝眼睛淘气阿丹[1],他喜欢将口香糖抹在股沟,然后再拿给我嚼。他全速踩着他的脚踏车,大喊:“要跟你一起跳舞的那个家伙快到了!”

看到我哥哥细弱的双腿急速快踩,母亲赶紧冲进屋里,最后再看一眼她那天晚上要穿的那套衣服:一件有透明蓬蓬袖的农妇衫,外罩一件紧身牛仔背心。我循着香水跟着她进入浴室,发现她打开眼影盒,在眼皮上涂了一层蓝绿色。她斜眼瞄了一下镜中她绯红的脸颊、碧绿色的眼睛,还有带点灰、缝隙很开的牙齿,然后弯下身子在我的脸颊上留下一个油亮、樱桃红的唇印。

当吉普车停在我们家车道时,我们已站在门廊上。车门打开,伸出一条细长的、穿着喇叭裤的腿。这个男人戴着一副有色眼镜、穿着棕褐色的皮夹克,还有一件丝质的宽领衬衫。我不记得他是谁,但这男人温暖的棕色皮肤、像羽毛般的金发让我觉得似曾相识。然后他露出笑容,右上方一个金黄色的牙冠唤起我脑中的记忆。

我是在特温福尔斯市区的一间百货公司男童装部认识他的。有一次,妈妈必须帮哥哥买一条格子裤以及相配的衬衫,她带我去了那儿。这个男人的目光追随着我的母亲,他称赞她的新发色、平底凉鞋,还有牛仔裤。我母亲一路挂着笑容走向结账柜台,然后前往停车场走到她的车边。当我上车后,她的手指轻轻敲着驾驶盘,说道:“这个男人很了解自己的品味。”

有一天,妈妈意识到,她从未将我正式介绍给这位男士认识。当时是12月,我们要去挑一件新外套,好让我在圣诞节期间穿。我们走了过去,那位男士正在折一叠小男孩的多色菱形花纹毛衣。“嗨!唐尼。”我妈妈说道,“我要把你介绍给我女儿认识,她叫崔西。”这位男士看着我,露出微笑,这让我想起爷爷在我生日的时候,带着玫瑰花来送我时也有同样的笑容。我喜欢爷爷如此待我,这表示我是他生命中特别的女孩,值得拥有我自己特殊的日子。这位卖衣服男士的眼神看起来也是这般。但是我并不打算坐在他的大腿上,用我的手臂圈住他,就像对我的家人表现出来的那样。我站在变形的木头地板上一动也不动,双手深深地塞进印有芝麻街青蛙图案艺术围兜的口袋里。这位男士弯下腰来,让我们可平视彼此。“很高兴见到你啊,崔西。”他说道,“我姓李,但是你可以叫我唐尼。我真的很喜欢你为圣诞节买的外套。再搭配一件漂亮的洋装,无论谁见到你,都会说你是最漂亮的小女孩。”

那时已经是傍晚时分,阳光从西边的一扇巨大窗户斜照进来。我感觉一股悸动,像是胸口有一只小鸡正在啄破蛋壳似的。我是会沉浸在一句称赞里一星期的那种小孩。我站在我未来的父亲面前,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他。

那年夏天,唐尼都在对我们全家人献殷勤。妈妈和他会在他最喜欢的“小海湾”酒吧跳着搞怪的舞步。他们会驱车深入南山,只为了听摩门蟋蟀的鸣唱声。但是当唐尼来接我妈妈时,他总是不忘带玩具给克里斯和我。当他带妈妈回家时,会偷偷溜进我们的卧室,拍我们的背,并在我们晒得红通通的脸颊上留下轻轻的一吻。

有时候他会出其不意地将车开进我们的车道,重踩油门,让吉普车的引擎轰隆作响。然后他会跳下车,斜靠在车门边,接着大喊:“快上车!我们要出去玩了!我请客!”听到爆米花和露天电影院的诱惑,不论克里斯和我在玩什么游戏(比如,我玩芭比娃娃,而他则是剪我的芭比的脚趾头),我都会停下来,然后跑到外面,连鞋子都忘了穿。妈妈则会将她的女性杂志丢进绳编的篮子里,然后提着我们的鞋子和她的皮包追在后面。

当哥哥和我费力爬上吉普车时,我们会互踢和推挤对方,争相坐在妈妈约会对象的后面。但一旦扣上安全带,我们就必须得乖乖坐在后座。一想到不管去哪里玩,一定都有冰淇淋可以吃,就高兴到不行。在上车前,我常忘记先上厕所。妈妈会提醒我注意膀胱胀胀的感觉,问道:“好,谁需要在出发前先去尿尿的?”当唐尼从后视镜找到我的身影时,他会举起他的帽子示意,并给我一个鼓励的眼神。“你跑去屋里,崔西。”他说道,“别担心,我们会在这里等你回来,不管你做什么,别掉下去就是了。”

我看着镜中的他,皱起眉头,试着解读他要传达的讯息。克里斯曾经告诉过我,鳄鱼和蛇就住在我们家底下的污水管里(于是我不太敢去厕所),但是我又不想让我的新朋友失望。唐尼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看到我就会加速跑过来、伸出双臂将我紧紧拥住的人。一旦抱住了,只要我不放手,他就不放手。他会将下巴放在我的肩颈,抚弄着我那一头草莓色的乱发。如果我穿着最爱的无领露肩上衣,我们的拥抱就会让衣服堆到了我的肚子上。唐尼在百货公司工作,也算是一名业余的服装设计师,他会将我的上衣重新拉好,拉到我的短裤松紧带上方。

