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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朱门(10)

他们继续走着。夕阳柔化了那一律灰色的巷子和邻居房子。乌鸦在天空盘旋。在荒野开垦的庄稼汉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温和的春风轻拂着他们的双颊,几棵桃树的枝头开满粉红色的花朵,伸出墙头看着他们。

他们走着,李飞谈到他去兰州的经过,以及他很想去边疆看看塞外民族。

“我对他们很感兴趣。”他说。

“如果你想去看他们,你应该到三岔驿去。那儿的湖水很美,附近还有座喇嘛庙。而且你会看到鸡、小狗在屋顶上走来走去呢!”

“听起来真有意思。”他叫了一辆黄包车,送她回家。

他一进屋,母亲就问他:“咱们有没有给自己丢脸哪?”

“没有,娘!您不知道您看起来多美。”

他个子高,而他母亲的个子矮小。他把手放在她的肩上,赞美地俯视她。她甩开他的手说:“嗟!我都是老太婆啦!你真不该拿出那只破茶壶。”

他大笑。屋角传来端儿银铃般的声音:“杜小姐真漂亮。”

李飞高高兴兴地回房去了。

东北佬(1)

07

遏云从小就继承她爹的衣钵,接受唱戏和说书的训练。戏子、女优、琴师的社会地位都很低。他们和圈内人结婚,生下的孩子就跟父母学戏。艺术家和琴师中,包括了名伶、高水准的戏子和一般卖艺的。子弟如果没有音乐天分,就让他们学拳习武。他们的世界那么小。卖艺的和打拳的人常在路上奔波,被称为“江湖客”。他们的范围只有舞台、骡车,偶尔也在有钱人家府邸的宴席上露面。“卖身”和“卖艺”之间有个微妙的差别,很难划定这道界线,在做与职业有关的社交中往往会跨越过去,这全得视他们在社会上受尊敬的程度了。女戏子的身体应该是不可侵犯的,当她接纳第一个男人的时候,会开出条件,还要开一个与她的名气相称的筵席来庆祝。

遏云是向她爹和娘学戏的。她娘已经去世了,生前也是个唱戏的。遏云在十三岁就显露出她的才华了。唱大鼓是个比较自由的职业,不靠任何戏班子。遏云的手势灵巧,加上她又有生动、富想象力的表演天分。她告诉范文博,去年春天她离开北平,被日本人赶出来以前,她在沈阳待了几个月。北平也不稳定,她就到了南京。后来上海附近发生战事,她又被迫离开。说起来,她真是个地地道道的难民。

遏云和她爹——熟人都喊他老崔——很感激范文博。范文博自以为是崔遏云的保护人,他觉得能邀朋友去见她,请她吃个消夜,是件荣幸的事。他说他绝对没打歪主意,这倒是真心话。遏云是个爽朗的女孩,有一双母鹿般的大眼睛,她单纯无邪地为自己能有今天的成就而高兴。范文博每天晚上都坐在茶馆里那个老位子。他会和蓝如水、李飞再去听戏,蓝如水安静如昔,不过却被她深深吸引住。范文博也好几次单独去看她,回来后,蓝如水一直担心地追着他问,因为他知道文博玩女人的那一套。

“哦,我都老得足够当她的爹了。我只是很得意自己发掘了这个人才,我对她的兴趣只限于她精湛的演技。”范文博说。

虽然范文博说话爱装腔作势,不过他对朋友倒是很够义气。如水相信他。范文博不会对女人抱什么崇高的理想。他常上绿灯户,不过他总是忠言提醒他的朋友:“千万别去惹良家妇女。你若要女人,到处都有,就是别惹良家妇女,这样你才不会有麻烦,因为这些女人将来是要结婚的。这是我的原则。”

范文博还有一个原则,就是“服从自然律”。每回他说他要去“服从自然律”,李飞和如水都知道他要到哪儿,也就不打扰他了。不过,他对遏云则近乎父兄般地,采取保护态度。

那天晚上,醉兵被扔出去以后,范文博带蓝如水追去看遏云父女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行为很高贵。他双手扶在少女的窄小肩膀上。

“你怕不怕?”

“怎么不?”她的语调使人如醉似梦。

老崔倒了两杯茶,递给范文博和蓝如水,他的两手仍在发抖。然后他又替女儿和自己倒茶。他一面喝着茶,一面斜看着范文博。

“咱们多亏有范老爷在。”老崔对范文博说话,总是避免用“你”字。“茶楼里来了这么多当兵的,难免会发生这种事的,好在范老爷在场。”

遏云没精打采地跌坐在一张长条木椅上,手臂摔到桌上,把头枕在手臂上,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说书是一项很费力的艺术工作。在夏天的晚上,她表演完毕非得换内衣不可。看她表演中带着优雅的姿势和完美的节奏,观众一定以为这一行轻松愉快,因为每一个故事她都说过好几遍了嘛。其实不然。她提紧了神经,五官密切配合着。她必须全神贯注在故事里,而且每一个音节、手势、腔调和鼓声的时间都要算得刚刚好。

