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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在这颗星球所有的酒馆

记得的,用尽力气,就总会忘记;再重要的,失去久了,也会变得不那么重要。

骆欢喜在省城的病房,一直住到了这次纠正手术的伤口痊愈了才出院,这一转眼,就又是入夏时节。

骆氏夫妇考虑再三,最终将他们三口人的新家,搬到了南街,就此终于结束了这颠沛流离了好一阵子的生活。

南街离西河镇足有两百公里,藏在城市之中,处在安宁到无人问津的老区。时间在那儿被拖得很慢,夏日寂静又漫长,大片翠绿的香樟盖住低矮的白房子,摇下满满一地的树影。

就在这连绵不绝的香樟树深处,因为欢喜的这次手术而几乎掏空了家底的骆氏夫妇,拿出剩余所有积蓄,买下了南街那栋最古老的四合院,据说这房子的前主人一家人几乎都去世了,独独留下一个不成器的孙子,他急着变卖家业拿到房款,所以价开得很低。

骆爸爸也乐得一次将房款全部结清,他用朝北最亮敞的阁楼开了一家小小的日式酒馆,剩余房间则留给一家人生活。

谈起小酒馆的名字时,欢喜沉默地愣了愣,头一次神色那么主动,那么急迫:“爸、妈,就叫观星台好不好?叫观星台吧,多好听……”

骆氏夫妇没有多问,望着生性薄凉的女儿竟会露出那种哀求的目光,最终还是答应了。

他们都没有问女儿,为什么酒馆一定要叫观星台,因为他们也是从青春期过来的,当然能够猜得出来,这三个字一定代表了纪朗廷那小子在她心底残存的那个角落。也罢,反正女儿也已经和他不告而别了,他们也不忍心拒绝她那最后一点美好的遗憾。

小酒馆的正门是一片深深的咖啡色木墙,被骆爸爸钉上写了“观星台”三个字的硕大而洁白的招牌时,显得它们那么刺眼,那么明亮。

初夏的日光像温热的雪花一样撒下来,瘦瘦的欢喜笔直地站在小酒馆外面,仰头盯着招牌,感到自己不停眩晕的心里一半是深深的悲伤,另一半却是满满的快乐,所以呀,她咧起嘴巴笑着笑着,眼眶就湿润了。

纪朗廷,你看,我虽然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属于我们的观星台,但我又有了一座新的观星台。

在这里,一样会有温柔寂静的草坡,一样会有星光和月全食,只是唯独少了一样,那就是你。朗廷,我不骗你,我的确感到有点遗憾。

是的,只是一点点,那么一点点小小的遗憾。

欢喜能看得出,这四合院一定曾是被主人珍爱多年的,灰白的墙角被精心地种满了郁郁葱葱的花草,尤其刺眼的是那大片大片油亮的山茶,一半是清一色的红,另一半是清一色的白,远远瞧过去,有一种冰火交融的绚烂。

这样的好景色让欢喜独自蹲着发呆,让她想起了那么寂静,那么美的西河镇。

自己家里的宅子也一定很就会被另一户人住上吧,他们也一定会这样细细地望着骆家三口人留下的生活痕迹吧?

她能想像,这还只是开始,未来漫长的一生,自己都会始终处于和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地方的告别中。

骆爸爸对于在那次花灯庙会做的糊涂事,至今还是很内疚,于是总想着能多做一点,就为欢喜多做一点,这么多年,他都让她一个人孤单地流离在同龄人之外,是时候送她到学校去,好好恶补她早就该念的功课了。

谁知欢喜一听到要去学校,平静的脸色立马就变了,她沉默着拼命地摇头。

那是一个好陌生的地方,但她完全能预想到,她在那里会比西河时还要痛苦一百倍。她很早就明白了,年少的我们都没真正学会分辨一切,因此格外莽撞,格外锋利,人人都爱排除异己。她懂得自己和一般女孩不一样,而这个尴尬的秘密,就像纸包不住火,日子久了终究会被同学发现,她会被戳穿,被议论,成为大家好奇的谈资。