在吉普车中,我一直嘀咕着,说我可以忍耐,到了最爱的“北极圈”冰淇淋连锁店再去上厕所。但是,我已经快要哭出来了。但是在我可能上演大崩溃的戏码之前,唐尼就把车子熄火,并陪我走进屋子里。我扶住马桶的两边,让自己的身体离马桶座几厘米远,这时他会在玄关等我。我刚咕噜咕噜地灌下果汁之类的含糖饮料,谁知道要花多长时间才会尿完,让我的膀胱放松。但是当我走出卫生间时,唐尼一下子会将我高高举起,放在他的肩膀上,带我回去找妈妈和哥哥。

我不敢说我其实还想念着亲生父亲,但是有唐尼在身边的日子,仿佛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里头充满冒险、刺激和乐趣。我想我也记得里头装了满满的爱。日复一日,他带领我们远离家中挥之不去的阴霾。我知道母亲费尽心力要给我们安定和欢乐的生活。但是,直到唐尼出现,我们才全都准备好迎接这样子的光明——唯有一位需要新家庭的男人才能带来的光明。

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带全家去户外探险,这是我们所有人与生俱来的热爱。在周末的夜晚和节假日时,我们会到德吉湖垂钓流动缓慢的鳟鱼,在纳苏帕温泉里游泳,或是开车到日光水坝或爱达荷州市附近的鬼城。他还无法进行大型探险活动,像是在伍德河的北支流附近进行为期一周的露营旅行,因为他还没有一辆大到可以容纳我们所有人的露营拖车。但是在夜幕低垂,日光正开始要变成紫红色时,我们会绕着通往斯内克河峡谷的蜿蜒小路,到达我们最喜欢的野餐地点。克里斯和我精力充沛地到处奔跑,之后就有奶酪、饼干和杯子蛋糕当晚餐,我们因为甜食和脚下冰凉的小草生气蓬勃的感觉而兴高采烈。最后,太阳沉到峡谷的边缘之下,放出奇异的光芒,映照着漂浮在肖肖尼瀑布周围的雾气。当倦鸟回到树林中,热气从峡谷升起,唐尼就会脱下他的运动鞋,并且“啵”的一声打开当晚的第一瓶啤酒。他会倚着自己的前臂,跟我们讲说关于他的故事。

1943年3月12日,他出生在科罗拉多州拉夫兰镇上方的山域中。他的母亲洛兰当时才17岁,而父亲是个很大男子主义的混蛋。有一天,洛兰询问是否能跟他一起去猎鹿。她说,他们不需要保姆,因为她可以带着宝宝。唐尼的父亲回答说:“女人就该待在家中。”洛兰签字离婚了。一年后,她认识了一名电话公司的线路架设工人,从此还是婴儿的唐尼有了新爸爸。

在唐尼6岁之前,他住过13个不同的州。洛兰和唐尼的新爸爸爱德华另外又生了三个孩子,包括一个叫拉里的男孩和两个漂亮的女儿,洛丽和黛比。唐尼运气不错,全家定居爱达荷州,美国境内最多山的一个州。从覆雪的山峰倾泻而下的河水流经野花遍布的草地。雉鸡和松鸡在甜菜圈上方飞舞,绿头鸭则躲在原生湿地里。唐尼从青少年时期就开始打猎,这是他一辈子的最爱。高中毕业后,他加入了国民警卫队,然后结婚,后来又离婚了。

他曾经盼望拥有自己的一双儿女,但是他的妻子与她在中学时的男友好上了。当唐尼认识我母亲时,他很欣赏她如史蒂维·尼克斯[2]般摇摆她的四号[3]臀。此外,他也喜欢那两个抓着她的牛仔裤的爱笑的红毛小孩。若干年后,当我已是两个男孩的母亲时,他跟我说,他喜欢我的母亲了,但是,克里斯和我是封住他们俩结婚证书印信的黏胶。

“我或许喜欢看着你们两个,胜过喜欢看你们的母亲。”他说道,“我和你们紧密相连。我爱你们,这婚没有不结的道理。”

我仍记得,我初次决定接受唐尼成为我们永远的父亲的那天。那时已是夏末,他带着他的黑色拉布拉多犬“吉格”过来玩。早在几周前,远足前往芒廷霍姆附近的沙丘时,我就已经认识吉格了。它会跟着我在滑溜溜的山坡上跑上跑下,将它的头顶朝我伸出的手掌猛钻。

我对任何一种四只脚的动物都很着迷,但是吉格的眼睛特别让我想对它说出我内心深处的盼望。经过唐尼的同意,我将手滑到它的项圈下方,缓缓地带它到后院。

我们聊了整整一个钟头——嗯,是我讲,它听。我们坐在房子的侧边,一棵白杨树下,我觉得没有人会看见我们。我说话很小声,怕万一克里斯在偷听。

一开始,我说:“我爱你,吉格。我也爱你的主人,他是我遇过最好的人了。当你回家时,告诉他,我希望他成为我爸爸。然后你可以来跟我们一起住,明天就开始。”

吉格聆听着,不时地转动它那温柔、专注的凝视着的眼睛,然后舔舔我的脸颊或是沾满绿草汁的脚。我将每一次亲吻都视为是狗狗的一种承诺,就好似它在说:“我喜欢你,他喜欢我,很快我们就会共享一块牛排。”

它说对了。妈妈、克里斯、唐尼和我,在我4岁生日(1974年11月3日)的前九天就绑在一块儿了。我用“绑在一块儿”来形容是因为感觉真的就是这样:我们四个人誓约要相爱、珍惜并尊敬对方直到终老,除非有一些无法预知的灾难将我们拆散。

注释:

[1]淘气阿丹,同名儿童喜剧片的主人翁。

[2]史蒂维·尼克斯(Stevie Nicks),加州某知名乐团的知名人物,也是影响西洋乐团后辈较大的代表。

[3]美国尺码,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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