蓝如水看着她的头发随着那伏着的背一起一落,白皙的手臂伸在桌上。老崔缓慢地装好长嘴烟斗,把玉滤烟嘴放在唇上,点着后吐着烟雾。

“范老爷,咱们父女多亏了您。我想如果范老爷不嫌弃的话,就收咱们遏云为干女儿吧。”他说。

“遏云,出去吃点东西如何?”他又对女儿说。

遏云慢慢地抽回手臂,抬起头。“怎么?”她睡意浓厚地问道。

“咱们出去吃消夜。我请范老爷做你的干爹。”

“正好我也想邀你们出去。”范文博说。

“她累了,何不让她睡觉休息一下呢?”蓝如水说。

遏云用手托着下巴,眼神呆然地说:“没关系。”站了起来。

下了楼,走出去的时候看到门口站着两个人。他们是面带善良的百姓,但是长袍的领子和胸口都没扣上扣子。他们走向范文博,握抱他的双手,交换着秘密讯号。

“干得好。这里用不着你们了。”范文博把两张面额一元的钞票交给其中一人。

他们走进附近的一家小馆子,要了一间楼上的雅室。跑堂的认出了遏云,替她掀起门帘;房间的明亮靠天花板垂下的一盏电灯,灯泡上覆着一个普通的白瓷灯罩。房间中央摆了一张盖着白色桌布的方桌,还有三四张硬背座椅和几张漆黑小几贴着墙壁。

今夜很暖。蓝如水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对着夜色凝望。店小二走上来,替每个人倒了一杯茉莉花茶。

遏云习惯吃消夜,很快就恢复精神了。范文博坐下研究菜单。偶尔他会征求遏云的意见,快速地写下几道菜名,看看再稍稍修改,然后把菜单交给小二。点了鱼头汤、竹笋炒扁豆、炸鸡翅、鸡油豆豉剁鲈鱼、南京板鸭和咸鱼。叫的酒是天津的五加皮。

“如水,你在那边干吗?”

蓝如水回过头来。那顶西伯利亚式的波斯毡帽是他回乡途中经过哈尔滨买的,使他看起来比实际上高一点。“没什么。我在看夜幕里的屋顶。”他过来在方桌旁找一个位子坐下来。

蓝如水看着遏云,她两手各持一根筷子,正玩得起劲儿呢。

“那一定让你吃了不少苦头。我听见你在说最后一段书的时候,声音抖了一下。”

“你听出来了?我只好继续把书说完,我还以为观众不会注意到呢。”

老崔又说了:“如果不是范老爷,还真不知道那个醉鬼会闹出什么事来。”

“别担心,我们的弟兄每天晚上都保护那个地方。”范文博又转向姑娘,“只要我人在城里,你就安全。没有人敢动你一根寒毛。”

遏云感激地看着他:“咱们卖艺的姑娘是不会怕那些街头的混混,笑笑看他们,也早就习惯了。当然啦,在北平咱们也有自己人,走江湖的人都是互相尊重。咱们只怕那些公子哥儿。”

她白皙的双手放在桌上。如水用两手叠在其上,表示他要保护她。

“想想你这么年轻的姑娘家居然要在粗汉面前抛头露面的。”

“你如果认识他们,就知道其实他们并不坏,如果你能以拳还拳,就可以自由来去,没有人会阻拦你。他们可是一点都不邪恶。世界这么大,有卖艺人的地方,自然就有花花公子和粗暴的汉子。也许你不喜欢他们满口的大蒜味儿,可是他们跟我们一样,也是出外谋生、追求快乐的人。除非你是乡下来的土包子,或者不懂规矩想压抑他们,不然他们是不会打扰你的。最难缠的是出身官门和富家的浪荡子。”遏云目光跃动地说。

如水笑笑:“你年轻轻的,好像懂得很多嘛!”

“我是在江湖中长大的,咱们吃的是这行饭。我们卖艺的姑娘可以和那些粗鲁的家伙翻山越岭走上一百里,可是叫我们和一个斯文人在一间屋子里待上一夜,那我们就不安全了。”

她说的这番话和她那张稚龄的脸蛋、无邪的圆眼完全不相称。

“你是说你不信任我们?”范文博微笑地说。

“我不是指范老爷和蓝老爷你们二位。你们帮了我这么大的忙,如果我怀着一丝丝这种想法,那真是连一条知恩图报的狗都不如。”她咯咯地笑着。她懂得如何和高级绅士应对。

范文博赞许地说:“这就对啦,不过也别恭维我。你可敢和我在同一间屋子里过夜?”

“敢。”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是个斯文人喽?”

她皱眉:“您真会寻人开心。书又读得多,我不能跟您咬文嚼字。我说您是个道道地地的斯文人。”

“你真不害臊,人家姑娘累了一晚上,想要吃顿饭,你偏跟人家耍嘴皮子。”蓝如水对范文博说。

“谢谢您,我不会这么说的。打从咱们来到西安,真多亏遇到你们。一个女孩子家,可能会有更坏的遭遇。如果我们连一个善意的小玩笑都开不起的话,那还不如放弃这一行呢!我只后悔没有像你们一样读那么多书。”遏云说。

“你认得多少字?”