与其等到那时再重回被冷眼对待,甚至被孤立排挤的日子,欢喜宁可一开始就不要同学,不要朋友,又没人规定她不能一个人生活,自己和自己玩。

至今她闭上眼都能立刻想起来,过去西河镇上那些成群的顽劣的男孩追着她,伸脚踢着她,齐刷刷地笑着叫她“欢喜哥”的情景……她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全新的地方,那样的噩梦,她死都不肯再被强迫着重温一遍!

至于骆氏夫妇,他们也有他们的心意,欢喜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总有那么一天他们都会老去,最终会失去照顾她的能力,到时候留下她独独一个女孩,如果她压根没读过书,又背负着与生俱来的那种性别残缺,没人愿意爱她,照顾她,那欢喜的成年生活一定会特别辛苦,特别艰难……

所以,他们这一次铁了心,决不让步。

几番温和的商量统统失败了,女儿骨子里的软硬不吃让骆爸爸几乎抓狂。而欢喜也连续好多天都缩在自己的卧室里,用无声的方式向父母正式宣战。

肥胖的骆妈妈在第一天就失望地扯开大嗓门,朝女儿房间吼:“这粗野丫头,有种你就死在里面,到咽气都别出来!大小姐,我和你爸是绝对不会给你端茶倒水送饭的,要不你就好好去上学,要不你就烂在卧室里吧,我们也彻底省心了。”

“啧啧,句句不离死字,妈,长这么大,我终于晓得我这张阴冷讨人厌的破嘴,是得谁的真传了。”欢喜在房内不甘示弱,同样使劲隔空一字一顿地回道。

时间一秒秒过去,她渐渐感到自己的胃正不停地收缩、翻滚、扭曲,发狂似的,她越来越难受,越来越煎熬。

在被窝里饿极了的时候,她曾想过不如就认输吧,也曾想过,这个时候如果纪朗廷在就好了。在这个世界上,纪朗廷才是懂得她所有敏感和痛苦的人,他一定会像在那个月全食的夜晚时一样,拉住她的手,带着她飞快地狂奔;他还会温柔地像在黄昏的火车上一样,捧来一大碗香甜滚烫的糖藕,他等了那么久,捧了那么远,只为了能博得她一丁点小小的笑容……

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如果”那两个字上,真残酷。

如果自己不咬牙坚持,她就输掉了。既然她天生就是不想输的那种人,她就要争口气,为了自己好好地孤注一掷一回。

到了第三天的黄昏,意识陷入混沌的欢喜望着窗外红红的夕阳,忽然淡淡地想起爷爷留下的某本书里写到过,人如果连续不吃饭,只能活七天;而如果连水也不喝的话,只能活三天。

而今天就已经是断水又断食的她,和父母的拉锯战的第三天了。

此刻,她的胃痛已经神奇地消失了,整个肚子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感觉,像是一个漆黑的大洞,也像是被注射了麻醉剂一样,空空荡荡的。

随着意识越来越不清醒,她发现自己的想象力开始大胆地飞了起来。她开始想着这间卧室是一座由四面高墙围成的监牢,而她若想要出去,就必须纵身从窗口跳出去,她甚至提醒着自己,跳的时候一定要死死地捂住嘴巴,免得惊动了在前面的小酒馆里忙着盘账的父母……

谁知就在这一刻,终于,放心不下的骆爸爸按捺不住了,他猛地一脚踹开了她卧室的门,那巨大刺耳的声响,让欢喜陡然短暂地清醒了一两秒钟:“骆欢喜你给我起来!”

