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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练习未满爱别离

好多年之前,有一天,我的好朋友柯蓝跟我说:“你别当主持人了,出不来。写电视剧吧,还能挣点儿钱。”

那时候,我已经当了十几年的主持人,也尝到过“脸熟”带来的甜头。虽然说“出不来”的局面在我的主持生涯看似昭然若揭,但我当时对说话、写字和“热闹”的热爱,等量齐观。

凡事“习惯”即成障碍,哪儿那么容易“事了拂衣去”。

有价值的友谊从来都不在于彼此取悦。我在经历了那段话带来的伤筋动骨后做了取舍,更专注地写字。

我还记得当时柯蓝的家,石灰地面,原木长桌,一只快十岁的蓝猫像小狗一样挤在人堆里,用最舒服的姿势待着,同时保持眼神的警惕,两不误。

画风乍看是见怪不怪的冷,但说不上哪儿又颇有些“深藏功与名”的贵气,跟柯蓝的个性很像。

由于我看过的国产剧数量极其有限,辜负了柯蓝的期许,没写成电视剧,没挣上钱。

但《莫失莫忘》是专注后的产物。

《莫失莫忘》不是我写完的第一个长篇小说,但它是我第一部“放下一切”完成的小说。

那年我搬去了上海,住在建国西路上的一个石库门风格的老房子里。每天早出晚归,到附近的咖啡店写字,加上当时在那儿朋友有限,应酬锐减,很容易就练成了劳模,一周写七天,每天超过八小时。

上海是个宜居的城市。

从我的住所出发,走路能及的咖啡店有十几个。因而,尽管写作的过程艰辛且伤神,但上海给这个过程提供了最大限度的舒适。

也许真的有“风水”的存在吧,在不同的地方写出来的文字,调性也不太一样。

迄今为止,我写完了四个长篇和六个中短篇,是在不同的地方写的,字里行间就自然保留着不同地方的气息。

在北京写的《女少年》和《再见,少年》,基调就是横平竖直的“艳阳天芳草地,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年的小说集基本是在东京完成的,就算故意用回第一人称,但也明显存在零星的“漂洋过海来看你”的旁观感。

只有写《莫失莫忘》的过程全在上海。

大概这是为什么也只有《莫失莫忘》自成一格,兀自披挂着伤春悲秋的调调,那些让我有幸被误解成“文艺青年”的元素,是我不曾真的拥有,但想起来总会笑一笑的“朱砂痣”和“床前明月光”。

从查资料到最后写完,横跨了春、夏、秋三个季节。写到小说的结尾,已是上海的初冬。我记得回家的路上影子起伏于枯黄的梧桐叶之间,心情也跟着萧瑟了好一阵。对于如何安排许友伦和林小枝的结局,在删了两万字和一个男三号之后仍举棋不定。

那是难过的事,心境恍若失恋。

结束的文本不仅是他们的告别,也是我自己不肯面对的人之常情。

收尾阶段,被神经衰弱和失眠折磨,当时我并不知道,“神经衰弱”和“失眠”原来是完成每一本书的一段必由之路。

这些写作阶段的艰苦,每每回看时说出来,又怎么都有点像撒娇。

是啊,毕竟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事安身立命,是运气。

所有放弃和坚守、失眠和忧伤,为了这份运气,也值了。

这本书最初我自己起的名字是《爱别离》。

这三个字,出自佛教哲学中的八苦之一,是我想要通过那两个人的分分合合分享的欲哭无泪。

在书里试图安抚这个苦,汇成那个后来被转发最多的句子——“接纳才是最好的温柔,不论是接纳一个人的出现,还是,接纳一个人的从此不见。”

因而,完成这本书,也是一个自我教育的过程。

五年之后,《莫失莫忘》再版了。

承蒙磨铁抬爱。

我在年过四十之时,这种调性的小说,不管搬去哪里住,恐怕都再也写不出来了。

很多事都是这样,时过境迁,花相同,人不再。

要不要在一起,看似是一个问题。

然而,“不管要不要在一起,最终都要面临分离”,难道不是一个早就预备好程序的固定结局?

道理反反复复。

故事七七八八。

关于遇见,关于告别,似乎还有许多“接纳”的实际问题,需要持续练习。

时光就是这样的一个东西。

如果每一个人出现的同时就附带着告别,如果每一件事的发生就注定了不可逆转的结束,那么答案早已预备好了在时光之外,我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为每一个此时此刻,尽量奉献出最好的赤诚。

再好听的道理,也只是说时容易。

创作是创作人自救的药,企图在另一个维度中,用无始无终也无解,渐渐假装平静于轰隆隆的世道哀欢。欲说还休,敬奉炎凉好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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