“很难说,应该有几千个字吧!”

“真的?”蓝如水很惊讶。

“咱们要读逸事野史,也要读原文正史,总要认得几个字嘛!过不久你认出了这些个字,就会知道出现的老是那些个字。”

“你会说几篇书?”

“大约有五十篇。”

“你记性一定很好,才记得牢里面的每一行每一页。”

“那是我们的饭碗嘛。我不懂你们读书人怎么会一本接着一本地写书。话都被古代圣贤说完了,你们怎么还有这么多好说的呀?”

范文博正咬着一块南京板鸭。五加皮暖和了他的肠子,美味的鲈鱼抚平了他的舌头,润润的鸡翅濡湿了他的喉咙,他觉得好轻松,好舒服。

老崔又斟了一杯酒。他举杯说:“敬范老爷,刚才说的话我可是认真的哟!遏云,敬你干爹一杯酒。”

遏云啜了一小口,就放下酒杯:“您知道我不会喝酒嘛!真的不会。不是心里不愿意,是舌头不肯听话。如果要我喝茶,我就干三大杯以表敬意。”

“等一等,如果要做范老爷的干女儿,你就应该站起来,行三个鞠躬礼。”她爹说。

她侧走挨近范文博,两手贴着身体,深深鞠了三个躬。敬完了礼,她走回座位,举起一个茶杯,连续倒了三杯茶,一杯接一杯地喝完:“干爹,我敬您。”然后把空杯子拿给每个人看,高高兴兴坐下来,毫不拘束。

“照规矩遏云应该到您家,让您在她头上放一根红线。”她爹说。

蓝如水斟了一杯酒,起身后简洁地说:“敬遏云!”

姑娘很快地看一眼。

“你应该夸奖我这干女儿。”范文博说。

如水皎洁、灵秀的脸孔在灯光下微微发红:“我没什么话好说。说了又有什么用呢?世上只有一个遏云。你不能把百合花给镀上金吧?”

遏云快乐地对他眨着眼,她真的喜欢这句恭维的话。她在享受着工作上的成就,现在又不必担心安全问题了。

蓝如水为遏云的清新活泼、文雅和纯真交织的气质倾倒。在巴黎的时候,他和一位花店送花的女孩同居。那个女孩子继续在花店里工作,他很佩服她的独立性。回到中国以后,时髦的女性令他倒尽胃口。他一直在寻找一位风趣、有灵气,又不依赖男人的女孩。他对一般的社交活动感到厌倦和不适,于是他深居简出。他设法在四周环境中追求美感。他一直认为穷人比较真诚,他所受过的艺术训练使他能够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姑娘身上看到圣洁的本质。如今,他崇拜遏云头部美丽的造型,柔软的身段,所有灵活率真的姿势以及利落的谈吐。她好像他在巴黎认识的女孩。在谋生方面她谨慎、独立、乐观,有时候又任性、莽撞,像神话里那个半神半人的美丽少女。他也认为穷人家的女孩很勇敢,因为她们饱尝世故,不畏惧生命,而能和男人处于平等的地位。他看得出来,姑娘对他和他的朋友愉快有礼的背后,却带着骄傲、冷淡的暗示,这更是迷惑着他。

有一天,如水和文博带着遏云父女到南部郊区的杜曲去赏盛开的桃花。天气很暖和,含着开春的柔和气息。远处的终南山清晰晕蓝,所有通往山脚的乡间都布满了粉红色的花朵,桃树绵延好几里。这整个地区是因人们纪念大诗人杜甫曾到此一游而驰名。

他们来到距城三里的灞水岸边,大伙儿停下来休息。遏云坐在草地上,双腿弯在一边。她穿的是一件粉红和黑色相间的印花布衣,袖子又长又窄。阳光辉映着她的发丝,与其说那是黑发,倒不如说是蓬松如丝的棕发。

在街头和公共场合中长大,遏云已经习惯和男人相处了。并不是她没想过范文博和蓝如水都是年轻人,如水又特别殷勤体贴。不过,这并没有使她感到丝毫的不自在。她在台上、台下都看惯了打情骂俏的那一套,于是默默地把他们归入富家子弟的那一类,认为他们天生爱和姑娘们调情。她扮着鬼脸,说话又快速又大声,仿佛毫无忌惮,因为她认为蓝如水是和自己不同类型的人。她不过是宽容了这个意料中的小小挑逗罢了。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西安的春天这么美。说起来,打仗还不是挺坏的呢!要不然,我现在可能还在沈阳、北平,或者南京哩!”她以一种圆润而富有磁性的声音说话,每一句都显出悦耳、柔婉的韵味。

“那我就不会认识你了。”蓝如水说。

“那就会看上别的女孩啊!”她巧妙地回答他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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