尽管骆妈妈在一旁低声絮叨着拉来拉去,浑身只有一条极短极短的棉裙的欢喜,还是被怒火中烧的骆爸爸死死地扯住了手腕,轰的一声,她从床上滚落了下来。

年久失修的地板由一块块高低不平的狭长木板拼凑而成,她那么瘦,后背一点肉都没有,陡然摔在地板上面,皮肤隔着骨头被硌得一阵锥心的疼。

但欢喜没有血色的脸上还是异常平静的,她甚至是弯起嘴角,瞧着有一种淡淡的喜悦与豁达。

再疼,她都不会在人前示弱,包括自己的父母。

在她的世界里,亲人的概念本来就是多余的,这世上的人只分为两种:她自己和别人。所以父母也好,多年前去世的不曾与她照过面的爷爷也好,都是别人罢了。

现在分明是连穿堂风都透着一股被烈日熏染的烘烘热气的初夏,可从地板上慢慢爬起来,骄傲地站直了身体的欢喜却从头到脚都在剧烈地颤抖,越抖越快,那副苍白而慵懒的样子像是患了重感冒一样。

好一会儿,她才费力地揉了揉沉甸甸的太阳穴,牢牢地盯住骆爸爸,薄凉而肆意地仰头大笑起来:“爸,你处心积虑,假装关心我的伟大学业,正气凌然地闯进来揪住我,就为了看一看你闺女穿得这么少的样子?没事,虽然我是个雌雄不辨的怪物,可我到底也是你生的呀,您想看就随便看!”

到最后,她那种笑声已经变得很干、很干,在屋内闷热狭窄的空气里诡异地漂浮着。

虽然欢喜年纪小,又饿了这么久,但这张不饶人的嘴巴,愣是把骆爸爸的心说得冷不丁地揪了起来。他不怕别人嘲笑自己闺女,他真正怕的,是欢喜她自己开始麻木,绝望,将她自己的痛处当武器。

一阵漫长的沉默之后,父母二人都无可奈何地慢慢退出了她的卧室,像两个不再年轻了的,垂头丧气的败兵。

骆妈妈走到了外面,又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垂下脸端出一碗热滚滚的葱花阳春面,不声不响地放在了欢喜的床边,然后再次默默地出去。

“妈!”

不知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冲动,脑袋混混沌沌的欢喜盯着那碗面,突然脱口而出喊了这么一句。见骆妈妈颤抖着转身望过来,更远处的骆爸爸也停下了脚步,她才借最后一点残余的力气,哭着快速地说:“我真的……真的最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你们别逼我了!小酒馆才刚起步,多一个人搭手总是好的,闲时,我也可以看看爷爷的书……爸,妈,很多路都是对的,而我想走的,是一条人少一点的路……我受的痛苦够多了,我只想按我想要的方式过一生!”

说到最后一刻,她连流眼泪的力气都快要没了,膝盖一软,整个人瘫坐在了地板上。

听过这些断断续续的悲伤的话之后,骆氏夫妇围着女儿,执意要看她吃完那一碗面才下楼。

他们艰难地对视,沉默了很久很久,直到第二天,他们才淡淡地告诉欢喜:“好,我们答应不逼你了。但如果有一天你想去学校了,一定要告诉我们。”

欢喜无声无息地站着,点点头。

她终于赢了这场任性倔强的抗战,但她心里……却连一丝胜利的喜悦都没有。

我受的痛苦够多了,我只想按我想要的方式过一生。

很多年后,已习惯了在职场从早到晚忙碌的骆欢喜,在某个深夜,关了《悦游趣》杂志编辑部里的灯,翻开少女时代的自己在南街第一年写下的旧日记,当她看到这句记在第一页上的话时,眼眶忽然就一热。

时间在走,身旁的人也来来去去,而她这个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过一生的美好愿望,竟然始终都没有改变过,而且越来越强烈。

南街如同一个空巢,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远走他乡,为理想奔波去了,周遭能见到的只有安静地摇着摇椅的老人,三五一群的小孩以及一只只无声穿过街道,雪白而优雅的猫。

正因如此,小酒馆在白天的生意总是无比惨淡,只有入夜时,木门口齐刷刷地挂起橙色的灯笼,才会有稀稀落落的客人从夏日满是蝉鸣的黑暗夜色中走进来,他们会要一壶黄酒,围坐在榻榻米上小声聊天,直到打烊。

白天大把的晴天好时光里,欢喜或是在繁茂的大片香樟树荫下乘凉、读书,或是去南街一中后面的河岸上吹吹风,但无论来去,她都默默一个人,久而久之,她甚至开始不停地告诉她自己,过去的痛苦都已经结束了,骆欢喜,你看,你已经开始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没朋友多好啊,没朋友也就没有裂痕、背叛和负担。

也只有到了夜深人静时,她才会旧病复发一般地,非常非常小声地,像说悄悄话给自己听似的念起“纪朗廷”三个字。

这三个字从未如此朗朗上口过,它又明亮又好听,还会在她脑海里飞快地演化成那张笑容和煦的脸,那两颗天真不羁的小虎牙,那一阵用笨拙而又干净的嗓音说着的“欢喜,欢喜你懂的好多啊”,那一副站直了比欢喜要高出整整一个脑袋的挺拔身板……

无论她想念得多难受,她都始终愿意去想,就像天总会亮一样,就像她离开从小长大的西河镇也照样活一样,再长的想念,都不会比一辈子还长,既然如此,有什么好怕的?

记得的,用尽力气,就总会忘记;再重要的,失去久了,也会变得不那么重要。

有一次闲着,她恍然想起来,在去年花灯庙会的那个狼狈的大雨夜,热心地开车载过她,又帮过她那么多的小风哥似乎说起过,他的家就在南街,而且,他整个少年时代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好奇的她突然很想知道许和风的暴食症康复了没有,于是她循着香樟树一户户地问过去,竟然真的让找到了许家的大房子。

闻声来开门的是一个沧桑的中年男人,与小风哥眉眼像极了,显然就是许爸爸:“和风呀,他的病已经好了,上个月刚刚和女朋友双双回加拿大继续念大学了,他们俩呀,小时候就是青梅竹马,如今安稳的在一块……真好。”

欢喜点点头,笑笑后就一脸喜悦地告辞,她没见着小风哥,却比见了还要开心。

果然,只要最重要的人还陪在自己身边,任何坎坷,都只是暂时的一段弯路,终究会雨过天晴。

起初,父母并不指望欢喜能帮上什么忙,只让她在一旁放放板凳,掸掸灰尘,但日子久了,他们才渐渐发现,上帝虽注定让他们这唯一的女儿生来痛苦,却也相应公平地给了她过人的灵敏聪慧。

骆妈妈劳累了一整晚点的账,欢喜一小时就能井井有条地做完,酒柜里的酒品目繁多,她却总能轻轻松松地看出哪一种该补货,哪一种卖得最差……而且她虽年纪小,脸一旦冷起来,谁家阿婶都要让她三分,因此没人敢在这家酒馆赊账不还。

所以慢慢地,十六岁的欢喜竟成了家里的主心骨,每晚都忙到凌晨才上楼睡下。

骆欢喜这种又平静又踏实的生活,是被小酒馆里闯进来的一个不速之客,在某一个晚上打破了。

“人呢……到底有没有人呐!再来两瓶清酒……麻利点啊!”

这个大剌剌地说话的男子,也就不足三十岁的模样,留着少年才会留的刺猬头,蟹壳青的胡子一定许久没刮过了,剑眉星目的脸露着大片大片滚烫的绯红。

他修身的白衬衫被不羁地撸到了手肘处,那副样子颓废又落拓,幸好他生得一副英俊的好皮囊,不然真的会很像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

这个男子黄昏时分就进来了,独身倚着墙坐了一整晚,也已足足喝了一整晚了。

根据欢喜细致的观察,这家伙的酒量确实够好,洋酒、清酒、黄酒、啤酒、梅子酒,他逮着像喝白开水似的喝个够。当然,那些酒的结局都一样,在短暂地灼烧了他的胃之后,迅速成为了排泄出的水分。

唯有他那两只满是冷光的眸子,犹如利刃,让人不寒而栗。

欢喜是聪明人,第一眼她就看出来,这家伙绝非善类。而且父母也再三交代过,这种抱着喝个烂醉的目的来的客人,必须尽快处理,不然很容易引起冲突。

谁知就在她还没来得及走过去劝他离开时,周围寥寥的几位熟客闻声纷纷转过脸,冷冷地瞧了这个年轻的男子几眼,紧接着就是一阵悉悉索索的议论。

“这不就是孙家那个独苗的混世魔王吗?前两年他不是为了追一个姑娘出国了吗?都没听说他又回来南街了呀!”

“他呀,回来也有一阵子了,到底还是烂泥扶不上墙啊,听说在国外的大学又惹了事,这不,灰溜溜地被人家遣送回来了!”

“啧啧,孙家夫妇死了那么些年,前阵子这家里的老太太也去世了,这小子竟然还这么混日子,这辈子是没希望咯……”

很显然,南街的人几乎都认识他。

欢喜望着他硬朗不羁的侧脸以及那种裹挟着浓浓痞气的危险眼神,能隐约想象到,他就是那种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却还是无所事事的酒鬼。

她向来孤勇,从来都不怕暴脾气的纸老虎。骆欢喜是谁啊,她从小最擅长的,就是以暴制暴。

而这一直死守沉默的年轻男子,听到这里也终于耐不住了,嗖地一声站起身来,飞快地一转脸,将空空的玻璃酒瓶轰然倒扣在木桌上,那动静好刺耳。

“请您先坐下,”欢喜察觉到气氛的紧绷,连忙不动声色地走过去,不卑不亢地对他说,“我们家酒馆不欢迎闹事的家伙。”

“你又是谁啊?啧啧,这气势,杨门女将还是花木兰啊……哈哈……给我闪开!”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他的嗓音听来格外狡猾轻蔑,他压根就不理会冷着脸横在中间的欢喜,撇下她,一脚敏捷地将板凳踢到了半空中,又轻轻松松地单手接住了板凳的一条腿,高高举起来,紧贴着刚才低声议论的那位客人的脸颊,又冷又锋利地低头砸下一句:“阿伯,您爱讲相声就大点声呀!嗡嗡嗡的跟蚊子哼似的,我听不清楚!”

见他这么一闹,酒馆里的其他客人都深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纷纷放下钱默默离开了。

那位阿伯颤颤巍巍地抓着手里的酒杯,心虚地瞪着他,颇为下不了台,只听他胡乱吼道:“这浑小子,你要干吗!要打我这个老头子啊?还有没有规矩啦?”

“我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啊,还真没规矩!我正醉着呢,手要是不小心一抖,板凳把您砸中风了,我可没把握啊!街里街坊的,您肯定认识我啊,孙家就我一个活死人了,要赔钱呢,没有!”他虽然醉,但摇摇晃晃地说起浑话来,倒是轻快流畅得很,字字句句都在冷飕飕地嬉笑,叫人悬着心,却又捉摸不透。

他那两只狭长阴冷的眼睛仿佛一个巨大的风洞,呼呼地漏着让人厌恶的冷气,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血丝,像好几天没睡觉了的野兽似的,那怒气冲冲地捏紧板凳的手腕上,青筋早就齐刷刷地暴了起来,瞧着真的很吓人。

谁知就在这时,没等阿伯继续说话,一旁的欢喜还默默地抿着嘴,她那简单粗暴的两计拳头,就已经连续飞快地砸在了这家伙跋扈的嘴角上了!

在欢喜这股子莫名的冲动之后,灯火昏暗的小酒馆里的空气短暂地凝固住了,在那么无声无息的一两秒钟,她心里就已经后悔了,过去在西河的教训还不够吗?拳头再硬,也都是没用的,表面上是在惩罚别人,其实难受的还是她自己呀。

但既然打都打了,她就已然回不了头了。

她扬起瘦瘦的下巴,依旧不卑不亢地和他那双又醉又愤怒的双眼直勾勾地对视,没有抱歉,也没有畏惧,干净利落的嗓门比男生还大:“这位先生,这下打醒你了吗?两拳够了吗,要不要再来点?”

她在这说话的间隙其实已经想好了,她要敢作敢当,若是今晚,这个混蛋真的还手了,她绝不闪躲,还会到外面找一块空地,和他继续硬气地好好打一架,不分出高下都不会停下来!

“不够……远远不够……来,冲着这边,再来两拳!”他突然发狂似的朝着欢喜吼叫起来,原本压抑在肚子里的苦闷终于得以痛快地宣泄出来。

这出乎她意料的一幕,让欢喜一时间竟然不知所措起来,盯着他白衬衫领子下面剧烈上下起伏的喉结,她好久都说不出话来。

这么一来,男子原本沉醉又激动的双眼,倒是慢慢温柔地松弛了下来。他很高,欢喜凭着感觉估计,他起码和纪朗廷一样高,所以他狡黠地歪起嘴角笑着抬手把欢喜逼到墙角的动作,显得非常轻松自在。

他那绯红又悲伤的脸,靠她那么近,连纪朗廷都从来没有靠她那么近过。

他满口都是清酒的冷冽气息,这竟让一口酒都没喝的欢喜脸颊灼灼地滚烫起来。他气势汹汹地用手臂压着她的脖子,又轻声扯动嘴角笑了笑,用喉咙深处沙哑的气声问她:“喂……花木兰,原来你很怕我啊?啧啧,亏我还真以为你和其他女孩不一样呢……”

怕他?呸。

“这么多年了,你们这些怕我的女孩,左不过是两种原因。”他见她沉默,挑衅地说道。

后来每每她回忆起这一次与这家伙极不愉快的初遇,总会怪自己那改不掉的好奇心,居然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哪两种原因?”

“一种呢,是真的胆小如鼠,太怂;还有一种,就是一眼喜欢上了我。花木兰……你是哪一种啊?”

花木兰……他今晚不止一次这么讽刺地叫她了,真是又嚣张又恶心。

欢喜深吸一口气,努力恢复原本硬气的样子,刚要高声大骂挣脱开这个神经病,就在这时,一脸铁青色的骆爸爸,突然披着睡衣从酒馆后面的房里走了出来。

骆爸爸扫了一眼四周空空荡荡的桌椅和散落的酒杯,默默越过这个烂醉的男子,气急败坏地一把揪住骆欢喜,一路强硬地推着她上楼梯,二话不说就将她反锁了起来。

他听着女儿在屋内颇不服气地用力捶门,攥紧钥匙,瞧着似乎是朝卧室里面大声怒吼,其实话却是明摆着说给楼下酒馆里坐着的男子听的:“你打的那是我们的客人!咱们观星台是个酒馆,是做生意的,不是拳击馆!骆欢喜,你这一星期都别下来帮忙了,好好在卧室待着,清醒清醒,要是想不清楚自己错在哪儿就别出来!从小在西河打架,这都多少年了还改不掉!”

禁足,又是禁足。

无论什么事,骆欢喜从小在爸爸那儿受的最多的两种教育,就是不理不睬和不问三七二十一的禁足。

而委屈又郁闷的她这时还能透过门缝,隐约听到楼下正厅里那家伙像个没事人一样,自顾自地重新坐下来,甚至还含混地借着酒劲,扯着粗粝的嗓子唱起了民谣:“在这颗星球所有的酒馆,自由似乎理所应得。面向涣散的未来,只唱情歌,看不到坦克……”

欢喜半蹲在自己卧室的角落里,冷冷听着,听着,刚才的怒火倒竟然一点点诡异地消去了,反而在心里暗叹起来,这粗鲁傲慢的家伙,歌倒是唱得很好呢。

后来的欢喜,还真的心血来潮地认真查找过这首歌,知道了它就叫做《在这颗星球所有的酒馆》,每听一次,她都会想起他摇晃不羁的脸和雪亮如利刃的眼睛,那么豁达,却又那么绝望。

后来,骆爸爸也曾回忆过这一天的情景,他坦诚地告诉女儿:“欢喜,你知道我为什么那晚非要把你禁足起来吗?我其实知道,先闹事的是他,但是我毕竟活了四十几年了,我知道那种今宵有酒今宵醉的浪子,你是绝对碰不得的。你爸我心里怕啊,是,没错,你今天是讨厌他,可是明天呢?后天呢?你架得住他那张女孩都崇拜的脸和那一肚子真真假假的话吗?骆欢喜,你记住,这辈子你离这种男人越远,就越安全。”

是这样吗?她离他越远,就越安全?

当夜,直到小酒馆窗外的天边已经初露鱼肚白了,他才将酒钱狠狠地一把拍在桌上,然后不顾骆爸爸小心翼翼地阻拦,顺着楼梯跌跌撞撞地路过欢喜的卧室门口,他故意坏笑着挑衅了一句:“花木兰,今儿先玩到这儿,告辞了!等你被你老爸放出来了,咱们再接着呛,我孙江宁呀还真没怕过谁!哈哈……”

孙江宁。

欢喜虽然知道隔着门他根本看不见,却还是倔强地冷哼了一下。她在漆黑的房间里,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心里竟然五味杂陈。

说起来,她该是怨透了这家伙的,但她骗不了自己,在心底最深处,她并不反感他,还对他开始有点好奇了。

都已经漂洋过海离开南街了,他为什么又被遣送回国?都说开心的时候,酒是越喝越开心,难受的时候酒是越喝越难受,那他多少酒都喝不够,究竟是为什么而难受?

她甚至隐约冒出一个念头:这个孙江宁,是个本质上和她很像的人。

虽只是匆匆一面,但她能看得出来,他们俩都一样没人喜欢,一样浑浑噩噩地度日,都懒得向别人解释他们为什么而痛苦,爱直接动手摆平一切。

她又猛然想起了西河,想起了草坡上与她一起平躺的纪朗廷。

比起这个酒鬼孙江宁,纪朗廷是真好啊,样样都好极了,温暖、善良、天真……世上少年的闪光处他都统统占尽了,可是那样的好,让欢喜害怕,让她时不时地想躲,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够好。

她像得了强迫症一样地想,她真正需要的,不是一个时时都要用来仰望的干净无暇的纪朗廷,而是孙江宁这样一个和她一样卑微又丧气的烂泥,他们都足够悲伤,足够绝望,这样两人就可以互不嫌弃,长久陪伴。

当然,彼时的她并不知道,这茫茫世界,看着大得无边,其实说小也真的很小,这个孙江宁的意外闯入,正在冥冥之中把她,把纪朗廷,把更多人的生命绕成了一个息息相关的圈。

每一段相遇、告别、重逢,其实都是组成这个圈的一小块拼图,等有一天,所有故事都凑齐了,就成了他们这群人完整的爱与恨,愁与喜,温暖与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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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美人·春秋五霸·天启六君子·竹林七贤(经典珍藏)》涉及多个不同的主要人物,围绕这些人物的,又是一段段起伏曲折的历史。“四大美人”象征着人与生俱来的对美丽的追求。“春秋五霸”象征着对英雄的讴歌。“天启六君子”颂扬了一种在黑暗强权统治下的宁死不屈的精神。体现了古代文人的铮铮风骨。“七贤”的故事则体现了在两千多年森严的礼教约束下的个性大解放和思想大爆发。是中国古代文人对自由的一次彻底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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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